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CNSIG Anhui Hongsifang Fertilizer Co., Ltd.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中盐集团,是专业从事复合肥和氮肥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化肥生产企业,为中盐集团农肥业务板块的运营 主体,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公司按照中盐集团“创新、变革、 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围绕中盐集团“创新行业价值,服务民本民生,体现 国家意志”的功能定位,以“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色营养,收获美好农业”为 使命,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经营规模较大、 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 公司将借助本次发行上市的契机,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完善产业链布 局,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夯实持续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高质 量发展;同时,公司将通过本次上市优化股东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 信息披露,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企业 形象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已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规范运 作。公司将以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和“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属于新型增效专用复合肥和 优质钾肥,是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鼓励类项目, 符合国家政策性导向和农业种植需求的转变,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合肥生产基地的 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市场地位的进一步提 升;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公司有利于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 力和增强经营稳定性,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利用产品和品牌、技术和创新、营销网络、农化服务、经营团 队和管理等方面优势以及国有企业党建优势,继续深耕复合肥、氮肥等主营业务, 1-1-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通过内生发展、外延扩张和全面优化,强化主业和完善产业链,围绕新型增效肥 料技术、氮肥损失控制及增效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生物有机肥技 术、土壤调理与改良关键技术等方面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 产品、技术与服务升级,把公司发展成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绿色 农业的植物营养卓越服务商”,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红四方力量”。 董事长: 陈 勇 年 月 日 1-1-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 发行股数: 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4 年 11 月 1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 20,0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11 月 7 日 1-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声 明............................................................................................................................ 1 致投资者的声明 ........................................................................................................... 2 本次发行概况 ............................................................................................................... 4 目 录............................................................................................................................ 5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一般释义....................................................................................................... 10 二、专业术语释义............................................................................................... 11 第二节 概览 ............................................................................................................. 13 一、重大事项提示............................................................................................... 13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7 三、本次发行概况............................................................................................... 18 四、主营业务概况............................................................................................... 19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21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3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3 八、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25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26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26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8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28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31 三、其他风险....................................................................................................... 3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4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41 四、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6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69 1-1-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87 七、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112 八、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 人的情况............................................................................................................. 112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12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118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1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13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49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55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60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163 七、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 205 八、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211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224 十、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22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26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226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重要性水平................................................. 237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40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40 五、分部报告..................................................................................................... 288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89 七、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缴纳情况................................................................. 290 八、财务指标..................................................................................................... 293 九、经营成果分析............................................................................................. 295 十、资产质量分析............................................................................................. 324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352 十二、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 事项..................................................................................................................... 366 1-1-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67 十四、盈利预测信息......................................................................................... 367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6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72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况..................................... 37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373 三、募集资金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37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80 五、未来发展规划............................................................................................. 381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86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 386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387 三、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387 四、内部控制情况............................................................................................. 387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387 六、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389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392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变动的情况 ............................................................................................................................. 394 九、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 394 十、同业竞争..................................................................................................... 394 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407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443 一、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情况............................. 443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44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50 一、重要合同..................................................................................................... 450 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454 1-1-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454 第十一节 声明 ....................................................................................................... 457 第十二节 附件 ....................................................................................................... 469 一、备查文件..................................................................................................... 469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469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470 附表:公司及子公司肥料登记及备案情况 ........................................................... 471 一、公司及子公司肥料登记情况..................................................................... 471 二、公司及子公司肥料备案情况..................................................................... 472 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 制建立情况 ............................................................................................................... 554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554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555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556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558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558 二、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56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业绩下滑延长锁定的承诺................. 562 四、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563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69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572 七、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575 八、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576 九、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576 十、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577 十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577 十二、关于液氨、蒸汽供应稳定性事项的相关承诺..................................... 577 十三、其他承诺事项......................................................................................... 579 1-1-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说明 ........................................................................................................... 583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583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583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584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584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586 附件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589 一、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589 二、提名委员会................................................................................................. 589 三、审计委员会................................................................................................. 590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90 五、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591 附件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592 附件六: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601 一、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601 二、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602 三、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3 1-1-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股份公司、红四 指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方肥业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红四方控股 指 系红四方肥业控股股东 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合肥弘邦投资管理股份有 弘邦投资 指 限公司,系红四方肥业持股 5%以上股东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盐业总公司,系红四方肥业实 中盐集团 指 际控制人 中盐资产 指 中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工投 指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盐红四方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红色劲典农业科技 红四方农业 指 有限公司 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安徽海丰商贸有限责任 红四方销售 指 公司 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盐湖北红四方生态科技 湖北红四方 指 有限公司 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 湖南红四方 指 司、湖南新天盛植物营养有限公司 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省扶余化工有限责任公 吉林红四方 指 司、吉林省扶余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海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 海丰商贸 指 任公司 湖北三得利 指 湖北三得利肥业有限公司 武汉星博 指 武汉星博建材有限公司 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合肥四方磷复肥有限责 四方新材 指 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1-1-1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申报会计师、审计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构、验资复核机构、 指 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天禾律所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 中联国信 指 限责任公司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招股意向书 指 市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为 5,000 万股 A 股的行为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 境内 指 及台湾省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台湾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注册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指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意见第 3 号》 用意见第 3 号》 《公司章程》、章程 指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报告期各期末 指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 肥料 指 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 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利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多种农作物生长所需 化学肥料、化肥 指 营养元素的肥料,又称无机肥料 单质肥料、单元肥料 指 只含有作物主要营养元素氮、磷、钾中一种养分的肥料 1-1-1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以氮(N)为主要成分,具有 N 标明量,施于土壤可提供植物氮素 氮肥 指 营养的单元肥料,是世界化肥生产和使用量最大的肥料品种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 复合肥料、复混肥料 指 物理方法制成的肥料 氯基复合肥 指 钾元素来源采用氯化钾,且氯离子含量高于 3%的复合肥 钾元素来源采用硫酸钾,或将氯化钾脱去氯离子制成的复合肥,且 硫基复合肥 指 氯离子含量低于 3%的复合肥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 掺混肥料 指 的颗粒状肥料,也称 BB 肥 通过养分的化学复合或物理作用,使其对作物的有效态养分随着时 缓释肥料 指 间而缓慢释放的化学肥料 经水溶解或稀释,用于灌溉施肥、叶面施肥、无土栽培、浸种蘸根 水溶性肥料、水溶肥料 指 等用途的液体或固体肥料 以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 测土配方施肥 指 和肥料效应,在合理施用有机肥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氮、磷、钾及 中微量元素等肥料的施用数量、施肥时期和施用办法 大量元素(主要养分) 指 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中量元素(次要养分) 指 对元素钙、镁、硫等的通称 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如硼、锰、铁、 微量元素(微量养分) 指 锌、铜、钼或钴等 复合肥习惯上用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相应的百分含量来表示其 成分,若某种复合肥料中含氮 10%,含五氧化二磷 20%,含氧化 养分含量 指 钾 10%,则该复合肥料表示为 10-20-10。有的在氧化钾含量数后 还标有 S,如 12-24-12(S),即表示其中含有硫酸钾 总养分 指 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分数计 折纯量 指 化肥中有效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的含量 复合肥占化肥总施用量(折纯)的比例,是国家或地区农业发展水 复合化率 指 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大片田地上种植的作物,如小麦﹑水稻﹑高粱﹑玉米﹑棉花﹑牧 大田作物 指 草等 具有某种特定经济用途的农作物,包括纤维作物(如棉、麻等)、 油料作物(如芝麻、花生等)、糖料作物(如甘蔗、甜菜等)、三 经济作物 指 料作物(饮料、香料、调料)等,广义的经济作物还包括蔬菜、瓜 果及花卉等园艺作物 高塔熔体喷浆造粒复合肥采用全自动电脑控制配料,以熔体尿素、 高塔复合肥 指 磷、钾等原料,经充分混合制浆后,通过高塔专用差动喷浆造粒机, 从高塔顶部喷淋而下,经空气冷却造粒,产生复合肥 将需要的原料按配比加入造粒机,在造粒机头部将硫酸与气氨在管 式反应器产生的带压料浆通过管式反应器的喷嘴喷洒在转鼓造粒 氨酸法复合肥 指 机的料床上进行成粒,为进一步提高氨的中和度,在转鼓造粒的料 床中设有氨分布器,在料床中气氨与磷酸一铵再进行中和反应,在 提高中和度的同时提高了产品的氮含量 注:1、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2、本招股意向书引用的第三方数据或结论,均已注明资料来源,确保权威、客观、独 立并符合时效性要求,所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并未为此支付 费用或提供帮助。 1-1-1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中的下 列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复合肥行业整体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 目前全国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企业有 3,000 余家,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 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化肥减量增效政策的持续推进,安全环保监管 的日益严格,复合肥行业分化加剧,行业已经演变为技术和产品创新、产品质量、 营销网络和服务、产业链完整程度等全方位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够在技术创新、 新产品开发、工艺优化、销售和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持续保持领先优势,公司将 面临产品价格下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2015 年开始,农业部组织实施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推动农作物 化肥用量持续下降、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22 年 11 月 16 日,农业农村部制定 了《到 2025 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提出进一步减少农用化肥施用总量。受 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及化肥减量增效政策的影响,化肥市场整体增量受到抑制,产 品结构需求从普通复合肥为主向高效化、专业化、功能化、精准化的增效肥料延 伸,尤其是聚焦土壤改良、减量增效、全面营养、环保友好方面的功能性肥料, 认可度和使用量逐年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积极调整 产品结构,及时调控生产安排,适应市场需求,则公司将面临销量下降,库存积 压进而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3、业绩季节性波动及下滑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298,297.05 万元、414,161.75 万元、386,507.24 万元和 196,338.61 万元,公司 1-1-1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净利润分别为 11,061.61 万元、12,273.27 万元、16,021.21 万元和 8,635.33 万元, 2021-2023 年度净利润呈逐年增长趋势。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容 诚专字(2024)610Z0100 号),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66,573.48 万元, 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34,339.26 万元,下降 11.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16.64 万元,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1,950.56 万元, 主要原因系 2024 年三季度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产品价格呈下跌趋势, 下游化肥经销商持观望态度,备货较为谨慎以及气候影响种植季节推迟导致主要 产品销量下降,同时受化肥市场主要原料价格下降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价格下 降毛利率降低导致公司利润有所下降。随着主要化肥品种价格逐步稳定,同时由 于下游农业种植环节对复合肥和氮肥产品存在较为稳定的需求,公司经销商和下 游农业种植户恢复正常采购节奏,复合肥销量和毛利率将稳定回升,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主要产品销量、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均较 2023 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相对较强,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由于受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采购模式和气候异常情况 影响,公司所处复合肥和氮肥行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市场需求存在着淡旺 季之分,因此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也呈现了相应的季节性特点,经营业绩存 在年度内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做好市场预测,及时调整生产安 排和库存规模,则公司将面临销售旺季因产品不足而客户流失或者销售淡季因产 品生产过剩而积压减值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季节性大幅波动甚至 出现亏损的风险。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复合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含氮磷钾元素的单质肥或二元复合肥, 包括自产和外购尿素以及外购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等原材料。公 司尿素生产的外购原材料液氨的生产成本中煤炭成本占比较高,受煤炭价格影响 较大。近年来,尿素、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煤炭等价格波动幅 度较大。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材料成本占比 90%左右,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 到公司的生产成本。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而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价格 1-1-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涨的风险及时向下游转移,或未能在原材料价格下行的过程中做好存货管理, 则公司将会面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毛利率下降或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导 致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5、液氨采购集中于关联方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尿素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液氨以及合肥基地复合肥生产过程中使 用的液氨系向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采购。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的金额分别为 51,181.43 万元、65,970.32 万元、55,317.03 万元和 25,430.53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9.42%、 17.81%、16.23%和 14.60%。 如果未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极端事件影响红四方控股的液氨生产,而 公司又无法获得稳定的替代液氨供应,将会对公司尿素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存在液氨采购集中于关联方的风险。 6、关联方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对关联方采购金额 分别为 78,315.03 万元、106,312.40 万元、84,637.99 万元和 36,453.69 万元,占当 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9.72%、28.70%、24.83%和 20.93%。尽管公司在《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但若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性不足,仍可能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的风 险。 7、第三方回款的风险 公司复合肥产品下游经销商多为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自然 人控制的公司,出于交易习惯及付款便捷的需求,其存在通过法定代表人、实际 控制人及其亲属、员工、下游客户等第三方向公司付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30,261.12 万元、142,844.32 万元、90,056.52 万元和 42,861.75 万元,占当期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13%、31.43%、21.19%和 19.91%。公司可能存在因对第三方回款管控不力导致销售回款环节内部控制有效 性不足的风险。 1-1-1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关于未来业绩下滑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若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延长 12 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 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 前项基础上延长 6 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 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 6 个 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分别指本公司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 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 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附件”之“附件二:与投资 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 其他承诺事项”。 (三)关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重要提示 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切实可行的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上 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及长期回报规划,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包含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条件、时间、现金 分红最低比例、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调整程序等内容,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一、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 情况”之“(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之“1、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公司制订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 市后三年),主要内容为:(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2)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 分配的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事项,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4)在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1-1-1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 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做出特别说明。具体内容参见“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 “一、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情况”之“(四)发行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之“2、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3、公司上市后长期回报规划主要内容为:(1)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形式;(2)公司利润可以采取分配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实施现金分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 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3)公司上市后至少每 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参见“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一、 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情况”之“(四)发行后的股利分 配政策”之“3、长期回报规划”。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 发行人名称 成立日期 2012年3月26日 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勇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 注册地址 宏图大道北侧 址 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 控股股东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其他交易场所 C26 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 行业分类 (申请)挂牌或 无 造业 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合伙) 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无 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利益关系 股 票 登 记 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 收款银行 构 司上海分公司 牌楼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无 1-1-1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占发行后总 发行股数 5,000万股 25% 股本比例 占发行后总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5,000万股 25% 股本比例 占发行后总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 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2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1.00元/股(按照2023 6.73元/股(按照2024年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 发行前每股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收益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本计算) 前总股本计算) 【】元/股(按照2024 【】元/股(按照2023 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资 发行后每股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产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收益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 发行方式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以及符 发行对象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保荐费471.70万元,承 发行费用概算 销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20万元)/1.06且不 1-1-1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低于人民币1,535.85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867.72万元,律师 费用169.81万元,信息披露费518.87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 他19.95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 可能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 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 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 - 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 - 略配售情况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 - 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7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申购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缴款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5,00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 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 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 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 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配售条件 参加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分别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 1-1-1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认 购。 4、限售期限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隶属于中盐集团,是专业从事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 务的化肥生产企业,为中盐集团农肥业务板块的运营主体,入选国务院国资委 “双百企业”名单。公司按照中盐集团“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 围绕中盐集团“创新行业价值,服务民本民生,体现国家意志”的功能定位,以 “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色营养,收获美好农业”为使命,经过多年技术创新、 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和渠道建设,公司已形成以复合肥产品为主,并向上游氮肥 产业延伸的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农化服务体系,产品主要包括常规复合肥 料、各种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氮肥等多个系列数百个品种规格,公司复 合肥产销量位列中国复合肥行业前列。 公司长期注重研发和生产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创新机 制,推动公司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安徽省企 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缓控释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公司承担了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水稻主产区氮磷流失综合防控技术与产品研发”项目“水稻氮 磷控源技术产品肥料转化与示范”子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稻-麦(油)绿 色丰产增效技术研发及集成示范”项目“稻-麦(油)周年丰产优质肥药精准调 控与灾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课题,公司主要产品和技术成果先后获得中国石油 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进步一等奖、神农 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植 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奖项,参与起草了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 标准《锌腐酸复合肥料》(T/CCEMA 0003-2021)。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发明专 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 76 项,公司被评为 2019 年度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公司目前已建立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销售网络和农化服 1-1-2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体系,引导农民科学用肥,公司被安徽省土壤肥料总站评为“十三五”期间全 省土肥工作先进集体。公司拥有全国首家挂牌化工农化服务中心,主导起草了中 国 化 工 企 业 管 理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 肥 料 企 业 农 化 服 务 通 则 》 ( T/CCEMA 0004—2022),2015 年以来,公司与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合 作,在安徽、河南、山东、浙江等全国 2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玉米、 小麦、花生等多种作物上开展红四方缓释肥、控失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肥效试 验和大田应用示范。公司积极探索智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与多家国内知 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专业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红四方”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商标、中国农资行业最具价 值品牌,并获得“中国好肥料”“中国十佳肥料品牌”“农民心目中的好产品” “合作社喜爱的农资品牌”“BAA 最具匠心农资品牌”等荣誉称号。在稳固现 有客户的基础上,公司持续加强营销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发行人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主要生产模式、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 要客户、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等经营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 化情况”之“(四)公司经营模式”及“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 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和“五、发行人采购 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国运民生的压舱石。化肥是重要的 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国家粮食安全和重 要农产品供应,是国家支持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公司作为国内排名前列的 复合肥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履行央企社会责任,为国内化肥行业 的稳定供应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一)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公司专注于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过多年技术创 新、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和渠道建设,公司已形成以复合肥产品为主,并向上游 1-1-2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氮肥产业延伸的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农化服务体系,公司在采购模式、生 产模式、销售模式、研发模式等方面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产 品包括多个系列数百个品种规格,复合肥产销量位列中国复合肥行业前列。报告 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二)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8,297.05 万元、414,161.75 万元、 386,507.24 万元和 196,338.6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较大;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1,061.61 万元、12,273.27 万元、16,021.21 万元和 8,635.33 万元,公司经营业绩 稳定,盈利能力较强。 (三)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 公司隶属于中盐集团,为中盐集团农肥业务板块的运营主体,入选国务院国 资委“双百企业”名单。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在安徽合肥、湖南醴陵、湖 北随州、吉林扶余建设有生产基地,具有尿素 30 万吨/年、各类复合肥 230 万吨 /年、水溶肥 5 万吨/年的生产能力,产品品种可以满足全国主要种植区不同环境、 不同土壤条件下不同作物的施肥需求,同时公司已建立起覆盖主要种植区域的成 熟稳定的经销商网络。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复合肥产销量行业排名分别为第 12 位、第 11 位和第 10 位,2023 年 度市场占有率约为 2.45%,位列全国复合肥行业前列,公司经营规模较大。 公司积极推动产品和技术创新,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安徽省企业技术 中心、安徽省缓控释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公司承担了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子课题,主要产品和技术成果先后获得多项奖项。公司在国内较早开展专 业农化技术服务工作,拥有全国首家挂牌化工农化服务中心,主导起草了中国化 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肥料企业农化服务通则》(T/CCEMA 0004—2022)。 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在复合肥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红四方” 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商标、中国农资行业最具价值品 牌,并获得“中国好肥料”等多项荣誉称号,赢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 是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综上,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属于具有行业代表性 1-1-2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优质企业,符合主板的板块定位。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610Z0219 号),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211,925.02 212,835.12 210,087.37 198,001.5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01,012.67 92,553.02 76,705.79 65,007.9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29 49.12 57.37 60.90 营业收入(万元) 197,545.21 389,943.81 417,008.72 305,369.31 净利润(万元) 8,635.33 16,021.21 12,273.27 11,061.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8,310.57 15,835.00 11,926.20 11,08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8,329.33 15,026.01 11,374.07 10,571.30 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5 1.06 0.80 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5 1.06 0.80 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7 18.71 16.83 1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8,777.85 24,386.20 35,606.31 22,648.03 现金分红(万元)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74 2.08 2.01 1.90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 策、税收政策、行业周期及市场环境、业务模式、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不存在 异常变动,主要客户或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 更,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4]610Z0100 号),公司 2024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与上年末、上年同期数据对比如下: 1-1-2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219,288.58 212,835.12 3.03% 负债总额 99,902.52 104,972.75 -4.83% 所有者权益 119,386.06 107,862.37 1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03,790.78 92,553.02 12.14% 益合计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66,573.48 300,912.74 -11.41% 营业利润 12,870.04 14,448.71 -10.93% 利润总额 12,923.24 14,542.33 -11.13% 净利润 11,447.31 13,378.98 -14.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1,185.22 13,296.59 -15.88%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0,916.64 12,867.21 -15.16% 利润 注: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重新界定了 2023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 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66,573.48 万元,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34,339.26 万元,下降 11.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0,916.64 万元,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1,950.56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24 年 度三季度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产品价格呈下跌趋势,下游化肥经销商 持观望态度,备货较为谨慎,同时气候异常种植季节推迟导致主要产品销量下降, 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量较 2023 年 7-9 月减少 8.24 万吨,2024 年 1-9 月公司 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量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4.09 万吨;同时受化肥市场主要原 料价格下降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降低亦导致公司利润有所下 降。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具体内容。 基于 2024 年 1-9 月已经实现的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83,088.24 至 387,990.24 389,943.81 -1.76%至-0.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21.27 至 16,955.78 15,835.00 增长 3.70%至 1-1-2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变动幅度 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增长 1.08%至 15,188.35 至 15,722.86 15,026.01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4% 注:上述 2024 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 计,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如前所述,2024 年度三季度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产品价格呈下 跌趋势,下游化肥经销商持观望态度,备货较为谨慎,同时受气候异常种植季节 推迟导致主要产品销量下降;同时由于化肥市场行情呈下跌趋势,公司复合肥和 氮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下降。目前化肥市场价格处于合 理区间,未来不存在持续大幅下滑的风险。由于化肥属于农业种植刚需产品,当 原材料价格逐步稳定,同时随着播种季节来临,公司经销商和下游农业种植户恢 复采购节奏,公司复合肥销量和毛利率稳定回升。 公司预计 2024 年全年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量合计 154.3 万吨至 156.3 万吨, 较 2023 年度增长 3.9 万吨至 5.9 万吨;公司预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383,088.24 万元至 387,990.24 万元,较 2023 年度下降 1.76%至 0.50%,公司预计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4 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主要原料价格下降, 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价格较 2023 年度下降所致;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421.27 万元至 16,955.78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3.70% 至 7.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188.35 万元 至 15,722.86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1.08%至 4.64%。 从业绩稳定性方面看,由于气候异常导致种植季节推迟以及原材料价格的波 动影响,使得 2024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出现下滑,但 公司化肥属于农业种植刚需产品,当原材料价格逐步稳定,同时随着播种季节来 临,公司经销商和下游农业种植户恢复采购节奏,公司 2024 年全年主要产品销 量和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将继续保持增长,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相对较强。公司 核心业务、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持续盈利能力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八、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2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 10,571.30 万 元、11,374.07 万元和 15,026.01 万元;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经审计的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648.03 万元、35,606.31 万元和 24,386.20 万 元;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05,369.31 万元、 417,008.72 万元和 389,943.81 万元。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特殊安排以及其他未披露 重要事项。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万元) 金额(万元) 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 项目备案:合发改备(2022)14 号 环建审(2022) 24,516.15 23,550.15 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项目代码:2111-340100-04-01-229236 1005 号 扩建 5 万吨/年经济 项目备案:合发改备(2022)23 号 环建审(2022) 作物用专用优质钾 14,006.84 14,006.84 项目代码:2111-340100-04-01-294038 38 号 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12,000.00 12,000.00 - - 充流动资金 合计 50,522.99 49,556.99 -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由公司通过申 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围绕中盐集团“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和“创新行业 价值,服务民本民生,体现国家意志”的功能定位,以“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 色营养,收获美好农业”为使命,利用产品和品牌、技术和创新、营销网络、农 1-1-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化服务、经营管理、产能布局等方面的优势,继续深耕复合肥、氮肥等主营业务; 依托产品推广和营销服务的协同优势,稳步推进缓控释复合肥、水溶肥、功能性 作物专用肥等新型肥料的推广应用;构建政产学研用多方合作新模式,持续加强 科技创新,推进产品、技术与服务升级,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满意度; 结合国内农业发展方向和化肥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内延发展、外延扩张和全面优 化,强化主业和完善产业链,把公司发展成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 “绿色农业的植物营养卓越服务商”。 1-1-2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有 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管理风险 1、液氨采购集中于关联方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尿素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液氨以及合肥基地复合肥生产过程中 使用的液氨系向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采购。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的金额分别为 51,181.43 万元、 65,970.32 万元、55,317.03 万元和 25,430.53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 别为 19.42%、17.81%、16.23%和 14.60%。 如果未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极端事件影响红四方控股的液氨生产,而 公司又无法获得稳定的替代液氨供应,将会对公司尿素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存在液氨采购集中于关联方的风险。 2、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公司高度重视生 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日常运营管理的投入,报 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保合规排放和处理,未发生环境保护违法 违规的行为,但仍可能存在因操作不当、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导致污染物排放不能 达到环保要求或发生环保事故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一直非常注重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环保部,配 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制度建设、生产控制、职业卫生管理、员工培训 和危化品管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 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 1-1-2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故,将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无证房产、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围占土地导致的风险 (1)部分房产及构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吉林红四方存在部分 房产因相关手续缺失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情形,上述无证房产及构筑物主要为 生产辅助用房,占公司及子公司总建筑面积比例为 1.75%,上述无证房产及构筑 物存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可能进而导致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2)子公司湖北红四方部分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以及围占部分公共道路用 地而导致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因历史遗留问题存 在:①19,678.88 平方米无证土地原为已废弃的铁路线用地,相关政府部门已经 完成土地收储工作,上述土地使用权将根据程序进行招拍挂,若后续未取得上述 土地使用权,将对湖北红四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②因考虑经营通行更 加便利,湖北红四方存在使用围墙围占部分公共道路用地 13,628.38 平方米的情 形,上述围墙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拆除以及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偿债能力风险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 并)分别为 59.64%、56.27%、49.32%和 44.94%,流动比率分别为 0.68 倍、0.81 倍、0.86 倍和 0.85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29 倍、0.45 倍、0.43 倍和 0.62 倍。公 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主 要依靠经营性现金流、短期负债和自发性流动负债满足自身对资金的需求,若公 司出现不能持续获得金融机构融资、及时收回客户货款、及时支付短期大额资金 等情形,公司将面临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 影响。 2、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 别为 44,355.34 万元、41,421.27 万元、43,346.77 万元和 21,586.45 万元,占流动 1-1-2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6.87%、44.59%、49.67%和 27.58%。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 系根据复合肥销售的季节性因素而提前生产备货所致。 较高规模的存货余额将占用公司较多营运资金,公司如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 理,将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下降,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此外,2021 年以 来化肥价格涨幅较大,若未来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存货跌价,公司经营业绩可能 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三)内部控制风险 1、关联方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对关联方采购金额 分别为 78,315.03 万元、106,312.40 万元、84,637.99 万元和 36,453.69 万元,占当 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9.72%、28.70%、24.83%和 20.93%。尽管公司在《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但若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性不足,仍可能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的风 险。 2、第三方回款的风险 公司复合肥产品下游经销商多为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自然 人控制的公司,出于交易习惯及付款便捷的需求,其存在通过法定代表人、实际 控制人及其亲属、员工、下游客户等第三方向公司付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30,261.12 万元、142,844.32 万元、90,056.52 万元和 42,861.75 万元,占当期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13%、31.43%、21.19%和 19.91%。公司可能存在因对第三方回款管控不力导致销售回款环节内部控制有效 性不足的风险。 3、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公司 已将上述情况清理规范完毕,并进一步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若未来公司财 务内控制度出现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可能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导致公司利 益受损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1-1-3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复合肥行业整体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 目前全国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企业有 3,000 余家,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 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化肥减量增效政策的持续推进,安全环保监管 的日益严格,复合肥行业分化加剧,行业已经演变为技术和产品创新、产品质量、 营销网络和服务、产业链完整程度等全方位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够在技术创新、 新产品开发、工艺优化、销售和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持续保持领先优势,公司将 面临产品价格下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2015 年开始,农业部组织实施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推动农作物 化肥用量持续下降、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22 年 11 月 16 日,农业农村部制定 了《到 2025 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提出进一步减少农用化肥施用总量。受 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及化肥减量增效政策的影响,化肥市场整体增量受到抑制,产 品结构需求从普通复合肥为主向高效化、专业化、功能化、精准化的增效肥料延 伸,尤其是聚焦土壤改良、减量增效、全面营养、环保友好方面的功能性肥料, 认可度和使用量逐年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积极调整 产品结构,及时调控生产安排,适应市场需求,则公司将面临销量下降,库存积 压进而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业绩季节性波动及下滑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298,297.05 万元、414,161.75 万元、386,507.24 万元和 196,338.61 万元,公司 净利润分别为 11,061.61 万元、12,273.27 万元、16,021.21 万元和 8,635.33 万元, 2021-2023 年度净利润呈逐年增长趋势。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容 诚专字(2024)610Z0100 号),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66,573.48 万元, 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34,339.26 万元,下降 11.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16.64 万元,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1,950.56 万元, 主要原因系 2024 年三季度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产品价格呈下跌趋势, 1-1-3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下游化肥经销商持观望态度,备货较为谨慎以及气候影响种植季节推迟导致主要 产品销量下降,同时受化肥市场主要原料价格下降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价格下 降毛利率降低导致公司利润有所下降。随着主要化肥品种价格逐步稳定,同时由 于下游农业种植环节对复合肥和氮肥产品存在较为稳定的需求,公司经销商和下 游农业种植户恢复正常采购节奏,复合肥销量和毛利率将稳定回升,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主要产品销量、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均较 2023 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相对较强,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由于受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采购模式和气候异常情况 影响,公司所处复合肥和氮肥行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市场需求存在着淡旺 季之分,因此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也呈现了相应的季节性特点,经营业绩存 在年度内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做好市场预测,及时调整生产安 排和库存规模,则公司将面临销售旺季因产品不足而客户流失或者销售淡季因产 品生产过剩而积压减值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季节性大幅波动甚至 出现亏损的风险。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复合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含氮磷钾元素的单质肥或二元复合肥, 包括自产和外购尿素以及外购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等原材料。公 司尿素生产的外购原材料液氨的生产成本中煤炭成本占比较高,受煤炭价格影响 较大。近年来,尿素、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煤炭等价格波动幅 度较大。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材料成本占比 90%左右,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 到公司的生产成本。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而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价格 上涨的风险及时向下游转移,或未能在原材料价格下行的过程中做好存货管理, 则公司将会面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毛利率下降或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导 致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1-1-3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其他风险 (一)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 规模较大的自然灾害和严重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甚至影响社会整体经济正常运行。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事件的发生非 公司所能预测,但其可能会造成停工损失,从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造 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 5 万 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 金。上述项目的实施对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水平的提 升有重要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论证,但若未来行业监管 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容量、产品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项目的投资 回报和项目预期收益将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在本次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净利润可能 难以实现同比例增长。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因净资产快速增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 被摊薄的风险。 (四)股票市场价格风险 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还将受到国家政治、宏 观政策、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 影响,有可能与实际经营业绩相背离,从而可能导致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投资者 购买价格。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 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1-1-3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系经中盐集团批准,由红四方控股作为主发起人,与员工持股平台弘邦 投资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其中红四方控 股以货币及复合肥业务相关净资产进行出资,弘邦投资以货币出资。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NSIG Anhui Hongsifang Fertilizer Co., Ltd.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勇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6 日 公司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 邮政编码: 231604 电话号码: 0551-63515128 传真号码: 0551-63515012 互联网网址: http://hongsifangfeiye.chinasalt.com.cn/ 电子邮箱: zyahhsffy@chinasalt.com.cn 信息披露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邹斌 联系电话: 0551-63515128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公司系经中盐集团批准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由红四方控股和弘邦投资 2 名发 起人发起设立,总股本为 15,000 万元,其中红四方控股以货币及非货币资产出 资 13,30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8.67%,弘邦投资以货币出资 1,700.00 万元,占 总股本的 11.33%。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 3401000006307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1-1-3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红四方控股 13,300.00 88.67 2 弘邦投资 1,700.00 11.33 合计 15,000.00 100.00 (二)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12 年 3 月,红四方肥业设立 2011 年 1 月 13 日,红四方控股向中盐集团报批《关于发起设立中盐安徽红 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中盐皖红四方(2011)16 号),拟以红四方 控股作为主发起人以复合肥业务相关资产等进行出资入股以及肥业板块相关管 理层及核心员工以现金投资入股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2 月 25 日,中盐集团出具《关于发起设立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中盐发(2011)25 号),原则同意红四方控股作为主发起 人,将与复合肥业务相关资产、股权与业务进行整合,组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 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并将总体方案上 报另行批准。 2012 年 2 月 10 日,红四方控股与员工持股平台弘邦投资作为发起人签署了 《发起人协议》,就发起设立红四方肥业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2 年 3 月 17 日,红四方肥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了《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关于制定<中盐安 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红四方肥业设立时,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章程》和《发起人协议》中约定共 分二期缴付出资,其中红四方控股以货币及复合肥业务相关净资产进行出资,弘 邦投资以货币出资。各期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本次实缴占 认缴股本 实缴股本 出资金额 发起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认缴股本的 (万股) (万股) (万元) 百分比(%) 第一期 红四方控股 13,300.00 2,807.2935 4,050.00 货币 2012.03.16 21.11 弘邦投资 1,700.00 1,700.00 2,452.54 货币 2012.03.16 100.00 第二期 1-1-3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实缴占 认缴股本 实缴股本 出资金额 发起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认缴股本的 (万股) (万股) (万元) 百分比(%) 红四方控股 13,300.00 10,492.7065 15,137.52 净资产 2014.01.01 78.89 2012 年 3 月 1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 字(2012)第 1-0020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3 月 16 日止,公司(筹) 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45,072,935.00 元,其 中红四方控股出资 40,500,000.00 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 28,072,935.00 元,计入 资本公积 12,427,065.00 元;弘邦投资出资 24,525,400.00 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 17,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7,525,400.00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领取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100000630700)。 红四方肥业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股本(万股) 实缴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红四方控股 13,300.00 2,807.2935 88.67 货币 2 弘邦投资 1,700.00 1,700.00 11.33 货币 合计 15,000.00 4,507.2935 100.00 - 2、2014 年 1 月,实缴股本变更 根据中盐集团出具的《关于发起设立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中盐发(2011)25 号)以及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约定,红四方控股以 复合肥业务相关净资产完成红四方肥业剩余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 2013 年 11 月 1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盐安徽 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止拟投资净资产模拟财务报表的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13)005736 号),确认: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红四 方控股拟用于投资红四方肥业的与复合肥业务有关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0,143.43 万元。 2013 年 12 月 12 日,中联国信出具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拟对 红四方肥业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2013)第 229 号),确 认:采用资产基础法,红四方控股部分资产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 延所得税资产及流动负债)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0,143.43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20,450.54 万元,评估增值 307.11 万元,增值率为 1.52%。 1-1-3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评估结果已在中盐集团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2014 年 1 月 1 日,红四方肥业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变更实收资本 的议案》及章程修正案,同意红四方控股以 201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与复合 肥业务相关的净资产进行出资,红四方控股实际出资 15,137.52 万元,其中 10,492.7065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实收资本由 4,507.2935 万 元变更为 15,000.00 万元;评估报告所列明的净资产金额大于 15,137.52 万元的部 分,由红四方肥业向红四方控股购买。 2014 年 1 月 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4)000002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4 年 1 月 1 日止,公司已 收到股东红四方控股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0,492.7065 万 元,红四方控股以净资产出资。本期出资连同首期出资,公司累计实缴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占已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100%。 本次实缴出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股本(万股) 实缴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红四方控股 13,300.00 13,300.00 88.67 货币、净资产 2 弘邦投资 1,700.00 1,700.00 11.33 货币 合计 15,000.00 15,000.00 100.00 - 2022 年 4 月 12 日,容诚会计师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容诚专字(2022) 610Z0017 号),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验证,确认公司各发 起人已足额缴纳了所认缴的出资。 此后,公司股本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3、设立过程中的程序瑕疵事项 在红四方肥业设立过程中,红四方控股以复合肥业务相关净资产出资实际未 按照中盐集团的批复要求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以及未将总 体方案上报中盐集团另行批准,存在瑕疵。 就前述瑕疵事项,2022 年 5 月 9 日,中盐集团出具《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函》对红四方肥业设立方案进行确 认:(1)由红四方控股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员工持股平台弘邦投资共同发起设 立红四方肥业;(2)红四方肥业股本总额 15,000 万元,其中红四方控股以货币 及复合肥相关净资产认缴 13,300.00 万股股本,出资额为 19,187.52 万元;弘邦投 1-1-3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以货币认缴 1,700.00 万股股本,出资额为 2,452.54 万元;(3)确认红四方控 股以复合肥业务相关净资产出资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9 月 30 日,红四方控股 净资产出资事项已经履行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已经履行备案程序;(4)红四方 肥业的发起设立事项已经中盐集团审批,各股东已经依法出资并经工商主管部门 登记,红四方肥业已有效成立,各股东已经实缴出资完毕,股权权属清晰明确, 不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国有权益受到损害情形,中盐集团确认同意红四方 肥业的设立方案。 综上,红四方肥业设立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已经中盐集团予以确认,前述 程序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 2019 年至今的资产重组情况 2019 年至今,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9 年度,基于解决同业竞争及保证业务、资产完整性的考量,公司对红 四方控股持有的尿素业务、红四方肥业经营所需资产(土地、房产、商标、专利) 以及海丰商贸(现为红四方肥业子公司红四方销售)99.40%股权进行重组,本次 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具体情况如下: 1、重组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19 日,中盐集团出具《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及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中盐发战略(2018)103 号)同意红四方控 股将其尿素业务、红四方肥业经营所需资产(土地、房产、商标、专利)以及海 丰商贸 99.40%股权资产转让给红四方肥业,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9 月 20 日及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议案》。 前述标的资产审计、评估以及评估备案情况如下: 审计报告 评估对象及 评估 评估备案 序号 标的资产 评估报告及文号 评估结论 及文号 评估范围 方法 编号 《中盐安 《中盐安徽红四 评估对象为红四方 选取资产基础 徽红四方 方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尿素业务相关 法评估结果:净 股份有限 拟转让尿素业务 资产组价值;评估 收益法 资 产 27,396.93 3775ZYG 1 尿素业务 公司尿素 相关资产组项目 范围为经审计机构 和资产 万元,评估基准 S2019026 业务专项 资产评估报告》 审定的在基准日的 基础法 日 市 场 价 值 审计报告》 (皖中联国信评 尿素业务相关资产 27,889.48 万元, (会专字 报字(2019)第 及相关负债 评 估 增 值 1-1-3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审计报告 评估对象及 评估 评估备案 序号 标的资产 评估报告及文号 评估结论 及文号 评估范围 方法 编号 ( 2019 ) 210 号) 492.55 万元,评 2567 号) 估 增 值 率 1.80%。 《中盐安徽红四 评估对象为红四方 方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和中盐安徽红 重置成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和中盐安徽红四 四方新型建材科技 本法、 为 9,985.75 万 方新型建材科技 红 四 方肥 业 有限公司拟转让的 基准地 元,评估价值为 有限公司拟转让 3774ZYG 2 经 营 所需 资 — 部分资产价值;评 价修正 14,562.16 万元, 部分资产项目资 S2019025 产 估范围为评估对象 法与市 评 估 增 值 产评估报告》(皖 所 涉 及 的 相 关 房 场法、 4,576.41 万元, 中联国信评报字 产、土地使用权、 收益法 增值率 45.83% (2019)第 211 商标权 号) 《中盐安徽红四 方股份有限公司 选取资产基础 拟转让所持安徽 法评估结果:海 海丰商贸有限责 丰商贸净资产 评估对象为海丰商 《审计报 任公司 99.4%股 账 面 价 值 贸股东全部权益价 资产基 海 丰 商 贸 告》(会审 权事宜涉及的安 5,868.59 万元, 1812ZYG 3 值;评估范围为海 础法、 99.40%股权 字(2018) 徽海丰商贸有限 评 估 价 值 为 S2019014 丰商贸全部资产和 市场法 6305 号) 责任公司股东全 5,986.48 万元, 负债 部权益价值项 评 估 增 值 目》(皖中联国 117.89 万元,增 信评报字(2018) 值率 2.01% 第 386 号) 注:与复合肥、尿素业务相关的专利根据业务整合整体安排随资产、业务一并转移至红 四方肥业,不再单独评估作价。2022 年 5 月 9 日,中盐集团出具《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 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函》,对专利转让事项进行确认。 2019 年 5 月 4 日及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签署收购安徽海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9.40%股权协议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3 日及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签署收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尿素相关资产协议的议案》《关 于签署收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 司相关资产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以及审计、评估及备案后,公司与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 对方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及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 序号 协议签署时间 标的资产 定价依据 (万元) 以皖中联国信评报字 2019 年 9 月 20 日、 1 尿素业务 18,874.75 (2019)第 210 号评估报 2020 年 1 月 4 日 告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2 2019 年 9 月 20 日 红四方肥业经营所 14,562.16 以皖中联国信评报字 1-1-3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交易价格 序号 协议签署时间 标的资产 定价依据 (万元) 需资产 (2019)第 211 号评估报 告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以皖中联国信评报字 2019 年 5 月 20 日、 海 丰 商 贸 99.40% (2018)第 386 号评估报 3 5,950.57 2019 年 6 月 10 日 股权 告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 定 99.40%股权交易价格 注:中联国信对尿素业务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相关资产、负债评估,经 评估后净资产为 27,889.48 万元,红四方肥业与红四方控股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签订协议, 将尿素业务相关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转让给红四方肥业,并约定自本次 转让的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由红四方控股承担。2019 年 12 月 31 日,双方交割尿素业务相关资产时,该部分资产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应评估值为 21,851.27 万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发生的损益为-2,976.52 万元。根 据协议约定由红四方控股承担过渡期损益,因此双方于 2020 年 1 月 4 日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最终交易作价为 18,874.75 万元。 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后,公司陆续完成了尿素业务、红四方肥业经营所需资产 的交割以及海丰商贸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 2、本次资产重组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1)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重组 完成后,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资产独立性并解决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问题,公 司主营业务为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红四方控股除持有 公司股权外,不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发行人收购的上述主体、业务和经营所需资 产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合并计算占发行人重组完成前一个会计年度 (2019 年)数据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尿素业务 27,288.79 38,565.97 1,422.24 红四方肥业经营所需资产 14,562.16 - - 海丰商贸 7,706.47 10,474.05 301.13 被重组资产影响额合计 49,557.42 49,040.03 1,723.37 发行人重组前数据 194,805.98 202,546.34 9,385.37 占比 25.44% 24.21% 18.36% 注:上表数据为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数据,按照扣除关联交易后的口径计算。 1-1-4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被重组资产(尿素业务、发行人经营所需资产及海丰商贸累计计算)重组完 成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未达 到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 50%,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等相关 规定,发行人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重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2)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未因上述重组事项发生变化。 (3)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重组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对公司经营业务具有积极作用。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3 家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分公司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1-4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红四方农业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盐红四方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20557581425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郝杏中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11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五路北侧 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从事复合肥和氮肥的销售和服务,系发行人销售子公司 主营业务的关系 ②财务数据 红四方农业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2,899.19 2,851.42 净资产 2,804.84 2,700.73 营业收入 260.66 602.33 净利润 104.11 155.80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2)红四方销售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56831736W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国庆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23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信达中心 A 座 506 室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1-4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0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从事复合肥和氮肥的销售和服务,系发行人销售子公司 主营业务的关系 注:2023 年 12 月,经中盐集团批复及相关决策程序后,红四方销售原少数股东合肥工 投以红四方销售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参考 依据将其持有的 0.60%股权作价 43.13 万元转让给公司,转让后,公司持有红四方销售 100% 股权。 ②财务数据 红四方销售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37,122.15 65,649.44 净资产 7,924.99 7,241.79 营业收入 164,099.92 309,703.51 净利润 683.19 148.16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3)湖北红四方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300MA48YWGE0Y 注册资本 7,200 万元 实收资本 7,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连昌林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5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经营范围 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69.44%,武汉星博持股 30.56%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从事复合肥的生产、销售,系发行人湖北生产基地 主营业务的关系 ②财务数据 湖北红四方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35,421.27 37,625.89 1-1-4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净资产 5,624.59 5,711.06 营业收入 24,706.16 55,043.24 净利润 -86.48 -308.6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4)湖南红四方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570276965U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珣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14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醴陵市经开区东富工业园城市外环线 6 号 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控释肥料、有机肥料、土壤调节剂的研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肥的零售与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 51.36%,中盐湖南华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33.64%,中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盐集团持股 15.0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从事复合肥的生产、销售,系发行人湖南生产基地 主营业务的关系 ②财务数据 湖南红四方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44,122.48 45,958.77 净资产 29,008.94 28,396.32 营业收入 34,629.68 55,640.15 净利润 611.75 326.22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5)吉林红四方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724723141165G 注册资本 2,180.8185 万元 实收资本 2,180.8185 万元 1-1-4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 王成云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30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扶余市三岔河镇铁西路 1 号 肥料生产;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级氯化钾,农用级氯化钾(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 68.78%,赵淑芳持股 12.49%,赵福彦持股 10.93%,王忠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彬持股 7.8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从事复合肥的生产、销售,系发行人吉林生产基地 主营业务的关系 ②财务数据 吉林红四方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11,691.39 21,635.58 净资产 -1,959.27 -2,301.75 营业收入 22,977.06 36,695.64 净利润 208.33 457.30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2、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直接持股的参股子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 参股 3 家公司,该等公司的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入股时间、控股方及主营业务 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1)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发行人入股时间 控股子公司红四方销售入股时间为 2009 年 11 月 发行人出资金额 控股子公司红四方销售出资金额为 147 万元 发行人持股比例 发行人通过控股子公司红四方销售持股 1.47% 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00%,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控股方及股权结构 系该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红四方销售持股 1.47%,红四方控股持 股 47.00%,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持股 1.53%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物流运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2)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发行人入股时间 控股子公司红四方销售入股时间为 2009 年 12 月 1-1-4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出资金额 控股子公司红四方销售出资金额为 376.75 万元 发行人持股比例 发行人通过控股子公司红四方销售持股 5% 红四方控股持股 95%,红四方销售持股 5%;红四方控股系该公司 控股方及股权结构 控股股东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容器制造、设备安装及维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3)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入股时间 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入股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发行人出资金额 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出资金额为 523.45 万元 发行人持股比例 发行人通过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持股 0.60% 该公司为股份公司,股权分散,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湖北红 四方持股 0.60%;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49%; 控股方及股权结构 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49%;随州香江商贸有 限公司持股 5.99%;大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00%;随州市金华飞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3.01%;其他股东合计持股 69.42%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吸收公众存款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3、报告期内转让或注销的子公司、参股公司 (1)注销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二级子公司扶余县铁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该公司已于 2011 年吊销,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根据扶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 明》,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管理、产品质 量监督管理、价格管理、广告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 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情形,注销程序及债务处置均已履 行相应的程序,合法合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出具的《证明》,该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不存在偷、漏、逃、欠税等税务违法行为, 不存在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所有税项均已结清,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2)转让的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四方销售原持有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 天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2.76%股权,红四方控股持股 97.24%,该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糊树脂等基础化学原料的生产及销 售。2022 年 12 月,经中盐集团审批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司控股子公司红 四方销售以该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 1-1-4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定价参考依据将其持有的 2.76%股权作价 1 元转让给四方新材,转让后,公司 及子公司红四方销售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红四方控股,持有本公司 13,30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88.67%。 