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含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为减少未来美元兑换人民币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
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
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
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总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
为减少未来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
(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 42,000 万(包括
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4、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
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
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
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
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
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
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
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
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
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
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
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
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
额无法完全匹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
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
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
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
严控逾期应收账款。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规避和防范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过程中因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
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