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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傲农: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产业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暨产业投资人一致行动情况的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 傲农        公告编号:2024-21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产业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暨产业投资人一
                       致行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9 月 30 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傲农生物”)、管理人与合计 14 家重整投资人签署了《福建傲农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同日,

5 家产业投资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组成产业投资人联合体。根据《重整投

资协议》约定,重整投资人有权指定实施主体。近日,5 家重整产业投资人完成

实施主体的指定。


     因指定实施主体以及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作为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傲农投资”)债权人执行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被动增加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024 年 12 月 18 日,产业投资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

充协议》。公司及傲农投资重整完成后,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7,667,090 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2,605,582,626 股)的

15.65%。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
          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5)。

              2024 年 12 月 9 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
          裁定批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并终止上市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735,307,884 股股票,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
          中 1,005,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730,307,884 股将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用
          于清偿公司债务。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重整投资人有权指定实施主体。近日,重整产
          业投资人完成实施主体的指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产业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30 日,与公司、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产业投资人共

          5 家,其中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粮食”)、厦门谷味德食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谷味德”)、晋江永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

          永初”)3 家重整产业投资人将直接受让股票,未指定实施主体,另 2 家重整产

          业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产业投资人受让                            指定实施主体受
序号     产业投资人名称                           指定实施主体名称                       锁定期
                              股票数量(股)                            让股票数量(股)

                                               泉州市傲发同心股权投资
 1     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36 个月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宏丰私募证                    共青城民汇投资合伙企业
 2                              50,000,000                                 50,000,000   36 个月
         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1、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发集团”)、泉州市傲发同心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傲发同心”)向公司、管理人出具了
《关于指定主体参与傲农生物重整投资的确认函》,泉发集团指定傲发同心作为
投资主体,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认购 200,000,000 股转增股票。傲发同心
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泉州市傲发同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洲街 1 号 2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乡村振兴集团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或出资额):36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MAE4H8X35U

    成立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4 年 11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2)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姓名/名称              身份       认缴出资额
                                                                (四舍五入)

 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合伙人     36 万元          0.10%

 泉州市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7082.90 万元     47.45%

       泉州国贸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284.70 万元     42.46%
 福建省金同星汇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798.20 万元      5.00%

  厦门市德慧昕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99.10 万元       2.50%
鑫火相传(泉州市)创业投资有
                                有限合伙人     899.10 万元       2.50%
          限公司

    (3)实际控制人

    傲发同心的控制主体为泉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数据

    傲发同心成立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系泉发集团为本次参与傲农生物重整投
资的新设投资主体,成立时间较短,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根据傲发同心提供的说明,傲发同心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傲发同心作为
傲农生物重整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的一员,与其他重整产业投资人通过一致行动协
议组成产业投资人联合体,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傲发同心与其他参与本次傲农生
物重整的投资人(及/或其指定投资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也不存在出资安排。

    2、深圳市前海宏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宏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宏丰”)、共
青城民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民汇”)向公司、管理
人出具了《关于指定主体参与傲农生物重整投资的确认函》,前海宏丰指定共青
城民汇作为投资主体,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认购 50,000,000 股转增股票。
共青城民汇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共青城民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娄小民

   注册资本(或出资额):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DTJY8N2J

   成立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34 年 8 月 1 日

   (2)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娄小民                      900                     90.00%

              周国莲                      100                     10.00%

   (3)实际控制人

   共青城民汇的实际控制人为娄小民。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数据

   共青城民汇成立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其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001.94

              总负债                                     2.00

            所有者权益                                  999.94

             财务指标                                2024 年 1-9 月

            营业总收入                                   0.00
              利润总额                             -0.05

               净利润                              -0.05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根据共青城民汇提供的说明,共青城民汇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共青城民
汇作为傲农生物重整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的一员,与其他重整产业投资人通过一致
行动协议组成产业投资人联合体,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共青城民汇与其他参与本
次傲农生物重整的投资人(及/或其指定投资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也不存在出资安排。