中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盐资产分别持有红四方控股 95%及 5%的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 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以及中盐集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盐集团为国务院授 权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 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 号)以 及《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 年版)》等文件,对于主业不处于关系 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 业,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授权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增资、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股权变动、无偿划转等 21 个事项,中央企业对于下属企业 涉及的上述事项均拥有审批权限。公司不属于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 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根据中盐集团公 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相关审批、重大人事任免等文件和中盐 集团于 2022 年 5 月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地位的说明》,公司的设立、员工 持股、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等重大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包括重大人事任免在内的“三 重一大”事项,均履行内部相关决策程序后根据规定报中盐集团最终审批决定。 中盐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1)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52957868G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董亮 1-1-4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24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路北侧 主营业务 盐化工、精细化工及新能源、新型建材等产业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农药生产;农药零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 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经营范围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 中盐集团持股 95%,中盐资产持股 5%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其主营业务为盐化工、精细化工及新能源、新型建材等产业;与发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最近一年一期,红四方控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1,186,250.05 1,236,244.51 净资产 423,287.56 405,261.14 营业收入 486,393.52 951,426.94 净利润 16,770.31 -7,527.15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基本情况 中盐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中央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625149Q 注册资本 43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39,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耀强 成立日期 1986 年 1 月 11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 1 号楼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销售食品、各种盐 产品、盐化工产品、盐田水产品及其制品、盐田生物及其制品、盐 业企业所需设备、木材、水泥、电缆、包装材料、盐田结晶用苫盖 经营范围 材料、塑料及其助剂、日用品、化妆品、酒店用品、厨房用品、建 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肥 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炭的交易、储运活动);仓储 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招标服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 1-1-4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盐矿的资源 勘探、开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国务院国资委持股 9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 1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其主营业务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国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注:①根据中盐集团出具的说明,中盐集团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原因系:2020 年 7 月,依据财政部下发的财资(2020)82 号文件,中盐集团实收资本由 430,000.00 万元变更 为 439,100.00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盐集团尚未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②根据中盐集团出具的说明,中盐集团原系国务院国资委 100%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 2018 年 12 月,国务院国资委依据《关于划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资(2018)91 号)将其持有的中盐集团 10%的股权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盐集团 90% 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中盐集团 10%股权。2019 年 1 月 10 日,中盐集团就上 述股权划转事宜办理了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后的国有产权登记证。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中盐集团尚未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最近一年一期,中盐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5,521,337.17 5,494,829.37 净资产 2,396,336.05 2,352,584.48 营业收入 1,465,307.13 3,307,967.01 净利润 84,001.92 195,523.58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为弘邦投 资,弘邦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90156776Y 注册资本 2,501 万元 实收资本 2,501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项明 成立日期 2012 年 1 月 20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 921 号综合办公楼 701 室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项目投资(除专项许可);企业并购重组事务代理。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系红四方肥业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1-1-4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弘邦投资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 1 陈勇 红四方肥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40.00 1.60 2 陈国庆 红四方肥业:董事、总经理 30.00 1.20 3 夏玄芳 原红四方肥业:董事 10.00 0.40 4 沈项明 红四方肥业:董事、物资采购部部长 50.00 2.00 5 陈庆年 红四方肥业: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10.00 0.40 6 丁茂 红四方肥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5.00 0.60 7 刘洪滨 红四方肥业: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20.00 0.80 8 李高 红四方肥业: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70.00 2.80 9 邹斌 红四方肥业: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10.00 0.40 10 黄才文 原红四方肥业:市场部调研员 20.00 0.80 11 胡超 红四方肥业:销售部部长 20.00 0.80 红四方肥业:销售部副部长兼综合管理室主任; 12 罗坤灵 26.00 1.04 兼红四方销售:综合管理部部长 13 连昌林 湖北红四方:董事长 10.00 0.40 14 尚蔚林 原红四方肥业: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专员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市场部部长兼市场部品牌管理与 15 郝杏中 策划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兼红四方农业: 15.00 0.60 执行董事 红四方肥业:计划财务部部长兼管理与信息化 16 姚志刚 10.00 0.40 部部长;兼湖南红四方:财务负责人 红四方肥业: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红四方销 17 吴宁 10.00 0.40 售:财务部部长、湖北红四方:董事 红四方肥业:安全副总监、安全环保部部长、 18 方跃武 20.00 0.80 副总工程师 19 王先鹏 湖北红四方:总经理 20.00 0.80 20 束维正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部长、副总工程师 20.00 0.80 21 陈新 红四方肥业:二车间主任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部长兼尿素车间主任、 22 黄教勇 10.00 0.40 副总工程师 23 汪澈 红四方肥业:三车间副主任 10.00 0.40 24 凌国淮 红四方肥业:维保车间主任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销售部副部长;兼湖南红四方: 25 龚金柱 20.00 0.80 副总经理 26 罗玉国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 18.00 0.72 27 王松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 20.00 0.80 1-1-5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 红四方肥业:党委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 28 王涛 24.00 0.96 任、党委办公室媒体宣传策划中心主任 红四方肥业: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兼湖北红 29 王静 15.00 0.60 四方:财务负责人 红四方肥业: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文字 30 刘祝华 10.00 0.40 秘书 31 李永发 红四方肥业:特种肥事业部副总经理 10.00 0.40 32 王怀兴 红四方肥业:尿素车间主任助理 10.00 0.40 33 张瑞 红四方肥业:二车间副主任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副部长兼农化服务 34 郑兴来 10.00 0.40 中心主任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副部长兼质量监督 35 郭松山 10.00 0.40 室主任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副部长兼设备管理室 36 翟永银 20.00 0.80 主任 37 吴家森 红四方肥业:一车间副主任 16.00 0.64 38 朱圣伟 红四方肥业:一车间主任 20.00 0.80 39 何文毅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助理 20.00 0.80 40 陆玮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助理 13.00 0.52 41 杜建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 20.00 0.80 42 张进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43 张海州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农化服务经理 10.00 0.40 44 代广平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10.00 0.40 45 韦勇 红四方肥业:销售业务员 30.00 1.20 46 张嘎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20.00 0.80 47 吴蒙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助理 5.00 0.20 48 葛宏威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49 孟李星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10.00 0.40 50 喻海乐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10.00 0.40 51 夏韬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助理 6.00 0.24 52 戴洪洲 红四方肥业:销售业务员 25.00 1.00 53 王熙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10.00 0.40 54 孙金涛 红四方肥业: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55 李方军 红四方肥业:三车间副主任 10.00 0.40 56 张九 红四方肥业: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 15.00 0.60 57 周本林 原红四方肥业:采购业务员 10.00 0.40 1-1-5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 58 周悦悦 红四方肥业:物资采购部部长助理 10.00 0.40 59 夏丽萍 红四方肥业:采购业务员 20.00 0.80 60 何宗洋 红四方肥业:采购业务员 20.00 0.80 61 范文玉 红四方肥业:尿素车间操作工 10.00 0.40 62 沈领玲 红四方肥业:特种肥事业部计划管理员 6.60 0.26 63 肖伟民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总调度长 10.00 0.40 64 王桂霞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副总工程师 20.00 0.80 红四方肥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律事务部) 65 周建中 13.00 0.52 高级主管 66 孙先成 红四方肥业: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师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市场部品牌管理与策划中心高级 67 王卫国 10.00 0.40 主管 红四方肥业:市场部品牌管理与策划中心高级 68 陈安民 10.00 0.40 主管 红四方肥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律事务部) 69 夏庆姣 15.00 0.60 主管 红四方肥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律事务部) 70 张捷 10.00 0.40 主管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质量监督室副主任 71 朱秋玮 10.00 0.40 工程师 72 孙孝根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农化服务经理 10.00 0.40 73 王贤芬 原红四方农业:销售业务员 13.00 0.52 74 陆宏坤 红四方肥业:销售业务员 3.00 0.12 75 李红梅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仓管员 20.00 0.80 76 黄守平 红四方肥业:审计部部长、副总工程师 40.00 1.60 77 何义斌 红四方销售:销售部副部长 30.00 1.20 78 鲍士明 红四方肥业:物资采购部副部长 40.00 1.60 79 朱瑜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 10.00 0.40 80 高岩 红四方肥业:采购经理 13.00 0.52 81 王明龙 红四方肥业:特种肥事业部副主任工程师 20.00 0.80 82 徐智胜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工艺管理员 6.00 0.24 83 万海涛 红四方肥业:人力资源部管理员 6.00 0.24 84 郭栋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调度员 3.40 0.14 85 陆菲 红四方肥业:管理与信息化部副部长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市场部品牌管理与策划中心管理 86 徐明霞 10.00 0.40 员 87 喻海峰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农化服务经理 4.00 0.16 1-1-5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 88 王邦春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 10.00 0.40 89 谈德升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 90 刘影 10.00 0.40 室)主任 91 谈辉杨 红四方肥业: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团委书记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兼吉林红 92 陈锐 10.00 0.40 四方:财务负责人 93 张腾 红四方肥业:仓储物流部副部长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副部长兼土壤修复 94 王坤 10.00 0.40 中心主任 95 汪飞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5.00 0.20 96 潘俊 红四方肥业: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97 茅礼敏 原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助理 43.00 1.72 98 方锐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 20.00 0.80 红四方销售:销售部副部长;兼湖北红四方: 99 钱国祥 55.00 2.20 董事、副总经理 100 张毅 红四方销售:特种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20.00 0.80 101 范良斌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 14.00 0.56 102 郑鹏飞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2.00 0.08 103 杨涛 1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 10.00 0.40 104 周流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2.50 0.10 105 严松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106 魏林霄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20.00 0.80 107 杨涛 2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3.00 0.52 108 黄斌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11.00 0.44 109 吴迪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25.00 1.00 110 庞东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20.00 0.80 111 陈继俊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31.00 1.24 112 田丰 红四方肥业:采购经理 17.00 0.68 113 陈光辉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 20.00 0.80 114 张欣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115 姚正华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 16.00 0.64 116 王斌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20.00 0.80 117 罗鑫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 26.00 1.04 118 方青林 原红四方销售:销售部市场监督专员 20.00 0.80 1-1-5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 119 储诚东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120 李强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121 王军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10.00 0.40 122 方志亮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3.00 0.12 123 张兴旺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124 姚奔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5.00 0.60 125 李胜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10.00 0.40 126 吴刚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127 束甲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10.00 0.40 128 肖立建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129 杜家运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130 颜会琼 原红四方销售:综合管理部高级主管 30.00 1.20 131 王佑青 红四方销售:综合管理部主管 10.00 0.40 132 司开琼 红四方销售:综合管理部主管 10.00 0.40 133 王伟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20.00 0.80 134 许荣荣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10.00 0.40 135 杨德军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律事务部) 136 梁凯 25.00 1.00 主任(部长) 137 王大林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138 杨凯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5.00 0.20 139 楚友攀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6.00 0.24 140 郑敏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6.00 0.24 141 杨俊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11.00 0.44 142 罗永霞 红四方销售:综合管理部费用管理员 10.00 0.40 143 张步胜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3.00 0.52 144 程林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2.50 0.10 145 宣海涛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5.00 0.20 146 王绪召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6.00 0.64 147 丁强善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1.00 0.04 148 吴玉山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3.00 0.12 149 沈夏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2.00 0.08 150 陈阳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2.00 0.08 1-1-5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 151 殷玲 红四方销售:综合管理部主管 2.00 0.08 152 朱斌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3.00 0.12 153 熊洪兵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6.00 0.24 154 孙勇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红四方肥业:特种肥事业部总经理;兼红四方 155 李守芳 60.00 2.40 农业:总经理 156 魏安志 红四方农业: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157 方凯 红四方农业: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158 黄梦非 红四方农业:销售经理助理 10.00 0.40 159 谢丹 红四方农业:销售业务员 10.00 0.40 160 何涛 原红四方肥业:项目副负责人兼三车间主任 10.00 0.40 161 王继武 湖北红四方:副总经理兼生产部部长 20.00 0.80 162 王珣 湖南红四方:副董事长、总经理 40.00 1.60 163 陆道军 湖南红四方:常务副总经理 20.00 0.80 164 袁桥梁 湖南红四方:区域经理 10.00 0.40 165 符琦 湖南红四方:仓储物流部副部长 20.00 0.80 166 何华 湖南红四方:仓储物流部部长 10.00 0.40 167 韩建康 湖南红四方:区域经理 3.00 0.12 168 王成云 吉林红四方:董事长、总经理 55.00 2.20 169 陈庆璜 吉林红四方: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0.00 0.40 合计 2,501.00 100.00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夏玄芳及茅礼敏于 2022 年 9 月 1 日退休,尚蔚林及王 桂霞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退休,周本林于 2023 年 2 月 1 日退休,方青林于 2023 年 3 月 1 日退休,颜会琼于 2023 年 10 月 1 日退休,王贤芬于 2024 年 3 月 1 日退休,黄才文于 2024 年 6 月 1 日退休,何涛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辞职;其中王桂霞被公司返聘,夏玄芳、茅礼敏、 尚蔚林、王桂霞、周本林、方青林、颜会琼所持弘邦投资股份转出事宜正在办理,其余人员 将根据员工持股方案约定在退休、辞职后 12 个月内将所持弘邦投资股份转出。 弘邦投资系因员工持股计划而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情况参见 本节之“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1-1-5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红四方控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除本公司以外其他存续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 1 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0.09.07 803.40 803.40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 技术推广服务 2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3.04.18 4,000.00 2,560.00 合肥循环经济园纬五路南 磷酸铁的生产及销售 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目前 3 2014.06.16 13,000.00 3,980.10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公司 无实际经营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 3 容器制造、设备安装及 4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03.01.28 7,535.00 7,535.00 号、5 号互联宝地徽园 B3-113-H 维修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 氯碱产品等基础化工原 5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1.12.10 67,428.00 67,428.00 区建材路 料及产品的销售 氯碱产品等基础化工原 5-1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2001.11.05 27,600.00 27,600.00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 1205 号 料及产品的销售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 新型建材科技开发、咨询 6 2012.12.26 4,000.00 4,000.00 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公司 以及建筑材料的制造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因处于破产清算状态,不再纳入红四方控股合并报表范围。 2、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盐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除本公司以外其他存续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1 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12.18 367,303.32 367,303.32 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 1 号楼 工业盐产品调拨、批发等 1-1 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 1998.12.07 3,291.64 3,291.64 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岭路 5 号 盐加工、批发、零售 1-1-5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加碘食盐及各种盐产品的生产及 1-2 中盐吉林盐业有限公司 2001.11.28 3,591.80 3,591.80 长春市高新区创信街 168 号 销售 1-2-1 中盐吉林米业有限公司 2013.05.20 500.00 500.00 长春市高新区创信街 168 号 农作物种植及粮食收购 1-3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2001.09.28 44,116.6438 44,116.6438 常州市金坛区北环东路 129 号 盐的开采及盐产品生产销售 地下岩盐开采;盐卤水销售;盐 1-3-1 常州市金坛新金冠盐矿有限公司 1999.06.02 6,835.765373 6,835.765373 常州市金坛区登冠镇 腔利用和相关技术服务 1-3-2 江苏加怡热电有限公司 1996.05.30 10,000.00 10,000.00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电厂路 2 号 热能、电力及相关产品的制造 水、煤炭、盐、盐产品的检测及 1-3-2-1 江苏金赛检测有限公司 2016.02.05 1,000.00 620.00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盐厂路 2 号 认证咨询服务 1-3-3 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 2005.08.17 26,441.2238 26,441.2238 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二重大道 218 号 盐的开采及盐产品生产销售 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 1-3-3-1 镇江宝龙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2009.08.03 10,000.00 10,000.00 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二重大道 220 号 装卸、仓储服务 井盐采集、加工;食盐生产和批 1-4 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 2002.08.03 5,000.00 5,000.00 应城市长江埠车站路 46 号 发、零售 1-4-1 中盐枣阳盐化有限公司 2004.08.19 300.00 300.00 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新村街 1 号 井盐开采、加工、销售 1-5 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 2007.11.22 25,498.63 25,498.63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 197 号 7 楼 盐及调味品批发 1-5-1 中盐新干盐化有限公司 2004.01.14 10,000.00 10,000.00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镇朝鸡山 盐及调味品批发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1-6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05.31 40,000.00 40,000.00 681 号宝策大厦 11 层 盐加工 天津滨海索尔特生物技术中心有限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 831 号(南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目前无实际 1-6-1 2008.01.28 200.00 200.00 公司 楼一楼 106 室、107 室) 经营业务) 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 28 号盐勘小区办 1-7 中盐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1994.07.18 5,000.00 5,000.00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公楼 608 房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国际物流园 食盐的零售;工业用盐、卤食、 1-8 中盐中部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28 25,000.00 25,000.00 仁通街以东、禄达路以南、故城南路以 调味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目 北 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1-1-5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县城深圳路南段东侧(厦门路东段南 1-8-1 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 2003.06.30 19,308.85 19,308.85 碘盐及各种盐产品的加工及销售 侧) 食盐及其它盐产品加工,包装,配 1-8-2 中盐河南盐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2004.03.18 2,000.00 2,000.00 河南省叶县盐城路东段 送,销售 1-9 河北中盐龙祥盐化有限公司 2008.10.24 22,272.73 22,272.73 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经六路 3 号 岩盐开采、食盐生产加工 食盐、农牧盐、工业盐、盐化工 1-10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2000.12.01 23,194.50 23,194.50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鱼河镇 产品生产加工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 512 1-11 1986.03.14 20,000.00 20,000.00 盐及盐制品的调拨、供应和销售 司 号 1-11-1 中盐奎屯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3.02.12 138.00 138.00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乌苏南路 食盐批发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 食盐分装、二、三类级批发及零 1-11-2 中盐乌鲁木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3.02.08 3,500.00 3,500.00 净水路 669 号办公楼 1 栋 售 昌吉市昌兴盐业配送有限责任 1-11-2-1 2004.06.10 100.00 100.00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天山路 24 号小区 盐批发零售 公司 食盐生产;食盐批发;矿产资源 1-11-3 精河县精河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1998.06.17 2,000.00 2,000.00 新疆博州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南侧 (非煤矿山)开采 食盐生产;食盐批发;矿产资源 1-11-4 温宿县银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3.07.17 1,500.00 1,500.00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迎宾路 93 号 (非煤矿山)开采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北部新兴产 1-11-5 哈密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8.04.15 573.99 573.99 盐生产、加工、销售 业园天山大道 48 号 湖盐采掘;盐制品的生产加工和 1-11-6 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1.04.23 690.00 690.00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新城街道创五路 2 号 销售 加碘盐(中盐牌加碘粉碎洗涤盐) 1-11-7 轮台县银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4.07.14 201.72 201.72 新疆巴州轮台县红桥工业园区 生产,销售;露天湖盐开采 盐及盐产品的调拨、供应和销售, 1-11-8 中盐新疆和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2.06.10 100.00 100.00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塔乃依北路 29 号 批发兼零售 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除外)批 1-11-9 中盐新疆喀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9.03.11 320.00 320.00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托克扎克路 201 号 零兼营盐及盐制品的调拨、供应 和销售 1-1-5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湖盐开采;食用盐、工业盐、液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有 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 1-11-10 2004.08.30 7,000.00 7,000.00 体盐、畜牧用盐、日化盐、护肤 限责任公司 盖镇迭伦南街 128 号 类盐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1-11-11 中盐新疆东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8.12.09 260.00 260.00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老阿温路 8 号 盐、无机化学品、无机盐购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 G218 线 1-11-12 伊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9.04.20 493.00 493.00 食盐批发;工业盐的销售 1755 号 中盐新疆盐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 1-11-13 2017.10.23 1,500.00 - 新疆博州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南侧 无实际经营 司 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羚翔 1-11-14 中盐巴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07.04 200.00 200.00 盐及盐产品的调拨、供应和销售 路北侧、东环路西侧 北京市西城区儒福里 41 号 14 号楼 7-8 批发食盐;销售食品;销售化工 1-12 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12.12 60,000.00 60,000.00 层 产品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百葛路 191 号 1 等 普通货物运输;销售食品;销售 1-12-1 北京市昌达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1.11.09 50.00 50.00 7 幢 7 号办公楼 工业用盐 食盐及盐制品调拨、批发;食盐 1-12-2 中盐河北盐业专营有限公司 2002.01.25 1,950.00 1,950.00 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 569 号 的分装、配送 1-12-3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1996.01.29 6,221.66 6,221.66 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河北路 277 号 食盐、工业盐批发兼零售 1-12-3-1 天津市长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1993.08.25 1,000.00 1,000.00 天津开发区黄海一街 22 号 物业管理;自有厂房租赁 北京世奥特国际盐产品贸易中心有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 13 号 2 幢一层 1-12-4 2010.03.29 510.00 510.00 销售食盐、工业盐 限公司 101 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饲料添加 1-12-5 中盐沧州食盐有限公司 2019.04.19 2,000.00 2,000.00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建设大街 剂生产、食品销售 1-13 中盐上海市盐业有限公司 1991.07.01 60,000.00 60,000.00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601 号 1003 室 各种盐类销售 从事消费者营养健康盐类和调味 盐类及其他特色品种盐、食盐、 1-13-1 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 2001.12.19 100 万美元 100 万美元 上海市杨浦区浚浦局路 1 号 软水盐、软水剂机器、调味料(固 态)的生产、加工 1-13-2 上海中盐嘉青盐业有限公司 2009.03.27 1,600.00 1,600.00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 5688 弄 111 号 食盐、预包装食品批发 1-1-5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 8 号 3 幢一 1-13-3 上海中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3.09.13 2,000.00 2,000.00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层 N 区 1032 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1-13-4 中盐云虹湖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999.09.08 5,000.00 4,000.00 云梦县梦泽大道南 12 号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盐产品的研发、销售;盐化工产 1-14 中盐安徽盐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06.25 21,188.24 21,188.24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连水路 9 号 品的生产、销售 岩盐地下开采,食盐生产、销售, 1-14-1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1995.11.16 11,662.00 11,662.00 安徽省定远盐矿 电力生产及农作物种植、加工和 销售 1-14-1-1 中盐东兴云梦制盐有限公司 2018.01.31 27,761.00 27,761.00 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南环路 100 号 岩盐地下开采;食盐生产、销售 多品种食盐生产、销售;味精分 1-14-2 中盐安徽润华强旺盐业有限公司 2006.08.31 588.00 588.00 安徽省界首市工业园胜利路 1 号 装、销售 1-14-3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2000.10.25 1,091.40 1,091.40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连水路 9 号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 39 号物理层第 20 1-15 中盐西南盐业有限公司 2019.04.29 80,000.00 80,000.00 工业盐、调味品销售 层部分 物流配送、食盐、工业盐等各类 1-15-1 中盐重庆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2008.05.12 14,700.00 14,700.00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458 号 盐产品的批发、零售 1-15-2 中盐重庆长寿盐化有限公司 2008.08.06 9,000.00 9,000.00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街上 生产销售工业盐及盐化工产品 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 39 号第 19 层部分 1-15-3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982.02.01 48,091.95 48,091.95 生产、研发多品种食盐 及第 20 层 重庆市铜梁工业园区(铜合路与金龙大 生产销售味精、鸡精、酿造酱油、 1-15-3-1 重庆天厨天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979.02.07 7,404.56 7,404.56 道交汇处) 酱、调味品(半固态) 重庆市盐业集团渝东南有限责任公 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 45 号盐业公司 食盐、多品种盐、工业盐等各类 1-15-4 1981.04.30 1,400.00 1,400.00 司 移民安置房综合楼 2-1(跃 1) 盐产品批发、零售 重庆市盐业集团渝西南有限责任公 食盐、多品种盐、工业盐等各类 1-15-5 2008.11.14 2,200.00 2,200.00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工业园区 A 区 司 盐产品批发、零售 重庆市盐业集团渝东北有限责任公 食盐、多品种盐、工业盐等各类 1-15-6 2015.08.31 4,800.00 4,800.00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 768 号-970 号 司 盐产品批发、零售 1-15-7 重庆市盐业集团晶心物流配送有限 2009.11.20 2,500.00 2,500.00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果塘片区 批发、零售、储备、调拨食盐、 1-1-6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责任公司 A05-8101 号 多品种盐、工业盐 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花园路 2666 号(重 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及非食用 1-15-8 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 1996.09.08 12,000.00 12,000.00 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南溪片区) 盐加工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蜀光村 100 号工 工业盐、液体盐、精制盐等的生 1-15-9 云阳盐化有限公司 2011.01.21 21,500.00 21,500.00 业园区 C 区 产、销售及仓储服务 1-15-10 重庆飞亚实业有限公司 1993.11.10 12,518.00 12,518.00 重庆市万州区红星东路 485 号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梅山路南、扬 1-16 中盐青岛盐业有限公司 2007.11.07 3,680.00 3,680.00 食盐、畜牧用盐、小工业盐批发 州路西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塔路 3 号商务 1-17 中盐(雄安)盐业有限公司 2023.12.28 10,000.00 10,000.00 食盐批发、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中心 3 号楼 317-009 号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 1-18 国盐检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2021.06.15 1,030.00 1,030.00 检验检测服务 681 号宝策大厦 11 层 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丹江 食盐生产、批发、销售;调味品 1-19 中盐国本盐业有限公司 2006.09.27 5,997.68 5,997.68 北路 551 号 生产等 舔砖盐生产销售;反刍动物舔砖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太行大道以西万象 盐、畜牧盐、盐产品、盐化工产 1-19-1 中盐本谷(河南)盐业有限公司 2015.10.26 600.00 600.00 路南侧 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化工 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 批发食盐、工业用盐、卤食;盐 2 中盐北京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1981.12.28 4,403.00 4,403.00 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东里 21 号 加工 2-1 京和(北京)牛业有限公司 2005.11.23 1,289.86 1,289.86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村北 肉牛屠宰、分割 西安曲江新区汇新路曲江国际金融中 食盐批发;工业盐、食盐包装袋 3 中盐西安盐业有限公司 1989.07.20 55.74 55.74 心 2401 室 的销售 3-1 西安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1.04.14 1,000.00 1,000.00 西安市北关正街 27 号 房地产开发经营 3-2 西安万通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003.11.06 50.00 50.00 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 189 号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3-3 中盐西安蓝田盐业有限公司 1989.06.01 38.16 38.16 蓝田县县城长坪路 147 号 盐及调味品批发 4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1998.09.18 3,320.00 3,320.00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 56 号之 1 食盐批发;食品销售 1-1-6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司 号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正宁县盐业有 食盐、糖、酒、副食品的批发、 4-1 2001.06.06 50.00 50.00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城永正路 1 号 限责任公司 零售(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镇原县盐业有 食盐的加工及分装盐(目前无实 4-2 2000.12.26 59.34 59.34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中街 18 号 限责任公司 际经营业务)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宁县盐业有限 4-3 2001.06.05 50.00 50.00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新宁路 37 号 食盐的加工及分装 责任公司 食盐批发;盐化产品(不含危险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环县盐业有限 4-4 2000.04.13 26.85 26.85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县城台州商业街 品)的销售(目前无实际经营业 责任公司 务)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天城商贸有限 酒的批发和零售,预包装食品、 4-5 2000.03.17 1,000.00 1,000.00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455 号 责任公司 农副产品 4-6 舟曲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08.07.31 1,600.00 1,600.00 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博峪乡崖后头村 无实际经营 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九道街 10 号 1 栋 5 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989.08.19 5,400.00 5,400.00 食盐及调味品批发 1-7 层 5-1 哈尔滨龙盐盐业有限公司 2005.12.05 4,762.06 4,762.06 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九道街 10 号 无实际经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牡丹街 730 5-2 龙盐(牡丹江)盐业有限公司 2009.04.07 933.00 933.00 各种盐产品的分装、生产、销售 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公园路 81 5-3 龙盐(齐齐哈尔)盐业有限公司 1993.02.15 5,960.00 5,960.00 盐及调味品批发 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兴安 5-3-1 齐齐哈尔市第七粮库有限公司 2009.03.27 1,566.00 1,566.00 粮食收购;仓储服务 路 40 号 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龙盐销售有限 5-4 2014.04.10 500.00 500.00 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九道街十号 1-2 层 盐及调味品批发 公司 6 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1.03.16 20,000.00 20,000.00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108 号 盐及调味品批发等贸易 6-1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1990-07-04 3,383.63 3,383.63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108 号 盐及调味品批发等贸易 6-1-1 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 2004.02.04 1,200.00 1,200.00 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古峡东街)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1-1-6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6-2 宁夏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1996.07.23 807.00 807.00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鼓楼南街 99 号 百货零售(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6-3 中盐宁夏恒通贸易有限公司 1992.10.31 4,100.00 4,100.00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108 号 贸易经纪与代理 6-4 中盐宁夏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 1990.07.12 1,218.00 1,218.00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108 号 糖酒等副食品销售 6-5 中盐宁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0.01.14 10,000.00 10,000.00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118 号 物业服务及资产租赁 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茅塘居委会华 7 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 1999.06.19 17,500.00 17,500.00 无实际经营 湘路 711 号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02 号桂盐大厦 8 中盐广西盐业有限公司 2002.04.11 5,481.20 5,481.20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综合楼四楼 1-3 轴号房 8-1 中盐北海银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8.07.08 4,714.20 4,714.20 北海市北海大道西路 9 号 资产的租赁与管理,物业服务 9 中盐新郑物流有限公司 1990.07.07 290.54 290.54 新郑市新烟办道西北路 515 号 综合物流服务;仓库、场地租赁 10 中盐淮安盐化有限公司 1998.08.21 9,000.00 9,000.00 洪泽区西顺河镇于圩村 无水硫酸钠、氯化钠生产销售 元明粉、氯化钠生产、销售;货 10-1 中盐淮安鸿运盐化有限公司 2012.03.28 16,600.00 16,600.00 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沿河路 物装卸、仓储服务 11 中国盐业总公司盐业地质勘查大队 - 833.00 833.00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 4 号 地质勘察技术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 24 号 1-5 内 出版、发行《中国盐业》杂志; 12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1998.04.16 100.00 100.00 109 承办《中国盐业》杂志国内广告 盐业产品开发、组织盐业资源勘 13 北京远大盐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93.01.16 500.00 500.00 北京市西城区儒福里 41 号 探、购销(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13-1 湖北博海置业有限公司 2008.07.15 1,000.00 1,000.00 云梦县城关泰山路 155 号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 1 号楼 14 中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07.01 5,000.00 5,0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A 座 1502 室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 2 号 盐化科技信息咨询;盐化科技信 14-1 中盐(天津)盐化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2012.09.10 100.00 100.00 增 1 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 101-137 息系统开发 (集中办公区) 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资产租 15 中盐湖南华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4.09.18 10,000.00 10,000.00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 258 号 赁;实业投资 1-1-6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金鸡岭 海盐生产、加工、批发食盐、工 16 中盐南海盐业有限公司 2017.05.11 10,000.00 5,000.00 金莺嘉园一期一区 1 幢 1-1011-104 号 业用盐 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 1 号 17 中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1995.05.15 2,090.00 2,090.00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服务 楼 18 上海市浦东盐业有限公司 1993.09.24 10,000.00 10,000.00 浦东新区杨新东路 160 号 盐及调味品批发 香港中环遮打道 3A 号香港会所大厦 14 18-1 香港中江投资有限公司 2009.08.06 1 万港元 1 万港元 盐及调味品批发 楼 14/F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 19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002.04.24 188,765.00 188,765.00 区(乌斯太镇)贺兰区人民路中盐综合科 工业纯碱、食用碱的生产与销售 技楼 一家集盐、盐化工、医药保健产 品等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 企业,主营以精制盐、工业盐等 为代表的盐产品;以金属钠、氯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 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等为代表的 19-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998.12.31 147,222.48 147,222.48 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 精细化工产品;以纯碱、烧碱、 电石、PVC、糊树脂、氯化铵为 代表的基础化工产品;以苁蓉益 肾颗粒、复方甘草片、维蜂盐藻 等为代表的医药、保健产品。 金属钠、氯酸钠、液氯、三氯异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 19-1-1 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 2002.06.04 10,143.72 10,143.72 氰尿酸的生产与销售;盐产品、 发区(乌斯太镇)乌兰布和街南侧 聚氯乙烯、糊树脂的销售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 19-1-2 2009.06.02 5,732.14 5,732.14 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处理 任公司 发区乌兰布和街 19-1-3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 2008.06.12 50,000.00 50,000.00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茫崖路 14 号 无机碱制造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 19-1-4 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8.10.08 1,900.00 1,900.00 盘井大街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05、 石灰石、石膏开采 106 号房间 1-1-6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19-1-5 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3.04.03 11,284.00 11,284.00 中成药生产 金二路 19-1-6 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2001.01.21 55,000.00 55,000.00 张浦镇振新东路 8 号 纯碱的生产及销售 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 309 号 14 层 C 室 19-1-6-1 上海中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002.09.09 1,000.00 1,000.00 贸易代理 (集中登记地)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 烧碱、盐酸、液氯等化工产品的 19-1-7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2007.11.01 303,965.62 303,965.62 发区乌兰布和街 生产销售 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 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糊树脂等基 19-1-7-1 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1999.09.15 18,000.00 18,000.00 北侧 础化学原料的生产及销售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 19-1-7-2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2011.04.19 80,000.00 80,000.00 水泥的生产销售 发区乌兰布和街北侧 19-1-8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2014.04.08 51,866.03 51,866.03 青海省德令哈市长江路东侧工业园区 生产、销售纯碱产品及其副产品 负责德令哈工业制碱、制氢氧化 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河西街道长江 镁废液排放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19-1-8-1 2019.02.13 2,000.00 2,000.00 司 路工业园区东侧 环境综合 治理及废液综合开发 利用等事项 金属钠、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 中盐内蒙古化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 19-1-9 2021.08.27 1,000.00 1,000.00 盐产品、PVC 和糊树脂产品的进 司 开发区贺兰区人民路中盐综合科技楼 出口业务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路 盐化工、精细化工及新能源、新 2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3.07.24 100,000.00 100,000.00 北侧 型建材等产业 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 20-1 2000.09.07 803.40 803.40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 公司 广服务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20-2 2013.04.18 4,000.00 2,560.00 合肥循环经济园纬五路南 磷酸铁的生产及销售 司 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目前无实际 20-3 2014.06.16 13,000.00 3,980.10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限公司 经营业务)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 3 号、5 号 20-4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03.01.28 7,535.00 7,535.00 容器制造、设备安装及维修 互联宝地徽园 B3-113-H 1-1-6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建材 氯碱产品等基础化工原料及产品 20-5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1.12.10 67,428.00 67,428.00 路 的销售 氯碱产品等基础化工原料及产品 20-5-1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2001.11.05 27,600.00 27,600.00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 1205 号 的销售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 新型建材科技开发、咨询以及建 20-6 2012.12.26 4,000.00 4,000.00 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公司 筑材料的制造 盐及盐化工产品、盐业所需的原 21 中盐辽宁盐业有限公司 2001.06.04 10,551.00 10,551.00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65 号 材料销售,食盐批发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北 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 21-1 中盐营口盐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2012.04.19 1,400.00 1,400.00 段 21 号-4#办公楼 场地、库房租赁 北京市丰台区广外大街莲花池中盐大 进 出 口 业 务及 代 理 进出口 业 务 22 中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0.07.28 3,500.00 3,500.00 厦西塔 10 层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汀湘村委邓墓村 23 中盐盐穴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2 62,000.00 62,000.00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89 号 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委大帝庙 23-1 中盐华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0.12.18 12,800.00 12,800.00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村 118 号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委大帝庙 23-1-1 江苏井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18 11,500.00 11,500.00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村 118 号 西安曲江新区汇新路曲江国际金融中 24 中盐(陕西)盐业有限公司 2024.01.11 1,853.16 1,853.16 食盐批发 心 2401 室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郑家 25 中盐甘肃盐业有限公司 2024.01.18 5,417.4097 5,417.4097 食盐批发 台 56 号第 1 单元 5 层 506 室 注:根据中盐集团出具的说明,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依兰有限公司、辽宁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盐安徽 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中盐和鹰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天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天台山云景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成都天台山旅游观光交通有 限公司、中盐康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盐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 新盐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国际贸易安徽有限公司及中盐上海盐业运销处未实际取得控制权、丧失控制权、处于破产阶段、因未实缴出资 且长期无经营或长期无实际经营且税务已注销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上表未包括前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1-1-6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其他权利限制或有争议的情形。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 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50,000,000 股,本次拟发行 50,000,000 股,发行 后总股本 200,000,000 股。若按本次发行 50,000,000 股测算,本次发行前后本公 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红四方控股(SS) 133,000,000 88.67 133,000,000 66.50 弘邦投资 17,000,000 11.33 17,000,000 8.50 社会公众股 - - 50,000,000 25.00 合计 150,000,000 100.00 200,000,000 100.00 注:SS 指 State-owned Shareholder,国有股东。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红四方控股 133,000,000 88.67 2 弘邦投资 17,000,000 11.33 合计 150,000,000 100.00 1-1-6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直接股东中无自然人股东。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红四方控股为国有股东。2022 年 5 月 20 日,中 盐集团出具了《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 复》(中盐发投资(2022)43 号),原则同意红四方肥业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23 年 1 月 9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3)4 号),批复如红四 方肥业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红四方控股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 应标注“SS”标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份情况。 (五)申报前 12 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申报前 12 个月,公司直接股东中不存在新增股东情形,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弘邦投资存在新增股东情形,参见本节之“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 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之“(一)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之“2、申 报前 12 个月,弘邦投资新增股东情况”。 (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直接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持股平 台弘邦投资中部分自然人股东存在亲属关系,参见本节之“六、本次公开发行申 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之“(一)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 排”之“4、弘邦投资现有股东间关联关系”。 (八)股东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情况 公司现有股东中红四方控股系中央企业子企业,弘邦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 平台,均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1-1-6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发行人及其直接、间接股东是否存在对赌协议 公司与股东间不存在对赌协议。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9 名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公司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 得超过 6 年。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本届任期起止时间 1 陈勇 董事长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2 屈晓明 董事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3 陈国庆 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4 罗斌 董事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2025 年 4 月 5 周攀 董事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6 沈项明 董事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7 马友华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8 夏旭东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9 魏朱宝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公司董事主要简历基本情况如下: 陈勇先生,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土壤与植物 营养专业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 (2022-2027)科普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农业大学校外导师。1992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历任合肥化肥厂、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操作工、 农化服务员、销售二科副科长,农化中心副主任、主任,化肥销售公司经理、销 售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安徽红四方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红四方控股副 总经理,党委委员;2012 年 5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兼)公司董事、总经 理、副董事长;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董事、 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1 1-1-6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历任(兼)红四方销售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担 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 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屈晓明先生,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商务 管理专业硕士。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发行部主 任助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办公室副 主任(主持工作);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挂任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政府副 县长;2019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兼任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 室、信息部)主任;2018 年 10 月至 2024 年 8 月,兼任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董 事;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盐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办公 室(改革办)主任,兼任《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中盐集团团委书记。现任 公司董事,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陈国庆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生物 学专业专科、工商管理硕士,系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安 徽现代农业协会副会长。1987 年 8 月至 1996 年 7 月,历任合肥化肥厂造气车间、 纯碱车间操作工、安环科技术员、销售科业务员、销售一科及销售三科副科长; 1996 年 6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发展部 门副总经理、销售二科及销售三科副科长、市场处副处长、市场策划科科长、策 划宣传处副处长、市场部副主任兼农化服务中心主任、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兼任供应部门经理、公司办主任以及营销部副部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红四方控股营销部门常务副部长、副总经理、市场中心副主任、总经理 助理等职务,期间曾兼任海丰商贸总经理、挂职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红四方销 售常务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红四方农业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 担任红四方销售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红四方销售执行董 事、总经理,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1-1-7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罗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3 月出生,金属材料及 热处理专业本科、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金属材料热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1982 年 7 月至 1998 年 2 月,历任合肥化肥厂合成车间职工、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设备动力科副科长、科长;1998 年 2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合肥四方化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安徽红四方 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副主任;2009 年 8 月 至 2012 年 7 月,任红四方控股常务副总经理、新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历任红四方控股常务副总经 理、总经理、董事长并历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月, 兼任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7 月至今,担任合肥恒大江海 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顾问;现任公司董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23 年 6 月至 2025 年 4 月。 周攀先生,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社会工作硕 士。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天津市天龙饭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历任北京博雅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投资总监;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历任中盐集团战略发展部高级主管、投 资发展部高级主管;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投 资发展部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5 月, 担任红四方控股董事;2024 年 6 月至 2024 年 7 月,担任中盐盐穴综合利用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盐盐穴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现任公司董事,其担任本 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沈项明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理管理 专业本科。1992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历任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操 作工、班长、业务经理、供应科采购员、大宗原材料采购部部长、经理助理;2008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红四方控股营销部供应公司副经理、原材料一处处 长;2014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经理、物资采购部部长;2021 年 7 月至今, 担任弘邦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物资采购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 1-1-7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物资采购部部长,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马友华先生,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土壤学专 业博士。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就职于安徽农学院(1995 年调整名称为安 徽农业大学)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攻读硕士学位; 1990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就职于安徽农业大学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1994 年 9 月至 1998 年 12 月,攻读博士学位;1998 年 12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联邦德 国农业研究中心(FAL,Germany)访问研究;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4 月,于 美国 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 从事合作研究;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董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夏旭东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学 硕士、律师。1998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就职于庐江县民政局;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攻读硕士学位;2008 年 7 月至 2023 年 2 月系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 师、合伙人,2023 年 3 月至今系北京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魏朱宝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商业财务 会计专业本科。1985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铜陵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006 年 1 月至今,历任合肥学院教务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系合肥学院会 计教学团队和会计特色专业负责人;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 司董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2、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3 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公司 除职工监事之外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每届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本届任期起止时间 1 黄芳胜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2 王先斌 监事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1-1-7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本届任期起止时间 3 王文全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公司监事主要简历基本情况如下: 黄芳胜先生,196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 硕士。1986 年 8 月至 1989 年 5 月,任安徽贵池市双桥中学教师;1989 年 5 月至 1998 年 3 月,历任合肥化工厂秘书、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担任合肥化星防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1998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红四方控股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中国盐业总公司人 力资源部部长、直属党委书记;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2 月至今,历任中盐集团党委委员、直属党委 书记、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红四方控股监 事会主席;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 盐湖南华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担任本公司本届 监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王先斌先生,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 业本科。1989 年 9 月至 1997 年 10 月,历任合肥建筑材料一厂主办会计,财务 科副科长等职务;199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职合肥会计师事务所、安徽 精诚会计师事务所、华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8 年 7 月至今,历任 红四方控股财务中心副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法规审计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 部长职务;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兼任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兼任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监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王文全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共管理 专业硕士。1989 年 12 月至 1993 年 12 月,历任合肥化工厂尼龙 1010 车间操作 工、班长;1993 年 12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职合肥化工厂保卫处、厂党委宣传 部干事;199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宣传部干事、策划新闻中心主任科员、主任助理、法审策划党支部书记;2009 1-1-7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红四方控股策划新闻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兼任中国化工报安徽记者站站 长、记者;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 席,其担任本公司本届监事的任期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4 名。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时间 1 陈国庆 董事、总经理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2 陈庆年 总会计师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3 丁茂 副总经理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4 邹斌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简历基本情况如下: 陈国庆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部分介绍。 陈庆年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会职师 大专,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资格。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历任长 丰县庄墓职业中学教师、团委书记;1992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担任安庆市合 成洗涤剂厂会计;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历任安徽安庆新兴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评估师、评估部主任;2000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安徽嘉华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评估部主任、副所长;2008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就职红四方控股历任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4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盐安 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公司 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0 年 3 月至今,担 任红四方销售总会计师。 丁茂先生,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专 科、工商管理本科,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 理事。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4 月,历任合肥化肥厂工艺技术员、生产科调度员; 1998 年 4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胺厂(车间) 1-1-7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艺副厂长、厂长;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职红四方控股担任管理部副 部长;2012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湖南红四方总经理、董事长以及湖北红 四方董事长等职务;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 担任红四方销售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 邹斌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 公司律师、化工工程师。1993 年 6 月至 2009 年 1 月,历任合肥江淮化肥总厂操 作工、班长、技术员、精化车间副主任、吡咯烷酮车间主任、造气车间主任职务; 2009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就职红四方控股担任碳铵分厂厂长、资本运营部部 长、战略发展部部长;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红 四方控股战略发展部部长;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红四方销售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红四方农业监事;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证券法律事务部)主任(部长);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法律 顾问、董事会秘书;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4 名,主要简历基本情况 如下: 陈勇先生,董事长,简历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 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部分介绍。 陈勇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 12 项授权发明专利以及多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系一种水稻用包膜缓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 ZL201911306738.X ) 、 一 种 增 效 控 失 性 肥 料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 专 利 号 : ZL201310645212.0)、一种小麦用包膜缓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 ZL201911306739.4)等核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了化工 行业标准《含腐植酸尿素》(HG/T 5045-2016)、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 准《锌腐酸复合肥料》(T/CCEMA 0003-2021)以及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 标准《肥料企业农化服务通则》(T/CCEMA 0004—2022)。被授予“全国农业 科技先进工作者”“2010 年全国农化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主导或参 1-1-7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的项目获农业农村部及中国农学委联合颁发的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合 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 和中国氮肥工业协会颁发的氮肥工业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多个奖项;参与研制的多 个项目获省级科技成果认定。 丁茂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 本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介绍。 丁茂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 6 项授权发明专利以及多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系一种水稻用包膜缓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 ZL201911306738.X)、一种用于蔬菜种植的水溶肥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 号:ZL201910108903.4)、一种小麦用包膜缓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 号:ZL201911306739.4)、一种用于果树种植的水溶肥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 利号:ZL201910108904.9)等核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其主导的项目曾获得 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等荣誉。 束维正先生,197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学专业 本科、农业推广硕士,土肥高级农艺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全国肥料和土壤 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磷复肥分会技术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 业技术人才)待遇。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6 月,担任合肥四方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操作工;2002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就职红四方控股历任农化服务员、新 产品开发及配方管理员、新型肥料研发中心主任、特种肥开发中心主任;2017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质监中心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技术与质量部部长、 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技术与质量部部长、副总工程师。 束维正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 13 项授权发明专利以及多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 计专利,系一种水稻用包膜缓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 ZL201911306738.X ) 、 一 种 增 效 控 失 性 肥 料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 专 利 号 : ZL201310645212.0)、一种小麦用包膜缓释肥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 ZL201911306739.4)等核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了中国 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锌腐酸复合肥料》(T/CCEMA 0003-2021)以及中 国 化 工 企 业 管 理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 肥 料 企 业 农 化 服 务 通 则 》 ( T/CCEMA 0004—2022)。被授予合肥市“庐州创新英才”“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合肥 1-1-7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市劳动模范”及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合肥市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 和合肥市农业行业(农业新材料)首席专家等荣誉;其主导或参与的项目获合肥 市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国 氮肥工业协会颁发的氮肥工业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多个奖项。 方跃武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与安 全工程专科、经济管理专业硕士,注册安全工程师。1994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 就职于合肥化肥厂五钠车间历任操作工、班长;1998 年 3 月至 2003 年 9 月,历 任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员、调度长、五钠厂副厂长;2003 年 9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红四方控股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环保部副部长、生产 中心副主任、副总工程师;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副总 工程师;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安全副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吉林 红四方监事。现任公司安全副总监、安全环保部部长、副总工程师。 方跃武作为公司安全环保方面的具体负责人,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以及 专业技能,其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氮肥生产污水零排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获得 合肥市第九届青工“五小”科技成果评选一等奖荣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原单位不存在竞业禁止协议,在 公司任职期间的研究项目、申请的专利与原工作内容无关,与原单位在知识产权、 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等方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在其他单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除外)的主要任职及领薪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现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在关联方领薪情况 的关联关系 办公室(党委办公 室)主任、董事会 中盐集团 实际控制人 办公室(改革办) 主任、团委书记 屈晓明 董事 在中盐集团领薪 《中国盐业》杂志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 执行董事、经理 社有限公司 团的全资子公司 中盐大厦有限责任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 董事 公司 团的控股子公司 总经理助理、董事 中盐盐穴综合利用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 在中盐盐穴综合利用 周攀 董事 会秘书、总法律顾 股份有限公司 团的控股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领薪 问、首席合规官 1-1-7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现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在关联方领薪情况 的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11.33%股 沈项明 董事 弘邦投资 董事长兼总经理 — 份的股东 合肥恒大江海泵业 罗斌 董事 首席顾问 — —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兰台(南京) 律师、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 律师事务所 夏旭东 独立董事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 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学院 教师 无关联关系 — 魏朱宝 独立董事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 铜冠矿山建设股份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党委 中盐集团 实际控制人 组织部)部长 红四方控股 监事会主席 控股股东 黄芳胜 监事会主席 中盐安徽红四方金 在中盐集团领薪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 百纳能源技术有限 监事 股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中盐湖南华瑞新材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 执行董事 料有限公司 团的全资子公司 王先斌 监事 红四方控股 投资发展部部长 控股股东 在红四方控股领薪 中盐安徽红四方金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 陈庆年 总会计师 百纳能源技术有限 董事长 — 股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公司总法律顾问、 合肥市圣英投资管 董事兼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 — 总法律顾 理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邹斌 问、董事会 公司总法律顾问、 秘书 合肥鼎升投资管理 董事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 — 股份有限公司 事的公司 注:公司董事罗斌于 2012 年 11 月开始兼任湖南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该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且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目前尚未办理 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定的对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未与本公司签署任何借款、担保协议。公司按照规定与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1-1-7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委派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竞业限制协议及保密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没有 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情况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存在通过弘邦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具 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弘邦投资 通过弘邦投资间 间接持有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份数量 接持有发行人股 人股权比例 (万股) 份数量(万股) (%) 1 陈勇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40.00 27.19 0.18 2 屈晓明 董事 - - - 3 陈国庆 董事、总经理 30.00 20.39 0.14 4 罗斌 董事 - - - 5 周攀 董事 - - - 6 沈项明 董事 50.00 33.99 0.23 7 马友华 独立董事 - - - 8 夏旭东 独立董事 - - - 9 魏朱宝 独立董事 - - - 10 黄芳胜 监事会主席 - - - 11 王先斌 监事 - - - 12 王文全 职工监事 - - - 13 陈庆年 总会计师 10.00 6.80 0.05 14 丁茂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5.00 10.20 0.07 15 邹斌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10.00 6.80 0.05 16 束维正 核心技术人员 20.00 13.59 0.09 1-1-7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有弘邦投资 通过弘邦投资间 间接持有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份数量 接持有发行人股 人股权比例 (万股) 份数量(万股) (%) 17 方跃武 核心技术人员 20.00 13.59 0.09 采购业务员;董事罗斌之 18 何宗洋 20.00 13.59 0.09 兄弟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发生诉讼或其他争议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勇 弘邦投资 2,501 40.00 1.60 2 陈国庆 弘邦投资 2,501 30.00 1.20 3 沈项明 弘邦投资 2,501 50.00 2.00 4 陈庆年 弘邦投资 2,501 10.00 0.40 5 丁茂 弘邦投资 2,501 15.00 0.60 6 邹斌 弘邦投资 2,501 10.00 0.40 7 束维正 弘邦投资 2,501 20.00 0.80 8 方跃武 弘邦投资 2,501 20.00 0.80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 利益冲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 他对外投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程序 公司的独立董事除领取固定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除外部董事罗斌 外,非独立董事及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监事薪酬或者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 1-1-8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任的具体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根据公司人事制度确定。在公司 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 奖金两部分构成,薪酬分配充分体现竞争性、公正性、激励性原则,根据具体人 员的岗位、职级、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评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和薪酬考核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 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此外,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盐 集团内部薪酬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陈勇、陈国庆、陈庆年和丁 茂的薪酬报中盐集团审批。 2、薪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及其占 公司各期利润总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薪酬总额 270.87 542.86 668.46 549.92 利润总额 9,844.71 17,249.61 12,889.04 12,426.46 占比 2.75% 3.15% 5.19% 4.43% 3、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领薪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23 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1 陈勇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83.25 2 屈晓明 董事 - 3 陈国庆 董事、总经理 79.06 4 沈项明 董事 32.18 5 罗斌 董事 1.40 6 周攀 董事 - 7 马友华 独立董事 8.00 1-1-8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8 夏旭东 独立董事 8.00 9 魏朱宝 独立董事 8.00 10 黄芳胜 监事会主席 - 11 王先斌 监事 - 12 王文全 职工监事 18.25 13 陈庆年 总会计师 74.11 14 丁茂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7.74 15 邹斌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63.83 16 束维正 核心技术人员 32.08 17 方跃武 核心技术人员 27.89 注:(1)上表中薪酬为实发薪酬(含税),包括 2023 年度基本工资、预发部分绩效奖 金、补贴和兑现的 2022 年度部分绩效奖金;(2)公司董事屈晓明、周攀及监事黄芳胜、王 先斌均系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3)公司董事罗斌系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参考中盐集团内部薪酬管理办法发放薪酬;(4)独立董事马 友华、魏朱宝及夏旭东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 上述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享受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计划外,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屈晓明、 周攀、马友华、夏旭东、魏朱宝、黄芳胜及王先斌等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除外)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不领取其他薪酬。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董事为方立贵、陈勇、周世恭、范志、夏玄芳、贾贤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变化情况如下: 董事会成员名单 时间 程序 变更前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情况 变更后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原因 贾贤文离任董事 2021 年第二 方立贵、陈勇、周世 方立贵、陈勇、周世 贾贤文(离任)、沈 职务,持股 5%以 2021.09.14 次临时股东 恭、范志、夏玄芳、 恭、范志、夏玄芳、 项明(新任) 上股东弘邦投资 大会 贾贤文 沈项明 推荐新董事 范志(辞任)、周世 方立贵、陈勇、夏玄 相关董事进行正 2021 年第三 方立贵、陈勇、周世 恭(辞任);屈晓明 芳、屈晓明、周攀、 常工作调整以及 2021.11.16 次临时股东 恭、范志、夏玄芳、 (新任)、周攀(新 沈项明、马友华、夏 完善公司治理结 大会 沈项明 任);马友华(新任)、 旭东、魏朱宝 构增设独立董事 夏旭东(新任)、魏 1-1-8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董事会成员名单 时间 程序 变更前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情况 变更后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原因 朱宝(新任) 方立贵、陈勇、夏玄 陈勇、陈国庆、夏玄 董事会进行换届 2022 年第二 芳、屈晓明、周攀、 方立贵(换届离任); 芳、屈晓明、周攀、 选举,方立贵因 2022.04.02 次临时股东 沈项明、马友华、夏 陈国庆(换届新任) 沈项明、马友华、夏 临近退休离任公 大会 旭东、魏朱宝 旭东、魏朱宝 司董事 陈勇、陈国庆、夏玄 陈勇、陈国庆、罗斌、夏玄芳因退休离 2023 年第二 芳、屈晓明、周攀、 夏玄芳(离任);罗 屈晓明、周攀、沈项 任公司董事,选 2023.06.30 次临时股东 沈项明、马友华、夏 斌(新任) 明、马友华、夏旭东、举罗斌为公司董 大会 旭东、魏朱宝 魏朱宝 事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的监事为陆光耀、李建军、王先鹏。