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莹”)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三美”)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 项目”的完成期限分别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2025 年 12 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716.5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 募投项目名称 号 拟投入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投入进度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 1 14,393.00 9,619.50 66.83% 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 2 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32,085.86 28,552.02 88.99% (注 1) 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 3 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20,189.90 15,659.69 77.56% (注 2)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注 4 14,224.00 7,731.70 54.36% 3)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注 5 596.84 596.84 100.00% 4)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6 2,698.02 2,698.02 100.00% (注 5)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3,347.43 69.74%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1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 浙江三美年产 500 吨催化剂生产 10 5,500.00 208.05 3.78% 线及厂房建设项目(注 5) 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注 11 6,801.98 16.50 0.24% 5) 合计 181,289.60 148,429.75 /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之“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之“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 6,000 吨/年 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 注 3: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之“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 注 4: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之“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 “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注 5: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三 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 三美年产 500 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新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新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完成期 限延期至 2024 年 4 月;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15,659.69 万元; 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7,529.13 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余额 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余额(万元) 浙江三美 福建东莹 6,000 吨/年 农业银行 化工股份 19630101040037669 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 7,303.46 武义支行 有限公司 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福建省清 福建东莹 6,000 吨/年 流县东莹 中国银行 424782020895 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 225.67 化工有限 清流支行 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公司 2、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该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该项 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28,552.02 万元;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8,141.81 万元 (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余额(万元) 浙江三美 浙江三美 5,000 吨/年 工商银行 化工股份 1208060029000501204 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3,141.81 武义支行 有限公司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金额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预期年化收益率 产品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工商银行 单位定期存款 5,000.00 1.70% 183 天 2024/5/31 2024/11/30 武义支行 (二)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1、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今年以 来,为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公司对该项目的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改 进;但鉴于六氟磷酸锂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行业企业盈利能力差,为控制经营风 险,公司相对放缓了产能建设节奏。目前,该项目已建成 1,500 吨/年六氟磷酸锂 产能(其中,六氟磷酸锂晶体产能为 1,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溶液产能为 500 吨(折固)/年),并于 2024 年 10 月中旬用前述产能进行了试生产。后续,公司 将根据试生产情况,逐步开展市场开拓工作;并结合六氟磷酸锂的市场行情,继 续完成剩余产能的建设工作。综上,公司拟将该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 2、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该项 目建设地点位于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项目的工程用地为 山坡地,该地块此前未被开发使用,地形相对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量 较预期有所增加;同时,公司对设计时的管道工程布局进行了优化;导致该项目 整体土建工程进度滞后。根据园区的建设规划以及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 拟将该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有序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公司 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仅 涉及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 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 使用违规的情形。本次延期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 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将“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及“浙 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的完成期限分别 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2025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仅涉及对募投项目的完成期限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 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