    二、产业投资人一致行动情况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5 家产业投资人将以 1.70 元/股的价格合计受让公
司转增股份 400,000,000 股。同时,根据湖北粮食提供的说明,湖北粮食作为傲
农投资债权人将因执行傲农投资重整计划中债务清偿方案通过以债转股取得
7,667,090 股公司股票。

    若公司重整计划及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傲发同心、厦
门谷味德、湖北粮食、共青城民汇、晋江永初组成的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将成为公
司控股股东,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产业投资人联合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泉州市傲发同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00,000,000       7.68%
               限合伙)

           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               77,667,090        2.98%

         厦门谷味德食品有限公司             75,000,000        2.88%

  共青城民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        1.92%

          晋江永初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        0.19%

          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合计              407,667,090      15.65%

    2024 年 9 月 30 日,泉发集团、厦门谷味德、湖北粮食、前海宏丰、晋江永
初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24 年 12 月 18 日,傲发同心、厦门谷味德、湖北
粮食、共青城民汇、晋江永初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产业投资人的
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甲方:泉州市傲发同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签约方泉州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主体)

    乙方:厦门谷味德食品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

    丁方:共青城民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签约方深圳市前海宏丰私
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主体)

    戊方:晋江永初贸易有限公司

    各方在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拟取得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股票(以下简称“持股数”)所对应的表决权范
围内,在处理有关傲农生物经营发展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作出决议的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
其中:甲方持有 20,000 万股股票(占重整后总股本的 7.68%),乙方持有 7,500
万股股票(占重整后总股本的 2.88%),丙方持有 7,766.7090 万股股票(占重整
后总股本的 2.98%),丁方预计受让 5,000 万股股票(占重整后总股本的 1.92%),
戊方(及/或指定主体,下同)预计受让 500 万股股票(占重整后总股本的 0.19%)。

    各方承诺,除前述披露的各方的持股数外,不存在其他持有傲农生物股票的
情形。

    2、一致行动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一致行动,是指各方及其提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傲农生物各种会议的召集、提案及表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在上市公司其他有关人事变动或经营决策中,形成相同的意
思表示,并作出一致决定。此处需说明的是,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各方可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本协议的约定分别提名,并由产
业投资人联合体统一向傲农生物提交相关议案,各方在傲农生物的股东会、董事
会对前述议案的表决过程中保持一致行动。

    3、一致行动意见的形成与表达规则

    3.1 各方应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如甲方认为需要)召开前组
织召开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内部会议(以下简称“内部会议”),提前就待审议的
事项进行协商、表决,形成一致意见。内部会议由甲方确定时间、召集各方并主
持,具体的议事规则详见附件。

    3.2 各方同意按照如下机制形成一致行动意见:

    3.2.1 各方应先就待审议事项进行内部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

    3.2.2 若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出席内部会议的各方依法表决。出席
内部会议的各方持有的表决权为其持股数占全部出席内部会议主体的持股数之
和的比例;表决意见仅限于“同意”或“反对”两种;提交内部会议的议案,经
出席内部会议的各方所持有的表决权过半数(不含本数)同意,视为同意,各方
及/或其提名主体应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按照已确定的同意意见采
取一致行动;如未经出席内部会议的各方所持有的表决权过半数(不含本数)同
意,视为反对,各方及/或其提名主体应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按照
已确定的反对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4、一致行动的期限

    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期限为傲农生物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各方指定的证券
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三、其他事项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泉发集团、前海宏丰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
指定相应的实施主体受让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认购的转增股票,重整投资人
需对其指定实施主体完全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傲农生物重整计划、重整投资
方案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泉发集团、前海宏丰、湖北粮食、厦门谷味德、晋江永初及指定实施主体承

诺在取得重整投资转增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傲农生物股份。实施主体的合伙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股东及

其他持有实施主体权益人在实施主体取得傲农生物重整转增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直接或间接管理/代持实施主体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

额/受益权/股份等权益。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

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

间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

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

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4 年度

仍然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

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