报告期内发行人监事 的变化情况如下: 监事会成员名单 时间 程序 变更前监事会成员 监事变动情况 变更后监事会成员 监事变动原因 陆光耀(辞任)、李 2021 年 第 相关股东代表 陆光耀、李建军、 建军(辞任);黄芳 黄芳胜、王先斌、 2021.11.16 三次临时 监事进行正常 王先鹏 胜(新任)、王先斌 王先鹏 股东大会 工作调整 (新任) 职工代表 监事换届选举, 2022.02.14 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职工监事, 黄芳胜、王先斌、 王先鹏(换届离任); 黄芳胜、王先斌、 股东大会选举 2022 年 第 王先鹏 王文全(换届新任) 王文全 股东代表监事, 2022.04.02 二次临时 职工监事任期 股东大会 与新一届监事 会任期一致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陈勇、副总经理陈国庆和丁茂、 总会计师陈庆年及董事会秘书邹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名单 时间 程序 变更前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变更后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变动 人员 情况 人员 原因 第二届董 公司根据经营管 陈勇、陈国庆、丁 陈勇、陈国庆、丁 2021.11.01 事会第十 邹斌新任总法律顾问 理需要聘任邹斌 茂、陈庆年、邹斌 茂、陈庆年、邹斌 四次会议 为总法律顾问 第二届董 陈勇、陈国庆、丁 陈勇(辞任);陈国 陈国庆、丁茂、陈 陈勇因工作调整 2022.03.25 事会第十 茂、陈庆年、邹斌 庆新任总经理 庆年、邹斌 辞任总经理职 1-1-8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名单 时间 程序 变更前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变更后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变动 人员 情况 人员 原因 九次会议 务,公司根据经 营需要聘任陈国 庆为总经理 第三届董 因董事会换届进 陈国庆、丁茂、陈 陈国庆、丁茂、陈 2022.04.02 事会第一 - 行高级管理人员 庆年、邹斌 庆年、邹斌 次会议 聘任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陈勇、丁茂、束维正及方跃武,未发生 变化。 5、报告期初至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化 报告期初至今,现任、曾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7 人(剔除重复 人员),已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5 人,离职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为 29.41%。 公司报告期初至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化,具体原因如下: 1、报告期初至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主要为国有股东委派人员 正常的工作调动、相关人员退休或内部培养,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为 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选聘,人员变化未导致公司生产经 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除三名独立董事外,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来自原股东委派或 公司内部培养产生,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的规定,相关 人员变动原则上不构成人员的重大变化。 3、现任四名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初即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并在公司持续工作至今,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应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为国有股东委派人员 正常的工作调动、相关人员退休或内部培养,新增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是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选聘;相关人员的变化对 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整体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1-1-8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总会计师陈庆年因被委派担任中盐集团下属企业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 人而导致被限制高消费情形,具体如下: 陈庆年自 2014 年 6 月起担任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自 2014 年 7 月担任中盐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无锡有限公 司(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7 年 5 月 4 日注 销)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8 年 9 月 17 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向中盐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无 锡有限公司出具(2016)苏 0203 执 1461 号《限制消费令》:法院于 2016 年 8 月 2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陆晓雁申请执行该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该公司未按 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该公司采取限制消 费措施,限制该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 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陈庆年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向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 术有限公司出具(2019)苏 0214 执 791 号《限制消费令》: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7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无锡洪辉化纤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该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一案, 因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该公 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该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 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陈庆年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 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彼时有效的《公司法》146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 1-1-8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委发布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 作备忘录》(文明办〔2014〕4 号),信用惩戒的范围包括:一、禁止部分高消 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 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以上两条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此条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和国务院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 4 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 释(2015)17 号),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 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 施相关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19 年 12 月 16 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 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 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 平,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高水平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 和保障,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发布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法发 (2019)35 号),根据该意见,不采取惩戒措施的几类情形中包括单位是失信 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 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根据前述法律法规及相关备忘录、意见,《“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文明办(2014)4 号)中关于“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146 条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 管理规定》第 4 条。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盐红四方金百 纳能源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因历史纠纷而作为被执行人,陈庆年作为前述两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而导致被限制高消费,并非因其个人原因包括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 务到期未清偿等因素导致,不属于彼时有效的《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此外,根据 2019 年 12 月 16 日最高 人民法院发布的法发(2019)35 号意见,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 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 1-1-8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纳入失信名单。 中盐集团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出具说明:陈庆年系被中盐集团委派至中盐安 徽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控股其子公司中盐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 无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9 年至今中盐安徽红四方金百纳能 源技术有限公司及控股其子公司中盐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均无 实际经营业务,陈庆年自担任发行人总会计师后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中盐安徽 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盐红四方金百纳能源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因历 史纠纷而作为被执行人,陈庆年作为前述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导致被限制高消 费,并非因其个人原因包括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因素导致,具 备担任红四方肥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中盐集团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 除陈庆年的限制高消费事项影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陈庆年上述被限制高消费行为已经解除,相关影 响已消除。 综上,陈庆年系因担任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而导致限制高消费,并非因其 个人原因导致且被限制高消费行为已经解除,不属于彼时有效的《公司法》146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关于党政 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情况。 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1、持股平台弘邦投资设立及其演变过程 (1)2012 年,设立弘邦投资作为持股平台进行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红四方控股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向中盐集团报批《关于发起设立中盐安 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中盐皖红四方(2011)16 号),肥业板 1-1-8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块相关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以现金投资入股,与主要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中盐 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初,根据中盐集团出具的《关于发起设立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中盐发(2011)25 号),红四方控股设立红四方肥业独立 运行复合肥业务,同时考虑建立肥业板块相关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 职工的凝聚力和红四方肥业竞争力以及稳定核心人才等因素而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根据彼时员工持股方案,肥业板块相关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有突出贡献的 营销人员以及具备高级职称等人员具备入股资格,入股数量不低于 10 万股。具 体持股方式为:持股平台弘邦投资作为发起人之一与红四方控股共同发起设立红 四方肥业,相关员工通过持股平台弘邦投资间接持有红四方肥业股份。 2012 年 1 月,持股平台弘邦投资成立;2012 年 2 月 10 日,红四方控股与弘 邦投资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就发起设立红四方肥业相关事项进行 了约定;2012 年 3 月,弘邦投资出资 2,452.54 万元认缴红四方肥业 1,700 万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为 11.33%,每股价格为 1.44 元。 弘邦投资成立时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梁春 10.00 0.40 2 陈勇 30.00 1.20 3 丁明志 15.00 0.60 4 朱阳光 20.00 0.80 5 董志峰 20.00 0.80 6 周彬 10.00 0.40 7 丁文元 10.00 0.40 8 姚志刚 10.00 0.40 9 孙毓颖 10.00 0.40 10 张武斌 10.00 0.40 11 方跃武 20.00 0.80 12 干俊 20.00 0.80 13 郑裕民 10.00 0.40 14 吴世标 10.00 0.40 15 谢宜 10.00 0.40 1-1-8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6 郭松山 10.00 0.40 17 丁茂 10.00 0.40 18 刘华宏 10.00 0.40 19 孙汉宝 10.00 0.40 20 陆光耀 20.00 0.80 21 贾贤文 20.00 0.80 22 张明康 10.00 0.40 23 李建军 10.00 0.40 24 郑开乾 10.00 0.40 25 陈国权 10.00 0.40 26 邹斌 10.00 0.40 27 李猛 10.00 0.40 28 庄守付 10.00 0.40 29 陆松 10.00 0.40 30 朱立新 10.00 0.40 31 邵正军 10.00 0.40 32 陈兴忠 10.00 0.40 33 杨廷文 10.00 0.40 34 陆海民 10.00 0.40 35 李仁军 10.00 0.40 36 宫勋 10.00 0.40 37 郭万青 10.00 0.40 38 李平 10.00 0.40 39 杜平 10.00 0.40 40 昂卫国 10.00 0.40 41 虞长红 10.00 0.40 42 凌国淮 10.00 0.40 43 陆道军 10.00 0.40 44 王学汤 10.00 0.40 45 肖伟民 10.00 0.40 46 檀荣生 10.00 0.40 47 王桂霞 20.00 0.80 48 束维正 10.00 0.40 1-1-8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49 高俊岭 20.00 0.80 50 黄玉淑 10.00 0.40 51 孙锡林 20.00 0.80 52 贺文颖 10.00 0.40 53 张荣环 10.00 0.40 54 凌辉勋 20.00 0.80 55 段聪仁 10.00 0.40 56 郑国柱 10.00 0.40 57 王方良 10.00 0.40 58 杨义杰 10.00 0.40 59 樊荣琦 10.00 0.40 60 王锦胜 20.00 0.80 61 王晓华 10.00 0.40 62 王长平 10.00 0.40 63 叶有林 10.00 0.40 64 郭俊林 10.00 0.40 65 王祥颖 10.00 0.40 66 王贤成 10.00 0.40 67 温大江 10.00 0.40 68 叶少春 10.00 0.40 69 程立柱 10.00 0.40 70 沙伟 10.00 0.40 71 陈传友 10.00 0.40 72 刘文治 10.00 0.40 73 何涛 10.00 0.40 74 鲁庆元 10.00 0.40 75 代忠景 10.00 0.40 76 孙先成 10.00 0.40 77 刘伟 10.00 0.40 78 邵世根 10.00 0.40 79 刘洪滨 20.00 0.80 80 吴家森 16.00 0.64 81 王先鹏 20.00 0.80 1-1-9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82 翟永银 20.00 0.80 83 朱圣伟 20.00 0.80 84 汪澈 20.00 0.80 85 翟龙 15.00 0.60 86 王继武 20.00 0.80 87 方青林 20.00 0.80 88 吴家华 10.00 0.40 89 郝杏中 25.00 1.00 90 陈云水 10.00 0.40 91 郑兴来 20.00 0.80 92 陈新 10.00 0.40 93 马昭 20.00 0.80 94 许是 10.00 0.40 95 王怡静 10.00 0.40 96 李国 20.00 0.80 97 王建忠 20.00 0.80 98 王成云 30.00 1.20 99 汪令俊 20.00 0.80 100 王新 20.00 0.80 101 沈项明 20.00 0.80 102 鲍士明 20.00 0.80 103 何义斌 30.00 1.20 104 李高 30.00 1.20 105 陈明镜 26.00 1.04 106 陈国庆 30.00 1.20 107 于文艺 20.00 0.80 108 王珣 30.00 1.20 109 梁凯 30.00 1.20 110 解琴 10.00 0.40 111 胡家友 10.00 0.40 112 徐梁 10.00 0.40 113 崔鲁 10.00 0.40 114 龚维标 10.00 0.40 1-1-9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15 李迎革 10.00 0.40 116 罗坤灵 10.00 0.40 117 黄守平 10.00 0.40 118 李守芳 30.00 1.20 119 王涛 26.00 1.04 120 黄才文 16.00 0.64 121 范良斌 10.00 0.40 122 茅礼敏 26.00 1.04 123 陈虎 21.00 0.84 124 钱国祥 26.00 1.04 125 张锦堂 20.00 0.80 126 庞东 20.00 0.80 127 陈光辉 20.00 0.80 128 杜家运 13.00 0.52 129 王乃能 16.00 0.64 130 田丰 16.00 0.64 131 凌松 26.00 1.04 132 张海州 16.00 0.64 133 魏林霄 10.00 0.40 134 秦立文 20.00 0.80 135 姚正华 16.00 0.64 136 陈继俊 16.00 0.64 137 殷加茂 26.00 1.04 138 王松 26.00 1.04 139 罗鑫 26.00 1.04 140 陈德志 26.00 1.04 141 胡超 16.00 0.64 142 王斌 16.00 0.64 143 束道中 20.00 0.80 144 张毅 20.00 0.80 145 姜桂如 10.00 0.40 146 颜会琼 10.00 0.40 147 李方军 10.00 0.40 1-1-9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48 庞诚 16.00 0.64 149 张欣 10.00 0.40 150 孙金涛 10.00 0.40 151 肖立建 10.00 0.40 152 王卫国 10.00 0.40 153 孙孝根 10.00 0.40 154 陈安民 10.00 0.40 155 孙建 10.00 0.40 156 司开琼 10.00 0.40 157 代广平 10.00 0.40 158 王明龙 10.00 0.40 159 束甲 10.00 0.40 160 何宗洋 20.00 0.80 161 吴志红 10.00 0.40 162 樊大伟 10.00 0.40 163 桂刚 10.00 0.40 164 王大林 10.00 0.40 165 俞恒兵 10.00 0.40 166 姚殿军 10.00 0.40 167 唐发安 10.00 0.40 168 潘承平 20.00 0.80 169 周茂林 28.00 1.12 170 张松 10.00 0.40 171 王志学 10.00 0.40 172 高岩 10.00 0.40 173 王学贤 10.00 0.40 合计 2,501.00 100.00 注:①2013 年 1 月 23 日鲁庆元因病去世,其所持弘邦投资股份由继承人徐时霞继承。 2018 年 9 月 12 日,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出具(2018)皖合元公证字第 6982 号《公证 书》对前述继承进行公证。 ②2015 年 5 月 25 日刘伟因病去世,其所持弘邦投资股份由继承人陈萍继承。2018 年 8 月 30 日,安徽省合肥市衡正公证处出具(2018)皖合衡公证字第 3083 号《公证书》对前述 继承进行公证。 ③2016 年 4 月 20 日殷加茂因病去世,其所持弘邦投资股份由继承人董军霞继承。2020 年 11 月 19 日,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公证处出具(2020)皖合庐公证字第 7947 号《公证书》 对前述继承进行公证。 1-1-9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④2020 年 6 月 1 日陆海民因病去世,其所持弘邦投资股份由继承人朱冬梅继承。2020 年 7 月 28 日,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公证处出具(2020)皖合庐公证字第 5115 号《公证书》对 前述继承进行公证。 2012 年 1 月 16 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2)0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 月 16 日,弘邦投资已收到公司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 2,501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2021 年 4 月,员工持股规范 因彼时员工持股中存在部分人员实际不在公司任职,公司参照《关于规范国 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 号)、《关于国有控 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 号)等 进行员工持股规范,对于不在公司任职的人员(包括已离职、退休、调离、死亡、 目前仍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单位处任职的人员等)通过将其所持弘邦投资的股份转 让给符合公司员工持股条件的员工实现退出持股,本次弘邦投资内部股份转让系 参考公司 2020 年末每股净资产价格、2020 年底分红事项并经综合考虑最终定价 为 3.25 元/股。 2021 年 2 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弘邦投资股权规范方案 以及员工持股情况报告,对持股规范方案、本次股份受让员工的确定原则、人员 范围、持股数量限制及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决议。2021 年 3 月,公司召开董事 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员工持股的议案》。2021 年 4 月,中盐集团出具《关于红四方肥业上市弘邦公司股权规范有关问题的批复》, 原则上同意员工持股规范方案。 2021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弘邦投资股份转让各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在公司审议、中盐集团审批通过本次股权规范事项后生 效。协议生效后,股份转让双方完成对价支付及个人所得税缴纳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数量(万股) 转让价款(万元) 1 梁春 魏安志 10.00 32.50 2 丁茂 5.00 16.25 丁明志 3 李守芳 10.00 32.50 4 陆光耀 李高 20.00 65.00 5 周彬 方凯 10.00 32.50 1-1-9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数量(万股) 转让价款(万元) 6 丁文元 朱瑜 10.00 32.50 7 陆宏坤 3.00 9.75 吴世标 8 田丰 7.00 22.75 9 谢宜 周建中 10.00 32.50 10 孙汉宝 何华 10.00 32.50 11 李猛 吴蒙 10.00 32.50 12 邵正军 葛宏威 10.00 32.50 13 陈兴忠 储诚东 10.00 32.50 14 王熙 6.00 19.50 李仁军 15 龚金柱 4.00 13.00 16 宫勋 李强 10.00 32.50 17 杜平 孙金涛 10.00 32.50 18 昂卫国 方志亮 10.00 32.50 19 喻海乐 2.00 6.50 20 王学汤 周建中 3.00 9.75 21 夏庆姣 5.00 16.25 22 檀荣生 夏庆姣 10.00 32.50 23 高俊岭 黄守平 20.00 65.00 24 杨义杰 陆玮 10.00 32.50 25 王晓华 喻海乐 10.00 32.50 26 王贤成 王佑青 10.00 32.50 27 代忠景 张嘎 10.00 32.50 28 邵世根 张兴旺 10.00 32.50 29 王新 庞东 20.00 65.00 30 解琴 姚奔 10.00 32.50 31 虞长红 李胜 10.00 32.50 32 于文艺 连昌林 20.00 65.00 33 段聪仁 吴刚 10.00 32.50 34 陆松 谢丹 10.00 32.50 35 李平 张嘎 10.00 32.50 36 郑开乾 周悦悦 10.00 32.50 37 李迎革 沈项明 10.00 32.50 38 庄守付 杜建 10.00 32.50 1-1-9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数量(万股) 转让价款(万元) 39 王成云 25.00 81.25 陈明镜 40 吴蒙 1.00 3.25 41 姚殿军 潘俊 10.00 32.50 42 唐发安 黄守平 10.00 32.50 43 陈传友 颜会琼 10.00 32.50 44 张武斌 魏林霄 10.00 32.50 45 刘华宏 王军 10.00 32.50 46 朱立新 王熙 10.00 32.50 47 贺文颖 孟李星 10.00 32.50 48 叶有林 张捷 10.00 32.50 49 郭俊林 黄梦非 10.00 32.50 50 王祥颖 范文玉 10.00 32.50 51 温大江 沈领玲 10.00 32.50 52 程立柱 王乃能 10.00 32.50 53 马昭 钱国祥 20.00 65.00 54 王怡静 王贤芬 10.00 32.50 55 徐梁 袁桥梁 10.00 32.50 56 姜桂如 许荣荣 10.00 32.50 57 张松 韦勇 10.00 32.50 58 贾贤文 鲍士明 20.00 65.00 59 张明康 周本林 10.00 32.50 60 孙锡林 张嘎 20.00 65.00 61 郑国柱 李永发 10.00 32.50 62 王方良 王明龙 10.00 32.50 63 凌辉勋 刘仁东 20.00 65.00 64 王长平 方锐 10.00 32.50 65 刘文治 李高 10.00 32.50 66 陈继俊 15.00 48.75 陈德志 67 张九 11.00 35.75 68 罗坤灵 6.00 19.50 69 王建忠 罗玉国 6.00 19.50 70 王涛 8.00 26.00 71 杨廷文 陈勇 10.00 32.50 1-1-9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数量(万股) 转让价款(万元) 72 李国 沈项明 20.00 65.00 73 陈云水 王珣 10.00 32.50 74 叶少春 刘祝华 10.00 32.50 75 许是 黄才文 10.00 32.50 76 朱阳光 茅礼敏 20.00 65.00 77 干俊 符琦 20.00 65.00 78 陈国权 陆道军 10.00 32.50 79 胡家友 戴洪洲 10.00 32.50 80 龚维标 罗坤灵 10.00 32.50 81 潘承平 夏韬 20.00 65.00 82 王志学 龚金柱 10.00 32.50 83 王学贤 姚奔 10.00 32.50 84 吴家华 罗玉国 10.00 32.50 85 孙毓颖 钱国祥 10.00 32.50 86 黄玉淑 韦勇 10.00 32.50 87 樊大伟 王怀兴 10.00 32.50 88 崔鲁 黄教勇 10.00 32.50 89 沙伟 张瑞 10.00 32.50 90 张锦堂 钱国祥 20.00 65.00 91 郑裕民 王静 10.00 32.50 92 郭万青 周流 10.00 32.50 93 张荣环 韦勇 10.00 32.50 94 张九 4.00 13.00 95 陈虎 王贤芬 2.00 6.50 96 严松 15.00 48.75 97 秦立文 沈项明 20.00 65.00 98 束道中 吴迪 20.00 65.00 99 陆玮 3.00 9.75 100 庞诚 张毅 3.00 9.75 101 朱秋玮 10.00 32.50 102 桂刚 颜会琼 10.00 32.50 103 俞恒兵 杨德军 10.00 32.50 104 周茂林 高岩 3.00 9.75 1-1-9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数量(万股) 转让价款(万元) 105 陆宏坤 20.00 65.00 106 吴迪 5.00 16.25 107 翟龙 戴洪洲 15.00 48.75 108 孙建 杨涛 1 10.00 32.50 109 汪令俊 李守芳 20.00 65.00 110 樊荣琦 何文毅 10.00 32.50 111 王锦胜 庞东 20.00 65.00 112 徐时霞 黄斌 10.00 32.50 113 陈萍 杜建 10.00 32.50 114 朱冬梅 张进 10.00 32.50 115 董军霞 吴蒙 26.00 84.50 116 方锐 6.00 19.50 凌松 117 李红梅 20.00 0 118 董志峰 夏丽萍 20.00 0 119 李建军 尚蔚林 10.00 0 注:凌松与李红梅、董志峰与夏丽萍、李建军与尚蔚林均系夫妻关系,转让对价为 0 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次股份转让后,弘邦投资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钱国祥 76.00 3.04 2 沈项明 70.00 2.80 3 李高 60.00 2.40 4 庞东 60.00 2.40 5 李守芳 60.00 2.40 6 王成云 55.00 2.20 7 茅礼敏 46.00 1.84 8 陈勇 40.00 1.60 9 王珣 40.00 1.60 10 张嘎 40.00 1.60 11 黄守平 40.00 1.60 12 鲍士明 40.00 1.60 13 吴蒙 37.00 1.48 14 王涛 34.00 1.36 1-1-9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5 陈继俊 31.00 1.24 16 陈国庆 30.00 1.20 17 韦勇 30.00 1.20 18 颜会琼 30.00 1.20 19 何义斌 30.00 1.20 20 梁凯 30.00 1.20 21 黄才文 26.00 1.04 22 罗坤灵 26.00 1.04 23 王松 26.00 1.04 24 罗鑫 26.00 1.04 25 王乃能 26.00 1.04 26 郝杏中 25.00 1.00 27 吴迪 25.00 1.00 28 戴洪洲 25.00 1.00 29 张毅 23.00 0.92 30 田丰 23.00 0.92 31 陆宏坤 23.00 0.92 32 刘洪滨 20.00 0.80 33 连昌林 20.00 0.80 34 方跃武 20.00 0.80 35 王先鹏 20.00 0.80 36 汪澈 20.00 0.80 37 郑兴来 20.00 0.80 38 翟永银 20.00 0.80 39 朱圣伟 20.00 0.80 40 魏林霄 20.00 0.80 41 杜建 20.00 0.80 42 陈光辉 20.00 0.80 43 方青林 20.00 0.80 44 夏韬 20.00 0.80 45 姚奔 20.00 0.80 46 孙金涛 20.00 0.80 47 夏丽萍 20.00 0.80 1-1-9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48 何宗洋 20.00 0.80 49 王桂霞 20.00 0.80 50 刘仁东 20.00 0.80 51 李红梅 20.00 0.80 52 陆道军 20.00 0.80 53 符琦 20.00 0.80 54 王继武 20.00 0.80 55 王明龙 20.00 0.80 56 胡超 16.00 0.64 57 罗玉国 16.00 0.64 58 方锐 16.00 0.64 59 吴家森 16.00 0.64 60 张海州 16.00 0.64 61 姚正华 16.00 0.64 62 王斌 16.00 0.64 63 王熙 16.00 0.64 64 丁茂 15.00 0.60 65 严松 15.00 0.60 66 张九 15.00 0.60 67 夏庆姣 15.00 0.60 68 龚金柱 14.00 0.56 69 陆玮 13.00 0.52 70 杜家运 13.00 0.52 71 周建中 13.00 0.52 72 高岩 13.00 0.52 73 喻海乐 12.00 0.48 74 王贤芬 12.00 0.48 75 邹斌 10.00 0.40 76 尚蔚林 10.00 0.40 77 姚志刚 10.00 0.40 78 束维正 10.00 0.40 79 陈新 10.00 0.40 80 黄教勇 10.00 0.40 1-1-10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81 凌国淮 10.00 0.40 82 范良斌 10.00 0.40 83 王静 10.00 0.40 84 刘祝华 10.00 0.40 85 李永发 10.00 0.40 86 王怀兴 10.00 0.40 87 张瑞 10.00 0.40 88 郭松山 10.00 0.40 89 吴志红 10.00 0.40 90 周流 10.00 0.40 91 杨涛 1 10.00 0.40 92 何文毅 10.00 0.40 93 黄斌 10.00 0.40 94 张进 10.00 0.40 95 张欣 10.00 0.40 96 代广平 10.00 0.40 97 葛宏威 10.00 0.40 98 储诚东 10.00 0.40 99 李强 10.00 0.40 100 王军 10.00 0.40 101 方志亮 10.00 0.40 102 孟李星 10.00 0.40 103 袁桥梁 10.00 0.40 104 张兴旺 10.00 0.40 105 李胜 10.00 0.40 106 吴刚 10.00 0.40 107 李方军 10.00 0.40 108 束甲 10.00 0.40 109 肖立建 10.00 0.40 110 周本林 10.00 0.40 111 周悦悦 10.00 0.40 112 范文玉 10.00 0.40 113 沈领玲 10.00 0.40 1-1-10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14 肖伟民 10.00 0.40 115 孙先成 10.00 0.40 116 王卫国 10.00 0.40 117 陈安民 10.00 0.40 118 张捷 10.00 0.40 119 王佑青 10.00 0.40 120 司开琼 10.00 0.40 121 朱秋玮 10.00 0.40 122 孙孝根 10.00 0.40 123 许荣荣 10.00 0.40 124 杨德军 10.00 0.40 125 何华 10.00 0.40 126 何涛 10.00 0.40 127 朱瑜 10.00 0.40 128 王大林 10.00 0.40 129 潘俊 10.00 0.40 130 魏安志 10.00 0.40 131 方凯 10.00 0.40 132 黄梦非 10.00 0.40 133 谢丹 10.00 0.40 合计 2,501.00 100.00 (3)2022 年 3 月至 4 月,股份代持规范及个别员工因退休而退出持股 1)股份代持规范 ①股份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及解决过程 公司持股平台弘邦投资历史上存在股份代持情况,主要系因部分员工彼时不 符合持股条件或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认股数量(彼时公司要求认股数量不低于 10 万股弘邦投资股份)或相关员工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而导致股份代持。 弘邦投资历史上形成的股份代持关系共 92 对,本次股份代持规范前存续的 股份代持关系共 79 对,具体为: A.2012 年 1 月弘邦投资成立时股东人数为 173 名,彼时形成的股份代持关 系共 35 对:其中 13 对股份代持关系于 2021 年 4 月代持方退出持股或双方自愿 1-1-10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解除代持关系后解除,22 对股份代持关系于 2022 年 3 月至 4 月期间解除。 B.2021 年 4 月弘邦投资股东人数变更为 133 名,股东变化后产生的股份代 持关系共 57 对,股份代持关系于 2022 年 3 至 4 月期间解除。 公司对于股份代持事项予以高度重视,本着全面、彻底解决股份代持的原则, 根据员工持股实际情况兼顾实施员工持股的初衷,确定了股份代持解决方案:如 被代持方系公司现任员工且符合持股条件,则根据被代持方的意愿进行股份代持 还原或股份代持清理;如被代持方现已不在公司任职或系外部人员,则进行股份 代持清理。同时,考虑股份代持解除涉及款项支付以及现有员工希望参与员工持 股计划的诉求等因素,允许部分代持方将解除代持后的股份转让给其他符合持股 条件的员工。 本次股份代持规范前存续的股份代持关系共 79 对,具体规范情况如下: 解决方式 具体内容 30 对股份代持解决方式:代持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无偿转让进 股份代持还原 行代持还原。 49 对股份代持关系解决方式:代持双方签署委托持股解除协议,由代持 方向被代持方退还投资本金及支付补偿金(如有),解除代持关系; 股份代持清理 13 名代持方因支付股份代持解除款项需求向符合持股条件的员工转让原 代持股份的全部/部分股份以支付前述款项。 本次股份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转让数量 转让价款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原因 (万股) (万元) 1 黄才文 楚友攀 6.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2 胡超 杨俊 6.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3 钱国祥 郑敏 6.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4 王松 王绪召 6.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5 王涛 李高 10.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6 郑兴来 徐明霞 10.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7 茅礼敏 杨涛 2 3.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8 庞东 罗永霞 10.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9 田丰 徐智胜 6.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0 张海州 熊洪兵 6.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1 王斌 黄斌 6.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2 杜家运 王贤芬 3.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3 王乃能 万海涛 6.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1-10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数量 转让价款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原因 (万股) (万元) 14 梁凯 杨凯 5.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5-1 张步胜 5.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周流 15-2 程林 2.5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6 严松 宣海涛 5.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7 黄斌 杨俊 5.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8 姚奔 汪飞 5.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19-1 陈阳 2.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方锐 19-2 殷玲 2.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20 张毅 朱斌 3.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21-1 韩建康 3.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方志亮 21-2 喻海峰 4.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22 喻海乐 郑鹏飞 2.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23 沈领玲 郭栋 3.4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24 王熙 丁强善 1.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25-1 吴玉山 3.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连昌林 25-2 陆菲 3.5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26 王贤芬 沈夏 2.00 0.00 股份代持还原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27 汪澈 束维正 10.00 32.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28 郝杏中 胡超 10.00 32.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29-1 何文毅 10.00 32.50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沈项明 29-2 王邦春 10.00 32.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30 连昌林 陆菲 3.50 11.375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31-1 夏玄芳 10.00 32.50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31-2 庞东 陈庆年 10.00 32.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31-3 谈德升 10.00 32.50 32-1 王斌 10.00 32.50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张嘎 32-2 王绪召 10.00 32.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33 王熙 王静 5.00 16.25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34 孙金涛 陈庆璜 10.00 32.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35-1 刘仁东 谈辉杨 10.00 32.50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1-1-10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数量 转让价款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原因 (万股) (万元) 35-2 陈锐 10.00 32.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36-1 吴宁 10.00 32.50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陆宏坤 36-2 刘影 10.00 32.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37-1 张腾 10.00 32.50 37-2 孙勇 10.00 32.50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吴蒙 37-3 范良斌 4.00 13.0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37-4 方锐 8.00 26.00 38-1 王坤 10.00 32.50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钱国祥 38-2 张步胜 5.00 16.25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39-1 张步胜 3.00 9.75 39-2 罗玉国 2.00 6.50 股份代持清理并向本次员工 夏韬 39-3 龚金柱 6.00 19.50 持股受让对象转让股份 39-4 陆菲 3.00 9.75 ②股权规范的决策程序、股份代持解除相关协议签署、个税等缴纳 2022 年 3 月,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员工持股规范方案等事项,决议对于现存的股份代持,通过股份代持还原以 及股份代持清理的方式解决股份代持事项,并对持股规范方案、本次股份受让员 工的确定原则、人员范围、持股数量限制及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决议。 经公司内部决策后,相关协议签署及个税等缴纳情况如下: A.股份代持还原 2022 年 3 月,股份代持还原各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代持方将代持 股份按照 0 元转让给被代持方,并确认双方成立、终止委托持股关系均为双方的 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虚假意思表示、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本次股份转让(代 持还原)后,双方不存在任何股份代持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 B.股份代持清理 2022 年 3 月至 4 月期间,股份代持双方签署了委托持股解除协议,确认委 托持股的约定于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且自始无效、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2022 年 4 月,部分弘邦投资股东与本次员工持股受让对象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将其所持弘邦投资全部/部分股份转让给本次员工持股受让对象,转让价 格参考公司 2021 年末每股净资产价格、2021 年弘邦投资分红事项并经综合考虑 1-1-10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价为 3.25 元/股。 截至 2022 年 4 月,代持方将投资本金及补偿金(如有)支付给被代持方。 C.个税等缴纳 截至 2022 年 4 月,本次股份代持还原、股份代持清理涉税方完成了个税等 税款缴纳。 ③各方出具的承诺 A.被代持方在委托持股解除后出具的承诺函 被代持方在签署委托持股解除协议后均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其与代持方之 间的成立、解除委托持股关系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虚假意思表示、 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其与代持方之间就委托持股关系的成立与解除不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其与弘邦投资、红四方肥业不存在因委托持股事项而导致进行不 当利益输送的情形;其不存在且日后也不会委托其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代其持有 弘邦投资或红四方肥业股份的情形,其与弘邦投资或红四方肥业不存在任何争议 及潜在纠纷;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承诺或其违反上述承诺,其将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弘邦投资、红四方肥业相应损失。 B.弘邦投资全体股东出具的承诺函 本次股份代持解决后,弘邦投资全体股东均出具承诺函,承诺其直接/间接 持有红四方肥业的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信托持股等任何可能导致权属存在潜在 争议、纠纷的情形。 C.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函 红四方肥业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附件二:与投资 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 其他承诺事项”。 ④律师关于前述股份代持事项出具的见证文件 律师对于本次股份代持规范前的弘邦投资股东的股份代持解决相关文件的 签署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出具《见证书》,其中部分文件签 署因外部环境影响无法现场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 2)个别员工因退休而退出持股 2022 年 4 月 19 日,吴志红因 2021 年 10 月退休,根据员工持股方案规定进 行股份退出,将其所持全部弘邦投资股份(10 万股)按照 3.25 元/股价格转让给 1-1-10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杨涛 2。吴志红已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个税缴纳事项。 3)中盐集团关于员工持股规范出具的确认文件 本次员工持股规范后,弘邦投资股东均系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员工。2022 年 5 月,中盐集团出具了《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规范事项 的说明》,对本次员工持股规范结果进行确认,公司经规范的员工持股(含员工 持股方案)符合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相关规定。 连同股份代持解决所涉及的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后,弘邦投资的股东及 股本结构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规范后,公司持股平台弘邦投资的股份代持已经解除, 弘邦投资持股平台的股东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9 名员工已经退休,1 名员工已经辞职,将根据员工持股方案约定在退休、辞职后 12 个月内将所持弘邦投资股份转出),入股资金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 为他人代持股份情形。上述股份代持情况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方面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清晰、稳定。 (4)持股平台弘邦投资在审期间股份转让情况 弘邦投资原股东王乃能于 2022 年 6 月退休,应于退休后 12 个月内将其所持 弘邦投资股份转出。2023 年 6 月,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约定及弘邦投资内部 决策程序,王乃能将其所持弘邦投资 20 万股股份内部转让给符合持股条件的员 工王伟。王伟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 关联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王伟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 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 1-1-10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申报前 12 个月,弘邦投资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员工持股平台弘邦投资因股份代持规范而新增股东, 员工股份代持规范情况参见本节之“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 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之“(一)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之“1、持股平台 弘邦投资设立及其演变过程”之“(3)2022 年 3 月至 4 月,股份代持规范及个 别员工因退休而退出持股”。 (1)弘邦投资本次新增股东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弘邦投资本次新增股东包括因股份代持还原新增股东及代持股份转让给新 的员工持股对象而新增股东两种情形,其中股份代持还原新增股东入股价格为 0 元;新的员工持股对象入股价格系参考公司 2021 年末每股净资产价格、2021 年 弘邦投资分红事项并经综合考虑最终定价为 3.25 元/股。 是否拥有 序 姓名 国籍 永久境外 身份证号 职务 入股原因 号 居留权 1 楚友攀 中国 否 340103198401******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股份代持还原 2 郑敏 中国 否 340102198204******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股份代持还原 3 杨俊 中国 否 340111197907******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股份代持还原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工 4 徐智胜 中国 否 342622197108****** 股份代持还原 艺管理员 红四方肥业:人力资源部管 5 万海涛 中国 否 342623197601****** 股份代持还原 理员 红四方销售:综合管理部费 6 罗永霞 中国 否 610321198601****** 股份代持还原 用管理员 股份代持还原、作 7 张步胜 中国 否 340123197011******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为新的员工持股对 象受让股份 8 程林 中国 否 340122198209******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股份代持还原 9 宣海涛 中国 否 340123199203******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股份代持还原 股份代持还原、作 10 王绪召 中国 否 340104197511******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为新的员工持股对 象受让股份 红四方肥业:生产发展部调 11 郭栋 中国 否 340111198110****** 股份代持还原 度员 12 丁强善 中国 否 341125198103******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股份代持还原 13 吴玉山 中国 否 340123197605******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股份代持还原 股份代持还原、作 红四方肥业:管理与信息化 14 陆菲 中国 否 342901198711****** 为新的员工持股对 部副部长 象受让股份 1-1-10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否拥有 序 姓名 国籍 永久境外 身份证号 职务 入股原因 号 居留权 15 沈夏 中国 否 340121199206******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股份代持还原 16 陈阳 中国 否 340123198905******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股份代持还原 红四方销售:综合管理部主 17 殷玲 中国 否 340123197510****** 股份代持还原 管 18 朱斌 中国 否 340103199212****** 红四方销售:区域经理 股份代持还原 红四方肥业:市场部品牌管 19 徐明霞 中国 否 340122197111****** 股份代持还原 理与策划中心管理员 20 熊洪兵 中国 否 340111197704******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股份代持还原 21 郑鹏飞 中国 否 342201198404******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股份代持还原 22 汪飞 中国 否 340121199005******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股份代持还原 23 韩建康 中国 否 430223198607****** 湖南红四方:区域经理 股份代持还原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 24 喻海峰 中国 否 340123198607****** 股份代持还原 农化服务经理 25 杨凯 中国 否 340104198112****** 红四方销售:销售业务员 股份代持还原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26 夏玄芳 中国 否 310112196208****** 原红四方肥业:董事 对象受让股份 红四方肥业:党委委员、总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27 陈庆年 中国 否 340702196412****** 会计师 对象受让股份 红四方肥业:计划财务部副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28 吴宁 中国 否 342423198010****** 部长;兼红四方销售:财务 对象受让股份 部部长、湖北红四方:董事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29 王邦春 中国 否 342622198302****** 红四方肥业:销售经理 对象受让股份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30 谈德升 中国 否 340721198307****** 红四方肥业:区域经理 对象受让股份 红四方肥业:纪委办公室(党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31 刘影 中国 否 342222198309****** 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对象受让股份 红四方肥业:党群工作部副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32 谈辉杨 中国 否 342422199112****** 部长、团委书记 对象受让股份 红四方肥业:计划财务部部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33 陈锐 中国 否 340121198901****** 长助理;兼吉林红四方:财 对象受让股份 务负责人 红四方肥业:仓储物流部副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34 张腾 中国 否 342622197608****** 部长 对象受让股份 吉林红四方:董事、常务副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35 陈庆璜 中国 否 340123197009****** 总经理 对象受让股份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36 孙勇 中国 否 340702197704******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对象受让股份 红四方肥业:技术与质量部 作为新的员工持股 37 王坤 中国 否 341102198509****** 副部长兼土壤修复中心主任 对象受让股份 股份代持还原、作 38 杨涛 2 中国 否 340111198101****** 红四方销售:销售经理助理 为新的员工持股对 象受让股份 1-1-10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弘邦投资本次新增股东朱斌与现有股东张毅系表兄弟关系、新增股东 楚友攀与现有股东方锐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 (3)弘邦投资本次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弘邦投资本次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5)弘邦投资本次新增股东锁定情况 弘邦投资本次新增股东锁定情况参见本节之“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 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之“(一)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之 “3、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确定原则、管理模式、锁定期以及股份流转等安排” 之“(3)锁定期及股份流转”。 3、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确定原则、管理模式、锁定期以及股份流转等安排 (1)持股人员确定原则 根据现行员工持股方案,持股人员范围包括母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 人员以及其他关键生产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营销业务岗位等人员。 员工持股资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 按员工当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级别高低等顺序确定; ② 相同级别的,按照当前职务任职时间较长为优先; ③ 任职时间相同的,按照工龄较长为优先。 (2)管理模式 持股员工作为弘邦投资股东,选举产生弘邦投资董事会作为股权管理机构, 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持股员工合法权益。弘邦投资董事会对员工股 权的管理应当符合员工持股方案的要求。 (3)锁定期及股份流转 弘邦投资股东在认购以后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公司如果上市,则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员工,不得在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并承诺自 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的锁定期。 持股员工因辞职、调离、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应在 12 个月内将所持股份进行内部转让。转让给持股平台、符合条件的员工或非公有资 1-1-11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股东的,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给国有股东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上 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持股员工违反上述内部转让规定的,转让无效。 持股员工因辞职、调离、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如未能在 12 个月内依据上款规定完成转让的,经弘邦投资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有权以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该员工所持股份的价值 并回购该股东所持全部股份。回购股份的法律效力自关于回购股份的通知邮寄送 达该员工在弘邦投资登记的送达地址后立即生效。同时弘邦投资还可要求该股东 承担应转让股份总价款一定比例的违约责任。 弘邦投资回购股份后,应在 6 个月内按照回购价格加上相应成本,将回购股 份转让给符合持股条件的员工。转让给符合持股条件的员工前,应当就受让员工 人选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 弘邦投资现有股东均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弘邦投资现有股东间关联关系 弘邦投资股东中王成云系姚奔之姐夫,魏安志与张兴旺系表兄弟关系,朱斌 与张毅系表兄弟关系,王珣与王军系叔侄关系,楚友攀与方锐系表兄弟关系,除 此上述情形外,弘邦投资股东之间不存其他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 (二)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上市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员工持股计划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认同感,有利于吸引 优秀人才、提高凝聚力及公司长期经营发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价格均系参考穿 透后红四方肥业相应每股净资产价格(包括分红影响)进行合理上浮,不涉及股 份支付。综上,股权激励对于公司上市前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三)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上市后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其它正在 执行的股权激励安排。相关员工通过持股平台弘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有利于促 进相关员工将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积极主动参与企业决策和运营,进 1-1-11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增长,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上市后的财务状况无 重大影响。 (四)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 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七、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八、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的情况 红四方肥业自发起设立以来直接股东为红四方控股及弘邦投资,不存在股份 代持情形。公司持股平台弘邦投资的股东即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存在股份代持情 形,间接自然人股东代持情况导致公司股东人数经穿透后实际超过 200 人,股份 代持规范后,经穿透后的股东人数已实际减少至 200 人以下,且均为公司或控股 子公司员工。员工持股规范情况参见本节之“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 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之“(一)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中盐集 团已出具《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规范事项的说明》, 对本次股份代持规范事项进行确认。 除此之外,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其结构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 数分别为 1,052 人、1,128 人、1,143 人及 1,193 人。 2019 年 11 月,红四方肥业存在人员招聘需求且四方新材部分产线关停,四 方新材部分员工拟入职公司,但因员工个人意愿等原因,前述人员劳动关系未及 时转入公司。公司与四方新材签署《借调协议》约定:相关人员纳入红四方肥业 1-1-11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统一管理,薪酬标准根据红四方肥业薪酬体系,实行同岗同酬;工资、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红四方肥业承担,按月结算。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该部分人员数量分别为 48 人、53 人、51 人。2022 年 1 月,该部分人员 (截至 2022 年 1 月人数为 51 人)的劳动关系均转至公司,完成了劳动合同签署、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手续。 2、员工结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结构如下: (1)专业结构 项目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发及技术人员 141 11.82 销售人员 274 22.97 生产人员 443 37.13 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 335 28.08 合计 1,193 100 (2)学历结构 项目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 58 4.86 本科 442 37.05 大专 333 27.91 大专以下 360 30.18 合计 1,193 100 (3)年龄结构 项目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及以下 269 22.55 31-39岁 390 32.69 40岁及以上 534 44.76 合计 1,193 100 3、劳务外包 报告期内,为降低管理成本及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将 生产环节中工作内容简单繁复、工作量大的基础岗位工作以及装卸工作等委托劳 务公司实施,不涉及关键工序及岗位。 1-1-11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与解聘均依照国家的有关规 定办理,公司与员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 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 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形,具体如下: 1、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社会保险缴纳(人) 1,190 1,134 1,116 1,036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 1,178 1,134 1,116 1,010 发行人及子公司员工总数(人) 1,193 1,143 1,128 1,052 社会保险覆盖比例(%) 99.75 99.21 98.94 98.48 住房公积金覆盖比例(%) 98.74 99.21 98.94 96.01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国办发(2019)10 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 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目前,安徽合肥市、湖北随 州市、湖南醴陵市以及吉林扶余市已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差异主要原因为: 单位:人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发行人及子公司员工总数 1,193 1,143 1,128 1,052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 1,190 1,134 1,116 1,036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1,178 1,134 1,116 1,010 社会保险缴纳差额 3 9 12 16 住房公积金缴纳差额 15 9 12 42 社会保险差异原因: 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 2 - - 3 不属于 应缴未 退休返聘 1 9 12 11 缴人数 其他单位缴纳/代为缴纳 - - - 2 属于应缴未缴人数 - - - - 住房公积金差异原因: 不属于 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 14 - - 3 1-1-1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缴未 退休返聘 1 9 12 11 缴人数 其他单位缴纳/代为缴纳 - - - 2 属于应缴未缴人数 - - - 26 注:其他单位缴纳/代为缴纳人员中:2021 年末,1 名员工因个人需求社会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需在异地缴纳,导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无法转入公司,由其他单位代为缴纳, 公司承担相关费用;1 名湖南红四方员工因个人需求未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转入湖 南红四方。 (1)发行人报告期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做到全员覆盖,公司已逐步 改善。报告期内部分员工应缴未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考虑人员稳定性,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21 年末,存在 17 名员工尚在试用期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已在试用期满后缴纳; ②因吉林红四方规范意识不足,未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吉林红四方在 2021 年末存在 9 名员工未缴纳公积金,已完成补缴。 (2)红四方肥业公积金账户于 2021 年 10 月开立,在账户开立之前相关员 工公积金均由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代缴,红四方肥业均及时与红四方控股进行费 用结算,具体费用结算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 “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一般关 联交易”。 2、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经测算,补缴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补缴社会保险金额 - - - 0.26 应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 - - - 16.74 应补缴金额合计 - - - 17.00 净利润 8,635.33 16,021.21 12,273.27 11,061.61 应补缴金额占净利润的 - - - 0.15% 比例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 补缴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如足额缴纳,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1-1-11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方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形,进 而可能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以及受到处罚的风险。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制定 了以下应对方案: (1)积极组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征缴的政策规定及相关流程,加深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理解, 并要求积极办理及跟踪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事项; (2)加强对员工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宣传, 使员工充分了解国家现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已经针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出具相关承诺: 公司已就上述情形出具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及 完善用工制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按照法律、法规及所在地政策规 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 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杜绝出现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已就上述情形出具承诺:“本公司将敦促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 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如因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能及时规范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行为,而接到相 关部门的通知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本公司将承担全部应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 等费用。” 综上,公司已对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形可能存在 的风险制定相关风险应对方案,截至 2022 年末,已不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4、报告期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当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件以及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出具的《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 违法违规证明版)》以及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 1-1-11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存在少量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情形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境外子公司遵守当地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境外子公司,不涉及境外子公司是否违反所在国家或地 区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因此引起争议、诉讼、处罚的情形。 1-1-11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隶属于中盐集团,是专业从事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 务的化肥生产企业,为中盐集团农肥业务板块的运营主体,入选国务院国资委 “双百企业”名单。公司按照中盐集团“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 围绕中盐集团“创新行业价值,服务民本民生,体现国家意志”的功能定位,以 “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色营养,收获美好农业”为使命,经过多年技术创新、 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和渠道建设,公司已形成以复合肥产品为主,并向上游氮肥 产业延伸的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农化服务体系,产品主要包括常规复合肥 料、各种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氮肥等多个系列数百个品种规格,公司复 合肥产销量位列中国复合肥行业前列。 公司长期注重研发和生产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创新机 制,推动公司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安徽省企 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缓控释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公司承担了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水稻主产区氮磷流失综合防控技术与产品研发”项目“水稻氮 磷控源技术产品肥料转化与示范”子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稻-麦(油)绿 色丰产增效技术研发及集成示范”项目“稻-麦(油)周年丰产优质肥药精准调 控与灾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课题,公司主要产品和技术成果先后获得中国石油 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进步一等奖、神农 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植 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奖项,参与起草了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 标准《锌腐酸复合肥料》(T/CCEMA 0003-2021)。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发明专 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 76 项,公司被评为 2019 年度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公司目前已建立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销售网络和农化服 务体系,引导农民科学用肥,公司被安徽省土壤肥料总站评为“十三五”期间全 省土肥工作先进集体。公司拥有全国首家挂牌化工农化服务中心,主导起草了中 国 化 工 企 业 管 理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 肥 料 企 业 农 化 服 务 通 则 》 ( T/CCEMA 1-1-11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0004—2022),2015 年以来,公司与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合 作,在安徽、河南、山东、浙江等全国 2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玉米、 小麦、花生等多种作物上开展红四方缓释肥、控失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肥效试 验和大田应用示范。公司积极探索智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与多家国内知 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专业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红四方”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商标、中国农资行业最具价 值品牌,并获得“中国好肥料”“中国十佳肥料品牌”“农民心目中的好产 品”“合作社喜爱的农资品牌”“BAA 最具匠心农资品牌”等荣誉称号。在稳 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公司持续加强营销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市场开拓力度,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化肥产品可以分为复合肥和氮肥两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1、复合肥产品 公司复合肥产品主要包括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三大类别, 公司复合肥产品品种规格丰富,目前拥有数百种品种规格,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产品 典型品种规格 图例 产品特点 类别 系列 45%(15-15-15) 氯基复 颗粒均匀,施用方便,养分供应持久,全面提供 48%(16-16-16) 合肥 营养。 51%(17-17-17) 常规 复合 肥 硫基复 45%(15-15-15) 针对喜硫不耐氯作物营养特性,用硫酸钾、硫酸 合肥 51%(17-17-17) 铵等为原料制造而成,硫含量高,使用范围广。 1-1-11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品 产品 典型品种规格 图例 产品特点 类别 系列 以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大田作物需 大田作 小麦:45%(25-13-7) 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配制而成,氮磷钾配比合 物配方 水稻:44%(18-9-17) 理,并有针对性地添加硫、锌等适量中微量元素, 肥 玉米:40%(27-6-7) 配方科学,肥料利用率高。 作物 配方 肥 根据经济作物营养需要、土壤养分含量及供肥特 经济作 花生:41%(20-11-10) 点配制而成,营养元素配比合理,针对性地添加 物配方 苹果:45%(16-5-24) 硫、锌等中微量元素和肥料增效物质,肥料利用 肥 大蒜:53%(18-15-20) 率高,提高经济作物产量和改善农产品品质。 增效控失肥产品利用复配的高分子材料,形成网 格吸附和固定肥料的营养元素,减少肥料养分的 流失或挥发,保证养分持续供给,使作物前期不 疯长,后期不脱肥,减少施肥次数,添加的黄腐 酸钾或腐殖酸可以活化土壤消除有害物质、改善 土壤理化状况; 增效控失肥:43% 易降解高分子包膜缓释肥料产品采用高分子原 (23-13-7) 缓控释 位反应直接成膜的生产工艺,包膜厚度仅有 16 缓释肥料:49%(26-11-12) 复合肥 微米,初期溶出率小于 5%,养分释放期在 30 至 稳定性肥料:42% 180 天之间可调控,可以有效控制肥料养分的释 (24-12-6) 放; 稳定性肥料是引入 NAM 长效复合肥添加剂生产 的一种长效缓释新型复合肥,NAM 添加剂具有 新型 脲酶抑制、硝化抑制、磷素活化、稳定氨离子和 特种 调节植物生理活性的综合功能,肥效期长,具有 复合 一定可控性。 肥 高塔颗粒全水溶复合肥 料:57%(19-19-19) 粉剂和功能悬浮大量元素 高塔颗粒全水溶复合肥料采用科学配方和高塔 水溶肥:促根型(氮 工艺,颗粒圆润,流动性好,根据不同需求特别 ≥150g/L、磷≥220g/L、钾 添加矿源黄腐酸钾、中微量元素、内生真菌提取 ≥130g/L)、壮苗型(氮 物、聚谷氨酸增效剂、海藻功能物质等,养分配 ≥270g/L、磷≥60g/L、钾 比合理,持续提供多种养分,适用于喷灌、滴灌 水溶肥 ≥170g/L)、膨果型(氮 和水肥一体化; ≥140g/L、磷≥75g/L、钾 粉剂和功能悬浮大量元素水溶肥适宜水肥一体 ≥285g/L)、上色型(氮 化使用,根据不同作物生育期设计配方,含有螯 ≥60g/L、磷≥100g/L、钾 合态锌、硼等营养成分,特别添加适宜作物生长 ≥400g/L)、养地型(钙 的增效因子,养分更容易吸收。 ≥70g/L、镁≥30g/L、有机 质≥50g/L) 1-1-12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品 产品 典型品种规格 图例 产品特点 类别 系列 含海藻多糖聚谷氨酸高塔 复合肥:45%(15-5-25) 功能性 功能性肥料不同于氮磷钾等化学肥料,施肥除了 含聚谷氨酸黄腐酸钾作物 作物专 提供和弥补土壤中养分不足外,还具有提高作物 配方肥:41%(20-11-10) 用肥 抗旱、抗寒、抗病虫害等抗逆性能。 含聚天门冬氨酸复合肥: 40%(27-5-8) 2、氮肥产品 氮肥是可提供植物氮元素营养的单质肥料,公司氮肥产品主要包括尿素、脲 铵氮肥等,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图例 产品特点 含氮量≥46.0%,高浓度、高效氮肥,肥效时间长,肥料利用高,施用方 尿素 便; 适用于各种土壤和多种作物,可用作基肥和追肥。 以多种形态氮肥为原料,添加硫、锌等中微量元素和天然缓控释材料, 采用复合肥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颗粒状新型配方复合氮肥,含有铵态氮 脲铵氮肥 和酰胺态氮(氮元素来自于尿素),有利于作物吸收利用; 适用于玉米、小麦、棉花、水稻等农作物,与施用单一氮肥相比,肥料 利用率高,作物产量高,品质好。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常规复合肥 59,301.53 30.20% 115,458.34 29.87% 115,025.89 27.77% 78,269.64 26.24% 复合肥 作物配方肥 75,461.26 38.43% 157,751.78 40.81% 194,482.90 46.96% 131,576.80 44.11% 产品 新型特种肥料 38,160.82 19.44% 54,730.47 14.16% 43,790.98 10.57% 31,426.20 10.54% 小计 172,923.61 88.07% 327,940.59 84.85% 353,299.76 85.30% 241,272.64 80.88% 氮肥产品 23,415.00 11.93% 58,566.64 15.15% 60,861.99 14.70% 57,024.41 19.12% 合计 196,338.61 100.00% 386,507.24 100.00% 414,161.75 100.00% 298,297.05 100.00% 1-1-12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招投标实施细则》等采购相关的制度。 公司采购主要由物资采购部负责,主要采购内容为原辅材料、机器设备、备品备 件等。按照采购类别、产品特性以及金额大小,公司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 标、询比价和竞争性谈判等不同采购方式。 对于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氯化铵、硫酸铵等主要 原辅料生产物资,公司物资采购部每年年末结合次年生产目标计划、物资库存和 市场走势等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每月按生产和市场情况调整并执行采购计 划;对于其他物资,一般由采购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由物资采购部每月汇总 后进行集中采购。 为保证生产物资的品质稳定,物资采购部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供应 商的准入、考核、退出等管理机制。公司物资采购部建立物资分类目录,其中涉 及生产质量的大宗物资应建立合格供方目录,采购须在合格供方目录中,以竞争 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保证生产物资的供货稳定,对于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大 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公司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保证全年主要生产物资的供应稳 定。 2、生产模式 在尿素生产方面,公司尿素生产线是连续生产的,主要采用“以产定销”的 经营模式。 在复合肥生产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生产部门按照 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根据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及时对生产 计划进行调整。 除自主生产外,公司基于客户需求、生产能力、运输半径等方面的考虑,会 对部分产品采用委托加工的模式。公司建立了委托加工肥料产品相关管理制度, 对委托加工企业的选择、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约定和质量监督进行了规定。 3、销售模式 公司尿素和复合肥两类产品由于市场状况、终端客户不同销售模式有所不 1-1-12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公司尿素产品既可以作为氮肥直接施用,也可以作为生产复合肥、三聚氰胺 等产品的原材料。公司尿素产品除自用生产复合肥外,对外销售主要包括直销、 贸易商销售和经销三类,其中直销客户主要为复合肥、三聚氰胺等下游行业生产 企业和农业种植客户等产品最终用户,贸易商客户主要为农资流通企业等贸易型 客户,经销主要通过下游经销商渠道卖给终端农业种植户。公司复合肥产品以及 脲铵氮肥、农用硫酸铵等氮肥产品对销售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模式, 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卖给终端农业种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销 166,916.71 85.01% 313,343.78 81.07% 342,341.86 82.66% 233,080.64 78.14% 直销 23,144.34 11.79% 51,969.63 13.45% 47,349.62 11.43% 37,219.20 12.48% 贸易商 6,277.56 3.20% 21,193.83 5.48% 24,470.27 5.91% 27,997.21 9.39% 合计 196,338.61 100.00% 386,507.24 100.00% 414,161.75 100.00% 298,297.05 100.00% (1)经销模式基本情况 公司经销商主要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分散于各城市、乡镇等区域,其终端 客户为其区域的零售网点或农业种植户。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建立起覆盖主要 种植区域的成熟稳定的经销商网络,并与经销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目 前,公司经销商数量 3,000 家左右,分布在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0 余个县(市、区)。公司经销商保持稳定,公司的经销商网络有效地推动了公司 产品的销售。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化肥产品的使用区域遍布全国,终端用户主要为广大农 业种植户,较为分散,因此同行业上市公司均普遍采用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公 司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销售模式 复合肥产品销售,根据重点销售市场区域及业务划分大区,主要以经销商模式 司尔特 销售产品,已逐步形成了一套成熟完善的销售体系和稳定的销售网络,建立起 (002538) 一支稳定的经销商队伍,销售市场在华东地区的基础上,已扩大到全国大部分 省份 芭田股份 主要采用二级分销模式:即芭田股份—经销商—零售商—用户的销售模式,目 (002170) 前一级经销商数量超过 2,000 家 六国化工 产品销售模式呈现多样性,既有以市县为区域的经销模式,又有以乡镇为区域 (600470) 的直销模式,也有以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对象的大户零售模式 1-1-12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销售模式 新洋丰 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经销商销售的模式,现有一级经销商 6,000 多家,终端零售 (000902) 商 70,000 多家 下游客户基本是以县为单位设立的地区经销商,经销商可自行发展分销商,然 史丹利 后逐级向下销售,最后销售到农户。目前,已拥有一支近千人的具有丰富销售 (002588) 经验的销售队伍,开拓了 3,000 多家一级经销商,10 万多家终端网点 对于复合肥业务,采取由复合肥营销中心统一负责复合肥产品的营销工作,在 云图控股 全国范围内建立以传统经销商渠道、品牌共建战略渠道、现代农服渠道、邮政 (002539) 渠道、农业基地为主的立体化、高效分销网络渠道,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 拥有一级经销商近 6,000 家、镇村级零售终端网点 10 万余家 云天化 化肥产品主要通过其下属销售子公司进行统一经营,各级经销商进行分销的模 (600096) 式实现销售 综上,公司经销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经销商的选择及日常管理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经销商选择的标准主要包括经营资质、 人员配置、办公场所、资金实力、营销服务能力、价值观认同等。对于符合公司 标准的经销商,公司通过政策激励、活动支持、农化服务等帮助经销商实现销售 目标。 (3)经销商是否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 在我国农资销售行业中,各级销售网点存在大量的个人从业者,因此公司的 经销商中存在较多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在与经销商的合作过程中,公司不要求 经销商专门销售公司产品,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的协议中,未对经销商销售其他公 司的产品作出限制性约定。 (4)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 公司经销模式下的产品销售为买断式销售,货物所有权转移后,公司不承担 库存管理的相关权利或义务,经销商依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决定向公司的订货周 期、订货数量、订货品种等,并自行决定其实际库存数量,公司针对经销商库存 不存在特殊的管控措施。 公司经销商终端客户主要为其所处区域内农资经营店和农业种植户,销售渠 道及终端客户产品需求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根据实际经营及下游需求情 况自主采购,合理备货,不存在压货的情况。 (5)定价原则及信用政策 公司针对所有的经销商执行统一的定价原则,复合肥产品主要采用成本加成 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定价模式,氮肥产品采用市场定价模式。 1-1-12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对经销商实行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一般实行先款后货,根据客户实力 及合作情况,酌情给予部分经销商一定的信用期。报告期内,经销商的回款情况 良好,未发生大额坏账或损失。 (6)经销商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以及现有员工、报告期内前员工与经销商 存在主要关联关系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销商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经销商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以及现有员工、报告期内前 员工与经销商存在主要关联关系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家数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销售金额 业务收 销售金额 业务收 销售金额 业务收 销售金额 业务收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曾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15 8,994.74 4.58% 19,341.65 5.00% 20,215.95 4.88% 11,770.26 3.95% 份的经销商 与现有员工、报告期 内前员工存在主要关 22 3,766.23 1.92% 7,496.44 1.94% 6,396.41 1.54% 5,470.75 1.83% 联关系的经销商 注:①报告期内,因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意识不足,公司部分员工代客户或客户关联方 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弘邦投资的股份,2022 年 3 月至 4 月期间,上述弘邦投资股份代持 均已解除;②与公司员工有主要关联关系的经销商指公司相关员工的主要关联方,包括其父 亲、母亲、配偶、配偶的父亲、配偶的母亲、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子女、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亲、子女配偶的母亲以及上述自然人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对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经销商销售金额分别为 11,770.26 万元、20,215.95 万元、19,341.65 万元和 8,994.7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 别为 3.95%、4.88%、5.00%和 4.58%。 报告期内,公司对与现有员工、报告期内前员工存在主要关联关系的经销商 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5,470.75 万元、6,396.41 万元、7,496.44 万元和 3,766.23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83%、1.54%、1.94%和 1.92%,占比较小。 公司对上述经销商执行统一的经销商销售定价、管理政策,交易定价公允。 (7)客户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增、退出客户数量和收入金额及占比总体情况如下: 1-1-12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家/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上期客户 3,288 3,218 3,252 3,464 本期新增客户 392 759 736 683 数量 本期新增客户占比 12.07% 23.08% 22.87% 21.00% 变动 本期退出客户 432 689 770 895 退出客户占比 13.14% 21.41% 23.68% 25.84% 本期客户 3,248 3,288 3,218 3,252 上期客户收入 386,507.24 414,161.75 298,297.05 258,421.23 本期新增客户收入 13,172.71 53,892.12 41,791.92 35,728.55 收入 本期新增客户收入占比 6.71% 13.94% 10.09% 11.98% 变动 本期退出客户上期收入 10,550.33 26,699.59 17,399.86 25,394.71 本期退出客户收入占比 2.73% 6.45% 5.83% 9.83% 本期客户收入 196,338.61 386,507.24 414,161.75 298,297.05 注:本期新增客户的数量或收入占比系与本期全体客户的数量或收入进行对比;本期退 出客户的数量或收入占比系与上期全体客户的数量或收入对比。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21.00%、22.87%、23.08%和 12.07%, 收入占比分别为 11.98%、10.09%、13.94%和 6.71%;退出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25.84%、23.68%、21.41%和 13.14%,收入占比分别为 9.83%、5.83%、6.45%和 2.73%,客户数量的变动幅度高于收入的变动幅度,客户变动主要由小客户新增、 退出所致,对收入的影响较小。 (8)客户中非法人实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客户性质划分的各期客户数量、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 下: 单位:家/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客户性质 家数/金额 占比 家数/金额 占比 家数/金额 占比 家数/金额 占比 家数 1,063 32.73% 1,050 31.93% 1,074 33.37% 989 30.41% 法人 金额 85,510.98 43.55% 175,592.50 45.43% 183,493.08 44.30% 134,258.69 45.01% 家数 2,185 67.27% 2,238 68.07% 2,144 66.63% 2,263 69.59% 非法人 金额 110,827.63 56.45% 210,914.74 54.57% 230,668.67 55.70% 164,038.36 54.99% 其中: 家数 2,180 67.12% 2,232 67.88% 2,134 66.31% 2,245 69.03% 个人及个 体工商户 金额 110,787.40 56.43% 210,712.97 54.52% 230,523.22 55.66% 163,415.74 54.78% 其他 家数 5 0.15% 6 0.18% 10 0.31% 18 0.55% 1-1-1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客户性质 家数/金额 占比 家数/金额 占比 家数/金额 占比 家数/金额 占比 金额 40.23 0.02% 201.77 0.05% 145.44 0.04% 622.62 0.21% 合计家数 3,248 100.00% 3,288 100.00% 3,218 100.00% 3,252 100.00% 合计金额 196,338.61 100.00% 386,507.24 100.00% 414,161.75 100.00% 298,297.05 100.00% 注:①法人客户主要包括公司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合作社法人等;②其他非法人客户 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等。 报告期内,公司非法人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69.59%、66.63%、68.07%和 67.27%,收入占比分别为 54.99%、55.70%、54.57%和 56.45%。公司客户中非法 人客户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复合肥业务通常采取经销模式,且经销商主要为位于 县、市、区的农资经营者,经营规模有限,个体从业者较多,普遍以个人及个体 工商户为运营主体,因此公司经销客户中非法人客户数量和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9)经销商现金和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回款金额较小,经销商回款中不存在大量现金回款的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 构成分析”之“4、第三方回款、现金收付款情况”。 4、发行人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 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经营模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相同,主要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阶段, 并结合产业政策、行业状况、下游客户需求等因素综合决定,并在长期经营实践 中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后形成,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求、市场环境以及行业发展 趋势。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上游资源渠道和下游客户资源等。报告期 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不 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 2012 年,主要系红四方控股以其复合肥业务相关净资产出资设 立。 1-1-12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业务前身最早可追溯至 1958 年成立的合肥蜀山化肥厂,系我国最早一 批小氮肥厂之一,在 60 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深耕农化服务,真诚服务三农, 在国内较早规模化生产复混肥料,开展农化服务工作,提出“高浓度、多元化、 测土配肥、科学种田”的发展思路,是全国首家化工农化服务中心挂牌企业。 2009 年,根据中盐集团与合肥市政府签订的《合肥市化工企业重组搬迁合 作协议》,红四方控股位于合肥市城区的复合肥生产装置开始陆续关停,并在合 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新建复合肥生产装置。2012 年 3 月,红四方控股以其复合肥 业务资产与弘邦投资共同出资设立红四方肥业,2014 年 1 月正式投入运营。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发展复合肥业务,持续完善产能布局,先后在主要种 植区域建设吉林扶余、湖北随州、湖南醴陵生产基地。公司积极响应化肥施用量 零增长以及减量增效政策,坚持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丰富产品品种,增强公 司竞争优势。 2019 年,中盐集团将农肥板块作为重点打造的新业务板块,公司重组红四 方控股尿素和复合肥相关资产,使公司业务向上游单质肥延伸,同时进一步夯实 公司业务资产独立性并解决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问题,增强了公司竞争力和抗 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变更。 (六)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经过多年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工艺优 化,公司目前已形成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缓控释肥、水溶肥、功能性作物 专用肥、氮肥等多个系列 500 多个规格,产品总养分从 25%到 57%,可以满足 全国主要种植区不同环境、不同土壤条件下不同作物的施肥需求。报告期内,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8,297.05 万元、414,161.75 万元、386,507.24 万元和 196,338.6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5%,主营业务突出。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尿素、脲铵氮肥、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 控失复合肥料、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和功能性作物专用肥等产品的配方技术和生 产工艺技术,上述核心技术为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的工艺技术,均已实现产 业化。 1-1-12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尿素生产工艺流程 2、氨酸法复合肥生产工艺流程 3、高塔复合肥生产工艺流程 4、掺混肥料(BB 肥)生产工艺流程 1-1-12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水溶肥生产工艺流程 (八)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行业具有代表 性的业务指标主要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报告期各期上述 业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参见本节之“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 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销情况”之“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 和销量”。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战略的情况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国运民生的压舱石。化肥是重要的 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国家粮食安全和重 要农产品供应,是国家支持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公司作为国内排名前列的 复合肥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履行央企社会责任,为国内化肥行业 的稳定供应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具体的产 业政策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之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内容。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2621 氮肥制造”及“2624 复混肥料制造”。 1-1-13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肥行业,化肥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和农业农村 部,同时还受到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导管理,市场监督管理 等行政职能部门对化肥产品生产、质量以及流通市场秩序进行监督管理,生态环 境部和应急管理部分别负责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 公司所属行业自律机构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和中 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等专业协会,分别负责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 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内各类 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技术性法规,并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等;组织 调查和讨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政府提出相应政策和措施建议;协助政府 做好行业管理基础工作;开展行业统计,收集、调查、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受 政府委托参与制订本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产业政策、法规建议等。 在化肥生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 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化肥属 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化肥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机关为省级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 在化肥经营方面,2009 年 1 月 24 日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68 号),决定 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自 2009 年 1 月 25 日起,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 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2009 年 8 月 24 日国 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 号), 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 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复合肥、氮肥制造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列示如下: 序号 名称 颁发部门 发布日期 主要内容 要求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全国人大常 1 1993.07.02 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 业法》 委会 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 1-1-13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颁发部门 发布日期 主要内容 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 2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国务院 2005.06.29 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 理条例》 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到 2020 年,初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 《到 2020 年化肥施 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2015 年到 2019 年,逐步 3 用量零增长行动方 原农业部 2015.02 17 将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控制在 1%以内;力争到 案》 2020 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关于推进化肥行业 到 2020 年,氮肥产能 6,060 万吨,产能利用率提升 4 转型发展的指导意 工信部 2015.07.20 至 80%;磷肥产能 2,400 万吨,产能利用率提升至 见》 79%;钾肥产能 880 万吨,自给率提升至 70%。 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建立健全激励 机制,力争到 2020 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 国务院 增长,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探索实施有机肥和 5 2015.08.07 方式的意见》 办公厅 化肥合理配比计划,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支持发 展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提高有机肥施用 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6 国务院 2019.09.08 目录(共计 10 类):产品名称:化肥;实施机关: 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的决定》 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工)第 5 款: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 7 国家发改委 2019.10.30 目录(2019 年本)》 量元素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磷石膏综合 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分为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春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 国家发改委、 8 2020.07.31 耕肥储备三部分,其中钾肥储备为单一品种储备, 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救灾肥、春耕肥储备品种仅包含氮、磷、复合肥。 技术集成驱动,以化肥减量增效为重点,集成推广 科学施肥技术。在粮食主产区、园艺作物优势产区 《“十四五”全国农 农业农村部 9 2021.08.23 和设施蔬菜集中产区,推广机械施肥、种肥同播等 业绿色发展规划》 等 6 部门 措施,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改进 施肥方式。鼓励农企合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增加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等 8 个新型肥料品种享受 《关于缓释肥料等执 铁路优惠运价。凡具有农用化肥合法生产、经营资 10 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 国家发改委 2021.09.03 格的企业,经上述铁路运输列入《目录》的农用化 运价政策的通知》 肥,均执行农用化肥优惠运价。 把化肥生产能源供应保障纳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 作协调机制统一谋划、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化肥生 产用煤用电用气需要,确保粮食和能源安全。 《关于做好化肥生产 各地在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 11 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工 国家发改委 2021.11.17 场化改革、组织电力市场交易时,可考虑化肥生产 作的通知》 作为支农工业的特殊性,不将化肥生产企业作为高 能耗企业,具体由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 研究确定。 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 《肥料登记管理办 12 农业农村部 2022.01.07 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法》(2022 修订版)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1-1-13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颁发部门 发布日期 主要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 助农业农村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备案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做好 2022 年全 中共中央、国 13 2022.02.22 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 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 务院 工作的意见》 加强化肥生产要素保障,提高生产集中度和骨干企 《关于“十四五”推 工信部等 业产能利用率,确保化肥稳定供应。 14 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 2022.03.28 六部门 提高化肥、轮胎、涂料、染料、胶粘剂等行业绿色 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产品占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做好 2023 年全面 中共中央、国 15 2023.02.13 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 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 务院 作的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工)第 5 款: 16 国家发改委 2023.12.27 目录(2024 年本)》 “无机盐:……优质钾肥及新型肥料的生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学习运用“千村示 中共中央、国 17 范、万村整治”工程 2024.02.03 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 务院 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 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发行人所处化肥生产行业属于国家支持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直接关系 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2020 年以来 受外部环境影响,对化肥生产、运输、销售都造成了较大影响,化肥行业保供工 作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同时,受全球供应链危机下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持续攀升影 响,化肥价格大幅攀升。为了确保粮食生产所需化肥供应,国家将化肥等农资纳 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生活物资保障范围,列入复产复工重点名单,建立保供运 输绿色通道,同时国家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稳价保供政策,优先保障国内重点化 肥厂的用能指标,保障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同时确保原料及化肥运输配送畅通,从 化肥供给各个环节入手,缓解市场压力。 公司作为国内排名前列的复合肥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履行央 企社会责任,体现自身价值,确保化肥有效供应、价格稳定。一方面,公司积极 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加强沟通合作,加大原材料采购,保证供应链稳定;同时公 司科学组织人员,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证生产稳定;另一方面,公司积极竞标 国储钾肥和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为市场价格稳定贡献力量。 