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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2024-05-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的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原料 EVA 粒子价格持续震荡向

下,导致光伏胶膜产品售价同步下降;因 EVA 粒子存在采购周期,原料价格下

降期间内产品利润被进一步压缩,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导致净利润减少。

此外,存货跌价的计提,新增产线规模效应尚未实现,以及并购子公司烟台泰盛

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皆对净利润产生了不利影响。

    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场变化、原材
料价格的变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其
他因素。建议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
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努力提升业绩水平。对于公司营业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来可能出现下滑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及“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部分投资项目“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提请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和募集资金投
                                     1
资项目实现的效益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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