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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洋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李铁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03,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324%。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铁山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5,887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1331%,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
    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269,700 股
李铁山            高级管理人        2,303,549        0.5324%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员                                         2,033,84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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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称                      持比例                                     价格区间                原因
              (股)                                                              源
李铁山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4/11/20   按市场价   IPO    前   个人资金
                                     竞价交易减持,不
            575,887 股    0.1331%                       ~           格         取得及      需求
                                     超过:575,887 股
                                                        2025/2/19               其他方

                                                                                式取得

         说明: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
         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时,李铁山先生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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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李铁山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关注李铁山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
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
实施以及是否能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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