1-1-13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所处行业发展概况 1、化肥行业概述 化肥指利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多种农作物生长所需营 养元素的肥料,又称无机肥料。化肥具有养分含量高,施用量少的特点,同时肥 效快,大多数易溶于水,能很快被农作物吸收利用。 依据所含营养元素的数量不同,常见的化肥可分为单质肥料和复合肥料两 类: (1)单质肥料是仅含一种可标明含量的营养元素的化肥,又称单质肥,常 见的单元肥料包含氮肥、磷肥、钾肥:①氮肥具有促进植物光合作用、提高作物 产量的功效,主要产品有尿素、碳酸氢铵、硝酸铵、氯化铵等;②磷肥具有促进 作物分蘖、催熟功效,主要产品有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等;③钾肥具有 促进植物体内酶的活化功效,使作物具备抗倒伏、抗寒、抗旱、抗病虫害等特点, 主要产品有氯化钾、硫酸钾等; (2)复合肥料是含有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的两种及以上且可标明含 量的化肥,又称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是含有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的两种及 以上且可标明含量的化肥。复合肥产品可同时提供多种营养元素,并能提高作物 产量、改良土壤、减轻农业面源污染、肥料利用率高。复合肥料的有效成分,一 般以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来表示。常见的复合肥有常规肥,配方 肥和功能肥。其中常规肥中氮磷钾比例为 15-15-15,配比简单、生产方便、性能 稳定,广泛应用于各种土壤和作物;配方肥是以氮磷钾肥为主要原料,有针对性 地添加中、微量元素或有机肥料,适用于特定区域、特定作物的肥料;功能肥需 要根据目标作物的营养需求和功能专门制定。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对农作物增产有重大作用,是现代农业生 产的“必需品”,是“粮食的粮食”。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上世纪 60 年 代至 80 年代,发展中国家通过施肥提高粮食作物单产 55%~57%。而化肥对于 我国粮食增长则意义更加重大,新中国成立后至今 70 余年间我国粮食总产量和 粮食单产大幅增长,用 9%的耕地养活了近 20%的人口,保障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化肥的施用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化肥极大地丰富了农业生产系统中的养分供 应,为生产更多人类所需的蛋白、能量、矿物质提供了基础,显著提高了国人的 1-1-13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营养水平。 化肥终端消费群体主要是农业种植户,化肥的需求量与农作物播种面积及施 肥习惯息息相关。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国运民生的压舱石, 中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中央财政也对强农惠农的支持力度大,整体来看,我国 农作物播种面积基本处于波动增长趋势。 2016 年我国为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 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开展轮作试点,在河北、湖 南等地开展休耕试点,2017 年和 2018 年轮作休耕范围分别扩大至 1,200 万亩和 2,400 万亩,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要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整体来看随 着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扩大,2016 年至 2018 年我国播种面积或有所减少。2020 年以来,受农产品价格上涨影响以及各地层层压实粮食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大粮 食生产扶持力度,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连续三年实现增长。未来考虑到粮食安全 的战略地位以及严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要求,我国农作物播种面积预计将 保持稳定。 作为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的农业生产物资之一,化肥产业迅速发展。通过施用 肥料,农作物产量会出现增长,因此当肥料增产效果出现下降迹象后,农业种植 户往往选择增加肥料施用量,以实现增产,但当施用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土壤微 生物生态链会受到破坏,肥料增产效应进一步下降,最终会导致肥料过度施用, 甚至是环境污染。为此,国家倡导科学施肥,改变盲目施肥的习惯,农业部于 2015 年制定了《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 提升肥料利用效率,2015 年到 2019 年,逐步将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控制在 1% 以内;力争到 2020 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自此化肥施用量一 改之前持续增长的态势,从 2016 年开始持续下降。 1-1-13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2 年,我国农用化肥施用量 5,079.20 万吨(折纯量),我国已经成为化 肥大国,但不是化肥强国。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单一肥料施用不合理问题 日益突出,生产具有配比科学、使用便捷的复合肥成为我国肥料产业的发展方向。 2、氮肥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农作物施用肥料中氮肥是除复合肥之外的第二大肥种,2020 年全国氮 肥施用量是磷肥施用量的 2.80 倍,是钾肥施用量的 3.38 倍。受种植结构变化、 土地轮作休耕试点扩大、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等政策的影响,氮肥施用量(折纯) 自 2016 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施用量由 2016 年的 2,310.46 万吨下降至 2022 年 的 1,654.20 万吨。未来随着化肥减量增效政策的持续推进,氮肥需求量预计不会 有明显增加。 1-1-13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尿素是含氮量最高的氮肥,也是施用量最广泛的氮肥品种。自 2013 年以来, 氮肥行业整体持续亏损。2016 年,全国尿素产能达到了 8,000 万吨,但是国内的 尿素市场需求却仅有 6,000 万吨,行业过剩产能有 2,000 万吨之多。过剩产量严 重拉低氮肥产品市场价格,导致部分企业陷入了价格战的危机。自 2016 年供给 侧改革启动以来,尿素行业过剩产能逐步出清,产能过剩局面得到缓解,根据中 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从 2015 年至 2019 年,全国合成氨企业共退出 124 家, 合成氨产能退出 1,897 万吨(实物量);尿素企业退出 73 家,尿素产能退出 1,999 万吨(实物量)。截至 2019 年底,我国还有合成氨生产企业 218 家,正常生产 的氮肥生产企业 190 家(其中尿素企业 106 家);合成氨、氮肥和尿素的产能分 别为 6,619 万吨(实物量)、5,428 万吨(折纯)、6,668 万吨(实物量),较 2015 年分别下降 12.1%、10.3%和 18.7%。 与此同时,煤炭、石油等原材料受供给侧改革的影响,价格也呈回升态势, 成本支撑叠加产能出清,带动尿素价格逐步抬升。2021 年以来,尿素价格持续 上涨,四季度国内尿素价格受原料及外来通胀影响导致价格创历史新高。2022 年春节过后,由于原油价格上涨利好大宗商品,国内化肥面临春耕刚需旺季,工 农业需求集中,加之去年价格较高下游备货意愿不强以及外部环境影响,区域间 物流受阻,尿素价格呈持续上行趋势。2022 年 6 月,尿素价格达到高位,此后 下游采购积极性下降,且农需开始进入季节性淡季,加上供应端产量高位,使得 1-1-13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尿素价格从高位大幅回落。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复合肥行业发展现状 复合肥除具备单质化肥的优点外,还在多个方面优于单质化肥,具体如下: (1)多数复合肥是根据区域土壤养分情况、农作物需肥比例等配置而成, 可同时供应农作物氮、磷、钾三种主要营养元素中的两种或三种及其他中微量元 素,有利于养分高效吸收; (2)相对于传统的单质肥尿素(氮含量为 46%),复合肥的氮含量一般在 15%到 25%左右,施用复合肥可减轻长期施用以氮肥为主的单质肥造成的土壤板 结、肥力下降、水质污染等不利影响; (3)造粒后的复合肥与粉状或结晶状的单质肥料相比,结构紧密,养分均 匀释放,肥料稳而长。复合肥吸湿性小,不易结块,便于储存和施肥。 近十年来,我国复合肥施用量增速显著高于氮肥、磷肥以及化肥总施用量的增速, 复合化率平稳提高,表明随着科学施肥、平衡施肥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复合肥越 来越得到农民的认同。1980 年我国化肥复合化率仅为 2.1%,1990 年提高到 13.2%,2000 年提高到 22.1%,2020 年达到 42.30%,而国际复合化率平均水平 为 50%,发达国家复合化率为 70%~80%,我国化肥复合化率水平与农业发达国 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科学 施肥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复合化率仍将长期保持上升趋势。 1-1-13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复合肥产品成本构成来看,用作原材料的氮磷钾三大基础肥料占生产成本 的比例接近 90%,对复合肥产品成本及销售价格影响重大,因此复合肥的价格波 动与单质肥的价格同向波动。2019 年至 2020 年,受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弱影响, 复合肥整体价格呈波动下行趋势。2021 年以来,在煤炭、氮肥、磷肥、钾肥等 原材料成本上涨的支撑下,复合肥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数据来源:商务部 1-1-13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化肥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产能集中化、行业整合大势所趋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规模化种植对化肥产品质量、应用效果、供应 能力和配套的农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质量好、效果佳、品牌响、规模大的 企业有望进一步提升其市场份额,产能集中度会越来越高。竞争的白热化将推动 行业走向整合,并购、合作将成为行业新常态。 (2)产品差异化、新型肥料是产品升级的方向 大力发展新型功能性肥料,是复合肥行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重中之重, 也是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发展方向。随着农产品消费升级、农业种植结构改变、 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机械化施肥、土地流转加快、土壤环境恶化,我国复合肥 产品结构正在快速转变,从常规复合肥为主向高效化、专用化、功能化、精准化 的新型肥料延伸,尤其是聚焦土壤改良、减量增效、全面营养、环保友好方面的 新型功能性肥料,认可度和使用量逐年增加,化肥利用率也随之提升。随着国家 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农户理性用肥的意识提高,未来功能性肥料将迎来强劲的发 展势头,也将成为复合肥企业产品研发和持续优化的主要方向。 (3)环保政策收紧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2020 年中央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 全国各地持续深入“三磷”整治并陆续启动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加之 “双碳”战略和 2021 年复合肥料新国标的实施,行业准入条件及环保标准将不 断提升,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环境污染、肥料造假、高耗能、高排放等突出问题, 引导化肥行业加快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良性竞争。未来绿色 低碳发展将是化肥化工行业的主旋律,拥有环保优势、资源优势的化肥企业更具 竞争力。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政策壁垒 化肥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物资,其生产、使用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对 该类产品生产的管制一直较为严格。在国家数次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 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中,复合肥仍属于国家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产品,需办理生产许可证。与此同时,肥料产品还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 1-1-14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要取得上述资质, 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和经营实力,对进入者构成政策壁垒。 2、技术壁垒 复合肥产品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重要生产资料,质量标准严格,对生产工 艺、安全性要求较高,同时生产工艺的改进和优化可使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不断节本增效,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同时随着化肥农药减量化政策推进和农 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行业内企业需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新型高效复合肥 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工艺技术水平,重点发展土壤改良、减量增效、全面营养、 环保友好方面的功能性肥料。因此复合肥行业不仅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生产工 艺优化、实验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等,还需要经验丰富的生产人员以及高素质 的技术研发和农化服务团队,行业内优质企业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市场跟踪, 已经形成较高的技术和人才壁垒,从而限制了新进入者进入本行业。 3、品牌壁垒 我国现有排名前列的复合肥生产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均逐渐创立了自身 的品牌,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认知度,在经销商和农户中形成了相对固定 的消费习惯,产生了较强的品牌效应。这种品牌效应的形成,一方面需要以产品 本身的质量为基础,另一方面也需要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积 累。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打破经销商和广大农户相对固定的用肥习惯和品牌 认知,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快速扩大市场规模,存在较大难度。 4、营销服务网络壁垒 我国幅员辽阔,化肥产品的使用区域遍布全国。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生产集约 化程度较低,广大农户普遍存在缺乏科学施肥知识的情况。因此复合肥生产企业 需要建立全国性营销服务网络,在与经销商客户和广大农户的交易和服务过程 中,依靠良好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持续不断将复合肥产品配送到全 国农业种植区域,满足全国农业生产需求。我国复合肥行业领先企业通过多年深 耕全国农业营销服务体系,已经建立了覆盖面广、服务周到的营销服务网络。对 于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其建立全国性营销服务网络需要大量的人、财、物的投 入,此类投入可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且需要长时间的经营积累,其在进入本行 1-1-14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的初期,受限于营销服务网络的不健全,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5、资金壁垒 复合肥行业属于固定资产投入金额较大的行业,新建复合肥生产线或基地所 需建设资金较大。同时,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要求日益提高,相关部门加大对复 合肥生产企业环境污染的监管,引导行业内企业对装备及工艺、环保设备进一步 提升。此外,复合肥行业还具有淡储旺销以及原材料占成本比重大等特点,复合 肥生产使用的大宗原材料多采用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淡季储备需要大量的流动 资金,全国范围内的销售渠道建设也需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现有 排名前列的复合肥生产企业通过早期积累已获得较大优势,新进入企业需要一次 性投入大量资金才能达到环保和装备要求,同时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较大,对新 进入企业形成了一定的资金壁垒。 (五)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公司所属复合肥行业的发展与其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上游行业基础肥 料氮磷钾及其他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复合肥行业利润水平,下游行业农业生 产规模、粮食产量等也直接影响复合肥行业市场规模和利润水平,农业生产规模, 粮食产量与复合肥市场需求和行业利润水平正相关。 随着我国人口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趋紧,粮食产需 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粮 食等农作物产量是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作为农作物生产重要保障的化肥, 市场需求总体平稳。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化肥生产国和消费国,由于化肥减量化 等政策,普通化肥产品市场需求萎缩,而绿色环保、减量增效、长效缓释的化肥 产品市场需求增加。 同时,在供给侧改革以及严格环保、安全政策的压力下,部分中小化工企业 被关闭,氮肥、磷肥等单质肥产能减少,价格波动幅度极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复合肥生产的原材料供应,对复合肥市场产生影响。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的支持 1-1-14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①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2022 年 2 月 22 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强调全 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产量保持在 1.3 万亿斤以上;提出要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 年适当提 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2023 年 2 月 1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 意见》,即 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强调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国粮食 产量保持在 1.3 万亿斤以上;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 机制保障,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 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2024 年 2 月 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 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 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强调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要求稳定粮食播 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 1.3 万亿斤以上;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 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 补贴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等。一号文件从纲领政策上稳定了粮食种 植面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激发种植户的种粮积极性,从而为复合肥行业发展带 来了良好基础。 ②对农村和农业的持续补贴政策 为了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我国一 直实行力度较大的惠农政策,农业补贴是我国“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 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产能提升,将在全国 范围内进行实施。我国粮食生产主要以广大农户家庭联产承包生产为主,具有抗 风险能力较弱、生产技术水平低、产出效率不高的特点。实施农业补贴政策一方 面可以降低广大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成本、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维持和提高农业生 产者的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农业补贴可以增加农业生产者收入,缩小城乡居 民收入差距,保障农业生产者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提高和 收入持续增长有利于促进复合肥行业的平稳发展。 ③国家对化肥行业的保障政策 1-1-14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化肥是粮食的“粮食”,化肥保供稳价直接关系粮食等农业生产稳定。2021 年以来受生产成本推动、国际市场传导、社会库存较低等因素综合影响,国内化 肥价格明显上行,为保障化肥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保障化 肥生产和流通,包括优先保障化肥企业原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供应,优先保障产 能 60 万吨/年(实物量)以上重点化肥厂供应国内市场化肥的生产用能指标及能 源供应,保障供应国内的化肥生产原辅料及成品运输以及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承储 企业化肥调运需要,着力保障疫情、灾情发生地区化肥铁路运输畅通、装卸正常, 严格按照最新通知要求,落实好农用化肥运价优惠政策等。复合肥企业直接受惠 于国家化肥保供稳价政策,有利于保证生产经营的平稳。 (2)粮食安全形势严峻,化肥需求有保障 粮食安全一直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问题。2023 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 13,908 亿斤,实现了粮食产量的“二十连丰”。但同时 2023 年我国进口粮食 16,196 万 吨,我国粮食对外依存度为 18.9%,我国粮食刚性需求巨大且增长迅速,导致我 国粮食供需关系仍处于紧平衡状态。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人口、耕地、水资源、 气候、能源、国际市场等因素变化影响,我国粮食安全将长期面临严峻的挑战。 化肥作为粮食的粮食,对提高粮食单产及总产均有较大的贡献度,对保障我 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化肥作为基础肥料,存在刚性需求,在提高粮食产 量方面仍将持续发挥作用,这对化肥的需求构成了有力保障。 (3)复合化率进一步提高 施用复合肥可以为作物提供多种营养元素,提高肥料利用率,有利于节约劳 动力,提高产量,改善产品品质,减轻长期使用以氮肥为主的单质肥造成的土壤 板结、肥力下降、水质污染等不利影响,因此更适合现代化农业。目前我国化肥 的复合化率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以传统的单质肥为主,复合化率提升的 空间还较大。1980 年我国化肥复合化率仅为 2.1%,2000 年提高至 22.1%,2020 年进一步提高到 42.30%,但是与世界平均复合化率 50%以及发达国家复合化率 70%~80%相比,我国的复合化率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 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升级,预期未来复合化率将不断提升。复合化率的进一步提 升,有望带动我国复合肥需求以超出化肥行业整体需求的速度发展。 (4)农作物种植结构的改变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膳食结构不断改善,食物消费日趋多样, 1-1-14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粮食作物比例逐渐下降,油料、糖类、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的占比不断提高, 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逐年增加。1978 年到 2020 年间,我国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呈现 下降趋势,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加约 70%。经济作物对肥料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普遍高于粮食作物,亩均肥料投入远高于粮食作物,且经济作物附加值高,对肥 料的价格敏感度更低,因此经济作物大多施用高端硫酸钾型复合肥产品。经济作 物播种面积的扩大可以有效提高复合化率,增加对高品质复合肥的需求。 (5)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加强,促进复合肥行业转型升级 我国化肥存在过量施用及盲目施用的问题,利用率偏低,造成了农业面源污 染严重、土壤肥力下降等问题,近年来,中央生态环境督查组通报了多省份农业 面源污染防治不力,化肥减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的情况。为了 保持我国生态环境健康持续发展,减少化肥的生产使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推进 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农业农村部在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基础上继续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政策,未来,将通过减少不合理施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精 准施肥、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以及新型肥料替代化肥等方式来达成此目 标。从长期来看,此目标的提出将使具备产品技术优势、规模效应和完善农化服 务体系的化肥生产企业持续受益,促使行业向规模化、规范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低,不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尽管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复合肥生产国和消费国,但是行 业整体集中度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此外,虽然行业监管力度 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不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 发展。 (2)国家化肥减量增效政策影响复合肥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自 1994 年以来,我国陆续对化肥生产流通环节实施优惠政策,包括国家免 税、优惠运价、优惠电价、优惠气价等措施。在政策利好下,我国化肥行业发展 迅猛,由于行业入门门槛较低,行业过剩情况逐步显现,同时,化肥过量、盲目 使用的现象也带来了成本的增加和环境的污染。 2015 年开始,国家逐渐取消对化肥企业的优惠政策,促进行业减量增效, 复合肥企业回归市场化竞争。农业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陆续颁布《关于 2020 1-1-14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2019 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 方案》《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 指导意见》《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十四五”全国农业绿 色发展规划》等有关政策,其中大多政策主体导向为减少化肥施用总量、提高化 肥施用效率、推动化肥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及升级转型。2022 年 11 月 16 日,农 业农村部制定了《到 2025 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提出进一步减少农用化肥 施用总量。从长期政策来看,在化肥用量方面呈现趋严趋势。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复合肥是将各单质肥原料按配方(包括一定比例的造粒添加剂、肥料增效剂 等)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制造,复合肥行业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生产工艺与装 备水平、适用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肥料配方技术、新型增效肥料研发与推广应用 等方面。生产工艺水平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与成本;适用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肥料 配方技术主要体现为对不同区域土壤、气候环境、不同作物生长特点的研究以及 对肥料特性的把握,决定肥料的施用效果。 在生产工艺水平方面,复合肥常用的生产方法主要有转鼓团粒法(滚筒造 粒)、部分料浆法、氨酸法、高塔熔体法等。我国复合肥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凭 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装备水平方面已经取得长足进步,自动化、专业化生产设 备广泛应用,环保及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品生产和质量标准逐步与国际接 轨。 适用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配方施肥可以提高化肥利用率,实现节本增产,提 高农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是实现绿色农业的重要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统 计,目前我国配方肥已占三大粮食作物肥料施用总量的 60%以上。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鼓励环保、高效的新 型肥料发展,是复合肥行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重中之重,也是国家政策和市 场需求的发展方向,高效化、专业化、功能化、精准化的新型肥料将成为行业研 发重点和主流趋势。 1-1-14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八)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受经济形势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上游能源及资源价格 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所处化肥行业产品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大,进而影响化 肥企业生产经营。但化肥作为农业生产必要的生产资料,其需求较为稳定,需求 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2、区域性 化肥行业销售区域性较强,主要原因系化肥行业存在一定销售半径,为降低 运输成本和终端销售价格,提升产品竞争力,生产企业多集中在资源产地或销售 所在地。同时我国各地区自然环境、作物品种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也导致各类 肥料需求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差异。 我国的化肥产品消费集中于传统的种粮大省以及经济作物集中种植区域,国 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前 10 个省份为河南、山东、 安徽、河北、江苏、湖北、新疆、广西、吉林、黑龙江,上述省份化肥施用量占 全国化肥施用量的 59%。其中河南、山东、安徽、河北、江苏、湖北、吉林、黑 龙江是我国传统的粮食主产区,广西、新疆则是经济作物种植占比较高。此外, 由于经济作物价值较高,相较于粮食作物农户较多施用价格高、肥效快的高端化 肥,高端化肥产品的消费市场主要集中于经济作物集中的区域。因此,化肥产品 消费数量及消费结构的区域性特征明显。 3、季节性 化肥生产企业下游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影响,尿素及复合 肥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一般而言,我国春耕和秋耕化肥消费集中且需求量大, 其他季节则为需求淡季。 (九)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化肥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煤、天然气、钾矿、磷矿、硫磺或硫铁矿等,下 游终端客户为农业种植行业客户,企业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也可以向终端 客户直接销售,整个化肥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如下所示: 1-1-14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复合肥行业的上游行业为基础化肥,即尿素、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 硫酸钾等,主要提供氮、磷、钾元素。从复合肥产品成本构成来看,用作原材料 的基础肥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接近 90%,对复合肥产品成本及销售价格影响重 大。其中,氮元素的主要提供者为尿素和氯化铵,少部分来自硝酸铵、碳酸氢铵; 磷元素的基础肥料主要为磷酸一铵,其价格发展趋势主要受磷矿石及硫磺资源的 制约;钾元素的基础肥料为氯化钾,我国钾肥产能有限,部分通过进口满足,因 此钾肥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综上,上游行业与复合肥行业关联度较高,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复合肥行业的生产、销售影响重大。 2、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化肥行业下游主要是农业生产领域,农业的施肥需求直接影响化肥产品市场 销售情况,化肥行业以终端农业生产的需求为导向进行生产。伴随国家化肥农药 减量化政策的推广,农民科学施肥观念的不断增强,农业生产对复合肥的需求增 长趋势将高于单质肥,近十年来,我国复合肥施用量增速显著高于氮肥、磷肥及 化肥总施用量的增速,且对复合肥产品的肥效也将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和对身体健康的重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人 们对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需求将稳步提升,对水果、蔬菜、药材等经济作物 的需求也会大幅增加。农业将始终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带动化肥行业发展。 1-1-14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情况 自上世纪 80 年代初,我国复合肥工业起步至今,复合肥行业已基本实现自 给自足,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复合肥生产国和消费国。但是复合肥行业整 体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全国持有生 产许可证的复合肥企业有 3,000 余家,复合肥总产能约 2 亿吨,前 200 余家企业 产能占总产能的 70%,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复 合肥行业集中整合的空间仍然较大。随着安全环保趋严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 进,具备品牌、生产规模、营销渠道等优势的复合肥行业龙头企业将受益于行业 整合。 (二)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在安徽合肥、湖南醴陵、湖北随州、吉林扶余建 设有生产基地,具有尿素 30 万吨/年、各类复合肥 230 万吨/年、水溶肥 5 万吨/ 年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公司复合肥产销量行业排名分别为第 12 位、第 11 位和第 10 位,位列全国复合 肥行业前列。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至 2022 年全国年平均复合肥施用量 约为 2,295 万吨(折纯),按照 45%总养分含量折算全国复合肥施用量实物量约 为 5,100 万吨,以此计算公司复合肥 2023 年度市场占有率约为 2.45%。 2019 年,中盐集团将农肥板块作为重点打造的新业务板块,公司重组红四 方控股尿素和复合肥相关资产,将公司打造为氮肥和复合肥一体化的化肥企业, 充分发挥氮肥和复合肥产业链协同优势,拓展盈利空间,在行业竞争中提高企业 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 肥料项目和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投产, 公司将补齐在优质硫酸钾复合肥方面的产品短板,公司市场地位有望进一步增 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奖励如下: 序号 荣誉名称 颁布单位 颁发时间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2018 年 1-1-14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荣誉名称 颁布单位 颁发时间 2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 年 3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 农业农村部、中国农学会 2021 年 4 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0 年 2020 年度中央企业品牌建设 5 国务院国资委 2021 年 典型案例 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奖 6 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 2023 年 二等奖 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第八届 7 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 2021 年 理事会常务理事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第七届常 8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2020 年 务理事单位 9 中国好肥料、行业贡献品牌 《农资导报》 2018 年 10 十佳肥料品牌 《农资与市场》 2015 年 11 农民心目中的好产品 《农资与市场》 2016 年 12 BAA 最具匠心农资品牌 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2019 年 13 “环保生态”产品认证 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 2020 年 14 中化产品绿色认证 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 2020 年 (三)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目前复合肥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包括司尔特(002538)、芭田股份(002170)、 六国化工(600470)、新洋丰(000902)、史丹利(002588)、云图控股(002539)、 云天化(600096),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基本情况 产能/产量 拥有安徽宁国、宣城、亳州三大化肥生产基地与 三元 复合肥年产 能 宣城马尾山硫铁矿山、贵州开阳磷矿山;其中肥 司尔特 140 万吨,2023 年度 1 料业务,专业从事各类磷复肥、专用测土配方肥、 (002538) 三元复合肥产量 生态肥料及新型肥料等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78.17 万吨 与服务 主营生产绿色生态复合肥,国内复合肥行业第一 复 合 肥 年 产 能 191 芭田股份 2 家上市公司,在技术、品牌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居 万吨,2023 年度复 (002170) 国内前列地位 合肥产量 83.16 万吨 主营业务为化肥、肥料、化学制品、化学原料的 复 合 肥 年 产 能 155 六国化工 3 生产加工和销售,是华东地区磷复肥和磷化工一 万吨,2023 年度复 (600470) 体化专业制造的大型企业 合肥产量 97.09 万吨 复 合 肥 年 产 能 798 新洋丰 主营业务为磷复肥、磷酸铁、磷石膏产品的研发、 万吨,2023 年度复 4 (000902) 生产和销售,已建成 11 大生产基地 合肥产量 399.68 万 吨 主营业务为复合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分别 磷 复 肥 年 产 能 562 史丹利 5 在山东省临沭县、山东省平原县、吉林省扶余市、 万吨(其中复合肥产 (00258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湖北省当阳市、湖北省 能 550 吨,磷酸一铵 1-1-15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名称 基本情况 产能/产量 松滋市、河南省遂平县、河南省宁陵县、江西省 产能 12 万吨),2023 丰城市、甘肃省定西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 年度磷复肥产量 县、河北省承德市拥有生产基地 339.14 万吨 现已形成复合肥、联碱、磷化工及新能源材料业 务等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其中复合肥业务是公 司的传统核心业务,以生产和销售多系列、多品 复 合 肥 年 产 能 705 云图控股 种复合肥以及围绕复合肥产业链深度开发为主 万吨,2023 年度复 6 (002539) 营业务,分别在四川眉山、湖北应城、湖北宜城、 合肥产量 350.40 万 湖北松滋、河南宁陵、山东平原、新疆昌吉、辽 吨 宁铁岭、黑龙江佳木斯和肇东等地设立了复合肥 生产基地 主要业务是肥料、磷矿采选、磷化工及新材料、 商贸物流;其中肥料业务,拥有国内先进的大型 化肥生产装置,主要生产和销售磷肥、尿素、复 复合(混)肥年产能 云天化 合肥等化肥产品,矿化一体,全产业链高效运作。 185 万吨,2023 年度 7 (600096) 化肥总产能 1,000 万吨/年,其中磷肥产能为 555 复合肥产量 157.46 万吨/年、复合(混)肥产能 185 万吨/年、尿素 万吨 产能 260 万吨/年,是国内产能最大的磷肥生产 企业之一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告等 (四)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及劣势 1、发行人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①产品品种优势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较早提出“高浓度、多元化、测土配肥、科学种田”的发 展思路,积极推动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差异化复合肥产品的研制开发。公司目前已 形成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缓控释肥、水溶肥、功能性作物专用肥等多个系 列 500 多个规格,产品总养分从 25%到 57%,可以满足全国主要种植区不同环 境、不同土壤条件下不同作物的施肥需求。丰富的产品线,有利于公司满足客户 对肥料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②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在产品质量体系 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 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的采购、检验和入库,到 生产加工过程中各关键控制点的全程跟踪,直至产品的检验入库,每个环节公司 都制订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并能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从而为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1-1-15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业内树立起良好的声誉,已获得包括经销商和种植户在内 的广大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2)技术和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秉持贴近客户和市场的技术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坚 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创新机制,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技术和产 品储备不断增加。 公司拥有一批高水平的研发和农化服务人员,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 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在企业自主研发的同时,积极利 用外部资源,与中国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经过长期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拥有 19 项发明专利,公司被评为 2019 年 度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水稻主产区氮磷流 失综合防控技术与产品研发”项目“水稻氮磷控源技术产品肥料转化与示范” 子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稻-麦(油)绿色丰产增效技术研发及集成示范” 项目“稻-麦(油)周年丰产优质肥药精准调控与灾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课题, 公司主要产品和技术成果先后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 奖、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进步一等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安徽省科 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 奖项。公司在研项目涵盖绿色智能肥、新型增效肥料、氮肥损失控制及增效技术、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等新品种和新技术,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 础。 (3)品牌优势 作为新中国化肥工业的拓荒者之一,公司前身合肥蜀山化肥厂自创立之日起 就致力于新中国“三农”事业发展,在 60 多年的创业征程中,始终不忘肥料企 业的初心和使命,走出了一条红色品牌的孕育成长之路。以优质产品为依托,凭 借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红色传承,坚持深耕农化服务,服务“三农”,公司在复合 肥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红四方”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赢得了 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品牌建设案例《红色根脉“三农”情怀》入选国务院 国资委 2020 年度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社会责任”类典型案例名单。 公司致力于引领行业发展,为农民推荐优秀的农资产品,弘扬农资行业正能 量,连续多年冠名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农资传媒联合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共同开 1-1-15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展的“红四方杯”全国百佳(优秀)农资经销商推选活动,并长期与《农资导报》 联合主办“红四方杯”中国好肥料评选活动,“红四方”品牌在农资行业领域享 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公司积极部署“1+2+N”多品牌战略,加快细分产品品牌建设,目前 “美福”“红色劲典”已与“红四方”形成良性互补发展格局。公司各品牌稳步 发展,客户群体稳定,客户满意度和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较好的品牌美誉 度和服务,有助于产品推广与市场开拓,进而提升自有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营销网络和农化服务优势 我国农业发展存在人多地少、耕地分散的特点,直接导致我国复合肥行业存 在终端客户分散、单位用户需求量小的特点,因此面向终端客户的营销网络和农 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取得销售竞争优势的关键。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建立起覆盖主要种植区域的成熟稳定的经销商网络, 并与经销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公司经销商数量 3,000 家左右, 分布在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0 余个县(市、区)。公司经销商保 持稳定,公司的经销商网络有效地推动了公司产品的销售。 公司高度重视农化服务工作,公司在国内较早开展专业农化技术服务工作, 拥有全国首家化工农化服务中心。公司以专业的农化服务为抓手,积极推进农化 服务“三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向农民传授科学施肥知识。公司重 点发挥新型肥料试验和示范田的推广示范作用,通过观摩会、培训会等手段,对 经销商、终端农业种植户进行持续地培训、指导和服务,一方面帮助农民提升科 学施肥水平,另一方面提高了公司的产品知名度和用户忠诚度,增强了公司营销 服务网络的竞争力。 农化服务模式 模式介绍 测土配方 依据土壤养分数据、作物需肥特性,制定不同作物的农艺配方。 施肥方案 根据各地施肥情况,结合作物长势和公司产品特性,提供作物全程施肥方案。 公司与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进行合作,开展缓控释复合肥、水溶肥 等新型肥料的田间试验示范,将其打造成当地示范区域供广大农民参观。 2015 年至 2023 年,公司与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合作,在安徽、河 试验示范 南、山东、浙江等全国 2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玉米、小麦、花 生等多种作物上开展红四方缓释肥、控失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肥效试验 135 个,大田应用示范 459 个。 利用线下种植培训会议、线上网络直播、抖音等,宣讲农技知识,帮助农 宣传培训 户解决种植问题。 1-1-15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农化服务模式 模式介绍 基于示范试验田的良好效果,公司组织经销商、零售商及农户召开现场观 应用观摩 摩会,展示产品试验效果,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并进行现场讲解。目前公 司每年组织数百场观摩会。 (5)产能布局优势 鉴于复合肥销售受运输半径及运费成本的影响,其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因此复合肥生产企业具有向复合肥消费地集中的特点。公司目前已在安徽合肥、 湖北随州、湖南醴陵、吉林扶余建有生产基地,辐射区域市场覆盖华东、华中、 华南、华北、东北等主要产粮区。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合理,协调性强,可以灵活 安排生产并及时交货,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6)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敬业务实的经营管理团队,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长期专注于化肥行业,对化肥行业具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对行业的发展动态有 着较为准确的把握。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的产品技术研发、品牌建设、营销网络 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 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7)供应链优势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复合肥产销量位列行业前列,原材料采购规模较大,公 司凭借规模采购优势和良好的商业信用,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起了稳固共 赢的合作关系,公司能够获得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总体 可控。 2、发行人竞争劣势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需继续扩大产能规模并逐步完善在全国市场的业 务布局,公司合肥基地新增高塔工艺和硫酸钾复合肥装置,同时进一步加快科技 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品种的研发推广。相对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而言,公司尚未 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尚未打开,资本实力的缺乏和融资渠道的单一成为 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公司急需通过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1-1-15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产品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产能(吨) 15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产量(吨) 167,774.63 338,729.26 360,150.05 329,715.15 产能利用率 111.85% 112.91% 120.05% 109.91% 尿素 外购量(吨) 90,339.00 168,215.85 140,223.15 123,595.90 自用量(吨) 160,263.44 270,640.22 269,106.62 207,953.08 销量(吨) 105,459.67 239,885.01 224,401.08 244,583.80 产销率 107.78% 101.52% 97.03% 99.68% 产能(吨) 1,175,000.00 2,350,000.00 2,350,000.00 2,350,000.00 产量(吨) 631,199.43 1,248,508.27 1,162,582.91 1,002,428.91 复合肥 产能利用率 53.72% 53.13% 49.47% 42.66% (含脲铵 氮肥、水 委托加工数 23,503.91 40,012.38 35,022.53 53,169.20 溶肥) 量(吨) 销量(吨) 712,652.88 1,259,806.29 1,215,400.03 1,049,050.05 产销率 108.85% 97.77% 101.49% 99.38% 注:(1)公司氮肥产品包括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其中脲铵氮肥系利用复合 肥装置生产,因此计算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时将其计入复合肥产品;农用硫酸铵全部为委托 加工,此处未包含农用硫酸铵的委托加工数量和销量;(2)尿素产销率=销量/(产量+外购 量-自用量);(3)复合肥产销率=销量/(复合肥和脲铵氮肥产量+委托加工数量)。 2、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复合肥产品 172,923.61 88.07% 327,940.59 84.85% 353,299.76 85.30% 241,272.64 80.88% 氮肥产品 23,415.00 11.93% 58,566.64 15.15% 60,861.99 14.70% 57,024.41 19.12% 合计 196,338.61 100.00% 386,507.24 100.00% 414,161.75 100.00% 298,297.05 100.00% 1-1-15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销售额、销售价格、销量情况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产品 项目 变动 变动 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幅度 幅度 幅度 销售额(万元) 172,923.61 - 327,940.59 -7.18% 353,299.76 46.43% 241,272.64 复合 均价(元/吨) 2,454.37 -6.58% 2,627.32 -10.98% 2,951.38 26.30% 2,336.82 肥 销量(吨) 704,555.28 - 1,248,192.24 4.27% 1,197,065.34 15.94% 1,032,484.82 销售额(万元) 23,415.00 - 58,566.64 -3.77% 60,861.99 6.73% 57,024.41 氮肥 均价(元/吨) 1,986.51 -13.15% 2,287.29 -7.40% 2,469.99 16.42% 2,121.63 销量(吨) 117,870.27 - 256,052.85 3.91% 246,406.26 -8.32% 268,776.83 (二)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1、主营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占主营业务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2024 年 1-6 月 1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4,141.53 2.11 2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公司 4,121.49 2.10 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060.94 1.56 4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586.58 1.32 5 张立武(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2,078.46 1.06 合计 15,989.00 8.15 2023 年度 1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公司 12,731.67 3.29 2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963.49 1.54 3 张立武(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5,522.39 1.43 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530.62 1.17 5 淮南市雨水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3,805.06 0.98 合计 32,553.23 8.41 2022 年度 1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公司 10,880.85 2.63 2 张立武(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5,794.17 1.40 3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589.70 1.35 1-1-15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主营业务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4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109.27 1.23 5 淮南市雨水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4,648.88 1.12 合计 32,022.86 7.73 2021 年度 1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6,772.15 2.27 2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公司 5,591.24 1.88 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324.63 1.79 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51.83 1.32 5 云南紫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462.21 1.16 合计 25,102.06 8.42 注: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其中: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包括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融 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成都)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沈 阳)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太原)基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济南) 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五大连池)有限责任 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北大荒农服集团(安徽) 有限公司(曾用名北大荒农服集团凤阳小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 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齐齐哈尔)有限公司、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 哈尔滨农资有限公司、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垦丰长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垦丰农业有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包括安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江苏惠多利农 资连锁有限公司、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长兴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安徽辉隆 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隆化肥有限公司;安徽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农服大圹圩农业服务有限公 司、安徽农服龙亢农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超过公司全部营 业收入 50%的情形,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上述客户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 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拥有权益。 2、按主要产品类别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1)复合肥产品 序 占复合肥产品收入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号 比例(%) 2024 年 1-6 月 1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583.00 1.49 2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529.16 1.46 3 中和农服(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518.62 0.88 1-1-15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占复合肥产品收入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号 比例(%) 李洁(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及其控制的 4 1,322.59 0.76 企业 5 罗行年(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 1,256.11 0.73 合计 9,209.48 5.33 2023 年度 1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952.26 1.82 2 中和农服(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774.83 1.15 3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3,618.86 1.10 4 安徽禹胜农资服务有限公司 2,503.19 0.76 5 罗行年(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 2,194.53 0.67 合计 18,043.67 5.50 2022 年度 1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097.67 1.44 2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867.42 1.38 3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59.83 0.95 4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73.46 0.73 5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370.31 0.67 合计 18,268.69 5.17 2021 年度 1 云南紫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462.21 1.44 2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554.25 1.06 3 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2,400.96 1.00 4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39.04 0.76 5 安徽禹胜农资服务有限公司 1,563.45 0.65 合计 11,819.91 4.90 注: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其中:北大荒农垦集团 有限公司包括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北大荒农服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大 荒农服集团凤阳小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齐齐哈尔)有限公司、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哈尔滨农资有限公司、北 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垦丰长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垦丰农业有限公司;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包括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 (南京)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成都)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 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太原)基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 公司、融通农业发展(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安徽省 白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白湖种子有限公司;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安徽农服 大圹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农服龙亢农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农服怀远农业服务有 限公司、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农垦集团阜蒙农场有限公司、安徽省农垦集 1-1-15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安徽农服皖河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农服务实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农垦集团正阳关农场有限公司、安徽省农垦集团方邱湖农场有限公司、固镇安省农业 服务有限公司、凤台县东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农服潘村湖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农 垦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李洁(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安徽振丰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霍邱县城关镇新民农资经营部。 (2)氮肥产品 占氮肥产品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2024 年 1-6 月 1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公司 4,121.49 17.60 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060.94 13.07 3 张立武(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2,078.46 8.88 4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1,612.37 6.89 5 淮南市雨水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1,425.58 6.09 合计 12,298.84 52.53 2023 年度 1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公司 12,731.67 21.74 2 张立武(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5,180.69 8.85 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530.62 7.74 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15.46 5.66 5 淮南市雨水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3,261.59 5.57 合计 29,020.03 49.55 2022 年度 1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公司 10,880.85 17.88 2 张立武(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5,034.21 8.27 3 淮南市雨水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3,961.79 6.51 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57.07 5.68 5 安徽省报乐农资有限公司 2,887.53 4.74 合计 26,221.45 43.08 2021 年度 1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6,606.32 11.59 2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公司 5,591.24 9.80 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324.63 9.34 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51.83 6.93 5 阳煤惠众农资烟台有限公司 2,990.61 5.24 合计 24,464.63 42.90 1-1-15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其中:惠多利农资有限 公司包括安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包括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隆化肥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资 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农服 龙亢农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作用及在不同类别产品中的应用情况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有液氨、尿素、氯化铵、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 等,主要原材料的作用及在不同类别产品中的应用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原材 在氮肥产品中的 主要作用 在复合肥产品中的应用情况 料名称 应用情况 在氨酸法复合肥生产工艺下: ①氨酸法复合肥生产工艺 在尿素生产工艺 ①与硫酸反应产生硫酸铵,提 下,改善工艺条件,提高产 中,作为主要原材 高产品的成球率以及补充部 液氨 品质量; 料与二氧化碳进 分热能;②与磷酸一铵进行反 ②作为尿素生产主要原材 行高压合成用于 应,在提高中和度的同时提高 料,提供氮养分 生产尿素 了产品的氮含量 ①直接作为肥料使用; 根据配方要求,在部分高氮复 根据配方要求,在 尿素 ②作为氮源,为复合肥产品 合肥及硫基复合肥产品中作 部分氮肥产品中 提供氮养分并提高含氮量 为氮源添加 作为氮源添加 根据配方要求,在 作为氮源,为产品提供氮养 根据配方要求,在氯基复合肥 氯化铵 部分氮肥产品中 分 产品中作为氮源添加 作为氮源添加 作为磷源和氮源,为产品提 根据配方要求,在含磷复合肥 磷酸一铵 — 供磷养分及氮养分 产品中作为磷源、氮源添加 作为钾源,为氯基复合肥产 根据配方要求,在氯基复合肥 氯化钾 — 品提供钾养分 中作为钾源添加 作为钾源及硫源,为硫基复 根据配方要求,在硫基复合肥 硫酸钾 合肥产品提供钾养分及硫 — 中作为钾源、硫源添加 养分 2、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明细情况具体如下: 2024 年 1-6 月 名称 采购数量(吨) 采购金额(万元) 平均单价(元/吨) 液氨 103,747.26 26,174.17 2,522.88 尿素 90,339.00 19,031.89 2,106.72 氯化铵 144,561.36 5,936.58 410.66 磷酸一铵 119,630.03 36,181.95 3,024.49 1-1-16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氯化钾 108,635.80 23,737.72 2,185.07 硫酸钾 21,598.63 6,641.39 3,074.91 2023 年度 名称 采购数量(吨) 采购金额(万元) 平均单价(元/吨) 液氨 212,207.42 57,166.17 2,693.88 尿素 168,215.85 40,543.95 2,410.23 氯化铵 315,523.19 19,351.31 613.31 磷酸一铵 313,896.61 90,712.49 2,889.88 氯化钾 219,553.11 57,208.09 2,605.66 硫酸钾 38,262.48 11,829.41 3,091.65 2022 年度 名称 采购数量(吨) 采购金额(万元) 平均单价(元/吨) 液氨 226,023.93 68,273.77 3,020.64 尿素 140,223.15 36,361.07 2,593.09 氯化铵 289,441.35 28,903.88 998.61 磷酸一铵 270,850.83 89,561.23 3,306.66 氯化钾 176,943.74 63,086.21 3,565.33 硫酸钾 34,800.04 14,220.72 4,086.41 2021 年度 名称 采购数量(吨) 采购金额(万元) 平均单价(元/吨) 液氨 204,687.80 52,781.16 2,578.62 尿素 123,595.90 26,575.44 2,150.19 氯化铵 276,489.97 19,590.86 708.56 磷酸一铵 246,817.14 67,546.60 2,736.71 氯化钾 180,711.16 41,754.27 2,310.55 硫酸钾 29,431.54 8,484.39 2,882.75 (二)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的能源消耗主要有电、蒸汽、天然气和煤,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 如下: 名称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采购数量(万度) 4,086.02 8,068.85 8,044.89 7,031.24 电 采购金额(万元) 2,588.84 5,319.49 5,445.38 4,196.86 采购单价(元/度) 0.63 0.66 0.68 0.60 1-1-16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称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采购数量(吨) 176,406.00 370,176.67 379,562.00 353,110.47 蒸汽 采购金额(万元) 3,297.75 7,152.92 8,145.88 6,620.39 采购单价(元/吨) 186.94 193.23 214.61 187.49 采购数量(万立方米) 286.15 626.20 634.81 260.10 天然 采购金额(万元) 1,112.77 2,492.30 2,428.59 754.04 气 采购单价(元/立方米) 3.89 3.98 3.83 2.90 采购数量(吨) 1,455.44 4,480.34 4,727.21 10,648.61 煤 采购金额(万元) 144.90 536.91 692.31 1,296.29 采购单价(元/吨) 995.55 1,198.37 1,464.53 1,217.3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不包含工程设备采购)的采购金额及比例 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4 年 1-6 月 1 中盐集团 36,037.18 23.72 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4,198.95 9.34 3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12.47 5.93 4 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8,184.85 5.39 5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082.47 5.32 合计 75,515.92 49.69 2023 年度 1 中盐集团 83,513.53 24.69 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3,993.36 10.05 3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017.15 6.51 4 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16,178.76 4.78 5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850.72 4.69 合计 171,553.52 50.73 2022 年度 1 中盐集团 105,166.94 28.72 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0,955.69 13.92 3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5,306.01 6.91 1-1-16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4 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13,815.24 3.77 5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579.67 3.71 合计 208,823.55 57.03 2021 年度 1 中盐集团 77,291.65 27.87 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9,970.27 10.81 3 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14,917.06 5.38 4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884.34 4.65 5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616.82 4.55 合计 147,680.14 53.24 注: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其中: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括红四方控股、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中盐华东 化工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 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中盐西南盐业有限公司、中盐昆山 有限公司、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安徽辉隆农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辉隆中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湖北祥云(集 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祥云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 公司、四川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分别占全年采购额的 53.24%、 57.03%、50.73%和 49.69%。上述供应商中,中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 集团下属部分子公司为公司供应商。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名 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和生产设备。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固定资产原值 143,729.36 万元,账面价值为 93,307.56 万元,综合成新率为 64.9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6,409.83 66,206.38 76.62 机械设备 49,345.99 24,019.02 48.67 1-1-16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资产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运输设备 311.98 157.47 50.47 电子设备及其他 7,661.56 2,924.69 38.17 合计 143,729.36 93,307.56 64.92 1、房产及建筑物 (1)主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 受限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1 4,459.58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796 号 路北侧(1#复合肥厂房)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2 4,459.33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797 号 路北侧(2#复合肥厂房)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3 7,164.65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05 号 路北侧(2#原料仓库)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4 1,200.57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06 号 路北侧(复合肥综合楼)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5 42,615.30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08 号 路北侧(复合肥成品库)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6 595.85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09 号 路北侧(复合肥变电所)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7 3,591.25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10 号 路北侧(1#原料仓库)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8 3,692.09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11 号 路北侧(4#车间)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9 红四方 9,414.36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17 号 路北侧(5#车间) 肥业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10 6,067.70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18 号 路北侧(3#车间)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11 1,075.83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07 号 路北侧(尿素装置办公楼) 皖(2021)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12 2,228.84 工业 无 产权第 0194812 号 路北侧(尿素装置压缩厂房) 皖(2023)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 13 9,839.12 工业 无 产权第 0112204 号 路北侧(尿素装置包装厂房) 皖(2022)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复兴路东侧红 14 19,274.97 仓库 无 产权第 0111880 号 四方水溶肥尿素库房 皖(2022)肥东县不动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五路北侧红 15 3,282.91 车间 无 产权第 0111881 号 四方水溶肥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 豫(2016)鄢陵县不动 成套 16 水岸映象 8 号楼 1 单元 4 层东户 147.98 无 产权第 0000159 号 住宅 皖(2023)合肥市不动 包河区宿松路 1899 号天御广场 17 产权第 1032617 号至第 S1-15 地块 3 幢 4 层至 8 层办公及 3 8,720.04 办公 无 1032670 号共 54 处房产 幢 411 商铺 1-1-16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建筑面积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 受限 吉(2023)扶余市不动 扶余市东北街和顺财富广场商服楼 1 商业 18 127.89 无 产权第 0002321 号 号楼 C102-C103/4-1-2-58/1 层 服务 湘(2023)怀化市不动 怀化市经开区河西大道北侧(农副产 19 102.45 住宅 无 产权第 0019566 号 品综合楼)1 栋 616 湘(2023)靖州县不动 20 靖州县飞山中路靖宝市场 504 室 153.24 住宅 无 产权第 0000710 号 鄂(2022)随州市不动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十里铺 21 10,083.67 办公 抵押 产权第 0041216 号 村办公楼栋 1 单元 101 号等 10 户 鄂(2022)随州市不动 随州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十里铺村 22 29,811.20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41215 号 11 栋单元 101 号等 21 户 鄂(2021)随州市不动 随州经济开发区望城岗、十里铺村 1 23 50,331.96 仓储 抵押 产权第 0062291 号 栋单元 101 号等 4 户 鄂(2021)随州市不动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十里铺村 24 10,877.86 科研 无 湖北 产权第 0062298 号 科研楼栋 1 单元-101 号等 9 户 红四方 鄂(2021)随州市不动 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 1 栋单元 201 号 25 19,788.32 其他 抵押 产权第 0062305 号 等8户 高新区望城岗社区(中盐红色劲典生 鄂(2023)随州市不动 26 态科技有限公司)1 栋 101 号 748.90 其他 无 产权第 0012913 号 (综合楼) 鄂(2023)随州市不动 高新区望城岗社区(中盐红色劲典生 27 产权第 0012914 号至第 3,940.80 住宅 无 态科技有限公司)1 栋 0012961 号共 48 处房产 湖南 湘(2022)醴陵市不动 28 东富镇龙源村 65,049.85 工业 无 红四方 产权第 0005079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29 扶余市道西街 7,456.00 库房 无 产权第 0021355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地磅 30 扶余市道西街 24.00 无 产权第 0021356 号 房 吉(2022)扶余市不动 锅炉 31 扶余市道西街 880.14 无 产权第 0021357 号 房 吉(2022)扶余市不动 32 扶余市道西街/7-3-4-1/1 层 840.00 仓库 无 产权第 0036870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33 扶余市道西街/7-3-18-2/1-4 层 1,262.00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71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34 扶余市道西街/7-3-37-1/1 层 1,257.66 仓库 无 吉林 产权第 0036872 号 红四方 吉(2022)扶余市不动 35 扶余市道西街/7-3-33-1/1 层 109.20 营业 无 产权第 0036873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36 扶余市道西街/7-3-21-1/1-4 层 1,680.00 办公 无 产权第 0036874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37 扶余市道西街/7-3-31-1/1 层 180.20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75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38 扶余市道西街/7-3-22-1/1 层 1,586.69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76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39 扶余市道西街/7-3-32-1/1 层 195.48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77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0 扶余市道西街/7-3-5-1/1 层 497.76 仓库 无 产权第 0036878 号 1-1-16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建筑面积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 受限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1 扶余市道西街/7-3-16-1/1 层 1,891.00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79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化验 42 扶余市道西街/7-3-2-1/1 层 270.00 无 产权第 0036880 号 室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3 扶余市道西街/7-3-11-1/1 层 91.92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81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4 扶余市道西街/7-3-23-1/1 层 85.88 宿舍 无 产权第 0036882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5 扶余市道西街/7-3-3-1/1 层 100.36 仓库 无 产权第 0036883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6 扶余市道西街/7-3-1-1/1-2 层 672.05 办公 无 产权第 0036884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7 扶余市道西街/7-3-20-1/1 层 153.00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85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8 扶余市道西街/7-3-6-1/1 层 375.73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86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49 扶余市道西街/7-3-15-2/1 层 2,000.00 仓库 无 产权第 0036887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50 扶余市道西街/7-3-17-2/1 层 1,920.00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88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51 扶余市道西街/7-3-25-1/1 层 278.52 其它 无 产权第 0036894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52 扶余市道西街/7-3-7-1/1 层 181.94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95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53 扶余市道西街/7-3-19-1/1 层 1,970.80 仓库 无 产权第 0036896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仓库、 54 扶余市道西街/7-3-16-2/1 层 212.61 无 产权第 0036898 号 营业 吉(2022)扶余市不动 55 扶余市道西街/7-3-14-2/1 层 2,066.39 车间 无 产权第 0036899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生产 56 扶余市道西街 8,783.85 无 产权第 0029743 号 厂房 吉(2022)扶余市不动 消防 57 扶余市道西街 30.00 无 产权第 0029744 号 泵房 吉(2022)扶余市不动 配电 58 扶余市道西街 668.36 无 产权第 0029745 号 室 吉(2022)扶余市不动 59 扶余市道西街 3,243.36 其他 无 产权第 0052754 号 吉(2022)扶余市不动 60 扶余市道西街 2,340.00 其他 无 产权第 0052755 号 注:原“皖(2021)肥东县不动产权第 0196932 号”(证载房产建筑面积 8,748.30 平方 米)不动产权证已经换证为“皖(2023)肥东县不动产权第 0112204 号”(证载房产建筑面 积 9,839.12 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包括了“尿素包装装置车间”的面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子公司湖北红四方部分土地、厂房存在抵押的情 况,具体如下: 1-1-16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担保额度 合同类型(编号) 债权人 抵押人 抵押物 抵押期限 号 (万元) 湖北随州农村商 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 抵押合同 湖北 2024.01.10- 1 业银行股份有限 0062291 号、鄂(2021)随州 5,000.00 (中盐 202401-1) 红四方 2025.01.10 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0062305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股 鄂(2022)随州市不动产权第 湖北 2022.11.11- 2 (42100620220008 份有限公司随州 0041215 号;鄂(2022)随州 8,401.59 红四方 2027.11.10 744) 开发区支行 市不动产权第 0041216 号 (2)房屋出租情况 面积 租金/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坐落 2 租赁期间 (m ) 万元/年 红四方 合肥市化工行 广福路与宿松路交口信达 1 29.80 1.92 2024.06.01-2026.05.31 肥业 业协会 中心 A 座 810 室 吉林 2 王耀刚 道西街/7-3-16-2/1 层 80.00 1.00 2024.09.01-2025.08.31 红四方 (3)未办理产权证书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房产(构筑物)因相 关手续不齐全未办理权属证书情形,具体如下: ①红四方肥业涉及约 3,499.71 平方米房屋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取 得产权证书,包括新型肥料厂房(实验用房)、酸站控制室、除磷操作室、变电 所、简易仓库、储藏室等生产辅助用房,均位于红四方肥业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 权的地块上,占红四方肥业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为 2.66%,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就前述事项,根据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肥东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及 2024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证明,新型肥料 厂房(实验用房)以及其他生产辅助用房等合计面积约 3,499.71 平方米建筑物未 办理权属证书,上述房产均在公司自有土地上建设,未违反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不会要求拆除或因此实施行政处罚。 ②湖北红四方因历史原因涉及合计约 2,839.73 平方米房屋(构筑物)因未及 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取得产权证书,包括门卫室、降尘室、钢棚等生产辅助用 房/构筑物,均位于湖北红四方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面积较小,占 湖北红四方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为 2.21%,对湖北红四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 重大影响。根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 证明,前述建筑均在湖北红四方自有土地上建设,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根据随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证 明,上述建筑物、构筑物均在湖北红四方自有土地上建设,未违反城市总体规划, 1-1-16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该局不会要求拆除或因此对湖北红四方实施行政处罚。 ③吉林红四方因历史原因涉及合计约 94 平方米的房屋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导致未取得产权证书,包括门卫室、卫生间等生产辅助用房,均位于吉林红四 方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面积较小,占吉林红四方建筑物总面积的比 例为 0.22%,对吉林红四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扶余市自然资 源局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前述建筑均在自有土地上建设,未违反城 市建设总体规划,不会因此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以及扶余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以及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 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出具的《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报告期内,公司及湖 北红四方、吉林红四方不存在因违反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针对上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红四方的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已出具 承诺:“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土地使用、房屋建设问题导致被相关主管部 门处以行政处罚、实施搬迁或其他原因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发行人或其控 股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综上,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述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取得产权证 书的房屋(构筑物)为生产辅助性用房,面积占比较小,对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 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未因上述瑕疵房产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控股股 东已经承诺对相关损失予以补偿,因此,前述瑕疵房产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构成实质性障碍。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 数量(台/组)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尿素汽提塔 1 5,378.39 1,515.87 28.18 二氧化碳压缩机 3 3,045.31 858.31 28.18 粉尘治理装置 5 3,153.68 2,499.99 79.27 烘干机 17 1,965.57 668.48 34.01 尿素合成塔 1 1,338.32 377.20 28.18 尿素外管 1 1,252.02 62.60 5.00 1-1-16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设备名称 数量(台/组)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袋式除尘器 21 1,668.34 1,267.08 75.95 尿素高压调节阀 7 1,106.37 311.82 28.18 冷却机 13 1,039.76 414.73 39.89 全自动码垛机组 2 838.34 236.28 28.18 造粒机 14 855.73 333.13 38.93 蒸汽锅炉 1 775.87 424.02 54.65 高压氨泵 3 659.06 185.75 28.18 包装装置 11 627.24 138.08 22.01 高压甲铵泵 3 507.55 143.05 28.18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主要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序 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 取得 权利 面积(m2) 权利期限 用途 坐落 号 用权人 证号/不动产权证 方式 受限 皖(2021)肥东县 1 不动产权第 0194796 号 皖(2021)肥东县 2 不动产权第 0194797 号 皖(2021)肥东县 3 不动产权第 0194805 号 皖(2021)肥东县 4 不动产权第 合肥循环经济示 红四方 0194806 号 143,643.00 2058.04.06 止 工业用地 范园经六路东、 出让 无 肥业 皖(2021)肥东县 纬五路北侧 5 不动产权第 0194808 号 皖(2021)肥东县 6 不动产权第 0194809 号 皖(2021)肥东县 7 不动产权第 0194810 号 皖(2021)肥东县 8 不动产权第 0194811 号 1-1-16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 取得 权利 面积(m2) 权利期限 用途 坐落 号 用权人 证号/不动产权证 方式 受限 皖(2021)肥东县 9 不动产权第 0194817 号 皖(2021)肥东县 10 不动产权第 0194818 号 皖(2021)肥东县 11 不动产权第 0194807 号 皖(2021)肥东县 合肥循环经济示 12 不动产权第 34,483.00 2058.04.06 止 工业用地 范园经六路东、 出让 无 0194812 号 纬五路北侧 皖(2023)肥东县 13 不动产权第 0112204 号 皖(2022)肥东县 14 不动产权第 0111880 号 合肥循环经济示 49,361.00 2060.12.19 止 工业用地 出让 无 皖(2022)肥东县 范园纬五路北侧 15 不动产权第 0111881 号 豫(2016)鄢陵县 城镇住宅 共用宗地面 水岸映象 8 号楼 16 不动产权第 2049.01.05 止 用地、其他 出让 无 积:27,497.71 1 单元 4 层东户 0000159 号 商服用地 皖(2023)合肥市 不动产权第 包河区宿松路 共有宗地面 17 1032617 号至第 2054.07.08 止 商服用地 1899 号天御广场 出让 无 积:21,543.22 1032670 号共 54 处 S1-15 地块 房产 扶余市东北街和 吉(2023)扶余市 顺财富广场商服 共有宗地面 其他商业 18 不动产权第 2045.09.30 止 楼 1 号楼 出让 无 积:1,985.78 服务用地 0002321 号 C102-C103/4-1-2 -58/1 层 怀化市经开区河 湘(2023)怀化市 其他商服 宗地面积 西大道北侧(农 19 不动产权第 2045.01.27 止 用地、城镇 出让 无 15,390.71 副产品综合楼)1 0019566 号 住宅用地 栋 616 湘(2023)靖州县 其他商服 宗地面积 靖州县飞山中路 20 不动产权第 2049.07.14 止 用地、城镇 出让 无 1,441.89 靖宝市场 504 室 0000710 号 住宅用地 皖(2023)肥东县 合肥循环经济示 宗地面积 21 不动产权第 2071.12.03 止 工业用地 范园龙兴大道以 出让 无 46,398.00 0129705 号 东、长松路南侧 鄂(2022)随州市 随州市经济开发 分摊土地面 22 湖北 不动产权第 2061.01.11 止 工业用地 区望城岗村、十 出让 抵押 积:4,030.00 红四方 0041216 号 里铺村 23 鄂(2022)随州市 共有宗地面 2060.06.25 止 工业用地 随州经济开发区 出让 抵押 1-1-17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 取得 权利 面积(m2) 权利期限 用途 坐落 号 用权人 证号/不动产权证 方式 受限 不动产权第 积:30,950.00 望城岗村、十里 0041215 号 铺村 鄂(2021)随州市 随州经济开发区 共有宗地面 24 不动产权第 2061.01.11 止 工业用地 望城岗、 出让 抵押 积:69,193.70 0062291 号 十里铺村 鄂(2021)随州市 随州经济开发区 共有宗地面 25 不动产权第 2061.01.11 止 工业用地 望城岗、 出让 无 积:2,370.00 0062298 号 十里铺村 鄂(2021)随州市 经济开发区望城 26 不动产权第 15,662.02 2063.10.30 止 工业用地 出让 抵押 岗村 0062305 号 鄂(2023)随州市 27 不动产权第 0012913 号 鄂(2023)随州市 共有宗地面 城镇住宅 高新区望城岗 2092.12.30 止 出让 无 不动产权第 积:1,755.53 用地 社区 28 0012914 号至第 0012961 号共 48 处 房产 湘(2022)醴陵市 湖南 29 不动产权第 133,329.34 2068.05.13 止 工业用地 东富镇龙源村 出让 无 红四方 0005079 号 吉(2022)扶余市 30 不动产权第 0021355 号 吉(2022)扶余市 31 不动产权第 0021356 号 吉(2022)扶余市 32 不动产权第 0021357 号 吉(2022)扶余市 33 不动产权第 0036870 吉林 吉(2022)扶余市 共有宗地面 34 不动产权第 2058.08.27 止 工业用地 扶余市道西街 出让 无 红四方 积:90,684.60 0036871 吉(2022)扶余市 35 不动产权第 0036872 吉(2022)扶余市 36 不动产权第 0036873 吉(2022)扶余市 37 不动产权第 0036874 吉(2022)扶余市 38 不动产权第 0036875 1-1-17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 取得 权利 面积(m2) 权利期限 用途 坐落 号 用权人 证号/不动产权证 方式 受限 吉(2022)扶余市 39 不动产权第 0036876 吉(2022)扶余市 40 不动产权第 0036877 吉(2022)扶余市 41 不动产权第 0036878 吉(2022)扶余市 42 不动产权第 0036879 吉(2022)扶余市 43 不动产权第 0036880 吉(2022)扶余市 44 不动产权第 0036881 吉(2022)扶余市 45 不动产权第 0036882 吉(2022)扶余市 46 不动产权第 0036883 吉(2022)扶余市 47 不动产权第 0036884 吉(2022)扶余市 48 不动产权第 0036885 吉(2022)扶余市 49 不动产权第 0036886 吉(2022)扶余市 50 不动产权第 0036887 吉(2022)扶余市 51 不动产权第 0036888 吉(2022)扶余市 52 不动产权第 0036894 吉(2022)扶余市 53 不动产权第 0036895 吉(2022)扶余市 54 不动产权第 480036896 吉(2022)扶余市 55 不动产权第 1-1-17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 取得 权利 面积(m2) 权利期限 用途 坐落 号 用权人 证号/不动产权证 方式 受限 0036898 吉(2022)扶余市 56 不动产权第 0036899 吉(2022)扶余市 57 不动产权第 0052754 号 吉(2022)扶余市 58 不动产权第 0052755 号 吉(2022)扶余市 59 不动产权第 0029743 号 吉(2022)扶余市 共有宗地面 60 不动产权第 2066.04.04 止 工业用地 扶余市道西街 出让 无 积:30,104.00 0029744 号 吉(2022)扶余市 61 不动产权第 0029745 号 (2)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报告期内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围占部分公共道 路用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 19,678.88 平方米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围占部分公共道路用地的 13,628.38 平方米的情况,其中: ①19,678.88 平方米无证土地为已废弃的铁路线用地,土地使用权原系中国 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因前期政府未能完成收储工作,湖北红四方暂未 能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上建设仓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相关政府 部门已经完成土地收储工作。根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随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及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 中心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及 2024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证 明,废弃铁路线用地已交由随州市人民政府处置;随州高新区管委会辖区内的相 应部分现为国有未出让土地,将作为工业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实施出让。湖北红 四方可正常使用该无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未来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其不会要求归还土地或拆除地上建筑以及实施行政处罚。根据湖北红四方的 说明,未来该地块实施出让时将积极参与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暂未取 得土地使用权不会对湖北红四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17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②因考虑经营通行更加便利,使用围墙围占部分公共道路用地 13,628.38 平 方米,湖北红四方未在该围占土地上建造任何建筑物。根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及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及 2024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上述围墙围占部分土地规划 为消防通道的部分公共道路用地,但目前消防通道尚未建设且暂无建设计划,湖 北红四方目前可继续使用该地块、未来通道启用时再行腾让,通道启用前不会要 求拆除该围墙亦不会实施行政处罚;根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证明,湖北红四方围占土地未实际妨碍通行、不属于 《消防法》规定的应当处罚的情形,其不会因此对湖北红四方实施行政处罚;未 来通道建设启用时,湖北红四方应及时腾让围占的通道用地;湖北红四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因违反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 情形。根据湖北红四方的说明,上述围墙系为经营通行更加便利而建造,未来通 道建设启用时,将及时拆除建设在围占土地上的围墙、腾让通道用地,拆除围墙、 腾让用地不会对湖北红四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情形,根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鉴于湖北红四方占用上述土地、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办理权属 证书存在一定客观原因,其认可其对上述土地的使用现状。如湖北红四方因未能 取得土地使用权导致无法继续使用上述土地及相关建筑物的,其将积极协调邻近 土地资源以满足其用地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稳定、不会因此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湖北红四方不存在被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实施 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部分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围占部分公 共道路用地事项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未因此受到主管部门行 政处罚,前述事项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05 项注册商标,其中 境内商标 102 项,境外商标 3 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 有的商标的账面价值为 941.83 万元。 1-1-17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境内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商标情况如下: 1-1-17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碳酸氢铵;农业氯化铵;工业氯化铵;氯 红四方 继受 磷铵复混肥;工业碳酸钠;工业三聚磷酸 2020.03.10- 1 513663 1 2020.05.27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钠;磷酸;液氨;食品碳酸氢铵;食品碳 2030.03.09 酸氢钠;工业硅酸钠 红四方 继受 2015.04.28- 2 742221 1 普通过磷酸钙;复混肥;磷铵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5.04.27 红四方 继受 2015.05.14- 3 745859 1 三聚氰胺;尿素 2020.05.2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5.05.13 红四方 继受 2020.03.21- 4 1375031 1 氟硅酸钠;氯酸盐 2020.10.13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0.03.20 化学肥料;脱氟磷酸三钙;次磷酸钠;次 红四方 继受 2020.10.14- 5 1456065 1 磷酸钾;次磷酸钙;次磷酸锰;磷酸二氢 2020.05.2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0.10.13 钾;次磷酸铵;六偏磷酸钠;乙醛酸 红四方 继受 过磷酸钙(肥料);复混肥;磷铵;农业 2024.09.28- 6 3388803 1 2020.10.13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肥料;尿素;磷肥(肥料) 2034.09.27 化学肥料;植物肥料;混合肥料;肥料; 红四方 继受 2015.02.14- 7 3515659 1 酸;碱;工业用氨;磷化物;三聚氰胺; 2020.01.20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5.02.13 盐类 化学肥料;植物肥料;混合肥料;肥料; 红四方 继受 2015.02.14- 8 3515660 1 酸;碱;工业用氨;磷化物;三聚氰胺; 2020.01.20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5.02.13 盐类 1-1-17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化学肥料;植物肥料;混合肥料;肥料; 红四方 继受 2015.06.14- 9 3603120 1 酸;碱;工业用氨;磷化物;三聚氰胺; 2020.01.20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5.06.13 工业用盐 工业用盐;化学肥料;植物肥料;混合肥 红四方 继受 2015.06.14- 10 3603119 1 料;肥料;酸;碱;工业用氨;磷化物; 2020.01.20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5.06.13 三聚氰胺 红四方 继受 2015.08.21- 11 3699929 1 肥料;混合肥料 2020.10.13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5.08.20 红四方 继受 2016.12.21- 12 3994014 1 肥料;混合肥料;氟硅酸钠;氯酸盐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6.12.20 氮肥;含氮石灰(肥料);农业肥料;肥 红四方 继受 料;农业用肥;磷肥;盐类(肥料);泥 2018.04.21- 13 4457750 1 2020.01.20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炭(肥料);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8.04.20 混合肥料 干冰(固体二氧化碳);硫酸盐;盐酸; 甲醇;漂白剂;杀虫用化学添加剂;化学 红四方 继受 试剂(非医用或兽医用);照相用还原剂; 2019.02.28- 14 4755947 1 2020.05.27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硅塑料;模塑料;灭火合成物;金属退火 2029.02.27 剂;焊接用化学品;鞣酸;工业用粘合剂; 纸浆;电能;硅;无水氨 无水氨;纯碱;三聚氰胺;磷酸;硅酸盐; 漂白剂;杀虫用化学添加剂;化学试剂; 照相用还原剂;硅塑料;氮肥;化学肥料; 红四方 继受 2019.01.07- 15 4755946 1 混合肥料;灭火合成物;金属退火剂;焊 2020.05.27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9.01.06 接用化学品;工业用粘合剂;鞣酸;纸浆; 卤砂、氯化铵;三聚磷酸钠;食品用碳酸 氢钠;电能 1-1-17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纯碱;三聚氰胺;磷酸;硅酸盐;卤砂、 红四方 继受 2019.01.07- 16 4755945 1 氯化铵;杀虫用化学添加剂;硅塑料;电 2020.05.27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9.01.06 能;硫酸盐;乙醇 无水氨;氢;精甲醇;山梨醇;酮;工业 红四方 继受 2019.09.07- 17 5419915 1 化学品;杀菌化学添加剂;肥料;糖精; 2020.03.06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9.09.06 工业用粘合剂 无水氨;氢;精甲醇;山梨醇;酮;工业 红四方 继受 2019.10.07- 18 5412884 1 化学品;杀菌化学添加剂;肥料;糖精; 2020.03.06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9.10.06 工业用粘合剂 人用药;化学药物制剂;医用胶;污物消 红四方 继受 毒剂;兽医用化学制剂;消灭有害植物制 2019.10.07- 19 5412883 5 2020.03.20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剂;除草剂;漂白粉(消毒);医用棉; 2029.10.06 牙填料 红四方 继受 无水氨;氢;精甲醇;山梨醇;酮;肥料; 2019.12.28- 20 5848622 1 2020.01.20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糖精;工业用粘合剂 2029.12.27 肥料;磷肥(肥料);矿碴(肥料);工 红四方 继受 业用二氧化钛;酸;氨;氟硅酸钠;化学 2020.03.28- 21 6321450 1 2020.10.2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试剂(非医用或兽医用);氯酸盐;混合 2030.03.27 肥料 肥料;氟硅酸钠;氯酸盐;混合肥料;氨; 红四方 继受 2020.09.07- 22 7305910 1 工业用粘合剂;混凝土凝结剂;植物用微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0.09.06 量元素制剂;氮肥;磷肥(肥料) 氮肥;混合肥料;磷肥(肥料);植物肥 红四方 继受 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过磷酸钙(肥 2020.09.21- 23 7350632 1 2020.10.13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料);肥料制剂;农业肥料;土壤调节制 2030.09.20 剂 红四方 继受 氟硅酸钠;氯酸盐;氨;工业用粘合剂; 2020.11.21- 24 7305912 1 2020.10.13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混凝土凝结剂 2030.11.20 1-1-17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红四方 继受 氟硅酸钠;氯酸盐;氨;工业用粘合剂; 2020.11.21- 25 7305911 1 2020.10.13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混凝土凝结剂 2030.11.20 红四方 继受 2021.06.21- 26 8367337 1 N-乙基吡咯烷酮;工业化学品 2020.05.27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1.06.20 农业用杀菌剂;杀幼虫剂;消灭有害动物 红四方 继受 制剂;杀虫剂;除草剂;除莠剂;消灭有 2022.04.14- 27 9285061 5 2020.03.20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害植物制剂;防蛀剂;卫生球;土壤消毒 2032.04.13 剂 土壤调节制剂;肥料;农业肥料;植物肥 红四方 继受 2022.10.21- 28 9858355 1 料;化学肥料;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 2020.01.20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10.20 剂;动物肥料;种植土;氮肥 土壤调节制剂;肥料;农业肥料;植物肥 红四方 原始 2023.11.14- 29 11116160 1 料;化学肥料;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 2013.11.