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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旗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27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1 号 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1: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 2:昆山龙旗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龙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葛振纲、昆山旗云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伯良、昆山旗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
永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旗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昆山旗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41        龙旗科技              2024/10/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
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两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携带原件。在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
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1 号 1 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
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890866

    传真:021-54970876

    邮箱:ir@longcheer.com

    联系人:周良梁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1 号 1 号楼一层

    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2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