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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的核实意见2024-11-2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获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
就。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
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
448.5万股限制性股票。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