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3.11.13 剂;动物肥料;种植土;氮肥 磷酸铁;磷酸铁锂;制技术陶瓷用合成物; 红四方 继受 烧结用颗粒状和粉状陶瓷物质;催化剂; 2015.10.07- 30 15129097 1 2020.05.27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工业用贵重金属盐;工业用盐;耐酸化学 2025.10.06 物质;工业用化学品;铁盐 化学肥料;植物肥料;混合肥料;肥料; 红四方 继受 2016.10.28- 31 17927908 1 酸;碱;工业用氨;磷化物;三聚氰胺; 2020.05.2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6.10.27 盐类(肥料) 硒;非医用、非兽医用微生物制剂;土壤 红四方 继受 2017.01.07- 32 17927907 1 调节制剂;动物肥料;肥料制剂;无土生 2020.05.27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7.01.06 长培养基(农业) 1-1-17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肥料;氮肥;混合肥料;植物肥料;动物 肥料;化学肥料;农业用肥;肥料制剂; 红四方 继受 2017.01.21- 33 18564637 1 土壤调节制剂;酸;氨;非医用、非兽医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7.01.20 用化学试剂;氯酸盐;工业用二氧化钛; 盐类(化学制剂) 肥料;氮肥;混合肥料;植物肥料;动物 肥料;化学肥料;农业用肥;肥料制剂; 红四方 继受 2017.01.21- 34 18564576 1 土壤调节制剂;酸;氨;非医用、非兽医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7.01.20 用化学试剂;氯酸盐;工业用二氧化钛; 盐类(化学制剂) 肥料;氮肥;混合肥料;植物肥料;动物 肥料;化学肥料;农业用肥;肥料制剂; 红四方 继受 2017.01.21- 35 18564558 1 土壤调节制剂;酸;氨;非医用、非兽医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7.01.20 用化学试剂;氯酸盐;工业用二氧化钛; 盐类(化学制剂) 土壤调节制剂;肥料;农业肥料;植物肥 红四方 原始 2017.01.28- 36 18622196 1 料;化学肥料;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 2017.01.28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7.01.27 剂;动物肥料;种植土;氮肥 盐类(化学制剂);非医用、非兽医用化 红四方 继受 学试剂;肥料;氮肥;混合肥料;植物肥 2017.09.28- 37 20846277 1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农业用肥;肥 2027.09.27 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植物肥料;动物肥料;海藻(肥料);土 壤调节制剂;氮肥;肥料;农业用肥;肥 红四方 继受 2017.11.14- 38 21293274 1 料制剂;腐殖土;磷酸盐(肥料);矿渣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7.11.13 (肥料);过磷酸盐(肥料);园艺用罐 装泥炭;种植土;壤土;泥炭(肥料); 1-1-18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混合肥料;植 物生长调节剂;腐殖质表层肥;溶液培养 的植物用多孔黏土;盆栽土;氨;酸;工 业用二氧化钛;氯酸盐;盐类(化学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化学肥料; 氟硅酸钠;工业用粘合剂;植物用微量元 素制剂 海藻(肥料);肥料制剂;腐殖土;磷酸 盐(肥料);矿渣(肥料);过磷酸盐(肥 红四方 原始 料);园艺用罐装泥炭;壤土;泥炭(肥 2017.11.14- 39 21275618 1 2017.11.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料);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腐殖质 2027.11.13 表层肥;溶液培养的植物用多孔黏土;盆 栽土 植物肥料;动物肥料;海藻(肥料);土 壤调节制剂;氮肥;肥料;农业用肥;肥 料制剂;腐殖土;磷酸盐(肥料);矿渣 红四方 继受 (肥料);过磷酸盐(肥料);园艺用罐 2017.11.14- 40 21287560 1 2020.05.2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装泥炭;种植土;壤土;泥炭(肥料); 2027.11.13 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混合肥料;植 物生长调节剂;腐殖质表层肥;溶液培养 的植物用多孔黏土;盆栽土 海藻(肥料);肥料制剂;腐殖土;磷酸 盐(肥料);矿渣(肥料);过磷酸盐(肥 红四方 继受 料);园艺用罐装泥炭;壤土;泥炭(肥 2017.11.14- 41 21287468 1 2020.01.20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料);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腐殖质 2027.11.13 表层肥;溶液培养的植物用多孔黏土;盆 栽土 红四方 继受 植物肥料;动物肥料;海藻(肥料);土 2017.11.14- 42 21275957 1 2020.03.06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壤调节制剂;氮肥;农业用肥;肥料制剂; 2027.11.13 1-1-18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腐殖土;磷酸盐(肥料);矿渣(肥料); 过磷酸盐(肥料);园艺用罐装泥炭;种 植土;壤土;泥炭(肥料);无土生长培 养基(农业);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 剂;腐殖质表层肥;溶液培养的植物用多 孔黏土;盆栽土 动物肥料;海藻(肥料);土壤调节制剂; 氮肥;农业用肥;肥料制剂;腐殖土;磷 酸盐(肥料);矿渣(肥料);过磷酸盐 红四方 继受 2017.11.14- 43 21275877 1 (肥料);园艺用罐装泥炭;种植土;壤 2020.01.20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7.11.13 土;泥炭(肥料);无土生长培养基(农 业);植物生长调节剂;腐殖质表层肥; 溶液培养的植物用多孔黏土;盆栽土 植物肥料;动物肥料;海藻(肥料);土 壤调节制剂;氮肥;肥料;农业用肥;肥 料制剂;腐殖土;磷酸盐(肥料);矿渣 (肥料);过磷酸盐(肥料);园艺用罐 装泥炭;种植土;壤土;泥炭(肥料); 红四方 继受 2018.01.14- 44 21293330 1 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混合肥料;植 2020.10.13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8.01.13 物生长调节剂;腐殖质表层肥;溶液培养 的植物用多孔黏土;盆栽土;氨;酸;工 业用二氧化钛;氯酸盐;盐类(化学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化学肥料; 氟硅酸钠 动物肥料;海藻(肥料);土壤调节制剂; 氮肥;农业用肥;肥料制剂;腐殖土;磷 红四方 继受 2018.01.14- 45 21275843 1 酸盐(肥料);矿渣(肥料);过磷酸盐 2020.01.20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8.01.13 (肥料);园艺用罐装泥炭;种植土;壤 土;泥炭(肥料);无土生长培养基(农 1-1-18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业);腐殖质表层肥;溶液培养的植物用 多孔黏土;盆栽土 红四方 原始 除草剂;杀虫剂;杀螨剂;杀害虫制剂; 2018.11.28- 46 26135388 5 2018.11.28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防蛀剂;农业用杀菌剂 2028.11.27 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杀螨剂;杀害 红四方 原始 2018.09.28- 47 26149119 5 虫制剂;防蛀剂;灭菌剂;农业用杀菌剂; 2018.09.28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8.09.27 杀真菌剂;防寄生虫制剂 植物肥料;海藻(肥料);土壤调节制剂; 红四方 继受 2019.01.28- 48 27356571 1 肥料;肥料制剂;混合肥料;氮肥;动物 2020.05.27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9.01.27 肥料;化学肥料 植物肥料;海藻(肥料);土壤调节制剂; 红四方 继受 2019.01.28- 49 27355032 1 肥料;肥料制剂;混合肥料;氮肥;动物 2020.05.2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9.01.27 肥料;化学肥料 植物肥料;海藻(肥料);土壤调节制剂; 红四方 继受 2019.05.21- 50 33212880 1 肥料;肥料制剂;复合肥料;氮肥;动物 2020.05.2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29.05.20 肥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 氧;氮;氩;氨水;硫酸;纯碱;乙炔; 氯乙烯;液态氯;碱;氯碱;次氯酸钠; 红四方 继受 2019.06.28- 51 34408057 1 印染用保险粉;液体二氧化硫;未加工的 2020.05.27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29.06.27 聚氯乙烯树脂;甲酸;亚硫酸钠;氯化铁; 氢;二氯乙烷;乙二醇;甲酯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0.12.28- 52 43206269 1 2020.12.28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盐 2030.12.27 类(化学制剂) 1-1-18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0.09.21- 53 43227524 1 2020.09.21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盐 2030.09.20 类(化学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0.09.21- 54 43235700 1 2020.09.21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盐 2030.09.20 类(化学制剂) 红四方 原始 谷类制品;谷粉;红豆;绿豆;黄豆;米; 2021.02.21- 55 47333545 30 2021.02.21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面粉;糖;面条;食用淀粉 2031.02.20 红四方 原始 谷类制品;谷粉;红豆;绿豆;黄豆;米; 2021.02.21- 56 47332961 30 2021.02.21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面粉;糖;面条;食用淀粉 2031.02.20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1.06.07- 57 49647123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6.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1.06.06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1.06.14- 58 49639934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6.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1.06.13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8.21- 59 52020766 1 2021.08.21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盐 2031.08.20 类(化学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8.21- 60 52017834 1 2021.08.21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盐 2031.08.20 类(化学制剂) 1-1-18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8.21- 61 51994952 1 2021.08.21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盐 2031.08.20 类(化学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8.28- 62 52022527 1 2021.08.28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盐 2031.08.27 类(化学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8.28- 63 52000912 1 2021.08.28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盐 2031.08.27 类(化学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1.09.21- 64 53636831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9.21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1.09.20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1.09.21- 65 53624997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9.21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1.09.20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1.09.21- 66 53636527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9.21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1.09.20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1.09.28- 67 53639570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1.09.28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1.09.27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红四方 原始 2021.12.21- 68 53648229 1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 2021.12.21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1.12.20 1-1-18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红四方 原始 2021.12.21- 69 53641960 1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 2021.12.21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1.12.20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02.14- 70 58759035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2.02.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02.13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02.14- 71 58758008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2.02.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02.13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02.14- 72 58757990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2.02.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02.13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02.14- 73 58748169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2.02.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02.13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02.14- 74 58748158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2.02.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02.13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肥料;氮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02.14- 75 58742131 1 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化学肥料; 2022.02.14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02.13 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制剂 红四方 原始 2022.04.21- 76 58750856 1 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 2022.04.21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032.04.20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10.07- 77 63937270 1 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 2022.10.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10.06 壤调节制剂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10.07- 78 63940288 1 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 2022.10.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10.06 壤调节制剂 1-1-18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10.07- 79 63942495 1 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 2022.10.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10.06 壤调节制剂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10.07- 80 63948929 1 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 2022.10.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10.06 壤调节制剂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10.07- 81 63948960 1 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 2022.10.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10.06 壤调节制剂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 红四方 原始 2022.10.07- 82 63959537 1 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 2022.10.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2.10.06 壤调节制剂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 红四方 原始 2024.06.07- 83 75737800 1 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 2024.06.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4.06.06 制剂;氯化铵;硫酸铵;海藻(肥料)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 红四方 原始 2024.06.07- 84 75728556 1 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 2024.06.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4.06.06 制剂;氯化铵;硫酸铵;海藻(肥料)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 红四方 原始 2024.06.07- 85 75737814 1 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 2024.06.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4.06.06 制剂;氯化铵;硫酸铵;海藻(肥料)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料; 红四方 原始 2024.06.07- 86 75747150 1 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壤调节 2024.06.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2034.06.06 制剂;氯化铵;硫酸铵;海藻(肥料) 肥料;氮肥;混合肥;植物肥料;动物肥 红四方 原始 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肥料制剂;土 2024.06.07- 87 75749098 1 2024.06.07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取得 壤调节制剂;氯化铵;硫酸铵;海藻(肥 2034.06.06 料) 1-1-18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食用油脂;食用菜籽油;食用油;食用玉 红四方 原始 米油;食用芝麻油;食用葵花籽油;食用 2021.02.21- 88 47412786 29 2021.02.21 正在使用 重要 农业 取得 亚麻籽油;食用特级初榨橄榄油;食用豆 2031.02.20 油;食用花生油 薄荷酒;果酒(含酒精);鸡尾酒;烈酒 红四方 原始 2015.01.14- 89 13280351 33 (饮料);米酒;黄酒;食用酒精;烧酒; 2015.01.14 未使用 一般 销售 取得 2025.01.13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酒精饮料原汁 茶;用作茶叶代用品的花或叶;冰茶;茶 红四方 原始 2017.02.14- 90 18812521 30 饮料;糖;面粉;蜂蜜;食盐;调味品; 2017.02.14 未使用 一般 销售 取得 2027.02.13 米 红四方 原始 2017.04.14- 91 18812730 30 面粉;米 2017.04.14 未使用 一般 销售 取得 2027.04.13 红四方 原始 2017.05.21- 92 18812639 30 糖 2017.05.21 未使用 一般 销售 取得 2027.05.20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6.07- 93 8356264 1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化学肥料; 2031.06.06 植物肥料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6.07- 94 8356257 1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化学肥料; 2031.06.06 植物肥料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6.07- 95 8356254 1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化学肥料; 2031.06.06 植物肥料 1-1-18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国际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分类 方式 重要程度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6.07- 96 8356228 1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化学肥料; 2031.06.06 植物肥料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2021.06.14- 97 8356278 1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2031.06.13 混合肥料;化学肥料;植物肥料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2021.06.14- 98 8356270 1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2031.06.13 混合肥料;化学肥料;植物肥料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2021.06.14- 99 8356248 1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2031.06.13 混合肥料;化学肥料;植物肥料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2021.06.14- 100 8356243 1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2031.06.13 混合肥料;化学肥料;植物肥料 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过磷酸钙(肥 湖北红 继受 2021.06.14- 101 8356234 1 料);种植土;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 2021.01.06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取得 2031.06.13 混合肥料;化学肥料;植物肥料 除杀菌剂、除草剂、除莠剂、杀虫剂和杀 寄生虫药外的农业化学品;肥料;混合肥 吉林红 继受 2013.02.21- 102 3023891 1 料;化学肥料;复合肥;过磷酸钙(肥料) 2004.03.21 正在使用 重要 四方 取得 2033.02.20 种殖土;植物生长调节剂;腐殖质表层肥; 农业肥料 注:①上表注册号为 513663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1990 年 3 月 10 日至 2000 年 3 月 9 日,已续展至 2030 年 3 月 9 日止;注册号为 742221 注 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1995 年 4 月 28 日至 2005 年 4 月 27 日,已续展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止;注册号为 745859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1995 年 5 月 14 1-1-18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日至 2005 年 5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1375031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0 年 3 月 21 日至 2010 年 3 月 20 日,已续展 至 2030 年 3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1456065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0 年 10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30 年 10 月 13 日止;注册 号为 3388803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已续展至 2034 年 9 月 27 日止;注册号为 3515659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 为 2005 年 2 月 14 日至 2015 年 2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3515660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5 年 2 月 14 日至 2015 年 2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3603120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5 年 6 月 14 日至 2015 年 6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3603119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5 年 6 月 14 日至 2015 年 6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3699929 注册 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5 年 8 月 21 日至 2015 年 8 月 20 日,已续展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3994014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6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已续展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4457750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8 年 4 月 21 日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已续 展至 2028 年 4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4755947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9 年 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已续展至 2029 年 2 月 27 日止;注册 号为 4755946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9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1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29 年 1 月 6 日止;注册号为 4755945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9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1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29 年 1 月 6 日止;注册号为 5419915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9 年 9 月 7 日至 2019 年 9 月 6 日, 已续展至 2029 年 9 月 6 日止;注册号为 5412884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29 年 10 月 6 日止;注 册号为 5412883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29 年 10 月 6 日止;注册号为 5848622 注册商标原有效 期为 2009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已续展至 2029 年 12 月 27 日止;注册号为 6321450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已续展至 2030 年 3 月 27 日止;注册号为 7305910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0 年 9 月 7 日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30 年 9 月 6 日止;注册号为 7350632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已续展至 2030 年 9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7305912 注 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0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已续展至 2030 年 11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7305911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0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已续展至 2030 年 11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8367337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 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9285061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2 年 4 月 14 日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32 年 4 月 13 日止; 注册号为 9858355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已续展至 2032 年 10 月 20 日止;注册号 8356264 注册商标原有 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6 日止;注册号为 8356257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6 日止;注册号为 8356254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6 日 止;注册号为 8356228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6 日止;注册号为 8356278 注册商标原有 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8356270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8356248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8356243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8356234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已续展至 2031 年 6 月 13 日止;注册号为 3023891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3 年 2 月 21 日至 2013 年 2 月 20 日,已续展至 2033 年 2 月 20 日止;注册号为 11116160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1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 已续展至 2033 年 11 月 13 日。 ②上表注册号为 513663、745859、1456065、3515659、3515660、3603120、3603119、4457750、4755947、4755946、4755945、5419915、5412884、 5412883、5848622、8367337、9285061、9858355、15129097、17927908、17927907、21287560、21287468、21275957、21275877、21275843、27356571、 27355032、33212880、34408057 共 30 个注册商标均系自红四方控股处受让;注册号为 742221、1375031、3388803、3699929、3994014、6321450、 7305910、7350632、7305912、7305911、18564637、18564576、18564558、20846277、21293274、21293330 共 16 个注册商标于四方磷复肥处受 1-1-19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让;注册号为 8356264、8356257、8356254、8356228、8356278、8356270、8356248、8356243、8356234 共 9 个注册商标系自湖北三得利处受让; 注册号为 3023891 号注册商标系自扶余化肥厂处受让。 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将商标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子公司在复合肥生产、销售领域使用并收取许可使用费情形。 ④公司商标除许可给子公司使用外,存在注册号为 34408057、513663、4755947、5412883、9285061、26135388、26149119 注册商标许可给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使用,存在因品牌推广宣传等因素,将“红四方”(注册号 21287560、17927908)、“江淮”(注册号 21293330)及“红色 劲典”(注册号 11116160)等注册商标无偿许可经销商用于注册商号、门头宣传的情形,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 况”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2)境外商标(含香港、台湾地区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外商标情况如下: 对发行人 序 取得 已获保护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国际分类及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号 方式 国家/地区 重要程度 第 1 类:化学肥料;脱氟磷 酸三钙;次磷酸钠;次磷酸 红四方 继受 2016.10.25-20 马德里国 1 902117 钾;次磷酸钙;次磷酸锰; 2020.03.19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6.10.25 际注册 磷酸二氢钾;次磷酸铵;六 偏磷酸钠;乙醛酸 第 1 类:化学肥料;混合肥 料;氮肥;无水氨;纯碱; 三聚氰胺;三聚磷酸钠;纳; 硅酸盐;有机硅;硅;甲醇;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 红四方 继受 2016.08.10-20 2 300699463 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 香港 2019.10.28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26.08.09 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 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 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 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 鞣料;工业粘合剂 1-1-19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序 取得 已获保护 权利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国际分类及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号 方式 国家/地区 重要程度 第 1 类:化学肥料;混合肥 红四方 继受 料;氮肥;无水氨;碳酸钠; 2018.05.01-20 3 01309412 台湾 2020.01.16 未使用 一般 肥业 取得 三聚氰胺;有机硅;硅酸盐; 28.04.30 硅;甲醇 注:①上表注册号 902117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保护国/地区为:澳大利亚、古巴、德国、丹麦、芬兰、法国、英国、伊朗、意大利、日本、 朝鲜、韩国、挪威、俄罗斯、新加坡、叙利亚、乌克兰、越南共 18 个国家。 ②注册号为 902117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已续展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止;注册号为 300699463 注 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6 年 8 月 10 日至 2016 年 8 月 9 日,已续展至 2026 年 8 月 9 日止;注册号为 01309412 注册商标原有效期为 2008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已续展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止。 ③上述注册商标均系自红四方控股处受让。 ④根据 2024 年 9 月 5 日安徽省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外商标相关事宜的意 见》,上述商标权均处于合法有效状态。 1-1-19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商标许可使用 ①公司将商标普通许可给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使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除存在将商标许可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给子 公司使用外,还存在将商标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使用。具体 如下: 许可商标 序号 国际分类及商品服务列表 许可范围 许可期限 许可费用 注册号 第 1 类:碳酸氢铵;农业氯化铵; 工业氯化铵;氯磷铵复混肥;工业 2020.05.28 1 513663 碳酸钠;工业三聚磷酸钠;磷酸; 液氨 无偿许可 -2030.03.09 液氨;食品碳酸氢铵;食品碳酸氢 钠;工业硅酸钠 氧;氮;氩;氨水;硫酸; 第 1 类:氧;氮;氩;氨水;硫酸; 纯碱;乙炔;氯乙烯;液态 纯碱;乙炔;氯乙烯;液态氯;碱; 氯;碱;氯碱;次氯酸钠; 氯碱;次氯酸钠;印染用保险粉; 印染用保险粉;液体二氧化 2021.05.01- 2 34408057 无偿许可 液体二氧化硫;未加工的聚氯乙烯 硫;未加工的聚氯乙烯树 2029.06.27 树脂;甲酸;亚硫酸钠;氯化铁; 脂;甲酸;亚硫酸钠;氯化 氢;二氯乙烷;乙二醇;甲酯 铁;氢;二氯乙烷;乙二醇; 甲酯 第 1 类:干冰(固体二氧化碳); 硫酸盐;盐酸;甲醇;漂白剂;杀 虫用化学添加剂;化学试剂(非医 用或兽医用);照相用还原剂;硅 2020.05.28- 3 4755947 盐酸;甲醇 无偿许可 塑料;模塑料;灭火合成物;金属 2029.02.27 退火剂;焊接用化学品;鞣酸;工 业用粘合剂;纸浆;电能;硅;无 水氨 第 5 类:人用药;化学药物制剂; 医用胶;污物消毒剂;兽医用化学 2020.03.21- 4 5412883 消灭有害植物制剂;除草剂 无偿许可 制剂;消灭有害植物制剂;除草剂; 2029.10.06 漂白粉(消毒);医用棉;牙填料 第 5 类:农业用杀菌剂;杀幼虫剂; 农业用杀菌剂;杀幼虫剂; 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虫剂;除草 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虫 2020.03.21- 5 9285061 无偿许可 剂;除莠剂;消灭有害植物制剂; 剂;除草剂;除莠剂;消灭 2032.04.13 防蛀剂;卫生球;土壤消毒剂 有害植物制剂 第 5 类:除草剂;杀虫剂;杀螨剂; 杀螨剂;杀害虫制剂;除草 根据评估价 2019.01.14- 6 26135388 杀害虫制剂;防蛀剂;农业用杀菌 剂;杀虫剂;防蛀剂;农用 值收取许可 2028.11.27 剂 杀菌剂 使用费 第 5 类: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 灭菌剂;杀真菌剂;防蛀剂; 根据评估价 杀螨剂;杀害虫制剂;防蛀剂;灭 杀虫剂;除草剂;农业用杀 2019.01.14- 7 26149119 值收取许可 菌剂;农业用杀菌剂;杀真菌剂; 菌剂;杀害虫制剂;杀菌剂; 2028.09.27 使用费 防寄生虫制剂 防寄生虫制剂杀螨剂 注:A.注册号为 513663、34408057、4755947、5412883、9285061 商标均系自红四方控 股处受让。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关于商标评估情况的说明》,其中 513663 号商标在转让 评估作价时采用收益法(销售收入分成法)进行评估,评估的商标价值未包括红四方控股使 用该商标的产品收入(包括预计收入),红四方肥业按照评估价格受让该商标后再无偿许可 1-1-19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给红四方控股使用具备合理性;其中 34408057、4755947、5412883、9285061 为保护性、辅 助性商标,因存在名称相同及类似等情形无偿转让至红四方肥业,红四方肥业无偿受让前述 商标后再无偿许可给红四方控股使用具备合理性。 B.注册号为 26135388、26149119 系红四方肥业原始取得,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评估报 告的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作价许可给红四方控股使用。 上述商标许可收费等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 性”之“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 一般关联交易”。 ②为树立及维护“中盐集团”统一品牌及统一形象,增强各子公司品牌及市 场竞争力,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要求并无偿许可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及对 外宣传等范围内合理使用“ ”(注册号 3611060)图形商标。公司在日常经 营过程中主要依赖自有商标,如中盐集团停止授权该商标的使用对公司的经营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 ③因品牌推广宣传等因素,公司将“红四方”(注册号 21287560、17927908)、 “江淮”(注册号 21293330)及“红色劲典”(注册号 11116160)等注册商标 无偿许可经销商用于注册商号、门头宣传。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权属明确,不存在瑕疵,亦无被终止、宣布无 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3、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1)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00 项专利,其中发明 专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 76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的账面价值为 255.66 万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1-19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类型 方式 权利 重要程度 红四方 发明 可降解型聚合物包膜控释肥料 2008.07.18- 继受 1 ZL200810116876.7 2022.05.27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及其制备方法与专用包膜材料 2028.07.17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彩色抗旱保水缓释复混肥 2010.04.07- 继受 2 ZL201010143834.X 2015.06.25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料及其生产方法 2030.04.06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尿浆氨酸法生产无填充剂的增 2010.08.24- 继受 3 ZL201010264697.5 2015.06.25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效复合肥料及其生产方法 2030.08.23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高效环保型缓释肥料及其 2010.11.23- 继受 4 ZL201010554722.3 2015.06.25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制备方法 2030.11.22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保水缓释肥料吸水量测定装置 2013.03.28- 继受 5 ZL201310103669.9 2015.07.14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及方法 2033.03.27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缓控释复合肥及其制备 2013.04.12- 继受 6 ZL201310125556.9 2018.08.03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方法 2033.04.11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增效控失性肥料及其制备 2013.12.05- 继受 7 ZL201310645212.0 2018.07.24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方法 2033.12.04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增值腐植酸型尿素及其制 2013.12.05- 继受 8 ZL201310645330.1 2018.07.24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备方法 2033.12.04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生物炭基聚天冬氨酸缓释尿 2014.01.20- 继受 9 ZL201410026050.7 2021.09.01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素、其制备方法及应用 2034.01.19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2014.03.14- 继受 10 一种缓释肥料及其生产方法 ZL201310645295.3 2018.07.31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2034.03.13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高分子量有机胺和马来酸酐改 2016.11.01- 继受 11 ZL201610936004.X 2021.08.09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性聚天冬氨酸盐及其制法 2036.10.31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用于蔬菜种植的水溶肥及 2019.02.02- 原始 12 ZL201910108903.4 2019.02.02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039.02.01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用于果树种植的水溶肥及 2019.02.02- 原始 13 ZL201910108904.9 2019.02.02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039.02.01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小麦用包膜缓释肥料及其 2019.12.17- 原始 14 ZL201911306739.4 2019.12.17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制备方法和应用 2039.12.16 取得 1-1-19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类型 方式 权利 重要程度 红四方 发明 一种水稻用包膜缓释肥料及其 2019.12.17- 原始 15 ZL201911306738.X 2019.12.17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制备方法和应用 2039.12.16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含螯合微量元素复合肥料 2020.12.29- 原始 16 ZL202011607813.9 2020.12.29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及其制备方法 2040.12.28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玉米专用控失肥料及其制 2020.12.30- 原始 17 ZL202011609637.2 2020.12.30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备方法 2040.12.29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含聚天门冬氨酸增效复合 2022.12.27- 原始 18 ZL202211680679.4 2022.12.27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肥料生产装置及方法 2042.12.26 取得 红四方 发明 一种含功能菌有机无机复混肥 2022.06.23- 原始 19 ZL202210714652.6 2022.06.23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专利 料及其生产方法 2042.06.2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18.09.01- 原始 20 一种大豆复合肥搅拌装置 ZL201821429363.7 2018.09.01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28.08.31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测定缓释肥田间养分释放 2018.09.01- 原始 21 ZL201821429166.5 2018.09.01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规律用的储存管 2028.08.31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高效液体水溶性肥料的制 2018.09.03- 原始 22 ZL201821430151.0 2018.09.03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备装置 2028.09.0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18.09.03- 原始 23 一种肥料粘合剂混合肥料装置 ZL201821429824.0 2018.09.03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28.09.0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均匀 2018.09.03- 原始 24 ZL201821429948.9 2018.09.03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搅拌装置 2028.09.0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腐植酸复合肥用的搅拌 2018.09.03- 原始 25 ZL201821438344.0 2018.09.03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28.09.0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18.10.09- 原始 26 一种果蔬专用追肥筛分装置 ZL201821634373.4 2018.10.0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28.10.08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含氨基酸增效复合肥成粒 2018.10.09- 原始 27 ZL201821635165.6 2018.10.0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用的造粒装置 2028.10.08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花生增效配方肥的撒播 2018.10.12- 原始 28 ZL201821654421.6 2018.10.12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28.10.11 取得 1-1-19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类型 方式 权利 重要程度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尿素控失肥生产用的搅拌 2018.10.12- 原始 29 ZL201821654725.2 2018.10.12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28.10.11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18.10.12- 原始 30 一种含黄腐酸混合控失肥装置 ZL201821654095.9 2018.10.12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28.10.11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强筋小麦专用复合肥的施 2018.11.05- 原始 31 ZL201821812148.5 2018.11.05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肥装置 2028.11.04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苹果专用复合肥混合肥料 2018.11.05- 原始 32 ZL201821812147.0 2018.11.05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28.11.04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水溶性复合肥成粒用的造 2018.11.06- 原始 33 ZL201821815943.X 2018.11.06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粒装置 2028.11.0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虾稻专用复合肥料的搅匀 2018.11.13- 原始 34 ZL201821861943.3 2018.11.13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28.11.1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自动化化肥生产用码垛 2018.11.13- 原始 35 ZL201821861972.X 2018.11.13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28.11.1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水稻专用增效复合肥料制 2019.11.20- 原始 36 ZL201922020457.X 2019.11.2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备装置 2029.11.19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环保型有机无机悬浮水溶 2019.11.20- 原始 37 ZL201922020311.5 2019.11.2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肥料的生产加工设备 2029.11.19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小麦专用功能性复合肥料 2019.11.26- 原始 38 ZL201922059478.2 2019.11.26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新型 的制备装置 2029.11.2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19.11.26- 原始 39 一种长效缓释肥料的装袋设备 ZL201922059476.3 2019.11.26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29.11.2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高塔硝硫基复合肥料的生 2020.05.26- 原始 40 ZL202020904610.5 2020.05.26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产装置 2030.05.2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含螯合微量元素复合肥料 2020.05.26- 原始 41 ZL202020905872.3 2020.05.26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的制备装置 2030.05.2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环保型生物有机肥的制备 2021.05.20- 原始 42 ZL202121094333.7 2021.05.20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1.05.19 取得 1-1-19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类型 方式 权利 重要程度 红四方 实用 2021.08.04- 原始 43 一种有机肥料的生产装置 ZL202121814999.5 2021.08.04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1.08.03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含海藻多糖复合肥料的制 2021.08.09- 原始 44 ZL202121856103.X 2021.08.0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备装置 2031.08.08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水稻专用增效控失复合肥 2020.08.11- 原始 45 ZL202021654913.2 2020.08.11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料的制备装置 2030.08.10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含有机质掺混肥料的生产 2020.12.29- 原始 46 ZL202023255168.7 2020.12.2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0.12.28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含聚谷氨酸增效复合肥料 2021.08.11- 原始 47 ZL202121876680.5 2021.08.11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的制备装置 2031.08.10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生产水溶肥的多功能混合 2021.08.16- 原始 48 ZL202121923740.4 2021.08.16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1.08.1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高粱专用复合肥料的制备 2021.09.18- 原始 49 ZL202122282751.5 2021.09.18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1.09.17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大田作物专用缓释肥料的 2021.09.22- 原始 50 ZL202122325699.7 2021.09.22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制备装置 2031.09.21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1.09.30- 原始 51 一种复合肥料的施肥装置 ZL202122421684.0 2021.09.30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1.09.29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红薯专用复合肥料的制备 2021.10.25- 原始 52 ZL202122572905.4 2021.10.25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1.10.24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1.10.20- 原始 53 一种含腐植酸尿素的生产装置 ZL202122530689.7 2021.10.20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1.10.19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特色经济作物复合肥料的 2021.10.29- 原始 54 ZL202122650403.9 2021.10.2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生产装置 2031.10.28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1.12.03- 原始 55 一种微生物菌肥的生产装置 ZL202123042314.2 2021.12.03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1.12.0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1.12.14- 原始 56 一种有机水溶肥料的生产装置 ZL202123137352.6 2021.12.14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1.12.13 取得 1-1-19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类型 方式 权利 重要程度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新型高效环保悬浮液体肥 2022.05.30- 原始 57 ZL202221313348.2 2022.05.3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料的制备装置 2032.05.29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水稻侧深施专用缓释掺混 2022.05.30- 原始 58 ZL202221312101.9 2022.05.3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肥料的生产装置 2032.05.29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不同生态区域粮饲兼用型 2022.06.21- 原始 59 ZL202221554364.0 2022.06.21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作物专用肥料的制备装置 2032.06.20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磷铵溶液喷浆造粒生产复 2022.08.09- 原始 60 ZL202222087919.1 2022.08.09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新型 合肥料的装置 2032.08.08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有机质型复合肥料的液体 2022.08.23- 原始 61 ZL202222219226.3 2022.08.23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有机质原料添加装置 2032.08.22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2.08.31- 原始 62 一种增效复合肥料的制备装置 ZL202222298765.0 2022.08.31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2.08.30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可控光照和温度的肥料肥 2022.09.26- 原始 63 ZL202222540182.4 2022.09.26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新型 效验证装置 2032.09.2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含肥效保持剂复合肥料的 2022.09.26- 原始 64 ZL202222540183.9 2022.09.26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生产装置 2032.09.2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含聚谷氨酸配方肥料的增 2022.10.12- 原始 65 ZL202222687810.1 2022.10.12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效剂添加装置 2032.10.11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稳定性脲铵氮肥的生产 2022.10.17- 原始 66 ZL202222761281.5 2022.10.17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2.10.16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稳定性脲铵氮肥的烘干 2022.10.20- 原始 67 ZL202222759674.2 2022.10.20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2.10.19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有机质型复合肥料的固体 2022.10.28- 原始 68 ZL202222851419.0 2022.10.28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有机质原料添加装置 2032.10.27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3.03.06- 原始 69 一种防坠落的布袋除尘器 ZL202320388419.3 2023.03.06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3.03.05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3.03.14- 原始 70 一种带有防护结构的离心风机 ZL202320483649.X 2023.03.14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3.03.13 取得 1-1-19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类型 方式 权利 重要程度 红四方 实用 2023.03.14- 原始 71 一种叉车的前叉保护装置 ZL202320520157.1 2023.03.14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3.03.13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3.04.11- 原始 72 一种固体水溶肥料的生产装置 ZL202320787108.4 2023.04.11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3.04.10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水稻侧深施专用缓释肥料 2023.04.11- 原始 73 ZL202320846498.8 2023.04.11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的烘干装置 2033.04.10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含改性聚天门冬氨酸增效 2023.05.24- 原始 74 ZL202321270399.6 2023.05.24 无 正在使用 重要 肥业 新型 肥料的制备装置 2033.05.23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改性聚天冬氨酸盐的分析 2023.06.09- 原始 75 ZL202321468258.5 2023.06.0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3.06.08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2023.10.25- 原始 76 一种可调节的质量检验台 ZL202322860660.4 2023.10.25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2033.10.24 取得 红四方 实用 一种肥料产品质量检验用溶解 2023.10.08- 原始 77 ZL202322679844.0 2023.10.08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肥业 新型 装置 2033.10.07 取得 红四方 外观 2020.07.14- 原始 78 肥料袋(1) ZL202030378747.7 2020.07.14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设计 2030.07.13 取得 红四方 外观 2020.07.17- 原始 79 肥料袋(2) ZL202030391249.6 2020.07.17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设计 2030.07.16 取得 红四方 外观 2020.07.17- 原始 80 肥料袋(3) ZL202030391248.1 2020.07.17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设计 2030.07.16 取得 红四方 外观 2020.07.14- 原始 81 肥料袋(4) ZL202030378746.2 2020.07.14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设计 2030.07.13 取得 红四方 外观 2020.07.20- 原始 82 肥料袋(5) ZL202030392380.4 2020.07.2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肥业 设计 2030.07.19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2018.06.20- 原始 83 一种复合肥生产用包膜装置 ZL201820946288.5 2018.06.2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2028.06.19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2018.06.20- 原始 84 一种水溶肥粉碎机 ZL201820946266.9 2018.06.2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2028.06.19 取得 1-1-20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类型 方式 权利 重要程度 湖北红 实用 2018.06.20- 原始 85 一种新型化肥原料粉碎机 ZL201820946255.0 2018.06.2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2028.06.19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2018.06.20- 原始 86 一种复合肥滚筒造粒机 ZL201820946273.9 2018.06.2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2028.06.19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2018.06.20- 原始 87 一种新型复合肥挤压造粒机 ZL201820946539.X 2018.06.20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2028.06.19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2019.01.25- 原始 88 一种复合肥生产用震动筛 ZL201920127733.X 2019.01.25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2029.01.24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用于水溶肥生产的滚筒筛 2019.07.09- 原始 89 ZL201921066447.3 2019.07.0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清理装置 2029.07.08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用于缓控释肥生产的辅料 2019.07.09- 原始 90 ZL201921058600.8 2019.07.09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添加装置 2029.07.08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用于含聚谷氨酸高塔复合 2019.07.09- 原始 91 ZL201921058556.0 2019.07.0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肥生产的方便调节的刮料机 2029.07.08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用于水溶肥生产的包膜机 2019.07.09- 原始 92 ZL201921066448.8 2019.07.09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的上料装置 2029.07.08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用于缓控释肥生产用的防 2019.07.09- 原始 93 ZL201921066450.5 2019.07.09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堵塞差动式造粒机 2029.07.08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用于含海藻多糖高塔复合 2019.07.09- 原始 94 ZL201921058636.6 2019.07.09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肥生产用工作效率高的均混器 2029.07.08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用于缓控释肥生产的方便 2019.07.09- 原始 95 ZL201921058552.2 2019.07.09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维修的自动取样器 2029.07.08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2019.11.10- 原始 96 一种有机肥料烘干装置 ZL201921925266.1 2019.11.10 无 暂未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2029.11.09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液体水溶肥生产用定量灌 2021.11.25- 原始 97 ZL202122910876.8 2021.11.25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装机 2031.11.24 取得 湖北红 实用 一种含聚谷氨酸高塔复合肥生 2021.11.25- 原始 98 ZL202122911572.3 2021.11.25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产用增效剂投放装置 2031.11.24 取得 1-1-20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发行人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取得时间 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 类型 方式 权利 重要程度 吉林红 实用 一种微量元素复合肥用的添加 2024.01.18- 原始 99 ZL202420122921.4 2024.01.18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装置 2034.01.17 取得 吉林红 实用 2024.02.01- 原始 100 一种高磷复合肥的粉碎装置 ZL202420250763.0 2024.02.01 无 正在使用 一般 四方 新型 2034.01.31 取得 注:上表专利号为 ZL201010143834.X、ZL201010264697.5、ZL201010554722.3、ZL201310103669.9、ZL201310645212.0、ZL201310645330.1、 ZL201310645295.3 的专利均系自红四方控股处受让;专利号为 ZL201410026050.7 的专利系自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处受让; 专利号为 ZL201610936004.X 的专利系自石家庄铁道大学处受让;专利号为 ZL201310125556.9 的专利系自湖北红四方处受让;专利号为 ZL200810116876.7 的专利系自中国农业大学处受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属明确,不存在瑕疵,亦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1-1-20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非专利技术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账面价值为22.65万元,主 要系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及许可方式取得的水溶肥配方设计和生产专用技术。公司 水溶肥产品收入规模较小,但水溶肥作为符合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一代肥 料,是化肥行业增速较快的子行业,水溶肥相关技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一定 作用。 4、作品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 项作品著作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其账面价值为 0 元。具体如下: 对发行人 序 权利 创作完成 首次公映 使用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登记类别 生产经营 号 人 日期 日期 情况 重要程度 红四方增 红四 效控失肥 国作登字 以类似摄制 正在 1 方肥 与普通复 2021.05.10 2021.05.10 -2021-I-0 2021.07.20 电影的方法 一般 使用 业 合肥的鉴 0164009 创作的作品 别方法 公司拥有的著作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瑕疵,亦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 他人权利的情形。 (三)租赁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物坐落位置 面积(m2) 租金/年/元 租赁期间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 红四方 2024.01.01-2 1 公司 东、纬五路北侧办公楼(东区 1,080.00 345,900.00 控股 026.12.31 厂前区)三层 (四)技术许可 根据公司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的相关技术服务和配方使用许可协议,华南农 业大学提供并授权公司使用水溶肥料生产及配方有关的技术,授权使用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9 日起 10 年,到期后公司可继续无偿使用。因此,公司可以根据需 要持续使用该项许可技术,该项许可资产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1-20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的业务资质情况 1、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主要经营资质证书情况 如下: 持证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登记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主体 全国工业产品生 (皖) 安徽省市场监 1 复肥 至 2027.09.16 产许可证 XK13-001-00172 督管理局 皖合危化使字 危险化学品安全 2023.07.28- 合肥市应急管 2 (2023)000001 195,400 吨/年液氨 红四方 使用许可证 2026.07.27 理局 号 肥业 91340100592683 2022.12.05- 合肥市生态环 3 排污许可证 - 713A001V 2027.12.04 境局 皖环辐证 合肥市生态环 4 辐射安全许可证 使用 IV 类、V 类放射源 至 2025.10.25 (A0661) 境局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红四方 JY134012200940 (批发); 肥东县市场监 5 食品经营许可证 至 2028.02.10 农业 21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不 督管理局 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海关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物 3401910202 中华人民共和 6 收发货人备案 - 长期 红四方 检验检疫备案 国庐州海关 回执 销售 号:3400600735 对外贸易经营者 7 3400756831736 - - - 备案登记 全国工业产品生 (鄂) 湖北省市场监 8 复肥 至 2027.09.04 产许可证 XK13-001-00085 督管理局 湖北红 危险化学品安全 鄂随危化使字 2023.09.19- 随州市应急管 9 液氨,2,500 吨/年 四方 使用许可证 (2023)000001 2026.09.18 理局 91421300MA48 2024.04.24- 随州市生态环 10 排污许可证 - YWGE0Y001Q 2029.04.23 境局 全国工业产品生 (湘) 湖南省市场监 11 复肥 至 2026.03.09 产许可证 XK13-001-00175 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 湘株应使用字 2024.10.08- 株洲市应急管 12 液氨,1,400 吨/年 湖南红 使用许可证 (2024)000002 2027.10.07 理局 四方 91430200570276 2023.10.24- 株洲市生态环 13 排污许可证 - 965U001V 2028.10.23 境局 JY343028103642 2022.07.26- 醴陵市市场监 14 食品经营许可证 热食类食品制售 83 2027.07.25 督管理局 全国工业产品生 (吉) 吉林省市场监 15 复肥 至 2024.12.04 产许可证 XK13-001-00167 督管理厅 取水地点:扶余市三岔河镇 吉林红 铁西路 1 号; 四方 D220781G2021- 2024.05.05- 16 取水许可证 水源类型:地下水; 扶余市水利局 0029 2029.05.04 取水量:3.2 万立方米/年; 取水用途:工业用水; 1-1-20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证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登记内容 有效期 发证机关 主体 水源类型:地下水 JY322078101384 主体业态:单位食堂; 扶余市市场监 17 食品经营许可证 至 2026.06.23 00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督管理局 91220724723141 2022.08.05- 松原市生态环 18 排污许可证 - 165G001U 2027.08.04 境局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 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 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均已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申请并取 得排污许可证; (2)吉林红四方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扶余市应急 管理局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出具说明,确认吉林红四方已提交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办理申请,经审查吉林红四方所从事行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 (2013 年版)》中规定的许可适用行业(“氮肥制造”、“磷肥制造”),不属于依据《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 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3)湖南红四方 2021 年正式投产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资质证书并取得全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于 2022 年 7 月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取得生产经营所应当具备的全 部资质许可,除上述已说明事项外,报告期内持续持有或自资质取得后持续持有, 不存在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 2、肥料登记与备案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 案管理的通知》,我国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 理。肥料在进口、生产、销售、使用和广告宣传前,应当办理肥料产品登记或备 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肥料登记及备案情况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附表:公司及子公司肥料登记及备案情况”。 七、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公司长期注重研发和生产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创新机 制,推动公司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确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主营业务的可持 续发展。通过多年研发投入积累,公司在复合肥和氮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 验和技术储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19 项发明专利、76 项实 1-1-20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特点、技术优势、技术来源及成 熟程度如下: 主要产品 生产技术 序号 主要生产技术 技术简介 名称 所处阶段 (1)采用氨气提法工艺将净化低温甲醇洗工段 来的二氧化碳与合成氨合成工序来的液氨在尿 采用氨气提法生产工艺,具 素合成塔中反应,生成熔融尿素并送至造粒塔喷 1 尿素 有工艺先进、自动化程度高、 头,通过旋转造粒和自然冷却的方式形成颗粒状 批量生产 能耗低等优点。 尿素送至包装工序。 (2)生产过程中一段蒸发和二段蒸发之间,添 加腐植酸增效剂可生产含腐植酸尿素。 选用尿素、氯化铵、硫酸铵 利用铵态氮、酰胺态氮的协同效应,科学设计生 等不同形态氮源的原料,采 2 脲铵氮肥 产配方,选用优质氮肥与辅料,经过氨酸转鼓或 批量生产 用氨酸转鼓或高塔造粒工艺 高塔造粒工艺,制备出多种作物的脲铵氮肥。 加工而成。 氯基复合肥主要采用氯化铵、氯化钾等含氯原 采用氨酸转鼓或高塔造粒工 料,以满足耐氯作物的生长需求;硫基复合肥主 常规 3 艺加工而成,分为氯基复合 要采用硫酸钾、硫酸铵等含硫原料,适用于耐氯 批量生产 复合肥 肥和硫基复合肥。 弱的作物。作物施用后,可增加作物产量,改善 品质。 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 针对不同作物和土壤条件,满足农作物不同生长 各种单质化肥或复合肥为原 期对对氮、磷、钾养分的需求,设计专用肥配方。 作物 4 料,通过掺混或氨酸、高塔 产品养分配比合理,能促进农作物增产增收,避 批量生产 配方肥 造粒工艺制成的适合于特定 免某种养分过量施用,平衡营养,提高肥料利用 区域、特定作物的肥料。 率,同时能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农作物品质。 采用化肥控失技术,利用一 控失肥料在土壤中遇水时形成微米到纳米尺度 种天然材料和生物高分子材 的内置网,通过氢键、范德华力和粘滞力与化肥 料复配物改性后添加到肥料 分子相互作用,对化肥营养元素进行“包裹”和 控失复合 5 生产过程中,同时添加增效 水肥耦合,减缓化肥养分随水流迁移的速率,从 批量生产 肥料 剂(矿源腐植酸或矿源黄腐 而达到控制化肥养分流失的目的。具有绿色环 酸钾),采用氨酸转鼓造粒 保、自然降解、长期施用可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工艺加工而成。 提高土壤保肥和保水能力的特点。 实现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生产过程绿色安全环 将易降解高分子包膜缓释材 保;包膜材料具有优良的缓释性能和可降解性 料喷涂到尿素颗粒表面,并 6 缓释肥料 能,产品养分释放期可在 30 天至 180 天调控; 批量生产 能原位聚合反应成膜,制得 减少追肥次数,部分作物可实现一次性施肥,提 包膜缓释肥料产品。 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选用全水溶原料,采用自动 产品营养丰富、杂质较少、电导率低、质量稳定, 化生产控制系统和超微粉碎 产品能迅速地溶解于水中,更容易被作物吸收, 7 水溶肥料 批量生产 工序和防胀气式包装工序, 可以应用于喷灌、滴灌等设施农业,实现水肥一 产品分固体和液体类型。 体化,达到省水省肥省工的效果。 氨酸转鼓或高塔造粒工艺生 产过程中,添加特定功能增 肥料生产中添加特定功能增效剂,不改变肥料的 功能性作 效剂(聚天门冬氨酸、聚谷 主要理化性能,能提升作物吸收养分能力,增强 8 批量生产 物专用肥 氨酸、海藻酸、功能菌、菌 抗逆性,实现增产增效,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 类提取物等),提高肥料的 面源污染。 功能性和有效性。 1-1-20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主要产品及技术项目的荣誉情况 产品/项目名称 技术奖项或荣誉名称 颁证机构 获证时间 特色经济作物养分调控高质高效技术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06 创新与应用 抗旱复合肥料关键技术研究及其应用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1.12 特色蔬菜营养调控高质高效关键技术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 农业农村部、中国农学会 2021.10 创新与应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 抗旱复合肥料研制与应用 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012.10 合会 控失型专用复合肥料的研制与产业化 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2013.10 易降解高分子包膜缓释肥料产业化 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2017.07 淮北平原麦玉秸秆肥料化与养分周年 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奖 中国植物营养与 2023.05 高效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 二等奖 肥料学会 易降解高分子包膜缓释肥料产业化 合肥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7.04 易降解高分子包膜缓控释肥料、控失 安徽省庆祝改革开放 40 安徽省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 复合肥料、抗旱复合肥料、安徽省缓 周年科技创新成果展组 2018.12 科技创新成果展参展展品 控释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委会办公室 增效控失复合肥料 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12 高效悬浮型含有机质大量元素水溶肥 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07 料 水稻专用缓释肥料 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11 含聚天门冬氨酸复合肥料 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04 江淮丘陵区耕地地力培肥关键技术研 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08 究与应用 一种环保型有机无机悬浮水溶肥料的 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12 生产加工设备 一种水稻专用增效复合肥制备装置 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12 一种小麦专用功能性复合肥料的制备 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12 装置 一种长效缓释肥料的装袋设备 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12 含脲酶抑制剂 NBPT 的稳定性脲铵氮 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 安徽省科技成果证书 2023.08 肥研发与应用 会科技成果评价中心 含硝化抑制剂 DMPP 的稳定性脲铵氮 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 安徽省科技成果证书 2024.04 肥研发与应用 会科技成果评价中心 (二)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研发目标 进行市场调研与分析确定含 本项目拟研究含酵母源有机质主要成分,结合原辅材 含酵母源有机 酵母源有机质复合肥料生产 料的筛选研究和工艺创新,开发含酵母源有机质复合 1 质复合肥料研 工艺与关键技术指标,试产含 肥料,通过开展盆栽试验、田间肥效试验示范,进行 制 酵母源有机质复合肥料,开展 效果评价和肥效验证,达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 1-1-20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研发目标 肥效试验示范 作物产量,实现产品升级的目的 本项目通过水溶性原材料、肥料增效剂的筛选、配伍 进行水溶性的氮磷钾原材料 和效果对比试验,同时研究高塔颗粒水溶性肥料关键 和肥料增效助剂的筛选,结合 高塔颗粒水溶 生产技术,采用田间试验的方法,进行作物的产量、 2 工艺参数、配方技术进行研究 性肥料研制 品质、肥料利用率及土壤养分含量等方面的影响研究, 并试制肥料,开展大田示范推 开发出高塔颗粒水溶性肥料,为农业生产节本增效, 广试验示范 实现水肥一体化及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进行控失剂配方中结构主材 本项目拟通过研究新型控失剂“网捕”肥料养分机 控失剂配方优 性能优化,提高其养分控失功 理,对原控失肥所使用的控失剂进行性能提升,结合 化与水稻专用 能,同时结合辅料筛选与配比 3 辅料筛选与配比优化,提高养分控失功能和产品农田 新型控失肥研 优化,提升控失剂性价比,创 应用效果,开发多种经济环保的生产配方,进一步降 究 制水稻专用新型控失肥,开展 低原料及生产成本 农用效果评价 进行水稻侧深施复合肥料农 本项目结合侧深施肥技术,筛选合适的养分原料,研 艺和工艺配方研究,筛选合适 制出配比合理、肥料成分密度均匀、粒型整齐、接近 适用于水稻侧 原料与关键设备,研究适用于 球形、颗粒强度大,手捏不碎、吸湿少、不易潮解、 4 深施肥复合肥 水稻侧深施复合肥生产工艺 不粘、不结块的水稻侧深施肥复合肥料,一次性科学 料研制 与关键技术参数,试产水稻侧 配方施肥即可实现水稻全生育期的养分供应,满足水 深施专用复合肥料,评价田间 稻生长发育不同时期的需肥要求 应用效果 (三)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研发费用 3,439.29 8,123.05 8,361.32 5,816.83 营业收入 197,545.21 389,943.81 417,008.72 305,369.31 占营业收入比例 1.74% 2.08% 2.01% 1.90% (四)发行人的研发能力介绍 1、自主研发 (1)研发制度安排 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等研发管理制度,规范了研发管理行为, 确保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统一的研发管理模式和标准执行,围绕公司统一的战略 方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为公司建立高效的研发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保障。 (2)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拥有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缓控释 1-1-20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公司设技术与质量部,下设产品研发中心、 质量监督室、农化服务中心等。 (3)研发流程管控 公司制定了关于研发的管理制度,对研发部门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知识 产权管理、研发考核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产品研发中心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研发项目计划、资金需 求等,并组织实施;并负责项目的阶段性评审和验收评审,同时对项目形成的知 识产权负责管理;质量监督室负责组织产品验收等工作;农化服务中心负责产品 应用效果评价等工作。 (4)研发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与技术人员 141 人,以上科研人员均 从事肥料学、植物营养学、化工等领域工作多年,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 实践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与持续创新能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4 人,核心技 术人员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4、核心技术人员”。 2、合作研发 公司在进行自主研发的同时,积极利用外部资源,与中国农业大学、安徽农 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开展科研合作和交流,为公司技术 和产品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支撑,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主要合作项目如下: 序 合作 合作 权利归属及采取保密 是否存在 合作内容 研发进展及成果 号 项目 单位 措施情况 纠纷或争议 以红四方肥业为依托单 正在进行开发两类 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 位,建立具有行业示范性、 新型稳定性脲铵氮 专利、技术秘密、技术 中国 引领性和前瞻性的国家级 肥和开展新型肥料 成果等知识产权属于双 农业 绿色智能复合肥研发、制 和侧深施肥、无人机 方共同享有,红四方肥 绿色 大学 造、推广和应用的创新平 施肥的试验示范的 业可以无偿使用; 智能 国家 台; 研发活动,已完成在 一方将合作过程中产生 不存在纠纷 1 复合 农业 遵循“符合产业创新方 巢湖流域建立“水 的专利、技术秘密、技 或其他争议 肥研 绿色 向、实现绿色低碳环保、 稻绿色生产及农业 术成果等知识产权进行 究院 发展 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原 面源污染防控技 转让或许可使用的,必 研究 则,开展一系列包括但不 术”4 个百亩示范区 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院 限于绿色智能复合肥在内 的研发活动;已取得 且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 的肥料领域的科技创新工 1 项安徽省科技成果 权,取得的收益由双方 作,在国家“双碳”战略 证书(成果名称为 按比例 1:1 予以分配; 1-1-20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合作 合作 权利归属及采取保密 是否存在 合作内容 研发进展及成果 号 项目 单位 措施情况 纠纷或争议 和农业减肥增效战略实施 “ 含 脲 酶 抑 制 剂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产生 过程中发挥重要示范引领 NBPT 的稳定性脲铵 的专利、技术秘密、技 作用; 氮肥研发与应用”, 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均有 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绿色智 成 果 水 平 为 “ 国 内 保守秘密的义务,任何 能肥在内的系列新型肥料 领先”); 一方不得提供给双方之 产品技术标准和减肥增效 尚 未 形 成 专 利 或 其 外的其他方知晓和使用 技术规程,在农业面源污 他知识产权 染综合防治体系中发挥重 要作用; 积极推进红四方肥业技术 进步,创制领先科技成果,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红 四方肥业建设成为国内复 合肥料行业领军企业提供 技术支撑和科技保障 已完成包括开展青 贮玉米品种比较试 取得的科技成果根据双 验,通过水稻、玉米 方合作研究或联合申请 重点围绕精准施肥与化肥 田间试验优化控失 协议的约定共同享有、 减量增效关键技术、智慧 复合肥生产配方,研 共同署名。知识产权转 肥料产品创制与应用;土 发适合生产优质、高 让按照作价评估、依法 智慧 壤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关 产、高效的山核桃专 转让的原则进行。成果 安徽 农业 键技术、土壤大数据与物 用肥配方技术,初步 转让后的收益双方另行 不存在纠纷 2 农业 研究 联网信息技术应用;智慧 确定功能性修复肥 一事一议进行协商处 或其他争议 大学 院 农业种植与产业一体化服 料调理剂类型并评 置。双方对项目资料及 务方案;实践实训与高层 价对水稻农田镉污 取得的科技成果均有保 次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 染修复效果、产量和 守秘密的义务,各方不 作 土壤肥力等的影响 得单独转让或提供给双 等相关研发活动; 方之外的其他方知晓和 尚未形成专利或其 使用 他知识产权 (五)发行人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安排 1、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研发体系、创新机制和研发管理制度,加强对研发组织和 研发流程管理,从严落实年度研发计划的确定、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评 审、结题归档等各个环节,为公司建立高效的研发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管理制 度保障。 公司通过制定研发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不断加强对技术人才的培养,不断 提高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强化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不断创新,增加丰富的技术储备。 同时,公司积极开展与院校及研究机构的合作,充分整合研发资源,不断提 1-1-21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知名度,提高行业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5,816.83 万元、8,361.32 万元、8,123.05 万 元和 3,439.29 万元,2022 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较多,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研 发费用减少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价格波动所致。公司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研 发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为公司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内积极研发,不断丰富技术储备,加强新产品、新技术 的开发工作。截至目前,发行人共拥有专利 100 项,包括 19 项发明专利、76 项 实用新型专利及 5 项外观设计专利,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3、技术创新安排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未来将持续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工 艺优化,重点研发绿色智能肥、新型增效肥料、氮肥损失控制及增效技术、农业 面源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实现产品性能的不断提升,以更好地 满足客户的需求,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 发展规划”之“五、未来发展规划”之“(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八、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围绕综合安全管理、专项安全管 理、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 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并贯彻执行。 1、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1-1-21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制度》《工艺安全管理制度》等涉及安全生产的制度,建立了涵盖各个部门和各 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人员、所有岗位、所有工序操 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公司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公司设立了安全环保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负责各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 划,通过定期及不定期培训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 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公 司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包括日常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等方面。根据公司规定,新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总学时不少于 72 小时;老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公司管理人 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应 的资质证书。 公司在生产作业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为员工 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 患排查,对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火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生产的各个控制点进 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谨防安全事故发生。 公司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每年不定期组织 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定期对车间等作业现场进行职业危害因子控制效果监 测,针对检测结果,相应增加职业病的防范措施,并对相应岗位按期发放符合国 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安全检查、 隐患治理、事故管理等方面,规定危险化学品装置区、仓库等作业场所设置警示 牌、监测设备、 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 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 1-1-21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公司及生产型子公司主要安全设施及运行情况如下: 主体 设施类型 具体设施 运行情况 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转子流量计、磁翻 监测和报警设施 运行良好 板液位计、数显表、压力变送器等 防护罩、电气防护屏、防雷设施、硅酸铝管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运行良好 壳、防腐围堰、紧急停车开关等 防爆开关、防爆电机、防爆照明灯、粉尘回 防爆设施 运行良好 收喷淋等 液位计防护铅板、蒸汽消音器、除尘风机、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运行良好 防滑楼梯、防滑平台等 红四方 警示牌、综合告知牌、有害因素监测告知牌、 肥业 安全警示标志 运行良好 职业危害告知卡等 紧急处理设施 UPS 电源、柴油发电机、紧急切断阀等 运行良好 地面消防水栓、干粉灭火器、干粉推车、高 灭火设施 运行良好 压水炮等 防爆强光手电筒、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 应急救援设施 运行良好 护手套、医药箱等 定期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工作鞋、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补给 有毒气体检测器、智能差压液位变送器、磁 监测和报警设施 运行良好 翻板液位计、涡街流量计、压力变送器等 防护罩、负荷限制器、防雷设施、管道保温、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运行良好 防腐围堰、紧急停车开关等 防爆开关、防爆电机、防爆照明灯、除尘系 防爆设施 运行良好 统等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送风系统、防滑楼梯、防滑平台等 运行良好 湖南 安全警示标志 警示牌等 运行良好 红四方 紧急处理设施 UPS 电源、柴油发电机、紧急切断阀等 运行良好 地面消防水栓、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 灭火设施 运行良好 器、高压水炮等 防爆强光手电筒、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 应急救援设施 运行良好 护手套、医药箱等 定期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工作鞋、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补给 有毒气体检测器、液位变送器、压力变送器 监测和报警设施 运行良好 等 防雷设施、管道保温、防腐设施、电器过载保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运行良好 护设施等 防爆设施 防爆型电气设备、防爆型仪表等 运行良好 湖北 红四方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防滑楼梯、防滑平台等 运行良好 安全警示标志 警示牌等 运行良好 紧急处理设施 UPS 电源、紧急切断阀等 运行良好 地面消防水栓、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 灭火设施 运行良好 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等 1-1-21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体 设施类型 具体设施 运行情况 应急救援设施 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护手套、急救箱等 运行良好 定期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工作鞋、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补给 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磁翻板液位计、温 监测和报警设施 运行良好 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便携式检测仪等 防护罩、蒸汽暖气组、防雷设施、防腐围堰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运行良好 等 防爆开关、防爆电机、防爆照明灯、除尘装 防爆设施 运行良好 置等 静电释放器、除尘风机、防滑楼梯、防滑平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运行良好 吉林 台等 红四方 安全警示标志 警示牌、有害因素监测告知牌等 运行良好 紧急处理设施 UPS 电源、柴油发电机、紧急切断阀等 运行良好 地面消防水栓、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 灭火设施 运行良好 器等 应急救援设施 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壁挂应急照明灯等 运行良好 定期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工作鞋、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补给 4、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 (1)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储存及运输 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购买、使用与储存危险化学品。 ①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及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买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 液氨及硫酸。针对液氨使用,除子公司吉林红四方经当地主管部门认定无需办理 外,公司及其他生产型子公司均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证;硫酸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在采购前,均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规定,公司液氨储存数量构成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已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 进行管理。 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根据相关规定均建立了危险化 学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环境、储存条件、储存方式、 定期检测以及储罐的必要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委托具备相关资 1-1-2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或其 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运输。 (2)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就危险化学品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和重 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和方法、责任部门 及职责分工,有效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储存及运输行为。公司关于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5、安全生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计提和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期初余额 107.69 96.81 293.77 188.96 本年提取 952.32 1,972.25 1,625.04 1,444.68 本年使用 803.24 1,961.36 1,822.00 1,339.87 期末余额 256.77 107.69 96.81 293.77 6、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认定 2022 年 5 月,公司的劳务外包供应商发生一起事故并导致其一名劳务人员 死亡,肥东县应急管理局认定公司未严格检查劳务外包供应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4 万元,对公司相关员工给予 警告并处以罚款 0.6 万元的行政处罚。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为公司劳务外包 供应商,公司不负主要责任并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完成整改;主管部门已出 具证明文件,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4 年 3 月,子公司湖北红四方的劳务外包供应商发生一起事故并导致其 一名劳务人员死亡,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认定劳务外包供应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 责任,湖北红四方作为事故发生地单位具有一定责任,对湖北红四方及相关人员 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湖北红四方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罚款。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 文件,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1-21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前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安徽省公共信 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子公司能够遵守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情形。 (二)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 规定》《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废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管理规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粉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保设施 运行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制度。