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盛剑科技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2 日对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
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
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6.45 万份股票期权。
8、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
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3,920,000 股增加至 125,116,500 股。
9、截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64.37 万份预
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已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的激励
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12、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48.60 万份股票期
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二、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于 2021 年 8 月推出本次激励
计划。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较公司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股票价格、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
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
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
事项后办理相关手续。
1、限制性股票
(1)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因实施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31.5228 元
/股。结合实际情况,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 31.522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7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88,44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股票期权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78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65,100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9,462,500 股变更为 149,074,060 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388,440 0.26% -388,440 0 0.0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49,074,060 99.74% 0 149,074,060 100.00%
总计 149,462,500 100.00% -388,440 149,074,060 100.00%
注: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本
次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
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发展需要、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通过合适的
方式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
票期权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终止、回购注销及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中,本次终止、回购注销及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原因、回购注销和注销的数量、回购价格及资
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
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