上述制度明确了公司领导、各 职能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规定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危险废 物等污染源的处理方式,构建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对生产过程 中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采取了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公司环境管 理体系符合标准。 2、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污量 及治理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主要负责尿素、复合肥的生产,子公司湖南红四方、湖 北红四方、吉林红四方主要负责复合肥的生产。 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并会产生少量废水、 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公司根据相关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各类污染物及 其处置情况具体如下: (1)废气 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来源、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具体如下: 公司 产生废气的 主要污染物 主要环保设施 处理能力 名称 设施或工序 红四 复合肥生产线 颗粒物、氨、氮 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湿式除 运行良好,处 方肥 (1#) 氧化物 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1-1-21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 产生废气的 主要污染物 主要环保设施 处理能力 名称 设施或工序 业 重力除尘室 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湿式除 复合肥生产线 颗粒物、氨、氮 运行良好,处 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 (2#) 氧化物 理能力充足 重力除尘室 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湿式除 复合肥生产线 颗粒物、氨、氮 运行良好,处 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 (3#) 氧化物 理能力充足 重力除尘室 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湿式除 复合肥生产线 颗粒物、氨、氮 运行良好,处 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 (4#) 氧化物 理能力充足 重力除尘室 复合肥生产线 颗粒物、氨、氮 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湿式除 运行良好,处 (5#) 氧化物 尘器、布袋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复合肥生产线 颗粒物、氨、氮 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湿式除 运行良好,处 (6#) 氧化物 尘器、布袋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运行良好,处 配酸装置 硫酸雾 湿式除雾 理能力充足 运行良好,处 尿素造粒 颗粒物、氨 水洗喷淋 理能力充足 尿素工艺气排 运行良好,处 氨 水洗喷淋 放管 理能力充足 运行良好,处 尿素包装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高塔复合肥生 运行良好,处 粉尘、氨 布袋除尘器 产线 理能力充足 湖南 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湿式除 氨酸复合肥生 粉尘、氨、氮氧 运行良好,处 红四 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 产线 化物、二氧化硫 理能力充足 方 重力除尘室 烟尘、氮氧化 运行良好,处 锅炉 布袋除尘、 烟囱 物、二氧化硫 理能力充足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 运行良好,处 破碎机 颗粒物 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运行良好,处 造粒机 颗粒物、氨 二级文丘里洗涤器、尾气吸收塔 理能力充足 氮氧化物、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 运行良好,处 干燥机 颗粒物 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湖北 氮氧化物、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 运行良好,处 红四 热风炉 颗粒物 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方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 运行良好,处 筛分机 颗粒物 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 运行良好,处 冷却机 颗粒物 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 运行良好,处 包装机 颗粒物 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颗粒物、氮氧化 运行良好,处 吉林 锅炉 脱硫脱硝装置、布袋除尘器 物、二氧化硫 理能力充足 红四 复合肥生产线 颗粒物、氮氧化 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湿式除 运行良好,处 方 (氨酸法) 物、二氧化硫 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 理能力充足 1-1-21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 产生废气的 主要污染物 主要环保设施 处理能力 名称 设施或工序 重力除尘室 (2)废水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尿素和复合肥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 等。生产过程中的废水部分回用,其余部分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司废水无 直接对外排放。 (3)固体废弃物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 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炉渣、废包装物等,公司收集后销 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弃物包括废保温棉、废润滑油等,公司 收集后交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排放源,通过设置隔音、消声、吸声和减 振等措施,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三类标准。 (5)主要污染物排污量 公司及生产型子公司报告期内各期主要污染物废气的排放情况如下: 单位:吨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公司 主要污染 污染物 许可 实际 许可 实际 许可 实际 许可 实际 主体 物类型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颗粒物 410 25.32 410 102.75 410 102.56 410 93.22 红四方 二氧化硫 510 - 510 0.36 510 - 510 - 废气 肥业 氮氧化物 970 1.16 970 8.06 970 15.26 970 11.22 氨(氨气) 300 22.61 300 245.58 300 96.33 300 230.48 颗粒物 47.59 7.96 47.59 16.72 47.59 16.55 47.59 13.95 湖南 废气 二氧化硫 14.88 1.41 14.88 2.09 14.88 0.85 14.88 3.02 红四方 氮氧化物 44.64 7.86 44.64 12.08 44.64 5.53 44.64 6.24 湖北 颗粒物 16.142 2.05 16.142 10.83 16.142 8.28 20.264 4.58 废气 红四方 氮氧化物 9.10 3.45 9.10 8.99 9.10 6.53 22.60 5.64 吉林 颗粒物 55.08 1.16 55.08 2.63 55.08 4.44 41.60 2.73 废气 红四方 二氧化硫 118.20 10.50 118.20 17.13 118.20 27.81 57.60 12.66 1-1-21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公司 主要污染 污染物 许可 实际 许可 实际 许可 实际 许可 实际 主体 物类型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排放量 氮氧化物 83.544 10.16 83.544 15.47 83.544 33.37 57.60 14.69 注:湖北红四方原排污许可证排放量数据登记错误,根据主管部门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针 对该事项出具的证明,该证所载明的颗粒物排放量许可值仅包含技改后锅炉烟尘排放量 (2.19吨/年),未包含生产系统工业粉尘有组织排放量(18.074吨/年),因此上表中湖北红 四方2021年颗粒物许可排放量按照锅炉烟尘排放量(2.19吨/年)与生产系统工业粉尘有组织 排放量(18.074吨/年)之和确定。湖北红四方核实基础数据后已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换 领排污许可证,并于2022年6月19日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主管部门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 年5月12日出具证明文件,确认湖北红四方颗粒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所记载年排放量 限值的情形并非其主观故意造成,其排放浓度符合排污许可及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12日 出具《证明》,湖北红四方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 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情形,不存在被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于2024年9月4日出具《证明》,湖北红四方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 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形。 除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原排污许可证排放量数据登记错误情形外,公司及其生 产型子公司不存在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的情况,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 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符合许可证书载明的范围。 3、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为达到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主要用于 环保固定资产投入、环保税与日常监测及日常环保费用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 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环保设施投入 1,503.27 288.09 1,185.32 5,182.37 环保费用投入 571.51 942.65 818.85 543.33 环保相关投入总额 2,074.78 1,230.74 2,004.17 5,725.70 营业成本 174,210.05 340,931.14 370,393.34 263,549.66 环保相关投入总额 1.19% 0.36% 0.54% 2.17% 占营业成本比例 2021 年度环保投入较多,主要系公司复合肥装置粉尘治理项目投入、湖南 红四方涉水环境专项整改工程等投入较多所致;2023 年度公司环保投入金额较 低,主要原因系前期新购置的环保设备设施均有效运行,短期无需新增大额环保 投入。公司的环保费用投入整体相对稳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环保工程投入, 进行环保设备改造,污染物处理能力相应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投入持续 增加,主要系污水处理费结算价格上涨公司污水处理费增加所致。 1-1-21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合理,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 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4、发行人报告期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守法情况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内部环境 保护管理制度和标准,并不断加大环保治理资金投入、优化工艺流程设计和稳定 设备运行,降低“三废”产生,提高污染物治理能力,以实现达标排放;公司依 法领取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缴纳了排污费,确保废气、废水及固废的安全处置。 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重大环保事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以及安徽省公 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情 形。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的要求。 (三)发行人已建、在建和募投项目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的情况 序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审批/备案 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 号 主体 名称 状态 (1)《关于对年产 30 万 吨有机-无机复合肥新建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意见》(环建审[2007]824 《关于中盐安徽红 《关于安徽海丰精 号); 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30 万吨 细化工股份有限公 (2)《关于对安徽海丰精 25 万吨/年无机复合 有机-无机复 司年产 30 万吨有机 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 1 已建 肥建设项目竣工环 合肥新建项 -无机复合肥新建项 吨有机-无机复合肥新建项 保验收意见的函》 目 目备案的通知》(计 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审核 ( 合 环 验 [2012]189 备[2007]99 号) 意见》环建审[2011]2 号), 号) 同意建设单位名称由安徽 红 四 海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变 方 肥 更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业 有限公司 (1)《关于合肥四方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 万吨 《关于中盐安徽红 《关于合肥四方化 /年高浓度硫基复合肥项目 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工集团有限责任公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 万吨/年高 20 万吨/年硫基高浓 司 20 万吨/年高浓度 (环建审[2007]1328 号); 2 浓 度 硫 基 复 已建 度复合肥建设项目 硫基复合肥项目备 (2)《关于对合肥四方化 合肥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案的通知》(计备 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 万 的函》(合环验 [2006]70 号) 吨/年高浓度硫基复合肥项 [2012]190 号) 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审核 意见》环建审[2011]4 号), 1-1-22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审批/备案 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 号 主体 名称 状态 同意建设单位名称由合肥 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为中盐安徽红四方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安徽红 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中盐安徽红 《关于中盐安徽红 年产 28 万吨合成氨 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8 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系列产品和硫回收 万吨合成氨系列产品项目 年产 28 万吨 合成氨系列产品生 制酸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合成氨系列 产项目备案的通知》 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意见》(环建审[2010]281 产 品 项 目 (发 改备 [2010]182 ( 合 环 验 [2013]283 号); 3 ( 包 含 公 司 已建 号); 号); (2)《关于中盐安徽红四 现有的 30 万 《关于同意中盐安 《关于收到<中盐安 方股份有限公司<28 万吨/ 吨 尿 素 项 徽红四方股份有限 徽红四方股份有限 年合成氨装置硫回收制酸 目) 公司年产 28 万吨合 公司年产 28 万吨合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成氨项目调整备案 成氨项目环境影响 批 复 》 ( 环 建 审 [2013]65 内容的通知》 后评价报告书>的 号) 函》(环建函[2023]13 号) 《关于中盐安徽红 《关于中盐安徽红 《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 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60 万吨 份有限公司<缓控释复合 缓控释复合肥生产 缓控释复合肥建设 4 缓 控 释 复 合 已建 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备案的通知》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肥项目 的批复》(环建审[2012]129 ( 发 改 备 [2011]365 意见的函》(合环验 号) 号) [2012]369 号) 《合肥市发展改革 委关于中盐安徽红 《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 《关于年产 5.2 万吨 年产 5.2 万 四方肥业股份有限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2 液 体 肥 料 项 目 竣 工 5 吨 液 体 肥 料 已建 公司年产 5.2 万吨液 万吨液体肥料项目环境影 阶 段 性 环 保 验 收 意 项目 体肥料项目备案的 响报告表>的批复》(东建 见的函》(东环验字 通 知 》 ( 发 改 备 审字[2016]43 号) [2017]221 号) [2015]502 号) 《关于同意中盐安 合 肥 基 地 徽红四方肥业股份 1-5# 复 混 有限公司合肥基地 (合)肥生 1-5#复混(合)肥生 已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 6 已建 - 产装置粉尘 产装置粉尘治理技 响登记表》 治理技改项 改项目备案的批复》 目 ( 东 经 信 备 [2020]68 号) 《关于同意中盐安 徽红四方肥业股份 复合肥生产 有限公司复合肥生 装置粉尘治 产装置粉尘治理 6# 已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 7 理 6#生产线 已建 - 生产线增建布袋除 响登记表》 增建布袋除 尘器等项目备案的 尘器等项目 批复》(东经信备 [2020]67 号) 1-1-22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审批/备案 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 号 主体 名称 状态 《合肥市发展改革 委关于中盐安徽红 四方肥业股份有限 扩建 20 万吨 公司扩建 20 万吨/ 《关于<扩建 20 万吨/年新 /年新型增效 正在建 年新型增效专用肥 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环境 8 专用肥料项 设 料项目备案的通知》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 尚未履行 目 ( 合 发 改 备 建审[2022]1005 号) [2022]14 号)项目代 码 : 2111-340100-04-01- 229236 《合肥市发展改革 委关于中盐安徽红 四方肥业股份有限 扩建 5 万吨/ 公司扩建 5 万吨/年 《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 年经济作物 经济作物用专用优 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 5 万 正在建 质钾肥及配套工程 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 9 用专用优质 尚未履行 设 项目备案的通知》 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 钾肥及配套 ( 合 发 改 备 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 工程项目 [2022]23 号)项目代 函》(环建审[2022]38 号) 码 : 2111-340100-04-01- 294038 《关于同意中盐安 徽红四方肥业股份 6# 生 产 装 置 有限公司 6#生产装 已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 10 节 能 改 造 项 已建 - 置节能改造项目备 响登记表》 目 案的批复》(东经信 备[2023]16 号) 《关于同意中盐安 徽红四方肥业股份 《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 年产 8 万吨 有限公司年产 8 万 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8 万 尚未建 11 大颗粒缓释 吨大颗粒缓释尿素 吨大颗粒缓释尿素项目环 尚未履行 设 尿素项目 项目备案的批复》 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 ( 东 经 信 备 函》(环建审[2024]30 号) [2023]22 号) 根据随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经济发 展局出具的证明,因 《关于湖北三得利 项目时间久远,相关 《关于湖北三得利肥业有 肥业有限公司 20 万 20 万 t/a 有机 文件已经遗失。鉴于 限公司 20 万 t/a 有机无机 t/a 有机无机复合肥 12 湖北 无 机 复 合 肥 已建 该项目已完成环保 复合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 改建项目竣工环保 红四 改建项目 验收,项目审批备案 报告书的批复》(随环建 验收的批复》(随环 方 文件为环保验收前 审[2010]43 号) 管验[2013]24 号) 置条件,确认该项目 在建设时已经完成 相关核准、备案手续 50 万 t/a 复合 《湖北省企业投资 《关于湖北三得利肥业有 《 关 于 湖 北 三 得 利 13 已建 肥生产工艺 项目备案证》(项目 限公司 50 万 t/a 复合肥生 肥业有限公司 50 万 1-1-22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审批/备案 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 号 主体 名称 状态 系统优化节 编 码 : 产工艺系统优化节能改造 吨/年复合肥生产工 能改造项目 2012130026240055)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艺 系 统 优 化 节 能 改 复》(随环建审[2012]0119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号) 收的批复》(随环管 验[2013]25 号) 《湖北省企业投资 《关于对燃煤锅炉煤改生 燃煤锅炉煤 项目备案证》(项目 物质成型燃料项目环境影 14 改 生 物 质 成 已建 代 码 完成自主验收 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随 型燃料项目 2018-421304-26-03- 环建审[2018]60 号) 011649) 《湖北省固定资产 50 万吨复合 投资项目备案证》 肥生产装置 已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 15 已建 ( 项 目 代 码 : - 环保设施改 响登记表》 2102-421304-89-02- 造项目 737244) 《湖北省固定资产 《关于中盐红色劲典生态 生物质锅炉 投资项目备案证》 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 16 节 能 降 耗 改 已建 ( 项 目 代 码 : 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环境影 完成自主验收 造项目 2111-421350-89-01- 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随 389990) 环高审[2021]6 号) 《株洲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关于湖南 100 万吨/年 中盐红四方肥业有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缓控释复合 限公司 100 万吨/年 湖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 湖南 肥 生 产 基 地 缓控释复合肥生产 公司 100 万吨/年缓控释复 17 红四 一期 40 万吨 已建 基地一期 40 万吨/ 合肥生产基地一期 40 万吨 完成自主验收 方 /年缓控释复 年缓控释复合肥搬 /年缓控释复合肥搬迁改造 合肥搬迁改 迁改造项目备案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造项目 通知》(备案编号:复》(株环评[2019]2 号) 株 发 改 备 [2017]97 号) 《关于吉林中盐红 《松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分期建设,分期完成 80 万吨/年新 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 自主验收;其中一期 型缓控释复 80 万吨/年新型缓控 公司 80 万吨/年新型缓控 18 已建 项目的噪声、固体废 合肥改造项 释复合肥改造项目 释复合肥改造项目环境影 弃物由扶余市环境 目 备案的通知》(扶发 响报告书的批复》(松环 保护局进行验收 吉林 改备字[2016]9 号) 建字[2016]17 号) 红四 本次扩建为建设原料仓库 方 《吉林省企业投资 及附属设施,不属于《建 80 万吨/年新 项目备案信息登记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型缓控释复 19 已建 表》(备案流水号:管理目录》(2021 年版) - 合肥扩建项 20210714220781031 规定的应当履行环评手续 目 03430) 的建设项目,无须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 注:公司“年产 5.2 万吨液体肥料项目”中 2,000 吨复合微生物肥料装置实际未建设。 1-1-22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的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发行人未拥有境外资产。 十、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 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公司的品牌和信誉,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建 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包括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在内的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公司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提 高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客户满意度。 (二)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公司生产过程中执行的具体质 量标准主要如下: 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实施时间 备注 国家标准,代替 GB 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 18382-2021 2022.05.01 18382-2001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 2 GB 38400-2019 2020.07.01 国家标准 限量要求 3 尿素 GB /T 2440-2017 2018.07.01 国家标准 4 脲铵氮肥 HG/T 4214—2011 2012.07.01 化工行业标准 5 含腐植酸尿素 HG/T 5045-2016 2017.04.01 化工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代替 GB/T 6 复合肥料 GB/T 15063-2020 2021.06.01 15063-2009 国家标准,代替 GB/T 7 掺混肥料(BB 肥) GB/T 21633-2020 2021.06.01 21633-2008 8 缓释肥料 GB/T 23348-2009 2009.09.01 国家标准 9 稳定性肥料 GB/T 35113-2017 2018.07.01 国家标准 10 控释肥料 HG/T 4215-2011 2012.07.01 化工行业标准 农业行业标准,代替 NY 1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NY/T 1107-2020 2020.11.01 1107-2010 12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 NY 2266-2012 2013.06.01 农业行业标准 13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NY 1428-2010 2011.02.01 农业行业标准 14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NY 1106-2010 2011.02.01 农业行业标准 15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NY 1429-2010 2011.02.01 农业行业标准 1-1-22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设立了专职的质量监督室,并在各生产基地下设若干检验室,负责公司 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涵盖原材料采购入库和使用、产品生产中间控制、 产成品入库及出厂等各个环节,具体如下: 1、原材料入库和使用控制 公司加强采购管理,各类原辅材料均向合格供应商按照相关质量技术指标要 求进行采购。所有原料都必须经过检测或化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及使用,对检验 不合格或未经检验原料一律不得入库和使用,以确保入库及使用的原辅材料质量 符合相关标准及要求。 2、生产过程中间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对关键的质量控制点,各生产基地的中控分析,按照规定的控 制项目及时取样分析并报送分析数据,以密切监视生产过程的质量,确保过程可 控。 3、产成品检验 公司制定了《产品检验管理规定》,所有出厂产成品必须由质量监督室根据 产品的技术标准规定取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及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后方可入库放 行,以确保入库及出厂的产成品质量符合标准及相关要求。 (四)产品质量情况 1、产品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无重大赔偿和质量纠纷问题,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 引起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产品质量相关处罚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安徽省公共信 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吉林省政 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出具的《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 版)》,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质量监督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形。 1-1-22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外,应阅 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其他文件,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 息。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2,961,904.00 234,107,265.84 161,347,932.95 125,952,658.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5,187,184.28 7,836,094.60 3,920,000.00 13,951,774.30 应收账款 36,139,865.42 22,220,078.19 21,473,480.58 32,427,647.29 应收款项融资 - 178,000.00 17,000.00 10,000.00 预付款项 126,106,715.58 140,720,910.03 266,723,133.12 117,280,259.86 其他应收款 3,721,249.45 3,104,297.16 10,303,340.11 9,661,139.11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104,026.61 - - 存货 215,864,510.93 433,467,663.58 414,212,734.09 443,553,431.26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814,765.36 31,024,523.16 50,922,390.70 37,098,737.76 流动资产合计 782,796,195.02 872,658,832.56 928,920,011.55 779,935,648.02 非流动资产: 1-1-2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918,759.37 12,918,759.37 12,918,759.37 12,918,759.3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1,883,692.36 1,926,706.42 - - 固定资产 933,098,056.71 962,937,509.55 930,246,339.77 942,639,558.30 在建工程 172,191,485.43 49,997,370.56 6,274,650.10 23,464,246.51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1,660,118.99 2,121,478.81 1,303,280.35 2,820,067.37 无形资产 185,230,852.83 189,135,400.41 196,294,275.31 192,818,839.29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178,90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73,718.40 26,610,219.01 23,988,321.55 21,987,007.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97,291.28 10,044,941.28 928,024.36 3,252,002.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36,453,975.37 1,255,692,385.41 1,171,953,650.81 1,200,079,381.17 资产总计 2,119,250,170.39 2,128,351,217.97 2,100,873,662.36 1,980,015,029.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0,236,416.67 140,119,166.66 249,500,406.27 520,554,190.0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66,266,953.73 200,047,500.00 111,350,000.00 118,369,655.88 应付账款 184,426,195.20 126,433,914.53 162,174,363.57 182,768,308.07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158,920,265.76 423,830,447.44 503,695,798.05 238,163,878.89 应付职工薪酬 24,746,508.52 41,081,791.67 34,628,882.96 33,721,723.64 应交税费 11,204,381.08 5,166,946.59 6,415,999.01 8,705,058.55 其他应付款 31,234,040.09 30,308,271.25 30,492,790.77 16,011,177.30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1-1-22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389,914.93 1,579,874.42 995,609.25 1,542,644.45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9,490,008.20 45,981,952.87 49,253,451.93 32,611,568.41 流动负债合计 917,914,684.18 1,014,549,865.43 1,148,507,301.81 1,152,448,205.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408,736.91 606,626.78 408,042.62 1,403,651.86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2,728,359.75 - 递延收益 29,129,772.34 29,543,009.56 25,273,690.29 21,517,657.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06,209.28 5,028,031.95 5,271,677.29 5,514,001.7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444,718.53 35,177,668.29 33,681,769.95 28,435,311.48 负债合计 952,359,402.71 1,049,727,533.72 1,182,189,071.76 1,180,883,516.7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50,357,455.54 50,357,455.54 50,344,056.26 50,344,056.2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154,406.75 -1,154,406.75 -1,154,406.75 -2,097,091.50 专项储备 2,567,719.72 1,076,945.02 968,096.94 2,937,646.63 盈余公积 78,364,458.71 78,364,458.71 78,364,458.71 66,215,607.14 未分配利润 729,991,428.33 646,885,734.25 488,535,729.96 382,679,460.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10,126,655.55 925,530,186.77 767,057,935.12 650,079,679.47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56,764,112.13 153,093,497.48 151,626,655.48 149,051,832.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6,890,767.68 1,078,623,684.25 918,684,590.60 799,131,512.45 1-1-22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119,250,170.39 2,128,351,217.97 2,100,873,662.36 1,980,015,029.19 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75,452,081.14 3,899,438,131.73 4,170,087,245.23 3,053,693,058.66 其中:营业收入 1,975,452,081.14 3,899,438,131.73 4,170,087,245.23 3,053,693,058.66 二、营业总成本 1,885,271,704.69 3,737,405,218.97 4,012,606,617.80 2,934,503,289.69 其中:营业成本 1,742,100,456.03 3,409,311,430.83 3,703,933,442.30 2,635,496,592.36 税金及附加 9,855,141.10 19,990,134.44 17,588,093.04 14,498,379.33 销售费用 38,113,846.66 96,139,021.52 82,409,146.95 96,802,619.34 管理费用 57,144,726.01 118,347,936.86 109,915,547.86 101,720,151.48 研发费用 34,392,862.88 81,230,453.53 83,613,164.05 58,168,335.59 财务费用 3,664,672.01 12,386,241.79 15,147,223.60 27,817,211.59 其中:利息费用 5,055,652.82 14,801,124.85 17,751,270.86 31,065,479.75 利息收入 1,590,923.73 2,775,848.42 3,059,273.80 3,812,009.88 加:其他收益 12,365,956.43 10,127,252.63 4,875,938.90 1,257,517.54 投资收益 - 2,212,246.91 575,795.00 474,302.98 (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49,147.02 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681,297.07 -27,874.66 -3,231,974.75 1,018,022.35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83,833.72 -2,686,340.91 -33,124,512.56 -169,068.4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085.70 1,427.69 -1,850.60 41,236.00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100,280,116.39 171,659,624.42 126,574,023.42 121,811,779.43 加:营业外收入 708,187.78 1,522,520.11 5,798,182.32 4,461,498.32 减:营业外支出 2,541,184.28 686,044.25 3,481,842.97 2,008,671.35 四、利润总额 98,447,119.89 172,496,100.28 128,890,362.77 124,264,606.40 减:所得税费用 12,093,824.67 12,283,958.60 6,157,673.07 13,648,481.16 1-1-22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五、净利润 86,353,295.22 160,212,141.68 122,732,689.70 110,616,125.2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86,353,295.22 160,212,141.68 122,732,689.70 110,616,125.24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3,105,694.08 158,350,004.29 119,262,032.60 110,801,482.41 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3,247,601.14 1,862,137.39 3,470,657.10 -185,357.1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316,124.00 -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6,353,295.22 160,212,141.68 122,416,565.70 110,616,125.2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3,105,694.08 158,350,004.29 118,947,805.34 110,801,482.41 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3,247,601.14 1,862,137.39 3,468,760.36 -185,357.17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5 1.06 0.80 0.7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5 1.06 0.80 0.7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1,720,282,971.78 3,832,974,071.55 4,670,463,509.09 2,973,969,469.46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890,223.01 44,926,853.32 47,641,356.26 53,097,953.0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3,983,194.86 15,273,489.27 37,079,405.12 100,087,930.75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1,751,156,389.65 3,893,174,414.14 4,755,184,270.47 3,127,155,353.30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1,491,207,432.67 3,304,520,991.83 4,036,726,614.15 2,555,969,999.20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106,624,373.59 180,475,530.80 173,731,975.56 138,546,335.13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071,426.39 62,287,806.28 88,242,209.53 47,160,620.8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 34,474,687.49 102,028,111.70 100,420,332.61 158,998,053.21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1,663,377,920.14 3,649,312,440.61 4,399,121,131.85 2,900,675,008.36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87,778,469.51 243,861,973.53 356,063,138.62 226,480,344.94 1-1-23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 - - 1.00 - 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 104,026.61 922,223.30 575,795.00 4,491,214.77 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 39,595.36 228,310.76 549,053.86 1,992,383.44 期资产所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 - 9,415,100.00 - 146,660,0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143,621.97 10,565,634.06 1,124,849.86 153,143,598.21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 70,876,091.60 119,197,457.33 50,762,645.94 110,536,815.51 期资产所支付的 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 - - - - 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 - - - 143,162,393.91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70,876,091.60 119,197,457.33 50,762,645.94 253,699,209.42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70,732,469.63 -108,631,823.27 -49,637,796.08 -100,555,611.22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 - -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 320,000,000.00 290,000,000.00 404,650,000.00 612,926,560.00 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 - - - 10,973,997.59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320,000,000.00 290,000,000.00 404,650,000.00 623,900,557.59 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 140,000,000.00 399,250,000.00 673,890,000.00 715,426,560.00 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所支付 4,888,895.61 14,836,012.98 18,869,902.41 30,092,290.69 的现金 1-1-23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2,547,716.11 4,494,096.67 6,897,796.69 31,636,971.97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147,436,611.72 418,580,109.65 699,657,699.10 777,155,822.66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172,563,388.28 -128,580,109.65 -295,007,699.10 -153,255,265.07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 - 0.29 1.00 -0.2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189,609,388.16 6,650,040.90 11,417,644.44 -27,330,531.60 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111,910,515.84 105,260,474.94 93,842,830.50 121,173,362.10 金等价物余额 六、现金及现金等 301,519,904.00 111,910,515.84 105,260,474.94 93,842,830.50 价物期末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0,305,965.99 176,222,890.84 112,371,422.22 56,825,347.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000,000.00 5,139,708.60 3,120,000.00 1,180,000.00 应收账款 18,793,526.81 36,296,762.44 7,645,808.89 16,070,206.15 应收款项融资 6,803,046.27 1,476,440.00 - - 预付款项 73,531,331.79 57,500,697.98 76,924,310.91 45,646,203.51 其他应收款 423,305,097.32 485,997,064.73 600,818,573.66 523,873,513.05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93,065,101.89 162,275,655.74 181,201,983.75 184,152,147.38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533,128.42 23,419,755.43 41,909,470.80 15,485,359.66 流动资产合计 967,337,198.49 948,328,975.76 1,023,991,570.23 843,232,777.31 1-1-23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50,066,920.16 250,066,920.16 249,635,620.16 249,635,620.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1,883,692.36 1,926,706.42 - - 固定资产 367,300,635.19 385,018,304.77 322,530,920.45 336,848,024.00 在建工程 172,191,485.43 46,099,004.36 4,507,931.70 13,125,407.97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1,660,118.99 2,121,478.81 1,303,280.35 2,820,067.37 无形资产 65,141,763.41 67,495,178.81 71,808,066.15 68,117,240.02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178,90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50,181.49 11,774,877.48 13,061,929.79 13,204,500.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97,291.28 10,044,941.28 928,024.36 2,229,270.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2,992,088.31 774,547,412.09 663,775,772.96 686,159,030.90 资产总计 1,840,329,286.80 1,722,876,387.85 1,687,767,343.19 1,529,391,808.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0,188,500.00 90,073,333.33 149,397,420.15 409,424,152.8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84,040,000.00 111,733,500.00 29,580,000.00 50,000,000.00 应付账款 146,243,561.01 73,914,887.37 99,905,619.92 75,061,507.48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27,153,369.82 33,275,610.69 65,816,084.26 11,395,215.93 应付职工薪酬 13,789,385.83 20,739,192.70 18,846,140.59 19,952,873.73 应交税费 5,580,495.73 1,932,440.82 1,936,284.43 2,454,672.27 其他应付款 333,287,357.80 501,978,350.15 587,644,845.07 358,250,782.27 其中:应付利息 - - - - 1-1-23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389,914.93 1,579,874.42 995,609.25 1,542,644.45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443,803.28 8,134,513.56 9,043,447.59 1,625,569.43 流动负债合计 886,116,388.40 843,361,703.04 963,165,451.26 929,707,418.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408,736.91 606,626.78 408,042.62 1,403,651.86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2,728,359.75 - 递延收益 2,208,213.20 2,328,165.32 1,954,452.98 258,217.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16,950.11 2,934,792.10 5,090,855.35 1,661,868.97 负债合计 888,733,338.51 846,296,495.14 968,256,306.61 931,369,287.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57,792,627.19 57,792,627.19 57,792,627.19 57,792,627.19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563,620.02 - - - 盈余公积 78,364,458.71 78,364,458.71 78,364,458.71 66,215,607.14 未分配利润 664,875,242.37 590,422,806.81 433,353,950.68 324,014,286.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1,595,948.29 876,579,892.71 719,511,036.58 598,022,520.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840,329,286.80 1,722,876,387.85 1,687,767,343.19 1,529,391,808.21 总计 1-1-23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06,292,588.11 2,354,228,684.41 2,589,383,997.08 1,902,008,655.82 减:营业成本 962,761,458.20 2,025,472,759.88 2,280,193,538.89 1,626,420,836.41 税金及附加 3,229,273.67 6,855,674.85 6,016,000.99 5,225,690.61 销售费用 8,417,756.20 20,692,027.01 17,190,885.35 31,485,863.49 管理费用 33,193,627.78 71,376,753.08 68,315,703.98 59,467,060.29 研发费用 34,392,862.88 81,230,453.53 83,613,164.05 58,168,335.59 财务费用 -4,122,682.99 -8,730,919.55 -8,934,444.69 4,933,602.30 其中:利息费用 4,528,336.29 9,057,045.09 12,935,040.25 26,068,635.95 利息收入 8,770,075.44 17,969,022.88 22,170,064.72 21,603,649.40 加:其他收益 12,005,955.03 9,100,032.90 2,044,950.56 946,698.9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1,185,997.00 - -40,269.76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 - - -40,269.76 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433,564.23 4,066,120.73 4,838,952.75 -4,311,241.09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446,645.25 -972,285.18 -25,242,923.40 -126,044.77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44,784.70 7,012.74 -1,850.60 -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82,457,951.08 170,718,813.80 124,628,277.82 112,776,410.47 加:营业外收入 2,603.50 1,197,876.58 5,447,094.56 4,018,677.99 减:营业外支出 637,723.12 376,011.58 1,040,944.09 747,386.57 三、利润总额 81,822,831.46 171,540,678.80 129,034,428.29 116,047,701.89 减:所得税费用 7,370,395.90 14,471,822.67 7,545,912.59 9,589,275.82 四、净利润 74,452,435.56 157,068,856.13 121,488,515.70 106,458,426.0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74,452,435.56 157,068,856.13 121,488,515.70 106,458,426.07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1-1-23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4,452,435.56 157,068,856.13 121,488,515.70 106,458,426.07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110,246,597.26 2,315,947,370.59 2,803,910,828.58 1,971,345,803.72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820,522.15 37,043,703.35 22,154,297.11 35,226,982.3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9,653,921.69 60,304,991.10 188,151,592.13 107,603,109.28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5,721,041.10 2,413,296,065.04 3,014,216,717.82 2,114,175,895.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870,220,376.64 2,023,078,972.33 2,476,696,577.90 1,674,762,475.44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61,156,939.70 103,851,080.39 100,622,986.06 73,138,506.71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86,656.72 28,161,254.32 49,718,986.79 25,299,860.9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122,897,387.75 65,031,579.35 63,476,122.60 227,561,303.96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4,061,360.81 2,220,122,886.39 2,690,514,673.35 2,000,762,14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1,659,680.29 193,173,178.65 323,702,044.47 113,413,748.28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 - - -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 27,235.36 191,600.76 514,907.38 1,116,867.90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146,66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35.36 191,600.76 514,907.38 147,776,867.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67,200,492.69 108,444,835.99 4,296,459.85 49,186,140.49 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431,300.00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143,162,393.91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200,492.69 108,876,135.99 4,296,459.85 192,348,534.40 1-1-23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7,173,257.33 -108,684,535.23 -3,781,552.47 -44,571,666.5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70,000,000.00 160,000,000.00 304,650,000.00 501,936,56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 - - 8,210,019.05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000,000.00 160,000,000.00 304,650,000.00 510,146,579.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0,000,000.00 219,250,000.00 562,900,000.00 554,436,56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3,525,881.70 7,124,128.13 14,016,620.65 24,466,598.84 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2,547,716.11 4,062,796.67 6,897,796.69 31,636,971.97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073,597.81 230,436,924.80 583,814,417.34 610,540,130.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3,926,402.19 -70,436,924.80 -279,164,417.34 -100,393,551.76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 - - -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8,412,825.15 14,051,718.62 40,756,074.66 -31,551,469.98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111,633,140.84 97,581,422.22 56,825,347.56 88,376,817.54 价物余额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0,045,965.99 111,633,140.84 97,581,422.22 56,825,347.56 期末余额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610Z0219 号),认为:红四方 肥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四方 肥业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1、关键审计事项——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1-1-23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相关会计期间:2024 年 1-6 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红四方肥业主要经营复合肥及氮肥业务,2024 年 1-6 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97,545.21 万元、389,943.81 万元、417,008.72 万元、305,369.31 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红四方肥业关键业务指标之一,且存在 可能操纵收入确认时点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的 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容诚会计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 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了解红四方肥业的业务模式,抽样检查销售合同/订单,识别商品控制权 或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估红四方肥业收 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③询问红四方肥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并结合工商登记 信息查询等程序,确认客户与红四方肥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④对重要客户进行函证,核对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和往来余额; ⑤实地走访重要客户,了解交易的商业背景、客户采购商品的使用情况等; ⑥获取公司业务系统中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 认的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 ⑦结合其他收入审计程序确认当期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A.销售订单、 发货单据、过磅单、签收单、销售发票、运输单据、记账凭证、汇款单据等资料; B.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 ⑧执行分析性程序,将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进行比 较,分析其是否存在异常波动。 2、关键审计事项——存货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24 年 1-6 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账面余额为 21,723.16 万元、43,527.82 万元、41,626.01 万元、 1-1-23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4,397.16 万元,账面价值为 21,586.45 万元、43,346.77 万元、41,421.27 万元、 44,355.34 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10.19%、20.37%、19.72%、22.40%。 红四方肥业的存货主要为复合肥、氮肥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由于存货各期末 余额较大、占资产总额比重较大、存货品种多,且存货直接影响成本,可能存在 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方式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将存货事项确 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容诚会计师对存货事项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生产与仓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 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了解公司各生产线产能产量情况,对产量、销量、能源及包装物消耗等进 行匹配性分析,以判断存货生产的真实性; ③获取成本计算表、收发存记录,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计 算和分配是否正确,并与佐证文件(如配方表、领料单、产品入库单等)相核对, 以评估成本确认计量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对主要存货实施了计价测试,检查存 货发出计价是否正确; ④获取红四方肥业存货盘点计划和盘点记录,制定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实 施监盘程序,并关注相关残次品、呆滞物料是否被识别; ⑤对存货实施跌价测试,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 复核,例如检查预计销售价格、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 ⑥结合销售情况,对存货周转情况、与各期销售收入匹配情况、各期末存货 变动情况等执行分析,判断期末存货的合理性; ⑦执行存货收发的截止性测试,检查各期末存货的入库与发运是否记录在恰 当的时点。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 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 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 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占资产 1-1-23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 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1、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直接 间接 1 中盐红四方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红四方农业 100.00 - 2 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红四方销售 100.00 - 3 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红四方 69.44 - 4 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吉林红四方 68.78 5 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湖南红四方 51.36 2、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 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1-24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 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 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之“四、报 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 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 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 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之“四、 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 法”。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1-1-24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 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 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 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 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 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 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 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 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1-1-24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 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 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 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 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 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 销。 1-1-24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 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 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 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 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 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 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 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1-1-24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 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 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 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①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1-1-24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 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 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 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 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 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 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 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 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 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1-1-24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四)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 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 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 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1-1-24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 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 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 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 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 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 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 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1-1-24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 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 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 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 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 1-1-24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 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 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 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 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 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 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 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 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 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 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 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 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 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 (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 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 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 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1-25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 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 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 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 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 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 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 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 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 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 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1-1-25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 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 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 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1-25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其他应收款组合 5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1 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 2 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 1 应收质保金、应收租赁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 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1-1-25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 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 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 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 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 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 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 虑的信息包括: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 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 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④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 响违约概率; ⑤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⑥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 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 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⑦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⑧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1-1-25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 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 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 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 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 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 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 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 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 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 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 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 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 1-1-25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 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 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 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 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1-1-25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 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 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 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 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 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公允价值计量”。 (六)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1-1-25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 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 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 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 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 (1)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 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 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 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 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 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 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 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 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 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 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25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 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 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 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 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 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1-1-25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 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八)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 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 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之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五)金融工具”。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 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 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 销。 (九)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 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 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1-1-26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 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 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 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 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十)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 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 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 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 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 1-1-26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 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 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 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 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 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 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1-1-26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 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 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 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 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 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 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 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 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 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 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 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 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1-1-26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 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 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 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 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 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1-1-26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 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 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 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 1-1-26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会计处理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十)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 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参见本节之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十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 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 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5 5 3.80-9.5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4 5 6.79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8 5 11.88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8 5 11.88-19.00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 1-1-26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 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 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 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1-1-26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 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 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五)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法定使用权 专利及商标权 5-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软件 5-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其他 3-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 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 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 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 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 1-1-26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 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 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 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 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 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 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1-1-26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 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 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 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1-27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 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 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①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②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 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 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1-1-27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设定受益计划 ①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 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 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 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 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 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 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 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 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④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 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 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 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1-1-27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 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 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 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 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九)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 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1-27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 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 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 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 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 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 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 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 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1-1-27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 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 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 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 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 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 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约定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在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进行收入确认: 内销业务: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针对客户自提的产品,于产品出 厂时确认收入;针对需运抵至客户指定地点的产品,于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外销业务: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 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提供服务合同 1-1-27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提供服务的合同,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 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二十一)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 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 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 1-1-27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 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1-1-27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 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 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 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 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的除外: ①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1)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 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3)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①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1-1-27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 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②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 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 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 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 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 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 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 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 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 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 1-1-27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 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三)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 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 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 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 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 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 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 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 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 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 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 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 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1-1-28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 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 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 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 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 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 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 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 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 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 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 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1-1-28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 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 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 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 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 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 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 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 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 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1-1-28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 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 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 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 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公司按照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 于销售。 (1)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 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五)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 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 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 得或损失。 (2)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 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五)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 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 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1-1-28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十四)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以及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 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的相 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 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 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 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 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三)租赁”。 (2)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 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执行该解释,执行解释 14 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 ①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执行该规定, 执行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解释 15 号的 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5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 15 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因执行 15 号准则解释,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 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情况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1-1-28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估计”之“(二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③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解释 15 号的该项会 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解释 15 号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 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 15 号当年年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 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关于亏损 合同的判断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16 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施行解 释 16 号的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5)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 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2024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 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解释 15 号调整期初财务报表及比较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659,743,768.26 661,471,215.35 1,727,447.09 在建工程 269,338,385.17 268,485,109.41 -853,275.76 1-1-28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446,544.31 28,187,427.25 -259,117.0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92,892.34 5,879,573.40 -213,318.94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55,428,736.81 55,575,569.82 146,833.01 未分配利润 281,175,192.90 282,576,068.71 1,400,875.81 (2)合并比较报表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合并)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935,938,233.54 942,639,558.30 在建工程 23,322,185.93 23,464,246.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516,608.89 21,978,317.9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14,001.78 5,514,001.78 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 66,068,066.09 66,214,738.17 未分配利润 377,744,696.25 382,671,640.19 利润表: 营业收入 2,961,992,322.91 3,053,693,058.66 营业成本 2,549,765,070.62 2,635,496,592.36 所得税费用 12,154,433.42 13,646,926.26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35,264,530.84 336,848,024.00 1,583,493.16 在建工程 12,983,347.39 13,125,407.97 142,060.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54,644.17 13,195,811.11 -258,833.06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66,068,066.09 66,214,738.17 146,672.08 未分配利润 322,686,417.20 324,006,465.80 1,320,048.60 1-1-28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母公司比较报表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35,264,530.84 336,848,024.00 在建工程 12,983,347.39 13,125,407.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54,644.17 13,195,811.11 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 66,068,066.09 66,214,738.17 未分配利润 322,686,417.20 324,006,465.80 利润表: 营业收入 1,901,038,079.51 1,902,008,655.82 营业成本 1,625,448,366.75 1,626,420,836.41 所得税费用 9,588,004.92 9,587,720.92 4、2023 年度首次执行解释 16 号调整期初财务报表及比较报表相关项目情 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187,427.25 28,197,671.87 10,244.62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55,575,569.82 55,576,594.28 1,024.46 未分配利润 282,576,068.71 282,585,288.87 9,220.16 (2)合并比较报表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合并)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合并)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983,510.45 23,988,321.55 21,978,317.93 21,987,007.65 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 78,363,977.60 78,364,458.71 66,214,738.17 66,215,607.14 1-1-28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合并)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合并)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未分配利润 488,531,399.97 488,535,729.96 382,671,640.19 382,679,460.94 利润表: 所得税费用 6,153,794.45 6,157,673.07 13,646,926.26 13,648,481.16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44,605.82 16,354,850.44 10,244.62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55,575,569.82 55,576,594.28 1,024.46 未分配利润 228,253,950.66 228,263,170.82 9,220.16 (4)母公司比较报表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57,118.69 13,061,929.79 13,195,811.11 13,204,500.83 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 78,363,977.60 78,364,458.71 66,214,738.17 66,215,607.14 未分配利润 433,349,620.69 433,353,950.68 324,006,465.80 324,014,286.55 利润表: 所得税费用 7,542,033.97 7,545,912.59 9,587,720.92 9,589,275.82 五、分部报告 (一)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 按区域划分为四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 息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 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 1-1-28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二)分部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 单位:万元 期间 分部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安徽分部 119,966.17 102,580.18 169,256.86 69,976.40 湖北分部 24,650.86 23,079.12 35,421.27 29,796.68 2024 年 6 月 吉林分部 22,908.09 21,792.00 11,691.39 13,650.67 30 日/2024 年 1-6 月 湖南分部 34,576.93 32,138.68 44,122.48 15,113.55 分部间抵消 -5,763.44 -6,315.62 -48,566.98 -33,301.35 合计 196,338.61 173,274.37 211,925.02 95,235.94 安徽分部 388,626.35 349,155.80 185,991.12 94,999.54 湖北分部 54,805.12 52,108.73 37,625.89 31,914.82 2023 年 12 吉林分部 36,156.93 34,258.21 21,635.58 23,937.33 月 31 日 /2023 年度 湖南分部 55,499.07 51,867.85 45,958.77 17,562.45 分部间抵消 -148,580.23 -149,177.04 -78,376.23 -63,441.39 合计 386,507.24 338,213.54 212,835.12 104,972.75 安徽分部 416,668.42 399,513.95 178,890.34 103,877.78 湖北分部 65,353.45 61,856.98 44,208.27 38,188.55 2022 年 吉林分部 38,480.42 36,007.83 25,303.15 28,078.03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 湖南分部 52,850.75 49,561.16 49,852.40 21,782.30 分部间抵消 -159,191.29 -178,568.25 -88,166.79 -73,707.75 合计 414,161.75 368,371.66 210,087.37 118,218.91 安徽分部 294,168.68 253,962.17 158,462.28 95,176.23 湖北分部 45,929.23 42,264.29 40,845.61 34,841.66 2021 年 吉林分部 21,568.75 19,814.60 24,177.95 27,531.79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 湖南分部 34,811.23 31,663.36 46,202.61 18,332.82 分部间抵消 -98,180.84 -90,342.09 -71,686.95 -57,794.15 合计 298,297.05 257,362.32 198,001.50 118,088.35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容诚会计师对本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 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4]610Z0098 号)。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1-1-28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34.88 -31.64 -40.11 -162.60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98.32 731.83 985.81 515.14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12.38 债务重组损益 - 118.6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6.17 94.19 26.84 10.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6.03 59.13 -256.94 12.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226.07 小计 -66.42 972.10 715.60 613.65 减:所得税影响数 -21.85 153.21 91.31 104.92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25.81 9.90 72.16 -0.1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8.76 808.99 552.14 508.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8,329.33 15,026.01 11,374.07 10,571.30 利润 注:1、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重新界定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 益,使得 2022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17.57 万元,2021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5.37 万元;2、其他项目主要系对控股股东 往来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由于该事项非由公司经营性业务产生,且金 额较大,为了不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因此公司将前述 事项列为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以及清理关联方往来产生其他应收款信 用减值损失转回等。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508.85 万元、 552.14 万元、808.99 万元和-18.76 万元,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 别为 4.59%、4.63%、5.11%和-0.23%。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 助、税收滞纳金和债务重组损益等,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低,对公 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缴纳情况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5%、6%、9%、13% 1-1-29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根据《关于公布安徽省 2019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 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 2019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1934001536,有效期 3 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 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年内享受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税率;公司 2022 年 10 月经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0457,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自 2022 年至 2024 年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2 年度,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13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等文件 规定,子公司红四方农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 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并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 年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 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规定,子公司红四方 农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文件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1-1-29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红四方肥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 2023 年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 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 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子公司红四方农业符 合提供现代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条件,享受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三)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重大变化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总额 1,360.37 2,889.19 2,611.58 1,823.38 利润总额 9,844.71 17,249.61 12,889.04 12,426.46 税收优惠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13.82% 16.75% 20.26% 14.67%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1,823.38 万元、2,611.58 万元、 2,889.19 万元和 1,360.3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67%、20.26%、 16.75%和 13.82%。报告期内,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同行业普遍享有的高新 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具有持续性,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其能 够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属于公司的经常性所得,公司对税收优 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四)主要税种应缴与实缴情况 1、企业所得税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4 年 1-6 月 -145.11 1,197.91 405.55 647.26 2023 年度 -1,259.70 1,514.95 400.37 -145.11 1-1-29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度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2 年度 112.61 871.74 2,244.05 -1,259.70 2021 年度 945.56 780.34 1,613.29 112.61 注:①本期已交数以公司已交税金扣减收到的企业所得税退税款项后的净额列示;②期 初未交数、期末未交数以应交税费项下的应交所得税扣减其他流动资产项下的预缴企业所得 税后的净额列示。 2、增值税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4 年 1-6 月 -2,078.68 896.21 -956.77 -225.69 2023 年度 -3,025.32 326.44 -620.21 -2,078.68 2022 年度 -3,325.44 377.81 77.69 -3,025.32 2021 年度 -4,043.89 -2,801.11 -3,519.56 -3,325.44 注:①本期已交数以公司已交税金扣减收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项后的净额列示;②期 初未交数、期末未交数以应交税费项下的应交增值税扣减其他流动资产项下列示的增值税借 方余额后的净额列示。 八、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0.85 0.86 0.81 0.68 速动比率(倍) 0.62 0.43 0.45 0.29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94 49.32 56.27 59.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29 49.12 57.37 60.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73 6.17 5.11 4.33 财务指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04 52.43 53.34 32.07 存货周转率(次) 5.34 8.01 8.61 7.2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575.99 26,676.42 22,362.85 22,656.4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47 12.65 8.26 5.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310.57 15,835.00 11,926.20 11,08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8,329.33 15,026.01 11,374.07 10,571.30 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74 2.08 2.01 1.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 0.59 1.63 2.37 1.51 1-1-29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26 0.04 0.08 -0.18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总资产(合并报表)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母公司报表)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 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9、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项目 年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4 年 1-6 月 8.57 0.55 0.5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23 年 18.71 1.06 1.06 股东的净利润 2022 年 16.83 0.80 0.80 2021 年 18.65 0.74 0.74 2024 年 1-6 月 8.61 0.56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23 年 17.76 1.00 1.00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2 年 16.05 0.76 0.76 2021 年 17.79 0.70 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1-1-29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 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 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 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 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肥产品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88%、 85.30%、84.85%和 88.07%,复合肥产品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分别为 81.36%、 80.13%、82.03%和 88.88%,公司收入和毛利主要来源于复合肥产品,因此公司 进行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时,选择复合肥产销量排名前列的上市公司司尔特 (002538)、芭田股份(002170)、六国化工(600470)、新洋丰(000902)、 史丹利(002588)、云图控股(002539)、云天化(600096)作为可比公司,可 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可比公司在具体业务内容、结构,以 1-1-29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及收入和资产规模上与公司均存在一定差异,故可能导致部分财务指标存在一定 差异。 (一)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97,545.21 389,943.81 417,008.72 305,369.31 营业成本 174,210.05 340,931.14 370,393.34 263,549.66 营业毛利 23,335.16 49,012.67 46,615.38 41,819.65 税金及附加 985.51 1,999.01 1,758.81 1,449.84 销售费用 3,811.38 9,613.90 8,240.91 9,680.26 管理费用 5,714.47 11,834.79 10,991.55 10,172.02 研发费用 3,439.29 8,123.05 8,361.32 5,816.83 财务费用 366.47 1,238.62 1,514.72 2,781.72 其他收益 1,236.60 1,012.73 487.59 125.75 投资收益 - 221.22 57.58 47.43 信用减值损失 -168.13 -2.79 -323.20 101.80 资产减值损失 -58.38 -268.63 -3,312.45 -16.91 资产处置收益 -0.11 0.14 -0.19 4.12 营业利润 10,028.01 17,165.96 12,657.40 12,181.18 营业外收入 70.82 152.25 579.82 446.15 营业外支出 254.12 68.60 348.18 200.87 利润总额 9,844.71 17,249.61 12,889.04 12,426.4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12,181.18 万元、12,657.40 万元、17,165.96 万元和 10,028.01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8.03%、98.20%、99.52% 和 101.86%,营业利润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 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营业外收支对利润影响不大,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具 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总体保持稳定;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 入为 389,943.81 万元,较 2022 年度下降 6.49%,主要原因系 2023 年度受宏观经 济影响化肥市场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较多,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价格较 2022 年度下降所致;2023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为 17,165.96 万元,较 2022 年度增加 1-1-29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508.56 万元,增长幅度为 35.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5,026.01 万元,较 2022 年度增加 3,651.94 万元,增长幅度为 32.11%, 主要原因系在全球粮食安全大背景下,全国各地加大对粮食生产支持力度,以及 粮价上涨带动复合肥等农资消费需求增长,同时公司持续优化销售渠道和经销商 网络,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复合肥销量增长以及毛利率稳定回升所致。 2024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97,545.21 万元,较 2023 年 1-6 月减少 14,873.88 万元,下降 7.00%,主要原因系 2024 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主要 原料价格下降,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价格较 2023 年同期下降所致,公司 2024 年 1-6 月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量合计 82.24 万吨,较 2023 年同期增加 4.15 万吨; 受主要产品销量增长带动,2024 年 1-6 月公司营业利润为 10,028.01 万元,较 2023 年 1-6 月增加 1,172.06 万元,增长幅度为 13.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329.33 万元,较 2023 年 1-6 月增加 439.71 万元,增 长幅度为 5.57%,公司主要产品销量、营业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均较 2023 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经营情况 良好,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二)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96,338.61 99.39% 386,507.24 99.12% 414,161.75 99.32% 298,297.05 97.68% 其他业务收入 1,206.59 0.61% 3,436.58 0.88% 2,846.97 0.68% 7,072.25 2.32% 合计 197,545.21 100.00% 389,943.81 100.00% 417,008.72 100.00% 305,369.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8,297.05 万元、414,161.75 万元、 386,507.24 万元和 196,338.6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5%,主营业务突 出。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销售收入、化工材料和农贸产品的贸易收 入、废旧编织袋销售收入等。 1-1-29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常规复合肥 59,301.53 30.20% 115,458.34 29.87% 115,025.89 27.77% 78,269.64 26.24% 复合肥 作物配方肥 75,461.26 38.43% 157,751.78 40.81% 194,482.90 46.96% 131,576.80 44.11% 产品 新型特种肥料 38,160.82 19.44% 54,730.47 14.16% 43,790.98 10.57% 31,426.20 10.54% 小计 172,923.61 88.07% 327,940.59 84.85% 353,299.76 85.30% 241,272.64 80.88% 氮肥产品 23,415.00 11.93% 58,566.64 15.15% 60,861.99 14.70% 57,024.41 19.12% 合计 196,338.61 100.00% 386,507.24 100.00% 414,161.75 100.00% 298,297.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销量和销售均价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复合肥产品 ①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肥分产品的销售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量 数量 数量 增长率 数量 增长率 数量 常规复合肥 248,990.75 459,868.64 19.83% 383,752.63 10.42% 347,526.48 作物配方肥 316,829.84 613,960.36 -9.99% 682,095.10 20.93% 564,062.71 新型特种肥料 138,734.69 174,363.24 32.88% 131,217.61 8.54% 120,895.63 小计 704,555.28 1,248,192.24 4.27% 1,197,065.34 15.94% 1,032,484.8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复合肥产品销量分别为 1,032,484.82 吨、 1,197,065.34 吨、1,248,192.24 吨和 704,555.28 吨,公司复合肥产品销量 2023 年 度较 2022 年度增长 4.27%,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增长 15.94%,主要原因系 2022 年初国际部分地区紧张局势波及到全球粮食市场,在全球粮食安全大背景下,全 国各地加大对粮食生产支持力度,以及粮价上涨带动农资消费需求增长,因此复 合肥市场需求量增加;公司销量变动与行业状况基本一致。 公司 2022 年作物配方肥销量上涨幅度大于常规复合肥上涨幅度主要系常规 复合肥产品为氮磷钾养分含量平均的复合肥,如 45%(15-15-15)、48%(16-16-16)、 51%(17-17-17)等,常规复合肥营养均衡,但氮磷钾含量平均同时意味着养分 配比不具有针对性从而可能导致某些养分缺少或过量情况;作物配方肥系根据作 1-1-29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配制而成的复合肥产品,氮磷钾养分配比具备针对性, 可帮助种植农户确定合理施肥量,优化施肥时期,提高肥料利用率,因此作物配 方肥系各项政策重点鼓励发展的复合肥品种,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到 2025 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到 2025 年全国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稳定在 90%以上。公司积极推动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差异化复合肥产品的研制开 发,产品品种规格丰富,可以满足全国主要种植区不同环境、不同土壤条件下不 同作物的施肥需求。目前公司复合肥产品以作物配方肥为主,且由于作物配方肥 属于政策鼓励和公司主要推广的产品品种,因此 2022 年作物配方肥销量上涨幅 度大于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销量占比提升;公司 2023 年度常规复合肥销量 较 2022 年度增加,而作物配方肥销量减少,主要原因系 2023 年度主要原材料市 场价格整体呈下行趋势,其中氯化铵、氯化钾等降幅较大,常规复合肥中的氯基 复合肥更具有性价比,经销商更倾向于采购通用性较强和性价比较高的常规复合 肥品种。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型特种肥料销量分别为 120,895.63 吨、131,217.61 吨、 174,363.24 吨和 138,734.69 吨,2021-2023 年度销量逐年增长,主要系近年来我 国 经 济 作 物 播 种 面积占 比 逐 年 提 高 , 2021 年 我 国 经 济 作 物播种 面 积 达 到 51,064.31 千公顷,与 2010 年 46,884.06 千公顷相比增加 8.92%,占农作物播种比 重由 2010 年的 29.57%增加到 2021 年的 30.27%,2022 年,我国经济作物播种面 积、占农作物播种比重分别达到 51,659 千公顷、30.39%,未来预计仍将持续增 长。对于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来说,化肥的使用量、养分种类的选择对作物生长 质量影响较大,因此将偏向选择肥效更加全面、施用更加便利的复合肥。公司面 向经济作物的水溶肥和功能性作物专用肥等新型特种肥料具有适用于水肥一体 化,提高作物抗旱、抗寒、抗病虫害等抗逆性能等特点,市场空间较大且毛利较 高,是公司重点推广的产品,2022 年度、2023 年度水溶肥和功能性作物专用肥 销量合计分别增加 9,415.42 吨和 30,612.77 吨,带动公司新型特种肥料销量逐年 增长;2024 年 1-6 月公司新型特种肥料销量较 2023 年同期增加 25,954.06 吨,持 续保持增长。 ②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肥分产品的销售均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1-1-29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均价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常规复合肥 2,381.68 -5.14% 2,510.68 -16.24% 2,997.40 33.09% 2,252.19 作物配方肥 2,381.76 -7.30% 2,569.41 -9.89% 2,851.26 22.23% 2,332.66 新型特种肥料 2,750.63 -12.37% 3,138.88 -5.94% 3,337.28 28.38% 2,599.45 小计 2,454.37 -6.58% 2,627.32 -10.98% 2,951.38 26.30% 2,336.8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复合肥产品的销售均价分别为 2,336.82 元/吨、2,951.38 元/吨、2,627.32 元/吨和 2,454.37 元/吨,单价变动比例分别为 26.30%、-10.98% 和-6.58%,主要原因系复合肥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的 影响,2022 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主要 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复合肥产品销售均价亦相应波动,与行业变动趋势基本一 致。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 术”之“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原材 料采购情况”。 ③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肥产品分产品收入、销量和销售均价具体情况分析如 下: A.常规复合肥 报告期内,常规复合肥销售收入、销量和均价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 59,301.53 - 115,458.34 0.38% 115,025.89 46.96% 78,269.64 销量(吨) 248,990.75 - 459,868.64 19.83% 383,752.63 10.42% 347,526.48 均价(元/吨) 2,381.68 -5.14% 2,510.68 -16.24% 2,997.40 33.09% 2,252.19 对常规复合肥 2021 年度-2023 年度收入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常规复合肥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量(吨) 459,868.64 383,752.63 347,526.48 平均售价(元/吨) 2,510.68 2,997.40 2,252.19 销售收入(万元) 115,458.34 115,025.89 78,269.64 销量变动(吨) 76,116.01 36,226.15 - 售价变动(元/吨) -486.72 745.21 -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22,382.73 28,597.63 - 1-1-30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常规复合肥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19.46% 36.54% -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22,815.01 8,158.82 -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19.83% 10.42% - 注: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本年度平均售价-上年度平均售价)×本年度销量;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上年度销售收入;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本年度销量-上年度销量)×上年度平均售价;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上年度销售收入。 2022 年度,在全球粮食安全大背景下,全国各地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 度,复合肥市场需求量增加,公司复合肥销量较上年度总体有所回升,常规复合 肥销量较 2021 年度增长 10.42%,同时受国内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复 合肥销售单价上涨较多,常规复合肥平均单价较 2021 年度上涨 33.09%,综合影 响 2022 年度公司常规复合肥销售收入增长 46.96%。 2023 年度,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整体呈下行趋势,其中氯化铵、氯化钾等 降幅较大,常规复合肥中的氯基复合肥更具有性价比,经销商更倾向于采购通用 性较强和性价比较高的常规复合肥品种,公司常规复合肥产品销量较 2022 年度 增长 19.83%,平均单价较 2022 年度下降 16.24%,综合影响 2023 年度公司常规 复合肥销售收入较 2022 年度增长 0.38%。 B.作物配方肥 报告期内,作物配方肥销售收入、销量和均价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 75,461.26 - 157,751.78 -18.89% 194,482.90 47.81% 131,576.80 销量(吨) 316,829.84 - 613,960.36 -9.99% 682,095.10 20.93% 564,062.71 均价(元/吨) 2,381.76 -7.30% 2,569.41 -9.89% 2,851.26 22.23% 2,332.66 对作物配方肥 2021 年度-2023 年度收入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作物配方肥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量(吨) 613,960.36 682,095.10 564,062.71 平均售价(元/吨) 2,569.41 2,851.26 2,332.66 销售收入(万元) 157,751.78 194,482.90 131,576.80 销量变动(吨) -68,134.74 118,032.39 - 售价变动(元/吨) -281.85 518.60 -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17,304.47 35,373.45 - 1-1-30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作物配方肥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8.90% 26.88% -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19,426.99 27,532.94 -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9.99% 20.93% - 作物配方肥是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配制而成,品种规格较多, 是公司销售占比最大的产品。2022 年度,在全球粮食安全大背景下,全国各地 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复合肥市场需求量增加,公司复合肥销量较上年度 总体有所回升,作物配方肥销量较 2021 年度增长 20.93%,同时受国内大宗原材 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复合肥销售单价上涨较多,作物配方肥平均单价较 2021 年度上涨 22.23%,综合影响 2022 年度公司作物配方肥销售收入增长 47.81%。 2023 年度,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整体呈下行趋势,其中氯化铵、氯化钾等 降幅较大,常规复合肥中的氯基复合肥更具有性价比,经销商更倾向于采购通用 性较强和性价比较高的常规复合肥品种,公司作物配方肥产品销量较 2022 年度 下降 9.99%,平均单价较 2022 年度下降 9.89%,综合影响 2023 年度公司作物配 方肥销售收入较 2022 年度下降 18.89%。 C.新型特种肥料 报告期内,新型特种肥料销售收入、销量和均价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 38,160.82 - 54,730.47 24.98% 43,790.98 39.35% 31,426.20 销量(吨) 138,734.69 - 174,363.24 32.88% 131,217.61 8.54% 120,895.63 均价(元/吨) 2,750.63 -12.37% 3,138.88 -5.94% 3,337.28 28.38% 2,599.45 对新型特种肥料 2021 年度-2023 年度收入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新型特种肥料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量(吨) 174,363.24 131,217.61 120,895.63 平均售价(元/吨) 3,138.88 3,337.28 2,599.45 销售收入(万元) 54,730.47 43,790.98 31,426.20 销量变动(吨) 43,145.63 10,321.98 - 售价变动(元/吨) -198.40 737.83 -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3,459.37 9,681.63 -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7.90% 30.81% - 1-1-30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新型特种肥料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14,398.90 2,683.15 -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32.88% 8.54% -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型特种肥料销售单价分别为 2,599.45 元/吨、3,337.28 元/吨和 3,138.88 元/吨,新型特种肥料主要包括缓控释肥料、水溶肥和功能性作 物专用肥,可以实现肥料的长效缓释,增强作物的抗逆性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 施肥需求,平均售价较高。 公司大力发展新型特种肥料,报告期内公司新型特种肥料销量分别为 12.09 万吨、13.12 万吨和 17.44 万吨,销量稳定增长。2023 年度公司新型特种肥料销 量较 2022 年度增长 32.88%,但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平均单价较 2022 年 度下降 5.94%,综合影响 2023 年度公司新型特种肥料销售收入较 2022 年度增长 24.98%。 (2)氮肥产品 报告期内,氮肥产品销售收入、销量和均价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 23,415.00 - 58,566.64 -3.77% 60,861.99 6.73% 57,024.41 销量(吨) 117,870.27 - 256,052.85 3.91% 246,406.26 -8.32% 268,776.83 均价(元/吨) 1,986.51 -13.15% 2,287.29 -7.40% 2,469.99 16.42% 2,121.63 对氮肥产品 2021 年度-2023 年度收入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氮肥产品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量(吨) 256,052.85 246,406.26 268,776.83 平均售价(元/吨) 2,287.29 2,469.99 2,121.63 销售收入(万元) 58,566.64 60,861.99 57,024.41 销量变动(吨) 9,646.59 -22,370.57 - 售价变动(元/吨) -182.70 348.36 -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4,678.09 8,583.81 - 售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7.69% 15.05% -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万元) 2,382.70 -4,746.21 -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3.91% -8.32% -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氮肥产品销量分别为 26.88 万吨和 24.64 万吨, 2022 年度销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化肥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复合肥产销量 1-1-30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加较多,因此公司尿素自用量增加,同时工业领域尿素销量减少所致;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氮肥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 2,121.63 元/吨和 2,469.99 元/ 吨,公司氮肥产品 2022 年度销售单价上涨较多,主要系尿素等大宗商品价格受 市场环境的影响波动较大,价格高位运行,价格波动与行业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023 年度,公司氮肥产品销量为 25.61 万吨,较 2022 年度小幅增长 3.91%, 受市场价格下降影响平均销售单价较 2022 年度下降 7.40%,综合影响 2023 年度 公司氮肥产品销售收入较 2022 年度下降 3.77%。 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00,440.47 51.16% 204,839.31 53.00% 220,275.26 53.19% 160,754.32 53.89% 华中 32,049.75 16.32% 64,098.63 16.58% 69,196.91 16.71% 51,281.96 17.19% 东北 20,775.82 10.58% 34,225.54 8.86% 36,047.38 8.70% 20,447.58 6.85% 华北 19,379.74 9.87% 31,100.45 8.05% 25,659.02 6.20% 19,637.81 6.58% 其他 23,692.84 12.07% 52,243.32 13.52% 62,983.19 15.21% 46,175.38 15.48% 合计 196,338.61 100.00% 386,507.24 100.00% 414,161.75 100.00% 298,297.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为内销。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华东、华中、 东北和华北区域,原因系化肥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且有一定的销售半径,公司收 入区域分布与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域及公司生产基地分布情况相一致;2023 年度 华北地区销售占比上升较多,主要系华北地区新增直销大客户中和农服(北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所致。 4、第三方回款、现金收付款情况 (1)第三方回款情况 ①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销售回款由第三方代客户支付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30,261.12 万元、142,844.32 万元、90,056.52 万元和 42,861.75 万元,占当期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13%、31.43%、21.19%和 19.91%,占比较高。分类情况如下: 1-1-30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第三方回款类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5-11 具体列示类型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直系亲属账户 26,635.55 55,749.43 71,758.01 54,839.96 回款 公司制经销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 15,924.59 32,570.64 37,307.25 19,058.03 制人回款 政府采购项目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 - 25.00 126.12 1,115.03 部门统一付款 小计 42,560.15 88,345.07 109,191.38 75,013.02 占当期含税营业收入比例(%) 19.77 20.79 24.02 22.53 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5-11 未具体列示类型 公司制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 124.41 425.80 7,027.00 11,535.85 及其他亲属回款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亲属账户回 11.00 123.59 6,406.64 7,971.50 款 客户的股东、合伙人、合作或关联单 146.39 975.42 11,749.41 16,684.13 位、员工 经销商的下游客户 - - 8,064.30 17,637.56 其他 19.80 186.64 405.60 1,419.06 小计 301.61 1,711.45 33,652.95 55,248.10 占当期含税营业收入比例(%) 0.14 0.40 7.40 16.60 合计 42,861.75 90,056.52 142,844.32 130,261.12 合计占当期含税营业收入比例(%) 19.91 21.19 31.43 39.13 注:①“《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5-11 具体列示类型”系根据《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5-11 要求进行归类的情形,包括客户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其通过家庭约定由直系亲属代为支付货款;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 付款;政府采购项目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等情形;②其他类型主要系客户朋友、 委托代付等。 ②与公司所在行业或自身经营模式的相关性 公司客户主要为农资经营者,经营场所主要为其家庭门市部,经营方式主要 是家庭成员共同经营或朋友合伙经营,出于支付习惯、自身资金安排、交易便利 性以及临时资金周转等方面的考虑,因此存在个体户经营者本人、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亲属、会计或者下游客户等进行货款支付的情况,符合发行人行业经营 特点。发行人报告期内受上述因素影响,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公司所存在的 第三方回款系基于正常商业合作产生,具有业务合理性。 ③付款方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 1-1-30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④第三方回款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为了确保能够及时识别收款的归属对象,公司委托合作银行开发了虚拟 子账户功能,即在一个对公账户下设多个虚拟子账户,各经销商各对应一个收款 子账号,公司财务人员由此可快速识别回款对应客户。由此,公司能够及时、准 确地甄别第三方回款对应客户,确保第三方回款与相关客户销售收入的可验证 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与客户第三方回款相关纠纷。 为进一步规范经销商销售回款行为,公司下发了《关于严格第三方回款管理 等事项的通知》并制定了《客户第三方回款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第 三方回款规范力度,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 综上,公司在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比例较高,符合公司行业经营特点和经营 模式,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公司针对经销商回款建立了虚拟子账户等内部管控 措施,可有效确保第三方回款与相关客户销售收入的可验证性,报告期内未发生 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公司建立健全了销售回款管理制度进一步加 强第三方回款规范力度;第三方回款情况未对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造成不利影 响,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收入真实可验证。 (2)现金收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货物和房租收入现金回款,金额较小。 5、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按季度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75,704.91 38.56% 101,336.06 26.22% 111,995.35 27.04% 66,843.29 22.41% 第二季度 120,633.70 61.44% 109,012.90 28.20% 130,335.61 31.47% 103,005.45 34.53% 第三季度 - - 87,765.32 22.71% 71,738.37 17.32% 54,322.84 18.21% 第四季度 - - 88,392.95 22.87% 100,092.42 24.17% 74,125.47 24.85% 合计 196,338.61 100.00% 386,507.24 100.00% 414,161.75 100.00% 298,297.05 100.00% 化肥生产企业下游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影响,销售存在一 定的季节性,由于二季度系春耕化肥需求旺季,也是公司的销售旺季,公司二季 1-1-30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征。2021 年上半年和 2022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 2021 年以来在供给侧改革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粮食重要性日益凸显以及国际部分地区紧张局势等因素影响下,种植产业链均步 入景气周期,同时 2021 年上半年和 2022 年上半年国内外化肥价格整体呈上涨趋 势,经销商订货意愿较强,带动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量上涨;2021 年下半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1 年上半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化肥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影 响下游经销商订货意愿,夏秋季极端天气导致部分地区用肥需求减少、政策引导 部分地区大豆种植面积增加玉米种植面积减少导致用肥需求减少以及尿素装置 检修尿素产量减少等因素影响所致;2022 年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2 年上半 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自 2022 年 7 月开始主要原料价格逐步下跌,下游化肥经 销商持观望态度,备货较为谨慎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 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 6、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原材料 950.33 78.76% 2,825.47 82.22% 2,106.35 73.99% 4,151.20 58.70% 贸易 化工材料 - - - - - - 1,904.05 26.92% 业务 农贸产品 - - - - - - 392.46 5.55% 其他 256.27 21.24% 611.11 17.78% 740.62 26.01% 624.55 8.83% 合计 1,206.59 100.00% 3,436.58 100.00% 2,846.97 100.00% 7,072.25 100.00%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主 要包括原材料销售、贸易业务和其他。 原材料销售主要为氯化钾、磷酸二铵等复合肥原材料的销售。其他类别主要 为废旧编织袋等产品的销售。化工材料贸易业务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同一控制下 合并海丰商贸(现为红四方销售),海丰商贸经营的纯碱、聚氯乙烯等化工产品 贸易业务;农贸产品贸易业务主要系公司水稻等农贸产品的购销业务,报告期内, 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贸易业务逐渐减少,2022 年后未再开展。 1-1-30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73,274.37 99.46% 338,213.54 99.20% 368,371.66 99.45% 257,362.32 97.65% 其他业务成本 935.68 0.54% 2,717.60 0.80% 2,021.68 0.55% 6,187.34 2.35% 合计 174,210.05 100.00% 340,931.14 100.00% 370,393.34 100.00% 263,549.6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占营 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97.65%、99.45%、99.20%和 99.46%,与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构成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常规复合肥 53,063.64 30.62% 101,526.12 30.02% 104,152.27 28.27% 67,991.67 26.41% 复合 肥产 作物配方肥 66,786.22 38.54% 139,138.41 41.14% 174,326.21 47.32% 114,019.05 44.30% 品 新型特种肥料 32,574.32 18.80% 47,662.00 14.09% 38,131.75 10.35% 25,958.60 10.10% 小计 152,424.19 87.97% 288,326.53 85.25% 316,610.24 85.95% 207,969.32 80.81% 氮肥产品 20,850.18 12.03% 49,887.01 14.75% 51,761.42 14.05% 49,393.00 19.19% 合计 173,274.37 100.00% 338,213.54 100.00% 368,371.66 100.00% 257,362.32 100.00%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项目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54,896.16 89.39% 299,740.28 88.62% 332,345.44 90.22% 227,134.16 88.25% 直接人工 1,148.91 0.66% 2,431.68 0.72% 2,113.64 0.57% 1,877.59 0.73% 制造费用 16,678.87 9.63% 34,657.90 10.25% 32,135.83 8.72% 26,609.20 10.34% 1-1-30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输费 550.43 0.32% 1,383.68 0.41% 1,776.75 0.48% 1,741.37 0.68% 合计 173,274.37 100.00% 338,213.54 100.00% 368,371.66 100.00% 257,362.3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构成。 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 88.25%、90.22%、88.62%和 89.39%,直接材料 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2022 年度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主要原材 料价格上涨所致;直接人工主要为生产人员的薪酬;制造费用主要为能源费用及 折旧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参见“第五节 业务与技 术”之“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原材 料采购情况”及“(二)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4、主要产品成本构成情况 (1)复合肥产品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肥产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37,908.98 90.48% 258,841.91 89.77% 289,605.33 91.47% 187,298.18 90.06% 直接人工 982.52 0.64% 1,984.55 0.69% 1,731.71 0.55% 1,437.89 0.69% 制造费用 13,053.82 8.56% 26,194.10 9.08% 23,647.43 7.47% 17,631.14 8.48% 运输费 478.87 0.31% 1,305.97 0.45% 1,625.78 0.51% 1,602.10 0.77% 合计 152,424.19 100.00% 288,326.53 100.00% 316,610.24 100.00% 207,969.32 100.00% (2)氮肥产品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氮肥产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6,987.19 81.47% 40,898.37 81.98% 42,740.12 82.57% 39,835.98 80.65% 直接人工 166.39 0.80% 447.13 0.90% 381.93 0.74% 439.69 0.89% 制造费用 3,625.05 17.39% 8,463.80 16.97% 8,488.41 16.40% 8,978.06 18.18% 运输费 71.55 0.34% 77.71 0.16% 150.97 0.29% 139.27 0.28% 合计 20,850.18 100.00% 49,887.01 100.00% 51,761.42 100.00% 49,393.00 100.00% 1-1-30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氮肥产品制造费用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尿素生产过程中,电力、蒸汽等能 源耗用较多。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23,064.24 98.84% 48,293.69 98.53% 45,790.09 98.23% 40,934.73 97.88% 其他业务毛利 270.92 1.16% 718.98 1.47% 825.29 1.77% 884.92 2.12% 合计 23,335.16 100.00% 49,012.67 100.00% 46,615.38 100.00% 41,819.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毛利,其他业务毛利贡 献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常规复合肥 6,237.89 27.05% 13,932.22 28.85% 10,873.61 23.75% 10,277.97 25.11% 复合肥 作物配方肥 8,675.04 37.61% 18,613.36 38.54% 20,156.69 44.02% 17,557.75 42.89% 产品 新型特种肥料 5,586.50 24.22% 7,068.47 14.64% 5,659.22 12.36% 5,467.60 13.36% 小计 20,499.42 88.88% 39,614.05 82.03% 36,689.52 80.13% 33,303.32 81.36% 氮肥产品 2,564.82 11.12% 8,679.63 17.97% 9,100.57 19.87% 7,631.41 18.64% 合计 23,064.24 100.00% 48,293.69 100.00% 45,790.09 100.00% 40,934.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肥产品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分别 为 81.36%、 80.13%、82.03%和 88.88%,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其中: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常规复合肥和新型特种肥料销量稳定增长,带动毛利额逐年稳步增长; 作物配方肥 2022 年度销量增长,2023 年度销量较 2022 年度有所下降,毛利额 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 氮肥产品 2022 年度毛利额增长较多,2023 年度毛利额较 2022 年度有所下 降,毛利额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主要系 2022 年度尿素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 行,氮肥产品贡献的毛利额增加,毛利占比上升;2024 年 1-6 月公司氮肥产品毛 1-1-31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利额下降较多,主要系 2024 年上半年尿素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 尿素装置检修以及尿素自用量增加导致氮肥销量下降所致。 2、毛利率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 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常规复合肥 10.52% 12.07% 9.45% 13.13% 复合肥 作物配方肥 11.50% 11.80% 10.36% 13.34% 产品 新型特种肥料 14.64% 12.92% 12.92% 17.40% 小计 11.85% 12.08% 10.38% 13.80% 氮肥产品 10.95% 14.82% 14.95% 13.38% 主营业务毛利率 11.75% 12.49% 11.06% 13.72% 其他业务毛利率 22.45% 20.92% 28.99% 12.51% 综合毛利率 11.81% 12.57% 11.18% 13.6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主要系受复合肥产品和氮肥产品毛利率 变动影响所致,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分析具体参见本小节之“3、主要产品 毛利率分析”。 公司 2022 年度其他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其他业务收入中废旧编织袋等 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上升,废旧编织袋等产品毛利率较高所致;公司 2023 年度 其他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其他业务收入中废旧编织袋等毛利率较高产品销售 收入占比下降所致。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1)复合肥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①常规复合肥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常规复合肥的销售单价及销售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 59,301.53 - 115,458.34 0.38% 115,025.89 46.96% 78,269.64 销售成本(万元) 53,063.64 - 101,526.12 -2.52% 104,152.27 53.18% 67,991.67 销售数量(吨) 248,990.75 - 459,868.64 19.83% 383,752.63 10.42% 347,526.48 1-1-31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2,381.68 -5.14% 2,510.68 -16.24% 2,997.40 33.09% 2,252.19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2,131.15 -3.47% 2,207.72 -18.66% 2,714.05 38.72% 1,956.45 下降 1.55 上升 2.62 下降 3.68 产品毛利率 10.52% 12.07% 9.45% 13.13%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常规复合肥的毛利率分别为 13.13%、9.45%、12.07%和 10.52%, 2022 年度毛利率下降 3.68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22 年度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产 品价格随原材料价格变动而有所调整,但其调价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相比,存在 一定的滞后性,平均销售单价上涨幅度小于平均销售成本上涨幅度,因此毛利率 有所降低;2023 年度,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产品价格有所调整,但其调 价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平均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小于平 均销售成本下降幅度,因此毛利率有所上升;2024 年 1-6 月,公司产品价格随着 原材料价格下降有所调整,但受调价幅度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幅度不一致以及库 存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大于平均销售成本下降幅度,因 此毛利率有所下降。 ②作物配方肥 报告期内,作物配方肥的销售单价及销售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 75,461.26 - 157,751.78 -18.89% 194,482.90 47.81% 131,576.80 销售成本(万元) 66,786.22 - 139,138.41 -20.19% 174,326.21 52.89% 114,019.05 销售数量(吨) 316,829.84 - 613,960.36 -9.99% 682,095.10 20.93% 564,062.71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2,381.76 -7.30% 2,569.41 -9.89% 2,851.26 22.23% 2,332.66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2,107.95 -6.98% 2,266.24 -11.33% 2,555.75 26.44% 2,021.39 下降 0.30 上升 1.44 下降 2.98 产品毛利率 11.50% 11.80% 10.36% 13.34%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作物配方肥的毛利率分别为 13.34%、10.36%、11.80%和 11.50%, 2022 年度毛利率下降 2.98 个百分点,毛利率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复合肥产品价 格随原材料价格变动而有所调整,但其调价与原材料价格并不完全同步,因此平 均销售单价变动幅度与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幅度并不完全相同,平均销售单价上涨 幅度小于平均销售成本上涨幅度,因此毛利率有所降低;2023 年度,随着原材 料价格下降,公司产品价格有所调整,但其调价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相比,存在 1-1-31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定的滞后性,平均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小于平均销售成本下降幅度,因此毛利率 有所上升;2024 年 1-6 月,公司产品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有所调整,但受调 价幅度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幅度不一致以及库存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平均销售 单价下降幅度大于平均销售成本下降幅度,因此毛利率有所下降。 ③新型特种肥料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新型特种肥料的销售单价及销售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 38,160.82 - 54,730.47 24.98% 43,790.98 39.35% 31,426.20 销售成本(万元) 32,574.32 - 47,662.00 24.99% 38,131.75 46.89% 25,958.60 销售数量(吨) 138,734.69 - 174,363.24 32.88% 131,217.61 8.54% 120,895.63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2,750.63 -12.37% 3,138.88 -5.94% 3,337.28 28.38% 2,599.45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2,347.96 -14.10% 2,733.49 -5.94% 2,905.99 35.34% 2,147.19 上升 1.72 下降 4.48 产品毛利率 14.64% 12.92% - 12.92% 17.40%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新型特种肥料的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17.40%、12.92%、12.92%和 14.64%,新型特种肥料针对不同农作物添加专用因子,可以更好的满足用户的产 品需求,新型特种肥料总体毛利率较高。2022 年度新型特种肥料毛利率下降 4.4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2022 年度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但公司产品调价幅 度小于成本上涨幅度,因此平均销售单价上涨幅度小于平均销售成本上涨幅度, 导致毛利率下降;2024 年 1-6 月,公司新型特种肥料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有 所调整,由于平均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小于平均销售成本下降幅度,因此毛利率有 所上升。 (2)氮肥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氮肥产品的销售单价及销售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 23,415.00 -60.02% 58,566.64 -3.77% 60,861.99 6.73% 57,024.41 销售成本(万元) 20,850.18 -58.21% 49,887.01 -3.62% 51,761.42 4.80% 49,393.00 销售数量(吨) 117,870.27 -53.97% 256,052.85 3.91% 246,406.26 -8.32% 268,776.83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1,986.51 -13.15% 2,287.29 -7.40% 2,469.99 16.42% 2,121.63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1,768.91 -9.21% 1,948.31 -7.25% 2,100.65 14.31% 1,837.70 1-1-31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下降 3.87 下降 0.13 上升 1.57 产品毛利率 10.95% 14.82% 14.95% 13.38%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氮肥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13.38%、14.95%、14.82%和 10.95%。 报告期内,尿素等大宗商品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价格存在波动,因此氮肥产 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幅度波动,符合行业特点。 4、主要原材料价格及能源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以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假设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其他因素 均不发生变化,对报告期内价格变动较大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分别做了提高 和降低 5%和 10%的单因素变化对综合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相应的毛利率变动 项目 10% 5% -5% -10% 减少 1.47 个 减少 0.74 个 增加 0.74 个 增加 1.47 个 液氨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减少 1.54 个 减少 0.77 个 增加 0.77 个 增加 1.54 个 尿素、氯化铵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减少 2.33 个 减少 1.17 个 增加 1.17 个 增加 2.33 个 磷酸一铵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减少 1.77 个 减少 0.89 个 增加 0.89 个 增加 1.77 个 氯化钾、硫酸钾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减少 0.43 个 减少 0.22 个 增加 0.22 个 增加 0.43 个 电、蒸汽、天然气、煤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5、与同行业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司尔特 19.96% 15.67% 21.89% 27.94% 芭田股份 23.92% 22.97% 15.23% 15.89% 六国化工 10.10% 8.05% 11.19% 14.85% 新洋丰 16.06% 14.89% 14.54% 18.90% 史丹利 18.59% 17.48% 14.23% 18.27% 云图控股 10.54% 10.18% 15.22% 18.54% 云天化 16.61% 15.18% 16.22% 13.68% 平均值 16.54% 14.92% 15.50% 18.30% 本公司 11.81% 12.57% 11.18% 13.69% 1-1-3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较平稳,总体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差异主要系 2021 年开 始,磷肥价格上涨,导致司尔特等拥有磷矿资源的企业毛利率增长所致。 (五)经营成果其他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发生额分别为 1,449.84 万元、1,758.81 万元、 1,999.01 万元和 985.5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7%、0.42%、0.51%和 0.50%,占比较小。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房产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和土地使 用税等,2022 年度税金及附加发生额较 2021 年度增加 21.31%,主要系公司销售 收入增加导致税金及附加税增加所致;2023 年度税金及附加发生额较 2022 年度 增加 13.66%,主要系公司房产税、水利基金增加所致。 2、公司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3,811.38 1.93% 9,613.90 2.47% 8,240.91 1.98% 9,680.26 3.17% 管理费用 5,714.47 2.89% 11,834.79 3.03% 10,991.55 2.64% 10,172.02 3.33% 研发费用 3,439.29 1.74% 8,123.05 2.08% 8,361.32 2.01% 5,816.83 1.90% 财务费用 366.47 0.19% 1,238.62 0.32% 1,514.72 0.36% 2,781.72 0.91% 期间费用合计 13,331.61 6.75% 30,810.36 7.90% 29,108.50 6.99% 28,450.83 9.31%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354.71 61.78% 5,816.07 60.50% 5,290.30 64.20% 5,048.22 52.15% 差旅费 818.75 21.48% 1,687.08 17.55% 1,584.84 19.23% 1,587.92 16.40% 宣传推广费 474.43 12.45% 1,251.75 13.02% 924.13 11.21% 2,366.24 24.44% 1-1-31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业务招待费 87.11 2.29% 203.42 2.12% 185.70 2.25% 189.29 1.96% 会议费 21.17 0.56% 448.19 4.66% 78.16 0.95% 112.11 1.16% 其他 55.22 1.45% 207.39 2.16% 177.79 2.16% 376.48 3.89% 合计 3,811.38 100.00% 9,613.90 100.00% 8,240.91 100.00% 9,680.26 100.00% 公司的销售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宣传推广费、差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销 售费用分别为 9,680.26 万元、8,240.91 万元、9,613.90 万元和 3,811.38 万元,占 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17%、1.98%、2.47%和 1.93%,2022 年度公司销售费 用率较 2021 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湖南红四方央视广告推广合同履行完毕, 湖南红四方前期宣传推广已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减少相关央视广告投入以及化肥 市场景气度提升,公司相应减少线下渠道服务商宣传推广投入导致 2022 年度宣 传推广费下降较多,同时 2022 年度复合肥和尿素单价较高,公司销售收入增长 较多共同所致;公司 2023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22 年度增长 16.66%,主要系公司 职工薪酬增加以及公司加大经销商会议等宣传推广投入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司尔特 1.66% 1.80% 1.78% 2.42% 芭田股份 2.96% 3.37% 4.35% 5.09% 六国化工 1.83% 1.70% 1.45% 1.78% 新洋丰 2.94% 2.17% 1.74% 2.32% 史丹利 3.63% 4.06% 3.73% 5.37% 云图控股 1.31% 1.56% 1.48% 1.89% 云天化 1.14% 1.16% 1.01% 1.19% 平均值 2.21% 2.26% 2.22% 2.87% 本公司 1.93% 2.47% 1.98% 3.1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为平稳,2022 年度复合肥和尿素单价较高, 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多,销售费用率较低;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相比处于中间水平。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明细构成如下表: 1-1-31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801.95 49.03% 5,118.96 43.25% 4,815.70 43.81% 4,478.23 44.02% 折旧及摊销 1,550.28 27.13% 2,738.26 23.14% 2,497.80 22.72% 2,144.53 21.08% 劳务及修理费 119.24 2.09% 835.40 7.06% 994.70 9.05% 560.32 5.51% 装卸运输费 563.07 9.85% 890.57 7.53% 858.40 7.81% 735.45 7.23% 差旅及办公费 307.52 5.38% 776.56 6.56% 570.45 5.19% 486.79 4.79% 中介机构费用 74.87 1.31% 564.05 4.77% 353.65 3.22% 393.35 3.87% 业务招待费 44.46 0.78% 299.70 2.53% 241.16 2.19% 145.36 1.43% 使用权资产折旧 68.37 1.20% 152.61 1.29% 151.68 1.38% 151.68 1.49% 租赁及物业费 37.47 0.66% 109.33 0.92% 80.46 0.73% 87.15 0.86% 停工损失 - - - - - - 312.06 3.07% 其他 147.26 2.58% 349.36 2.95% 427.55 3.89% 677.09 6.66% 合计 5,714.47 100.00% 11,834.79 100.00% 10,991.55 100.00% 10,172.02 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劳务及修理费、装卸运输费 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0,172.02 万元、10,991.55 万元、11,834.79 万元和 5,714.4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33%、2.64%、3.03%和 2.89%。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稳定增长,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司尔特 4.85% 6.19% 4.57% 5.28% 芭田股份 4.85% 4.85% 4.10% 4.35% 六国化工 2.58% 2.31% 2.68% 4.71% 新洋丰 1.26% 1.64% 1.62% 3.14% 史丹利 3.34% 3.65% 3.26% 3.80% 云图控股 2.40% 2.57% 2.91% 3.64% 云天化 1.27% 1.43% 1.37% 1.94% 平均值 2.94% 3.23% 2.93% 3.84% 本公司 2.89% 3.03% 2.64% 3.3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总体保持平稳,2022 年度复合肥和尿素单价较 高,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多,管理费用率较低;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 1-1-31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成熟精简的管理模式, 通过高效的管理降低管理费用支出,同时公司执行严格的费用管控措施,减少不 必要的开支。 (3)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596.05 46.41% 3,680.46 45.31% 4,153.87 49.68% 2,412.12 41.47% 职工薪酬 1,447.72 42.09% 3,104.60 38.22% 2,927.13 35.01% 2,453.66 42.18% 其他研发 395.52 11.50% 1,337.99 16.47% 1,280.31 15.31% 951.05 16.35% 投入 合计 3,439.29 100.00% 8,123.05 100.00% 8,361.32 100.00% 5,816.83 100.00% 公司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5,816.83 万元、8,361.32 万元、8,123.05 万元和 3,439.2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比例分别为 1.90%、2.01%、2.08%和 1.74%,公司研发费用率总体保持稳定,2022 年度研发费用发生额较 2021 年度增加 43.74%,主要系 2022 年度原材料价格上 涨,研发材料投入增加较多所致;2023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中直接材料较 2022 年 度减少 473.41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直接材料领用金额 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研发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 项目实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2024 年 2023 2022 2021 施进度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含酵母源有机质复合肥料研制 2,100.00 实施中 139.81 652.54 - - 高塔颗粒水溶性肥料研制 1,900.00 实施中 347.30 542.54 - - 控失剂配方优化与水稻专用新型控失肥研究 1,500.00 实施中 43.97 813.31 354.62 - 绿色智能复合肥料的研制及配套施肥技术研究 2,600.00 已完成 1,068.78 1,410.74 52.43 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及养分管理关键技术研究 2,800.00 已完成 1,305.18 1,329.01 116.50 大田作物专用缓释肥料产品研发 1,200.00 已完成 - 819.26 292.65 复合肥料增效技术研究试验肥料 1,100.00 已完成 - 681.92 265.37 “双碳”目标下的氮肥损失控制及增效关键技术研究 2,500.00 已完成 593.75 793.77 29.13 改性聚天冬氨酸盐制备及其在增效肥料上的研究 2,500.00 已完成 143.67 439.51 1,268.97 49.60 1-1-31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 项目实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2024 年 2023 2022 2021 施进度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复合肥料配方与施肥技术研究 990.00 已完成 - 643.45 342.73 不同生态区域粮饲兼用型作物专用肥料研发 750.00 已完成 - 304.53 231.61 新型高效环保悬浮液体肥料研发与产业化 810.00 已完成 - 209.19 603.47 农田土壤重金属镉修复功能性肥料研发 580.00 已完成 - 303.77 268.04 含生物刺激素复合肥料研制 2,200.00 实施中 495.62 477.06 - - 适用于水稻侧深施肥复合肥料研制 2,500.00 实施中 491.03 487.37 - - 适用于无人机施肥的复合肥料研制 2,300.00 实施中 180.21 462.48 - - 无机包裹型复合肥料的研制 2,500.00 实施中 360.08 288.39 - - 磷铵溶液喷浆造粒关键技术研究 2,300.00 实施中 365.40 283.97 - - 国家农业重大科技项目(NK2022180406)子课题 772.20 实施中 240.03 409.59 - - 含腐植酸尿素的产品研发 800.00 已完成 - - 525.80 微生物菌肥的产品开发 1,300.00 已完成 - - 907.97 特色经济作物养分调控高质高效技术创新与应用 1,000.00 已完成 - - 526.51 江淮丘陵区耕地地力培肥技术研究与应用 800.00 已完成 - - 630.59 注:①此处主要研发项目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累计投入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②复合肥 料配方与施肥技术研究项目投入超出原计划,公司修改项目预算,新项目预算为 990.00 万 元,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及养分管理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投入超出原计划,公司修改项 目预算,新项目预算为 2,800.00 万元,其他项目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司尔特 2.84% 2.66% 2.57% 2.62% 芭田股份 0.99% 1.03% 1.36% 1.28% 六国化工 3.24% 2.90% 2.74% 2.71% 新洋丰 0.57% 1.09% 0.52% 0.65% 史丹利 3.59% 3.50% 3.52% 3.25% 云图控股 1.49% 1.45% 1.40% 1.38% 云天化 0.62% 0.95% 0.49% 0.24% 平均值 1.91% 1.94% 1.80% 1.73% 本公司 1.74% 2.08% 2.01% 1.9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中间水平。 (4)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明细构成如下表: 1-1-31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息支出 505.57 1,480.11 1,775.13 3,106.55 减:利息收入 159.09 277.58 305.93 381.20 汇兑损益 - - -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9.99 36.10 45.52 56.37 合计 366.47 1,238.62 1,514.72 2,781.7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781.72 万元、1,514.72 万元、1,238.62 万 元和 366.47 万元,2022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21 年度减少 45.55%,2023 年度财务 费用较 2022 年度减少 18.23%,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增加,减少短 期借款融资规模故而利息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补助 132.14 10.69% 723.94 71.48% 484.72 99.41% 123.77 98.43%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1,100.48 88.99% 283.89 28.03% - - - - 个税扣缴手续费 3.98 0.32% 4.89 0.48% 2.87 0.59% 1.98 1.57% 合计 1,236.60 100.00% 1,012.73 100.00% 487.59 100.00% 125.75 100.00%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 项目 补助类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递延收益摊销 41.32 48.42 27.42 8.64 与资产相关 肥料储备贴息资金 - 436.00 - - 与收益相关 化肥淡储补贴款 - - 235.00 -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2.91 57.37 68.45 13.85 与收益相关 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补助 57.13 79.42 - - 与收益相关 商贸服务业超产激励政策奖励 - 20.00 - - 与收益相关 2022 年度企业奖励 - 15.00 - - 与收益相关 扶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质量 - 6.84 - - 与收益相关 发展专项资金 1-1-32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额 项目 补助类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支 - - 12.00 45.00 与收益相关 持工业政策资金 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补助 - - 58.00 - 与收益相关 制造业增产增收政策条款资金 - - 42.00 - 与收益相关 湖北省就业补助 - - 13.75 - 与收益相关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政 - - 8.23 - 与收益相关 策兑现奖 自主创新奖励 - 45.00 7.28 - 与收益相关 助企纾困留工补助 - - 4.10 - 与收益相关 中小微企业就业风险储备金 - - - 13.12 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 2.58 13.54 - 10.65 与收益相关 “115”产业创新团队经费 - - - 10.00 与收益相关 醴陵市发改委项目奖励金款 - - - 8.00 与收益相关 肥东县科技局促进科技成果转 20.00 - - - 与收益相关 化、再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肥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支持研 5.40 - - - 与收益相关 发机构建设奖励 其他 2.80 2.35 8.50 14.51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32.14 723.94 484.72 123.77 -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务重组收益 - - 118.60 53.61%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 - - 102.62 46.39% 57.58 100.00% 52.35 110.36% 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 - - - -4.91 -10.36%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合计 - - 221.22 100.00% 57.58 100.00% 47.43 100.00% 5、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1-1-32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3.17 -69.35 -325.44 -184.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4.96 66.57 2.24 285.81 合计 -168.13 -2.79 -323.20 101.80 2022 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下降 417.48%,主要系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账龄较长,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2023 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减 少 320.41 万元,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减小,计提的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 -58.38 -268.63 -1,180.35 -16.91 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预付款项减值损失 - - -2,132.10 - 合计 -58.38 -268.63 -3,312.45 -16.91 2022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大,主要系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持续上 涨,第三季度下降幅度较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的预付 款项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较多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 -0.11 0.14 -0.19 4.12 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 处置利得或损失 其中:固定资产 -4.59 0.14 -0.19 4.12 使用权资产 4.48 合计 -0.11 0.14 -0.19 4.12 8、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营业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明细如下: 1-1-32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7.50 56.30 528.50 400.00 府补助 代偿损失追回 - 52.65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6.85 9.39 29.14 其他 63.32 36.45 41.93 17.01 合计 70.82 152.25 579.82 446.1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企业上市受理奖励 - - 300.00 - 直接融资奖补 - - 120.00 - 普惠金融发展资金 - 51.50 108.50 - 上市辅导备案奖励 - - - 400.00 市政府 2023 年度税收嘉奖 7.50 - - - 其他 - 4.80 - - 合计 7.50 56.30 528.50 400.00 (2)营业外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赔偿款 137.80 - - - 罚款及滞纳金 51.25 23.07 284.30 3.12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34.77 38.63 49.32 195.87 公益性捐赠支出 30.00 0.78 1.75 - 其他 0.30 6.12 12.81 1.88 合计 254.12 68.60 348.18 200.87 2022 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 2021 年度增加 73.34%,2023 年度公司营业外 支出较 2022 年度减少 80.30%,主要系 2022 年度缴纳的税收滞纳金较多所致。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1-1-32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197.91 1,514.95 871.74 780.3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47 -286.55 -255.98 584.51 合计 1,209.38 1,228.40 615.77 1,364.85 报告期内,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润总额 9,844.71 17,249.61 12,889.04 12,426.4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476.71 2,587.44 1,933.36 1,863.9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78.52 24.03 52.36 30.61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8 18.37 2.4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5.66 -14.39 -13.0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6.29 277.96 267.01 290.3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 -450.89 -378.76 - 亏损的影响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 - - -11.39 28.01 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11.90 -1,185.42 -1,226.15 -837.46 高新技术企业四季度购入机器设备加计扣 - - -26.59 - 除 其他 -0.24 -0.35 1.96 - 所得税费用合计 1,209.38 1,228.40 615.77 1,364.85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本节之“六、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及总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78,279.62 36.94% 87,265.88 41.00% 92,892.00 44.22% 77,993.56 39.39% 非流动资产 133,645.40 63.06% 125,569.24 59.00% 117,195.37 55.78% 120,007.94 60.61% 1-1-32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资产总计 211,925.02 100.00% 212,835.12 100.00% 210,087.37 100.00% 198,001.5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9.39%、44.22%、41.00% 和 36.94%,公司资产结构合理,与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2022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增加较多,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及原材料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二)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8,296.19 48.92% 23,410.73 26.83% 16,134.79 17.37% 12,595.27 16.15% 应收票据 518.72 0.66% 783.61 0.90% 392.00 0.42% 1,395.18 1.79% 应收账款 3,613.99 4.62% 2,222.01 2.55% 2,147.35 2.31% 3,242.76 4.16%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17.80 0.02% 1.70 0.002% 1.00 0.001% 预付款项 12,610.67 16.11% 14,072.09 16.13% 26,672.31 28.71% 11,728.03 15.04% 其他应收款 372.12 0.48% 310.43 0.36% 1,030.33 1.11% 966.11 1.24% 存货 21,586.45 27.58% 43,346.77 49.67% 41,421.27 44.59% 44,355.34 56.87% 其他流动资产 1,281.48 1.64% 3,102.45 3.56% 5,092.24 5.48% 3,709.87 4.76% 流动资产合计 78,279.62 100.00% 87,265.88 100.00% 92,892.00 100.00% 77,993.5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项目构成,上述五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 分别为 94.01%、93.40%、96.10%和 97.89%。 报告期内,各项流动资产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现金 - - 0.39 1.27 银行存款 30,151.89 11,191.00 10,525.65 9,383.01 1-1-32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其他货币资金 8,144.30 12,219.73 5,608.75 3,210.98 合计 38,296.19 23,410.73 16,134.79 12,595.27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期 末余额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2,595.27 万元、16,134.79 万元、23,410.73 万元和 38,296.19 万元,占流动资产 比例分别为 16.15%、17.37%、26.83%和 48.92%。 公司始终维持一定金额的货币资金存量,以保证原材料采购及借款偿还的需 求,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营。2022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3,539.52 万元,增幅为 28.10%,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2023 年末公司货币 资金期末余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7,275.94 万元,增幅为 45.09%,主要系根据经营 需求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存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2024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 2023 年末增加 14,885.46 万元,增幅为 63.58%, 主要系根据经营需求增加了短期借款以及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票据 518.72 783.61 392.00 1,395.18 应收款项融资 - 17.80 1.70 1.00 合计 518.72 801.41 393.70 1,396.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是否终止确认 应收票据 518.72 783.61 392.00 1,175.68 否 应收款项融资 12,700.55 10,506.57 8,191.45 7,547.44 是 合计 13,219.27 11,290.18 8,583.45 8,723.1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合计 分别为 1,396.18 万元、393.70 万元、801.41 万元和 518.7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 1-1-3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例分别为 1.79%、0.42%、0.92%和 0.66%。2022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 资期末余额较 2021 年末减少 1,002.48 万元,降幅为 71.80%,主要系公司减少收 取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因此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但 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大幅减少所致;2023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 项融资期末余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407.71 万元,增幅为 103.56%,以及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 2023 年末减少 282.69 万元,降幅 为 35.27%,主要系公司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已 背书尚未到期余额变动所致。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8,989.93 7,444.78 7,429.13 8,206.9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375.94 5,222.78 5,281.79 4,964.1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613.99 2,222.01 2,147.35 3,242.7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 4.62% 2.55% 2.31% 4.16% 流动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 1.83% 0.57% 0.51% 1.06%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42.76 万元、2,147.35 万元、 2,222.01 万元和 3,613.99 万元,2022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减少 1,095.41 万元,下降幅度为 33.78%,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控制赊销规模,欠 款金额减少所致;2024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23 年末增加 1,466.64 万 元,增幅为 68.30%,主要系二季度系公司销售旺季,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导致 2024 年 6 月末尚在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增长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6%、 0.51%、0.57%和 1.83%,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主要原因系公 司所处化肥行业主要采用先款后货或者现款现货的销售结算模式,符合行业特 1-1-32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点。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595.00 51.11 4,595.00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394.93 48.89 780.94 17.77 3,613.99 其中:组合 1 账龄组合 4,394.93 48.89 780.94 17.77 3,613.99 合计 8,989.93 100.00 5,375.94 59.80 3,613.99 2023.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579.84 61.52 4,579.84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864.95 38.48 642.94 22.44 2,222.01 其中:组合 1 账龄组合 2,864.95 38.48 642.94 22.44 2,222.01 合计 7,444.78 100.00 5,222.78 70.15 2,222.01 2022.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666.36 62.81 4,666.36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762.77 37.19 615.43 22.28 2,147.35 其中:组合 1 账龄组合 2,762.77 37.19 615.43 22.28 2,147.35 合计 7,429.13 100.00 5,281.79 71.10 2,147.35 2021.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345.37 52.95 4,345.3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861.59 47.05 618.82 16.03 3,242.76 其中:组合 1 账龄组合 3,861.59 47.05 618.82 16.03 3,242.76 合计 8,206.96 100.00 4,964.19 60.49 3,242.76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 1-1-32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坏账准备计提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1 年以内 3,619.50 5.00 180.97 3,438.52 1至2年 52.46 20.00 10.49 41.97 2至3年 266.99 50.00 133.50 133.50 3 年以上 455.98 100.00 455.98 - 合计 4,394.93 17.77 780.94 3,613.99 2023.12.31 坏账准备计提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1 年以内 2,011.20 5.00 100.56 1,910.64 1至2年 246.27 20.00 49.25 197.02 2至3年 228.70 50.00 114.35 114.35 3 年以上 378.77 100.00 378.77 - 合计 2,864.95 22.44 642.94 2,222.01 2022.12.31 坏账准备计提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1 年以内 1,535.28 5.00 76.76 1,458.52 1至2年 762.58 20.00 152.52 610.06 2至3年 157.55 50.00 78.77 78.78 3 年以上 307.37 100.00 307.37 - 合计 2,762.77 22.28 615.43 2,147.35 2021.12.31 坏账准备计提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1 年以内 2,888.48 5.00 144.42 2,744.06 1至2年 513.99 20.00 102.80 411.19 2至3年 175.04 50.00 87.52 87.52 3 年以上 284.08 100.00 284.08 - 合计 3,861.59 16.03 618.82 3,242.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 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1-32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加大对欠款的催收力度,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回收不存在重 大风险。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见下述分析。 ②2024 年 6 月 30 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 坏账 计提比 债务人名称 计提理由 形成时间 形成原因 余额 准备 例(%) 前郭县万青农机专 1,171.96 1,171.9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业合作社 注 李艳君 683.21 683.21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梁英何 366.84 366.84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霍邱县双宝米业有 327.75 327.7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限公司 颜广宁 156.28 156.28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马亦理 133.77 133.7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安徽省聚和蔬菜农 137.83 137.8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业科技有限公司 昌图县佳丰农资有 125.28 125.28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限公司 梁江藤 108.53 108.5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报告期外 赊销未还款 主要系报 其他 37 家 1,383.55 1,383.5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赊销未还款 告期外 合计 4,595.00 4,595.00 100.00 - - -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末,邓永志应付红四方肥业复合肥货款 450.94 万元、应付红四方 销售复合肥货款 232.27 万元,合计 683.21 万元,由于邓永志已经因病去世,鉴于其妻子李 艳君为共同还款人,此处将李艳君列为债务人;红四方肥业和红四方销售已经对该项应收货 款提请诉讼,其中应付红四方肥业 450.94 万元货款诉讼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其 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之“(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农作物存在一定的生长周期,公司根据复合肥买方用于的农作物的生长周期 以及资金回笼情况,给予买方一定的账期,以帮助买方缓解植物生长期间的资金 周转,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由赊销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强化 应收账款管理,并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9 日下发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 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暂行)》、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下发了《中盐安徽 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账款考核暂行规定》,公司多举措控制赊销规模和 赊销风险,复合肥业务无新增大额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2020 年度形成的对霍邱县双宝米业有限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主要系公司水稻贸易业务形成的难以收回的款项,目前公司已经停止贸易业务。 综上,公司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主要形成于报告期外、少量形成于 报告期中,公司已大力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并积极采取诉讼等手段维护公司利益, 1-1-33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金额已经逐年大幅减少。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司尔特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芭田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50.00% 六国化工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新洋丰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史丹利 15.47% 57.4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云图控股 5.00% 10.00% 20.00% 50.00% 50.00% 100.00% 云天化 0.49%-5.00% 10.00% 28.83% 50.00% 80.00% 100.00% 本公司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 差异。 ④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4,394.93 2,864.95 2,762.77 3,861.59 账款余额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期后回款金额 3,283.90 2,034.65 1,841.63 2,812.66 期后回款比例 74.72% 71.02% 66.66% 72.84% 注: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报告期以前形成,与报告期内经营状 况不匹配,并且已结合实际情况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因此剔除按照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期后回款情况的影响。 2022 年末,公司期后回款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大力强化应收账款管理, 严格控制赊销规模和赊销风险,应收账款规模减小,主要尚未回款客户受其内部 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或自身资金周转等影响,回款较慢所致;此外,2023 年末应 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还受期后统计时间较短影响;2024 年 6 月末期后回款 比例上升主要系二季度系公司销售旺季,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导致 2024 年 6 月末 应收账款增长较多且期后回款情况较好所致。公司应收账款总体回款良好,公司 1-1-33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账款不存在较大坏账风险。 (3)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应收账款分别为 36.81 万元、7.85 万元、9.76 万元 和 0 万元。 (4)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4.06.30 客户名称 占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的比例(%) 前郭县万青农机专业合作社 1,171.96 13.04 1,171.96 安徽省白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712.19 7.92 35.61 李艳君 683.21 7.60 683.21 上海海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大 585.90 6.52 29.30 丰分公司 梁英何 366.84 4.08 366.84 合计 3,520.10 39.16 2,286.92 2023.12.31 客户名称 占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的比例(%) 前郭县万青农机专业合作社 1,171.96 15.74 1,171.96 滁州光明牧业生态智慧牧场有 806.50 10.83 40.32 限公司 李艳君 683.21 9.18 683.21 颍上县农业农村局 407.32 5.47 20.37 安徽省白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78.60 5.09 18.93 合计 3,447.58 46.31 1,934.79 2022.12.31 客户名称 占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的比例(%) 前郭县万青农机专业合作社 1,247.94 16.79 1,247.94 李艳君 683.21 9.20 683.21 利辛县粮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04.88 5.45 20.24 安徽博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396.09 5.33 79.22 梁英何 387.00 5.21 387.00 合计 3,119.12 41.98 2,417.61 1-1-33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12.31 客户名称 占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的比例(%) 前郭县万青农机专业合作社 1,247.94 15.21 1,247.94 李艳君 683.21 8.32 683.21 安徽博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571.09 6.96 28.55 梁英何 387.00 4.71 387.00 霍邱县双宝米业有限公司 341.92 4.17 341.92 合计 3,231.16 39.37 2,688.62 由前述可知,公司报告期外及报告期中形成了较难收回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因此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 况。 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前五名中,不存在关联方欠款,也不存在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预付款项 公司磷酸一铵、氯化钾等主要原材料属于大宗化工产品,结算方式多为先款 后货,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预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 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账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526.19 99.33 1至2年 81.38 0.65 2至3年 - - 3 年以上 3.10 0.02 合计 12,610.67 100.00 202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4,064.46 99.95 1至2年 4.53 0.03 2至3年 3.10 0.02 3年以上 - - 合计 14,072.09 100.00 1-1-33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2.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6,643.15 99.89 1至2年 28.97 0.11 2至3年 - - 3 年以上 0.19 - 合计 26,672.31 100.00 2021.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1,722.30 99.95 1至2年 2.43 0.02 2至3年 3.29 0.03 3 年以上 - - 合计 11,728.03 100.00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的材料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 别为 11,728.03 万元、26,672.31 万元、14,072.09 万元和 12,610.67 万元,占流动 资产比例分别为 15.04%、28.71%、16.13%和 16.11%。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2022 年末较 2021 年末增长 127.42%,主要系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预付款项账 面价值 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下降 47.24%,主要系 2023 年度主要原材料呈下跌 趋势,公司谨慎备货预付原材料货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173.17 25.1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620.11 12.85 中农(上海)化肥有限公司 1,037.32 8.23 四川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804.48 6.38 山东新正化肥有限公司 610.67 4.84 合计 7,245.75 57.46 2023.12.31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779.37 19.75 1-1-33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2,776.05 19.73 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2,693.68 19.14 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11.45 6.48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94.44 4.93 合计 9,854.99 70.03 2022.12.31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220.84 23.33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4,676.94 17.53 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2,585.97 9.70 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2,054.07 7.70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51.48 7.69 合计 17,589.31 65.95 2021.12.31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987.79 16.95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28.68 13.04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1,128.68 9.62 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1,072.52 9.1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70.53 6.57 合计 6,488.19 55.32 公司上述预付款项前五名中,不存在关联方欠款,也不存在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5、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股利 - 10.40 - - 其他应收款 372.12 300.03 1,030.33 966.11 合计 372.12 310.43 1,030.33 966.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66.11 万元、1,030.33 万 元、310.43 万元和 372.1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24%、1.11%、0.36% 和 0.48%,其中 2023 年末应收股利为应收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分红款, 1-1-33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该分红款已收到。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土地收储款 - - 941.51 - 应收补偿款 883.22 883.22 883.22 883.22 往来款 370.38 358.98 296.64 296.64 无法收回的预付货款 181.76 181.76 181.76 181.76 押金及保证金 243.35 199.22 98.44 942.18 备用金 83.07 57.56 73.99 79.27 其他 11.39 5.37 7.42 37.94 账面余额 1,773.17 1,686.10 2,482.98 2,421.00 减:坏账准备 1,401.04 1,386.08 1,452.64 1,454.89 账面价值 372.12 300.03 1,030.33 966.11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土地收储款、应收补偿款、押金及保证金、往来 款、备用金等。2023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 2022 年末下降 70.88%,主要系 本年度收到土地收储款所致。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年以内 381.65 21.52 290.72 17.24 1,038.60 41.83 968.25 39.99 1至2年 11.03 0.62 8.89 0.53 52.65 2.12 51.66 2.13 2至3年 1.46 0.08 33.46 1.98 3.09 0.12 9.79 0.40 3 年以上 1,379.02 77.77 1,353.03 80.25 1,388.64 55.93 1,391.30 57.47 账面余额 1,773.17 100.00 1,686.10 100.00 2,482.98 100.00 2,421.00 100.00 减:坏账准备 1,401.04 - 1,386.08 - 1,452.64 - 1,454.89 - 账面价值 372.12 - 300.03 - 1,030.33 - 966.11 - (4)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收款核销。 (5)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1-1-33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06.30 名称 占其他应收 已计提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账款余额的 坏账准备 比例(%) 赵淑芳 应收补偿款 353.29 3 年以上 19.92 353.29 赵福彦 应收补偿款 309.13 3 年以上 17.43 309.13 王忠彬 应收补偿款 220.80 3 年以上 12.45 220.80 三门峡金茂化工有限 无法收回的预 168.14 3 年以上 9.48 168.14 公司 付货款 安徽省白湖农业发展 履约保证金 121.15 1 年以内 6.83 6.06 有限公司 合计 - 1,172.51 - 66.12 1,057.42 2023.12.31 名称 占其他应收 已计提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账款余额的 坏账准备 比例(%) 赵淑芳 应收补偿款 353.29 3 年以上 20.95 353.29 赵福彦 应收补偿款 309.13 3 年以上 18.33 309.13 王忠彬 应收补偿款 220.80 3 年以上 13.10 220.80 三门峡金茂化工有限 无法收回的预 168.14 3 年以上 9.97 168.14 公司 付货款 安徽省白湖农业发展 履约保证金 133.07 1 年以内 7.89 6.65 有限公司 合计 - 1,184.43 - 70.25 1,058.01 2022.12.31 名称 占其他应收 已计提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账款余额的 坏账准备 比例(%)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 应收土地 941.51 1 年以内 37.92 47.08 中心 收储款 赵淑芳 应收补偿款 353.29 3 年以上 14.23 353.29 赵福彦 应收补偿款 309.13 3 年以上 12.45 309.13 王忠彬 应收补偿款 220.80 3 年以上 8.89 220.80 三门峡金茂化工有限 无法收回的预 168.14 3 年以上 6.77 168.14 公司 付货款 合计 - 1,992.87 - 80.26 1,098.43 2021.12.31 名称 占其他应收 已计提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账款余额的 坏账准备 比例(%) 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 押金及保证金 805.00 1 年以内 33.25 40.25 1-1-33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场集团有限公司 赵淑芳 应收补偿款 353.29 3 年以上 14.59 353.29 赵福彦 应收补偿款 309.13 3 年以上 12.77 309.13 王忠彬 应收补偿款 220.80 3 年以上 9.12 220.80 三门峡金茂化工有限 无法收回的预 168.14 3 年以上 6.95 168.14 公司 付货款 合计 - 1,856.36 - 76.68 1,091.61 赵淑芳、赵福彦和王忠彬 3 人系吉林红四方少数股东,公司对 3 人的合计 883.22 万元应收补偿款,系公司收购吉林红四方时,按照收购协议约定,过渡期 若亏损,损失由该 3 人承担,并由吉林红四方在当年应分配利润中予以扣除,当 年利润不足以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应获得的红利中予以扣除。鉴于该应收补偿款 账龄已满三年,吉林红四方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的坏账政策,公司对该 应收补偿款全额计提减值。 6、存货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复合肥,属于广泛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周期短, 原料采购量及产品销量大的特点,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保有较大规模的原材 料和产成品库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2024.06.30 原材料 8,961.40 27.37 8,934.03 库存商品 12,749.04 109.34 12,639.70 发出商品 12.72 - 12.72 合计 21,723.16 136.71 21,586.45 2023.12.31 原材料 17,082.34 27.37 17,054.97 库存商品 26,424.08 153.68 26,270.40 发出商品 21.40 - 21.40 合计 43,527.82 181.05 43,346.77 2022.12.31 原材料 16,260.86 76.74 16,184.12 库存商品 25,009.06 127.99 24,881.07 1-1-33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发出商品 356.09 - 356.09 合计 41,626.01 204.73 41,421.27 2021.12.31 原材料 18,354.87 27.37 18,327.50 库存商品 25,904.69 14.44 25,890.25 发出商品 137.60 - 137.60 合计 44,397.16 41.81 44,355.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存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变动幅度较小;2024 年 6 月末 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3 年末减少 21,760.32 万元,降幅为 50.20%,主要系年中为 销售淡季公司备货减少,导致 2024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4,355.34 万元、41,421.27 万元、 43,346.77 万元和 21,586.45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6.87%、44.59%、49.67% 和 27.58%,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复合肥行业具有生 产周期短,原料采购量及产品销量大的特点,因此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保有较 大规模的原材料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以及较大的产成品库存以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原材料 公司存货中原材料主要为复合肥生产所需的氯化铵、尿素、磷酸一铵、氯化 钾、硫酸钾等基础化肥产品。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原材料规 模总体保持稳定,变动幅度较小;2024 年 6 月末原材料的账面价值较 2023 年末 减少较多,主要系年中为销售淡季公司根据经营需求减少原材料备货所致。 (2)库存商品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复合肥产品。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 库存商品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变动幅度较小;2024 年 6 月末库存商品的账面价 值较 2023 年末减少较多,主要系年中为销售淡季公司根据经营需求减少库存商 品备货所致。 综上,公司各项存货规模及其变动与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售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进行销售,因此公 司报告期末的预收款项金额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公司在手订单情况。截至 2024 1-1-33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类存货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合同负债对 期末存货数量(吨) 在手订单 合同负债 应产品在手 项目 期末原材料 覆盖率 (万元) 订单数量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折算数量 (%) (吨) 尿素 902.70 4,254.66 1,463.77 290.66 复合肥 14,959.21 61,218.83 55,609.40 132.48 24,839.49 75.97 注:①上表中合同负债未包含其他业务收取的预收款项;②合同负债对应产品在手订单 数量为合同负债金额除以该产品 2024 年 6 月平均售价;③期末原材料折算数量计算口径为 复合肥主要原材料期末库存数量除以主要原材料单耗。 如上表所示,按照公司对外销售尿素和复合肥 2024 年 6 月平均售价计算, 公司 2024 年 6 月末合同负债对应尿素和复合肥在手订单数量分别为 4,254.66 吨 和 61,218.83 吨,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290.66%和 75.97%,公司 2024 年 6 月 末的尿素和复合肥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公司存货期后周转良好,不存在积压滞 销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跌价 准备。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存货均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311.87 2,190.51 3,331.39 3,396.42 预缴企业所得税 66.03 190.72 1,266.51 313.46 发行费用 903.57 721.23 494.34 - 合计 1,281.48 3,102.45 5,092.24 3,709.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全部为增值税留抵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和发行上市相关中介费用,金额分别为 3,709.87 万元、5,092.24 万元、3,102.45 万元和 1,281.4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6%、5.48%、3.56%和 1.64%。 2022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1 年末增加 1,382.37 万元,增幅为 37.26%,主要系 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2023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2 年末大幅减少,主要 系增值税留抵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2024 年 6 月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3 年末减少 1,820.98 万元,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1-1-34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非流动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91.88 0.97% 1,291.88 1.03% 1,291.88 1.10% 1,291.88 1.08% 投资性房地产 188.37 0.14% 192.67 0.15% - - - - 固定资产 93,309.81 69.82% 96,293.75 76.69% 93,024.63 79.38% 94,263.96 78.55% 在建工程 17,219.15 12.88% 4,999.74 3.98% 627.47 0.54% 2,346.42 1.96% 使用权资产 166.01 0.12% 212.15 0.17% 130.33 0.11% 282.01 0.23% 无形资产 18,523.09 13.86% 18,913.54 15.06% 19,629.43 16.75% 19,281.88 16.07% 商誉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17.89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7.37 1.97% 2,661.02 2.12% 2,398.83 2.05% 2,198.70 1.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9.73 0.23% 1,004.49 0.80% 92.80 0.08% 325.20 0.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3,645.40 100.00% 125,569.24 100.00% 117,195.37 100.00% 120,007.94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 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6.58%、96.67%、95.73%和 96.56%。 非流动资产各项目结构总体保持稳定,2024 年 6 月末和 2023 年末在建工程 较 2022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陆续投入所致。报告期内,各项非 流动资产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项目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 成本 账面价值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8.72 - 1,038.72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54.85 -154.85 -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253.16 - 253.16 合计 1,446.73 -154.85 1,291.88 1-1-34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3.12.31 项目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 成本 账面价值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8.72 - 1,038.72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54.85 -154.85 -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253.16 - 253.16 合计 1,446.73 -154.85 1,291.88 2022.12.31 项目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 成本 账面价值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8.72 - 1,038.72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54.85 -154.85 -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253.16 - 253.16 合计 1,446.73 -154.85 1,291.88 2021.12.31 项目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 成本 账面价值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8.72 - 1,038.72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54.85 -154.85 - 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126.45 -126.45 -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253.16 - 253.16 合计 1,573.18 -281.30 1,291.88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二)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2022 年 12 月,经中盐集团审 批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因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值均为负值,子公司红四方销售将所持中盐安 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2.76%股权作价 1 元转让给四方新材。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房屋、建筑物 188.37 192.67 - - 合计 188.37 192.67 - - 1-1-34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采用成本计量模式核算的用于出租的房屋。 3、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固定资产 93,307.56 96,291.51 93,024.63 94,235.16 固定资产清理 2.25 2.25 - 28.80 合计 93,309.81 96,293.75 93,024.63 94,263.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4,263.96 万元、93,024.63 万 元、96,293.75 万元和 93,309.8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8.55%、79.38%、 76.69%和 69.82%。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一、账面原值小计 143,729.36 143,070.26 134,109.70 128,754.2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6,409.83 86,006.54 75,688.94 73,941.06 机器设备 49,345.99 49,191.92 51,365.29 48,528.26 运输设备 311.98 340.54 393.15 482.26 电子设备及其他 7,661.56 7,531.27 6,662.32 5,802.71 二、累计折旧小计 50,062.26 46,419.22 40,725.53 34,159.6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9,881.07 18,044.27 14,468.87 11,360.45 机器设备 25,289.82 23,731.74 21,577.60 18,259.67 运输设备 154.51 168.32 221.20 244.92 电子设备及其他 4,736.87 4,474.89 4,457.86 4,294.56 三、减值准备小计 359.53 359.53 359.53 359.5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22.39 322.39 322.39 322.39 机器设备 37.15 37.15 37.15 37.15 运输设备 -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 四、账面价值小计 93,307.56 96,291.51 93,024.63 94,235.1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66,206.38 67,639.88 60,897.68 62,258.22 机器设备 24,019.02 25,423.03 29,750.54 30,231.44 运输设备 157.47 172.22 171.96 237.34 1-1-34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电子设备及其他 2,924.69 3,056.38 2,204.46 1,508.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固定资产 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变动幅度较小;2023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 2022 年 末增加 8,960.57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购置科研、销售和办公综合用房导致房屋 及建筑物账面原值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如下: 折旧年限(年) 公司简称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他 司尔特 7-20 5-10 3-10 3-10 芭田股份 5-20 10 5 3-5 六国化工 20-40 10-14 3-12 新洋丰 12-35 7-20 5-10 5 史丹利 5-30 5-20 5 3-10 云图控股 8-20 8-12 6-10 5 云天化 5-40 2-20 10 5 本公司 10-25 14 8 5-8 注:1、因固定资产分类差异,此处六国化工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其专用设备折旧年限, 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折旧年限为其通用设备折旧年限;2、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年报。 如上表所示,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符合 行业特点。 (4)报告期各期末,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湖北成品仓库 2.09 - 237.59 248.95 宇通客车 - - 10.08 13.34 吉林东侧门市房 - 2.30 2.73 - 合计 2.09 2.30 250.40 262.29 (5)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05.42 29.20 274.83 1.39 合计 305.42 29.20 274.83 1.39 1-1-34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在建工程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11,868.16 - 11,868.16 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 5,238.19 - 5,238.19 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其他项目 112.80 - 112.80 合计 17,219.15 - 17,219.15 2023.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3,575.62 - 3,575.62 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 910.56 - 910.56 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湖南红四方涉水环境专项整改工程 389.84 - 389.84 其他项目 123.72 - 123.72 合计 4,999.74 - 4,999.74 2022.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肥基地尿素车间进口调节阀更换项目 165.04 - 165.04 湖南红四方涉水环境专项整改工程 161.23 - 161.23 合肥基地提高电能质量和用电效率改造 95.61 - 95.61 项目 合肥基地配酸技改项目 40.38 - 40.38 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33.93 - 33.93 其他项目 131.27 - 131.27 合计 627.47 - 627.47 2021.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湖北红四方氨酸北线粉尘治理项目 487.84 - 487.84 合肥基地复合肥生产装置粉尘治理项目 434.99 - 434.99 ERP 系统 436.55 - 436.55 湖南红四方涉水环境专项整改工程 378.88 - 378.88 合肥基地调度指挥系统完善项目 228.55 - 228.55 1-1-34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肥基地复合肥装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 117.06 - 117.06 项目 湖北红四方高塔装置新增粉流体冷却器 96.06 - 96.06 改造项目 其他项目 166.50 - 166.50 合计 2,346.42 - 2,346.42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96%、0.54%、3.98%和 12.88%。2022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 2021 年末下降 73.26%,主要系合 肥基地复合肥生产装置粉尘治理项目及湖北红四方粉尘治理等项目完工转固所 致;2023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4,372.27 万元,2024 年 6 月末 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 2023 年末增加 12,219.41 万元,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陆续投 入所致。 (2)报告期内,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转入固定 项目名称 2023.12.31 本期增加金额 2024.06.30 资产金额 湖南红四方涉水环境专项 389.84 173.86 563.70 - 整改工程 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 3,575.62 8,292.53 - 11,868.16 用肥料项目 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 专用优质钾肥及其配套工 910.56 4,327.63 - 5,238.19 程项目 合计 4,876.02 12,794.02 563.70 17,106.35 (续上表) 单位:万元 本期转入固 项目名称 2022.12.31 本期增加金额 定资产或无 2023.12.31 形资产金额 科研、销售和办公综合用房 - 8,262.18 8,262.18 - 项目 湖南红四方涉水环境专项 161.23 228.61 - 389.84 整改工程 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 - 3,575.62 - 3,575.62 用肥料项目 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 专用优质钾肥及其配套工 - 910.56 - 910.56 程项目 合肥基地尿素车间进口调 165.04 - 165.04 - 节阀更换项目 合计 326.28 12,976.97 8,427.23 4,876.02 (续上表) 1-1-34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期转入固 项目名称 2021.12.31 本期增加金额 定资产或无 2022.12.31 形资产金额 合肥基地复合肥生产装置 434.99 252.67 687.66 - 粉尘治理项目 ERP 系统 436.55 54.86 491.42 - 湖南红四方涉水环境专项 378.88 492.97 710.62 161.23 整改工程 湖北红四方氨酸北线粉尘 487.84 356.22 844.06 - 治理项目 合肥基地调度指挥系统完 228.55 50.44 278.99 - 善项目 合肥基地尿素车间进口调 - 165.04 - 165.04 节阀更换项目 合计 1,966.81 1,372.21 3,012.75 326.28 (续上表) 本期转入固 项目名称 2020.12.31 本期增加金额 定资产或无 2021.12.31 形资产金额 湖南红四方一期项目 25,499.97 3,326.53 28,826.50 - 湖北红四方氨酸北线粉尘 - 487.84 - 487.84 治理项目 合肥基地复合肥生产装置 779.28 2,150.27 2,494.57 434.99 粉尘治理项目 合计 26,279.25 5,964.64 31,321.07 922.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均按照计划正常开展,不存在减值迹象。 5、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房屋及建筑物 48.80 36.33 72.65 108.98 运输工具 117.21 175.82 57.68 173.03 合计 166.01 212.15 130.33 282.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2.01 万元、130.33 万元、 212.15 万元和 166.01 万元,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除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按照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折旧。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1-1-34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土地使用权 16,852.34 17,072.23 17,511.50 17,656.70 专利权及商标权 1,220.14 1,361.73 1,644.67 1,595.79 软件及其他 450.61 479.58 473.26 29.40 合计 18,523.09 18,913.54 19,629.43 19,281.88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281.88 万元、19,629.43 万元、18,913.54 万元和 18,523.0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6.07%、16.75%、15.06%和 13.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商誉原值 689.46 689.46 689.46 689.46 减:商誉减值准备 689.46 689.46 689.46 689.46 商誉账面价值 - - - - 公司商誉系报告期外收购吉林红四方确认的商誉,经测算吉林红四方包含商 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各资产负债表日吉林红四方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 可辨认净资产,公司对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车辆使用费 - - - 17.89 合计 - - - 17.89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17.89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01%、0.00%、0.00%和 0.00%,金额及占比较小。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4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96.25 115.78 540.59 124.70 476.48 102.87 313.56 74.64 信用减值准备 6,776.98 1,206.97 6,608.85 1,174.85 5,821.20 972.66 5,469.34 894.20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 154.85 38.71 154.85 38.71 154.85 38.71 281.30 70.33 值变动 可抵扣亏损 1,622.91 405.73 1,688.81 422.20 1,651.26 412.81 1,629.86 407.47 待兑现返利 196.06 44.29 369.95 84.49 561.55 135.08 473.42 111.90 使用权资产税会差异 13.85 2.08 6.50 0.98 3.21 0.48 5.79 0.87 预提费用 406.50 72.25 310.57 55.09 550.05 87.93 269.08 40.36 递延收益 2,912.98 706.16 2,954.30 715.29 2,527.37 612.30 2,151.77 535.36 职工薪酬 436.50 66.38 386.00 68.00 382.26 58.24 315.00 47.25 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 6.87 1.72 2.64 0.66 16.99 4.25 65.35 16.34 合计 13,023.75 2,660.06 13,023.07 2,684.98 12,145.20 2,425.33 10,974.47 2,198.70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 产和负债于 得税资产于 产和负债于 得税资产于 产和负债于 所得税资产 产和负债于 所得税资产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2024 年 6 月 30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于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月 于 2021 年 12 日互抵金额 日余额 31 日互抵金额 31 日余额 31 日互抵金额 月 31 日余额 31 日互抵金额 月 31 日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69 2,637.37 -23.96 2,661.02 -26.50 2,398.83 - -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待 兑现返利和递延收益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 资产余额分别为 2,198.70 万元、2,398.83 万元、2,661.02 万元和 2,637.37 万元,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83%、2.05%、2.12%和 1.97%。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309.73 1,004.49 92.80 325.20 合计 309.73 1,004.49 92.80 325.20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 流动资产分别为 325.20 万元、92.80 万元、1,004.49 万元和 309.73 万元,占非流 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27%、0.08%、0.80%和 0.23%。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 年末 1-1-34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余额较 2021 年末减少 71.46%,主要系工程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其他非流 动资产 2023 年末余额较 2022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4 年 6 月末余额较 2023 年末减少 694.77 万元,降幅为 69.17%, 主要系工程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11、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本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 并已按上述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 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坏账准备 6,776.98 6,608.86 6,734.43 6,419.08 存货跌价准备 136.71 181.05 204.73 41.8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9.53 359.53 359.53 359.53 商誉减值准备 689.46 689.46 689.46 689.46 合计 7,962.69 7,838.90 7,988.15 7,509.88 报告期各期末,坏账准备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 价准备为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跌价准 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系对闲置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系 公司对收购吉林红四方产生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公司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其他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04 52.43 53.34 32.07 存货周转率(次) 5.34 8.01 8.61 7.27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7.49 6.87 6.75 11.23 存货周转天数(天) 33.71 44.94 41.81 49.52 注:2024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未做年化处理,下同。 1、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2.07 次、53.34 次、52.43 次和 24.04 1-1-35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次,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化肥行业主要采用先款后货或者 现款现货的销售结算模式,应收账款规模较小。2022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 率较 2021 年度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多举措控制赊 销规模,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 2、存货周转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27 次、8.61 次、8.01 次和 5.34 次,公 司存货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指标 公司简称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司尔特 29.44 60.57 78.74 50.81 芭田股份 15.79 26.21 22.32 19.91 六国化工 12.33 33.18 54.65 53.90 新洋丰 27.22 55.77 51.70 47.81 应收账款周 史丹利 251.44 554.96 450.49 322.63 转率(次) 云图控股 23.65 39.48 37.41 32.52 云天化 12.43 34.05 37.22 29.09 平均值 53.19 114.89 104.65 79.52 本公司 24.04 52.43 53.34 32.07 司尔特 1.82 3.72 3.49 3.11 芭田股份 1.83 4.77 5.06 4.50 六国化工 2.07 4.70 4.85 5.07 新洋丰 2.88 4.33 4.65 4.04 存货周转率 史丹利 3.29 5.88 5.82 4.59 (次) 云图控股 3.51 5.86 5.69 5.33 云天化 3.91 7.36 8.02 7.95 平均值 2.76 5.23 5.37 4.94 本公司 5.34 8.01 8.61 7.2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如上表所示,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公司逐步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应收账 款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游 水平。 1-1-35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模式和产品 结构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所致。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计划生产模式, 并通过科学的库存管理、合理调整营销策略,缩短产品周期,加快了产成品流转 速度,减少存货对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总体资产周转能力良好。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2,023.64 33.63% 14,011.92 13.35% 24,950.04 21.10% 52,055.42 44.08% 应付票据 16,626.70 17.46% 20,004.75 19.06% 11,135.00 9.42% 11,836.97 10.02% 应付账款 18,442.62 19.37% 12,643.39 12.04% 16,217.44 13.72% 18,276.83 15.48% 合同负债 15,892.03 16.69% 42,383.04 40.38% 50,369.58 42.61% 23,816.39 20.17% 应付职工薪酬 2,474.65 2.60% 4,108.18 3.91% 3,462.89 2.93% 3,372.17 2.86% 应交税费 1,120.44 1.18% 516.69 0.49% 641.60 0.54% 870.51 0.74% 其他应付款 3,123.40 3.28% 3,030.83 2.89% 3,049.28 2.58% 1,601.12 1.36% 一年内到期的非 138.99 0.15% 157.99 0.15% 99.56 0.08% 154.26 0.13%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949.00 2.05% 4,598.20 4.38% 4,925.35 4.17% 3,261.16 2.76% 流动负债合计 91,791.47 96.38% 101,454.99 96.65% 114,850.73 97.15% 115,244.82 97.59% 租赁负债 40.87 0.04% 60.66 0.06% 40.80 0.03% 140.37 0.12% 预计负债 - - - - 272.84 0.23% - - 递延收益 2,912.98 3.06% 2,954.30 2.81% 2,527.37 2.14% 2,151.77 1.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0.62 0.52% 502.80 0.48% 527.17 0.45% 551.40 0.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44.47 3.62% 3,517.77 3.35% 3,368.18 2.85% 2,843.53 2.41% 负债总计 95,235.94 100.00% 104,972.75 100.00% 118,218.91 100.00% 118,088.3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较为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公司非流动负债 主要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18,088.35 万元、118,218.91 万元、 1-1-35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4,972.75 万元和 95,235.94 万元,2024 年 6 月末负债规模较 2023 年末减少 9,736.81 万元,主要原因系年中是公司销售淡季,因此 2024 年 6 月末预收货款 较 2023 年末下降较多所致;2023 年末负债规模较 2022 年末减少 13,246.16 万元, 主要受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等余额变动所致;2022 年末负债规模较 2021 年末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负债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质押借款 - - - 58.00 抵押借款 5,000.00 - 5,000.00 11,099.00 保证借款 - 5,000.00 5,000.00 39,750.00 信用借款 27,000.00 9,000.00 14,925.00 1,000.00 短期借款利息 23.64 11.92 25.04 148.42 合计 32,023.64 14,011.92 24,950.04 52,055.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总额分别为 52,055.42 万元、24,950.04 万元、 14,011.92 万元和 32,023.64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44.08%、21.10%、13.35% 和 33.63%,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借款规模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好,减少了短期借款规模所致;2024 年 6 月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23 年末增加 18,011.73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 营需求,临时周转增加了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6,626.70 20,004.75 11,135.00 11,836.97 合计 16,626.70 20,004.75 11,135.00 11,836.97 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11,836.97 万元、11,135.00 万元、20,004.75 万元和 16,626.70 万元,占负债总额 比例分别为 10.02%、9.42%、19.06%和 17.46%。2022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 较上年减少 701.97 万元,主要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使用规模下降所致;2023 年 1-1-35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8,869.75 万元,主要系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 票尚未到期余额增加所致;2024 年 6 月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23 年末减少 3,378.05 万元,主要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使用规模减少所致。 (3)应付账款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工程设备款 9,901.86 53.69% 5,989.40 47.37% 6,081.59 37.50% 8,313.17 45.48% 应付货款 6,988.02 37.89% 5,416.25 42.84% 8,558.52 52.77% 8,035.58 43.97% 应付劳务及修理费 797.69 4.33% 854.92 6.76% 1,036.13 6.39% 833.14 4.56% 应付运费及其他 755.05 4.09% 382.82 3.03% 541.20 3.34% 1,094.94 5.99% 合计 18,442.62 100.00% 12,643.39 100.00% 16,217.44 100.00% 18,276.83 100.0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设备款、应付货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 款余额分别为 18,276.83 万元、16,217.44 万元、12,643.39 万元和 18,442.62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48%、13.72%、12.04%和 19.37%。 2022 年末应付货款较 2021 末增加 522.94 万元,增幅为 6.51%,主要系 2022 年度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规模增加所致;2023 年末应付货款较 2022 年末减少 3,142.27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应付账款中向主要供应商采购额减 少,相应应付货款减少所致。 ②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供应商名称 占应付账款余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额的比例(%)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271.45 12.32 材料款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1,635.78 8.87 工程款 山东大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118.82 6.07 工程款 安徽天大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56.70 5.19 材料款 安徽金海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87.36 4.27 工程款 合计 6,770.11 36.71 - 供应商名称 2023.12.31 1-1-35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应付账款余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额的比例(%) 洋浦云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178.12 9.32 材料款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1,073.79 8.49 工程款 安徽金海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51.08 5.15 工程款 安徽天大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63.32 4.46 材料款 中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25.69 3.37 工程款 合计 3,892.00 30.78 - 2022.12.31 供应商名称 占应付账款余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额的比例(%)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874.23 11.56 工程款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 1,353.99 8.35 材料款 安徽天大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39.96 8.26 材料款 红四方控股 812.62 5.01 材料款 安徽金海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49.26 4.62 工程款 合计 6,130.05 37.80 - 2021.12.31 供应商名称 占应付账款余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额的比例(%)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078.05 27.78 工程款 红四方控股 1,950.58 10.67 材料款 安徽金海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32.40 4.55 工程款 安徽天大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25.02 4.51 材料款 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 417.29 2.28 工程款 合计 9,103.32 49.81 -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合同负债 15,892.03 42,383.04 50,369.58 23,816.39 合计 15,892.03 42,383.04 50,369.58 23,816.39 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23,816.39 万元、50,369.58 万元、 42,383.04 万元和 15,892.03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 20.17%、42.61%、40.38% 和 16.69%。2022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较 2021 年末增加 26,553.19 万元,增幅为 1-1-35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9%,主要系 2022 年末市场存在价格上涨预期,经销商订货意愿较强,提前 预付货款较多所致;2023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较 2022 年末减少 7,986.54 万元,降 幅为 15.86%,主要系 2023 年度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主要原料价格呈下跌趋 势,下游化肥经销商持观望态度,备货较为谨慎导致经销商提前预付货款减少所 致;2024 年 6 月末公司合同负债较 2023 年末减少 26,491.02 万元,降幅为 62.50%, 主要系期初预收货款在本期发货结算,同时年中系公司销售淡季,下游客户预付 货款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短期薪酬 2,474.65 4,108.18 3,368.79 2,756.42 离职后福利-设定 - - 94.10 615.75 提存计划 辞退福利 - - - - 合计 2,474.65 4,108.18 3,462.89 3,372.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3,372.17 万元、3,462.89 万元、 4,108.18 万元和 2,474.65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2.86%、2.93%、3.91%和 2.60%,主要为期末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奖金等。2023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 2022 年末增加 645.29 万元,增幅为 18.63%,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增长较多,计 提较多年度奖金所致;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 2023 年末减少 1,633.53 万元,降幅为 39.76%,主要系公司 2024 年 6 月末仅计提半年度奖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拖欠员工薪酬福利的情况。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增值税 86.18 111.83 306.07 70.98 房产税 98.00 104.47 78.91 84.37 印花税 129.27 95.59 112.91 83.76 个人所得税 1.93 54.76 67.30 132.51 土地使用税 46.93 55.52 39.12 40.66 1-1-35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企业所得税 713.29 45.60 6.81 426.07 其他 44.84 48.91 30.48 32.17 合计 1,120.44 516.69 641.60 870.51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870.51 万元、641.60 万元、516.69 万 元和 1,120.44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0.74%、0.54%、0.49%和 1.18%。2022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21 年末减少 228.91 万元,降幅为 26.30%,主要系公司 2022 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2023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22 年末减少 124.91 万元,降幅为 19.47%,主要系公司 2023 年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22 年末增加 603.74 万元,增幅为 116.85%,主要系 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3,123.40 3,030.83 3,049.28 1,601.12 合计 3,123.40 3,030.83 3,049.28 1,601.12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601.12 万元、3,049.28 万元、3,030.83 万元和 3,123.40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1.36%、2.58%、2.89%和 3.28%,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附退回条件的政府补助 1,200.00 1,200.00 1,2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1,357.33 1,239.59 1,128.03 1,198.50 预提费用 182.20 227.26 482.97 295.69 其他 383.87 363.97 238.28 106.92 合计 3,123.40 3,030.83 3,049.28 1,601.12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押金及保证金、预提费用、附退回条件的政府补助 等,其中押金及保证金主要系收取的经销商押金和融资担保保证金,预提费用主 1-1-35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要系预提的报销费用,附退回条件的政府补助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相关确认条 件在报告期末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 2022 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1,448.16 万元,主要系收到的附 退回条件的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54.26 万元、99.56 万 元、157.99 万元和 138.99 万元,主要为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一年内到期应付 的租赁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38.99 157.99 99.56 154.26 合计 138.99 157.99 99.56 154.26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待转销项税额 1,430.28 3,814.59 4,533.35 2,143.47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518.72 783.61 392.00 1,117.68 合计 1,949.00 4,598.20 4,925.35 3,261.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3,261.16 万元、4,925.35 万元、 4,598.20 万元和 1,949.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6%、4.17%、4.38% 和 2.05%,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和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其中待转销项税额系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货款对应的增值税部分调整 至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列报;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系信用等级不高的已背书但尚 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公司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余额变动主要系 公司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尚未到期金额 变动所致。 (10)租赁负债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租入资产按照剩余租赁付款 额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并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1-35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租赁付款额 187.18 227.27 147.10 312.88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7.32 8.62 6.73 18.25 小计 179.87 218.65 140.37 294.63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38.99 157.99 99.56 154.26 合计 40.87 60.66 40.80 140.37 (11)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未决诉讼 - - 272.84 - 合计 - - 272.84 - 2022 年末预计负债的形成原因如下: 本公司之母公司红四方控股因有关合同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要求自 2019 年 1 月起调整污水处理费结算价格,2022 年 10 月,肥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 告胜诉,红四方控股需支付相关差价及违约金。基于公司与红四方控股签订的《中 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材料供 应相关事项协议书》约定:“乙方委托甲方进行污水处理,乙方每月支付的污水 处理费用按照甲方污水处理综合成本结合污水处理量进行计算”。因此,公司存 在承担相应部分差价的潜在义务,按照双方前期结算情况,确认预计负债。双方 已于 2023 年度结算,因此预计负债 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减少 272.84 万元。 (1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2,151.77 万元、2,527.37 万元、 2,954.30 万元和 2,912.98 万元,均为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计入 本年计入 本期新增 补助项目 2023.12.31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 2024.06.30 备注 金额 金额 入金额 产业扶持 1,908.70 - 1.55 - 1,907.16 与资产相关 标准厂房项目 180.06 - 2.50 - 177.56 与资产相关 制造强省项目 85.30 - 2.67 - 82.62 与资产相关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1.61 - 1.05 - 20.55 与资产相关 支持工业政策 1-1-35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肥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固定 156.40 - 7.63 - 148.77 与资产相关 资产补贴 湖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 133.26 - 5.58 - 127.68 与资产相关 展专项资金补助 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 38.60 - 2.34 - 36.26 与资产相关 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补贴 50 万吨复合肥生产装置环保 414.16 - 17.03 - 397.13 与资产相关 设施改造项目资金 合肥市减煤技术改造奖补资 16.21 - 0.97 - 15.23 与资产相关 金 合计 2,954.30 - 41.32 - 2,912.98 - 本年计入 本年计入 本期新增 补助项目 2022.12.31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 2023.12.31 备注 金额 金额 入金额 产业扶持 1,908.70 - - - 1,908.70 与资产相关 标准厂房项目 188.16 - 8.09 - 180.06 与资产相关 制造强省项目 90.64 - 5.35 - 85.30 与资产相关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3.78 - 2.18 - 21.61 与资产相关 支持工业政策 合肥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固定 171.66 - 15.26 - 156.40 与资产相关 资产补贴 湖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 144.42 - 11.16 - 133.26 与资产相关 展专项资金补助 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 - 41.33 2.73 - 38.60 与资产相关 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补贴 50 万吨复合肥生产装置环保 - 417.00 2.84 - 414.16 与资产相关 设施改造项目资金 合肥市减煤技术改造奖补资 - 17.02 0.81 - 16.21 与资产相关 金 合计 2,527.37 475.35 48.42 - 2,954.30 - 本年计入 本年计入 本期新增 补助项目 2021.12.31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 2022.12.31 备注 金额 金额 入金额 产业扶持 1,908.70 - - - 1,908.70 与资产相关 标准厂房项目 121.25 75.00 8.09 - 188.16 与资产相关 制造强省项目 95.99 - 5.35 - 90.64 与资产相关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5.82 - 2.04 - 23.78 与资产相关 支持工业政策 合肥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固定 - 178.02 6.36 - 171.66 与资产相关 资产补贴 湖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 - 150.00 5.58 - 144.42 与资产相关 展专项资金补助 合计 2,151.77 403.02 27.42 - 2,527.37 - 1-1-36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年计入 本年计入 本期新增 补助项目 2020.12.31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 2021.12.31 备注 金额 金额 入金额 产业扶持 1,090.69 818.02 - - 1,908.70 与资产相关 制造强省项目 100.00 - 4.01 - 95.99 与资产相关 标准厂房项目 - 125.00 3.75 - 121.25 与资产相关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 26.70 0.88 - 25.82 与资产相关 支持工业政策 合计 1,190.69 969.72 8.64 - 2,151.77 - (13)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报告期内,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递延所 应纳税 递延所 应纳税 递延所 应纳税 递延所 应纳税暂 得税负 暂时性 得税负 暂时性 得税负 暂时性 得税负 时性差异 债 差异 债 差异 债 差异 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 1,962.48 490.62 2,011.21 502.80 2,108.67 527.17 2,205.60 551.40 并资产评估增值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51.25 22.69 159.72 23.96 176.65 26.50 - - 合计 2,113.74 513.31 2,170.93 526.76 2,285.32 553.66 2,205.60 551.40 ②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递延所得 抵销后递 递延所得 抵销后递 递延所得 抵销后递 递延所得 抵销后递 税资产和 延所得税 税资产和 延所得税 税资产和 延所得税 税资产和 延所得税 负债于 负债于 负债于 负债于 负债于 负债于 负债于 负债于 项目 2024 年 6 2024 年 6 2023 年 12 2023 年 12 2022 年 12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月 31 日互 月 31 日 月 31 日互 月 31 日 月 31 日互 月 31 日 互抵金额 余额 抵金额 余额 抵金额 余额 抵金额 余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69 490.62 -23.96 502.80 -26.50 527.17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 551.40 万元、527.17 万元、 502.80 万元和 490.62 万元,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吉林红四方资产评估增值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财务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0.85 0.86 0.81 0.68 速动比率(倍) 0.62 0.43 0.45 0.29 1-1-36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财务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94 49.32 56.27 59.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29 49.12 57.37 60.9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575.99 26,676.42 22,362.85 22,656.4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47 12.65 8.26 5.00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主要 依靠经营现金流和短期负债,长期借款较少所致。公司信誉度较高,货币资金较 为充裕,银行融资渠道畅通,不存在重大的短期偿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偿债 能力不断提高。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2,656.46 万元、22,362.85 万元、26,676.42 万元和 14,575.99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5.00、8.26、12.65 和 20.47 倍,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具备到期偿还债 务能力。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指标 公司简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司尔特 2.63 2.44 2.41 1.74 芭田股份 0.70 0.64 0.76 0.80 六国化工 0.95 0.83 0.92 0.75 新洋丰 1.40 1.27 1.16 1.70 流动比率(倍) 史丹利 1.19 1.23 1.45 1.89 云图控股 0.96 0.87 1.07 0.85 云天化 1.05 0.98 0.88 0.71 平均值 1.27 1.18 1.24 1.21 本公司 0.85 0.86 0.81 0.68 司尔特 1.72 1.34 1.76 1.01 速动比率(倍) 芭田股份 0.45 0.41 0.55 0.42 1-1-36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指标 公司简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六国化工 0.50 0.47 0.60 0.39 新洋丰 0.95 0.73 0.64 0.98 史丹利 0.88 0.93 1.14 1.33 云图控股 0.67 0.52 0.70 0.50 云天化 0.70 0.55 0.55 0.48 平均值 0.84 0.71 0.85 0.73 本公司 0.62 0.43 0.45 0.29 司尔特 17.69 17.23 23.00 32.75 芭田股份 53.81 54.24 53.47 38.72 六国化工 66.19 67.04 72.59 69.16 新洋丰 40.50 40.70 46.47 37.42 资产 负债率 史丹利 39.55 44.36 41.79 34.87 (合并,%) 云图控股 58.12 59.30 58.52 66.39 云天化 56.49 58.13 63.53 76.29 平均值 47.48 48.71 51.34 50.80 本公司 44.94 49.32 56.27 59.6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目前融资渠道相对 单一,经营及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依靠经营积累和短期借款解决。目前,公司盈利 能力持续向好,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较强,金融机构授信充足,短期偿债能力 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77.85 24,386.20 35,606.31 22,648.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3.25 -10,863.18 -4,963.78 -10,05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56.34 -12,858.01 -29,500.77 -15,325.53 1-1-36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960.94 665.00 1,141.76 -2,733.0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多,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所 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多,主要与公司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 务支付的现金相关。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2,028.30 383,297.41 467,046.35 297,396.95 营业收入 197,545.21 389,943.81 417,008.72 305,369.3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87.08% 98.30% 112.00% 97.39%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7.39%、112.00%、98.30%和 87.08%,公司销售收现率较高,2024 年上半年公 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主要系期初预收货款在本 期发货结算,同时年中系公司销售淡季,下游客户预付货款减少所致。公司经营 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良好的销售回款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77.85 24,386.20 35,606.31 22,648.03 净利润 8,635.33 16,021.21 12,273.27 11,061.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01.65% 152.21% 290.11% 204.7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各期净利润,主要系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及财务费用较高、销售回款较好所致。公司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利润 8,635.33 16,021.21 12,273.27 11,061.61 1-1-36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加:资产减值准备 58.38 268.63 3,312.45 16.91 信用减值损失 168.13 2.79 323.20 -101.80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 3,766.90 7,007.86 6,770.73 6,149.71 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68.37 152.61 151.68 151.68 无形资产摊销 380.42 779.93 758.38 739.7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17.89 82.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0.11 -0.14 0.19 -4.12 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4.77 31.78 39.93 166.7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05.57 1,481.36 1,770.24 3,094.1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1.22 -57.58 -52.3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65 -262.19 -231.74 621.0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18 -24.36 -24.23 -36.5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701.93 -2,194.13 -378.38 -16,317.0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3,701.52 2,017.19 -19,815.10 12,874.48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30,255.04 -622.47 30,695.40 4,201.51 列) 其他 - -52.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77.85 24,386.20 35,606.31 22,648.0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55.56 万元、 -4,963.78 万元、-10,863.18 万元和-7,073.2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流出较多,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流出较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325.53 万元、 -29,500.77 万元、-12,858.01 万元和 17,256.34 万元,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多,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较好,公司减少银行短期借款规模所致;2024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流入较多,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临时周转增加了短期借款所致。 1-1-36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里,公司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和扩建 5 万吨/年经 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资金需求的具 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五)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充足,利息保障倍数呈上升趋 势,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 目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经营及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依靠经营积累和短期借款。目 前公司融资渠道通畅,具备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短期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未来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进一步充实资本,增强偿债能力。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专注于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主要包括常 规复合肥料、各种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氮肥等多个系列数百个品种规格,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专业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根据中 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数据,公司复合肥产销量位列全国复合肥行业前列。公司 所处行业市场需求较大,政策环境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报告期内, 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经营模式、产品和业务结构和所处行业的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十二、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 购合并事项 (一)重大投资事项或重大资本性支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现金流支出分别为 11,053.68 万元、5,076.26 万元、11,919.75 万元和 7,087.61 万元,公司重大资本 性支出主要系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购置了机器设备以及建 设厂房等。 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将增加对固定资产的投入,以满足公司业务 1-1-36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长的需求。上述资本性支出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 模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 (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及或有 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盈利预测信息 公司未进行盈利预测,无需披露盈利预测信息。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 策、税收政策、行业周期及市场环境、业务模式、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不存在 异常变动,主要客户或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 更,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会计师审阅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 1-1-36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4]610Z0100 号),审阅意见为:“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 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红四方 肥业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发行人专项声明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专项说明,保证财务 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专项 说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2024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分析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审阅报告》,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及同 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219,288.58 212,835.12 3.03% 负债总额 99,902.52 104,972.75 -4.83% 所有者权益 119,386.06 107,862.37 1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790.78 92,553.02 12.14%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产总额为 219,288.58 万 元,较去年末增长 3.03%;负债总额为 99,902.52 万元,较去年末减少 4.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为 103,790.78 万元,较去年末增长 12.14%。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审阅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经营成果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1-1-36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66,573.48 300,912.74 -11.41% 营业利润 12,870.04 14,448.71 -10.93% 利润总额 12,923.24 14,542.33 -11.13% 净利润 11,447.31 13,378.98 -14.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85.22 13,296.59 -15.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10,916.64 12,867.21 -15.16%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66,573.48 万元,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34,339.26 万元,下降 11.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0,916.64 万元,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1,950.56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24 年度三季度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产品价格呈下跌趋势,下游化肥经销 商持观望态度,备货较为谨慎,同时气候异常种植季节推迟导致主要产品销量下 降,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量较 2023 年 7-9 月减少 8.24 万吨,2024 年 1-9 月 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量较 2023 年 1-9 月减少 4.09 万吨;同时受化肥市场主 要原料价格下降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降低亦导致公司利润有 所下降。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根据《审阅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同比变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4,256.46 35,641.49 -88.0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0,978.43 -6,645.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1,957.26 -325.15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净增加额 5,235.29 28,671.12 -81.74% 2024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256.46 万元,较 2023 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较多,主要系 2024 年三季度以来受宏 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产品价格呈下跌趋势,下游化肥经销商持观望态度,备货 较为谨慎,同时气候异常种植季节推迟导致主要产品销量下降导致经销商提前预 1-1-36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付货款减少进而导致 2024 年 1-9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较多。 2024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78.43 万元,流出规 模较大,主要系 2024 年公司募投项目陆续投入导致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 流出较大所致。 2024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1,957.26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多,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临时周转增加了短期借 款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审阅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05 -32.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410.30 194.25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13.7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8.83 180.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1.36 74.09 小计 275.72 530.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21 87.46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3.07 13.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68.57 429.38 2024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268.57 万元,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40%,占比较小,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 政府补助。 (五)2024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 2024 年 1-9 月已经实现的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变动幅度 383,088.24 至 营业收入 389,943.81 -1.76%至-0.50% 387,990.24 1-1-37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变动幅度 增长 3.70%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21.27 至 16,955.78 15,835.00 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增长 1.08%至 15,188.35 至 15,722.86 15,026.01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4% 注:上述 2024 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 计,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如前所述,2024 年度三季度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产品价格呈下 跌趋势,下游化肥经销商持观望态度,备货较为谨慎,同时受气候异常种植季节 推迟导致主要产品销量下降;同时由于化肥市场行情呈下跌趋势,公司复合肥和 氮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下降。目前化肥市场价格处于合 理区间,未来不存在持续大幅下滑的风险。由于化肥属于农业种植刚需产品,当 原材料价格逐步稳定,同时随着播种季节来临,公司经销商和下游农业种植户恢 复采购节奏,公司复合肥销量和毛利率稳定回升。 公司预计 2024 年全年复合肥和氮肥产品销量合计 154.3 万吨至 156.3 万吨, 较 2023 年度增长 3.9 万吨至 5.9 万吨;公司预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383,088.24 万元至 387,990.24 万元,较 2023 年度下降 1.76%至 0.50%,公司预计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4 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化肥市场主要原料价格下降, 公司复合肥和氮肥产品价格较 2023 年度下降所致;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421.27 万元至 16,955.78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3.70% 至 7.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188.35 万元 至 15,722.86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1.08%至 4.64%。 从业绩稳定性方面看,由于气候异常导致种植季节推迟以及原材料价格的波 动影响,使得 2024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出现下滑,但 公司化肥属于农业种植刚需产品,当原材料价格逐步稳定,同时随着播种季节来 临,公司经销商和下游农业种植户恢复采购节奏,公司 2024 年全年主要产品销 量和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将继续保持增长,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相对较强。公司 核心业务、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持续盈利能力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1-37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应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 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 用。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制度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 保证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防范相关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切实保 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具体安排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万元) 金额(万元) 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 项目备案:合发改备(2022)14 号 环建审(2022) 24,516.15 23,550.15 效专用肥料项目 项目代码:2111-340100-04-01-229236 1005 号 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 项目备案:合发改备(2022)23 号 环建审(2022) 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 14,006.84 14,006.84 项目代码:2111-340100-04-01-294038 38 号 配套工程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2,000.00 12,000.00 - - 流动资金 合计 50,522.99 49,556.99 -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 资金或银行借款等途径自筹资金来解决资金缺口;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 1-1-37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由公司独立运营,且公司已进行了必要的 人员、技术及市场方面的准备。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 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是对现有业务的扩大、 延伸和完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生 产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增强产品竞争力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和增强资金实力,对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1)新型肥料是行业发展方向 我国粮食产量对化肥的依赖性较强,而化肥生产需要的磷矿、钾矿、煤炭等 资源供应日益紧张。发展新型专用、功能肥料,提高肥料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由 资源消耗型向资源增效型转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现代化肥工业及农 业科技发展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内容。 (2)新型肥料可以减轻环境影响 我国耕地基础地力偏低、耕地利用强度高,化肥施用对粮食增产的贡献较大。 目前,国内单位面积用肥量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肥料利用率较低,过量施肥不 仅造成了能源与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导致土壤普遍酸化严重,带来了地表水富 营养化、地下水硝酸盐富集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土壤肥力下降,农作物品质降低。 因此,发展新型增效专用肥料、提高肥料利用率,无疑是我国减轻环境污染、发 展可持续增效农业的重头戏。 (3)新型肥料可以更好适应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1-1-37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①种肥同播对肥料质量的要求 在使用新型增效复合肥提高肥料利用率的基础上,实行精准施肥、种肥同播, 亦是提高肥料利用率的有效途径,可以进一步减少施肥量。 ②水肥一体化对肥料质量的要求 我国水资源严重紧缺,总量仅为世界的 6%,人均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 1/4, 加之肥料利用率较低,水肥资源约束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在 新形势下,推进水肥一体化、发展高水溶性肥料的工作已成为提高水肥利用效率、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缓解水资源紧缺的关键措施。 ③农业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对肥料质量的要求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持续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 合作社等)的增加和农村“空心化”,农村土地朝适度集中发展,大户经营开始 增多,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相应提高。 综上,为了更好适应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除了提倡增效专用肥料的使用外, 市场对肥料的水溶性、肥料颗粒的硬度、圆整度、均匀度等理化性能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高塔复合肥技术经十几年的发展,其产品特点可以满足上述要求。 2、项目建设概况 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 23,550.15 万元建设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高塔专用复合 肥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年产 20 万吨新型 增效高塔专用复合肥,产品主要用于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和农业集约化、规模化 生产的区域。 3、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我国化肥存在过量施用及盲目施用的问题,利用率偏低,造成了农业面源污 染严重、土壤肥力下降等问题。为了保持我国生态环境健康持续发展,减少化肥 的生产使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推进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农业农村部在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政策,未来,将通过减少不 合理施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以及新 型肥料替代化肥等方式来达成此目标。 本项目拟生产的新型增效专用肥料产品具有复合化、高效化、长效化等特点, 1-1-37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可以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同时可以实现精准施肥、种肥同播,进一步减少施肥 量,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中的“十 一、石化化工”之“5、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 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增效、环保等新型肥料。 (2)技术与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一贯重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创新工作,经过多年实践, 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和农化服务人员。公司注重关键技术研究,在新型肥料 研发上取得多项科技成果,先后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奖项。公司拥有安徽省企业 技术中心、安徽省缓控释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并与相关科研机构、 高校在新型肥料研发及应用等方面进行产学研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公司拥有多项新型肥料相关发明专利,包括“一种增效控失性肥料及其制备 方法”“一种缓释肥料及其生产方法”“一种高效环保型缓释肥料及其制备方 法”等,利用前述技术生产出的符合农作物需肥特性的缓释肥和控失肥可应用于 多种经济作物、大田粮食作物和需肥时期较长的作物,以及高湿热地区、肥力水 平较低、漏水、漏肥严重的地区。针对我国农田氮肥利用率低,公司与相关单位 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增效专用产品,该产品可以有效抑制铵态氮向硝态氮的转 化,减少铵态氮与硝态氮的淋溶,减少氨挥发与氧化亚氮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 促进作物生长,强化作物对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的全面吸收,从而提高肥料 利用率,间接起到了节能减排的作用。上述技术或成果,具有很好的减肥增产增 收效果,市场潜力较大。 公司的技术与研发能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3)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成熟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和稳定的营销和 农化服务网络,公司经销商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徽省等 公司传统优势销售区域,经销商的忠诚度、稳定性较高,营销服务网络优势更为 明显。同时,公司不断推进销售渠道扁平化和提高销售密度,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增强营销服务网络的竞争力。公司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4)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新型增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复合肥料生产是世界和我国化肥生产的发展趋 1-1-37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势,是实现减肥增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本项目生产的新型增效专 用复合肥兼具复合化、高效化和长效化等特点,产品水溶性好、肥料利用率高, 可以起到节能减排的作用,同时颗粒强度、圆整度、均匀度亦较高,可以满足种 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的要求,产品竞争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公司所在省份安徽及周边江苏、河南等省份为农业大省,耕地类型多样,农 作物品种繁多,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二)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以及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尤其在经济发达 地区,对于高效、专业的功能型三元复合肥需求量有较大增长。同时,随着人民 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业种植方向或结构的变化,忌氯作物如烟草、柑桔、西瓜 和茶叶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量有所上升,硫酸钾肥料需求量不断提高。 农作物生长中,除大量营养元素氮、磷、钾外,硫亦为所需的中量营养元素 之一。整体来看,特别是南方地区,缺硫耕地在耕地总面积中占有一定比例,研 究表明,我国主要农作物施用含硫肥料后,产量增加的同时,农作物的品质亦会 提高。 硫酸钾是一种优质钾肥,具有低盐分指数、含氯量低及含硫等独特优点,含 氯量低不易使土壤板结,含硫施用后有利于块根和块茎作物生长,还有利于磷肥 和氮肥的吸收,促进土壤的改善,适用于任何作物。 我国是钾资源缺乏国,硫酸钾作为生产无氯钾肥的最好原料,不仅含钾,同 时又是一种含硫肥料,这对缺硫地区更为重要,因此,发展硫酸钾肥料具备市场 基础。 基于上述背景,公司拟投资建设硫酸钾装置,生产优质钾肥,满足农业生产 和市场需求。同时,为处理硫酸钾装置的副产盐酸,配套建设液体氯化钙装置, 完善循环产业链。 2、项目建设概况 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 14,006.84 万元建设 5 万吨/年曼海姆硫酸钾生产装置、 10 万吨/年液体氯化钙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本项目建成达 1-1-37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后,将年产 5 万吨曼海姆硫酸钾和 10 万吨液体氯化钙。硫酸钾产品可以满足 市场对优质钾肥的需求,氯化钙产品可以作为污水处理剂服务于本项目所在地合 肥市相关主导产业(如集成电路、平板显示企业)。 3、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主要产品硫酸钾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鼓励类中的“十一、石化化工”之“5、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 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液体氯化钙装置,符合《合肥市主导产业配套新材料和服 务指导目录》中“三、第Ⅲ类”之“18.环保新材料相关化学品。环境污染治理 材料”,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 类项目。 (2)丰富产品结构,增强竞争力 为满足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逐年上升对优质钾肥的需求,发展环境友好、水溶 性好、利用率高的优质钾肥,是适应我国农业种植结构变化的有效途径。 公司目前复合肥生产装置均为含氯复合肥料生产装置,缺少优质钾肥生产装 置。因此,公司投资建设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装置,为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3)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化肥行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 提高,人们对食物的追求由吃饱向吃好转变,农业种植方向也在由增量向增质方 向倾斜,尤其表现在烟草、茶叶、瓜果等经济作物上,相应对硫酸钾肥料的需求 量不断提高。同时,在全球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国际贸易环境更加复杂多变的 背景下,我国将越来越需要提高自身农业生产能力的持续性及可靠性。预计未来 在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硫酸钾的需求量将持续稳定增长,整 个行业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本项目可以为公司提供优质的硫酸钾原料,降低对上游行业的依赖,满足市 场对经济作物用优质钾肥的需求,公司产品结构得以优化,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液体氯化钙产品可以作为合肥市主导产业(集成电 1-1-37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路、平板显示企业)的污水处理剂,就近消化,配套优势较为明显。 (三)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结合业务发 展和市场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2,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充流动资金,为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财务保障以及更好满足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 的需求。 2、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 (1)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减少财务费用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除来源自身经营积累外,主要依靠向金融机构贷款, 贷款金额总体处于较高水平,利息支出较大。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 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52,055.42 万元、24,950.04 万元、14,011.92 万元和 32,023.64 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59.64%、56.27%、49.32%和 44.94%;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分 别为 2,781.72 万元、1,514.72 万元、1,238.62 万元和 366.47 万元。 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 力,减少财务费用,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2)增强资金实力,提升运营能力,促进业务发展 公司资产构成中,存货、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与公司所处 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有关。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原材料成本占公司 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其采购主要通过预付款的方式进行;同时,公司肥料产 品生产具有连续性特征,而公司产品下游的农业肥料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 征,主要集中在春耕与秋播,公司需要在化肥消费淡季储备较多存货。因此,公 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经营特点决定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有较大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 流动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规模是业务 扩大的必然要求。目前,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且融资成本较高,公司发展面临一 定的资金压力。 1-1-37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金实力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 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加大业务 拓展、品牌建设、研发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并最终提高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 综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 义,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本次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 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银行借款情况、经营情况和业 务计划等,合理投入使用,该等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主营业务,其使 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4、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提高公司流动 比率等偿债指标,有利于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和增强经营稳定性,有效 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公司营运资金有所增加,相应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高盈 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业务的全面良性发展。 5、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发展势头良好,面临较好的市场机遇。本 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为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财务保障,有利于改 善资本结构和增强资金实力,提高生产经营的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较多 的流动资金亦有利于加大业务拓展、品牌建设、研发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 的投入,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动资金对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三、募集资金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依托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着眼于丰富公司产品 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复合肥行业的市场地位,具体如下: 1-1-37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塔复合肥相比氨酸法复合肥具有抗压强度高且水溶快、养份均匀、中微量 元素有效化、肥料利用率提高、产品质量稳定等优点,目前公司合肥生产基地现 有复合肥产能均为氨酸法工艺,产品以传统的氯基复合肥为主,产品结构较为单 一。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年产 20 万吨新型增 效高塔专用复合肥,将极大丰富公司合肥生产基地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竞 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市场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硫酸钾是一种重要钾肥,由于具有低盐分指数,含氯量低及含硫等独特优点, 因此已成为大多数作物最好的钾肥。我国硫酸钾产业结构以资源型和加工型为 主,其中资源型以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加工型以曼海姆法 生产企业为主。目前公司无曼海姆法加工硫酸钾的生产能力,主要采取外购硫酸 钾的方式生产硫酸钾型复合肥,成本较高。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 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以为公司提供优质的硫酸钾原料,降低对上游行业 的依赖,满足市场对经济作物用优质钾肥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市场竞 争力。 此外,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使公司资金实力得到增强,有助 于为公司核心业务的快速增长提供资金支持,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 强抗风险能力。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具体数额将视实际融资额而 定,根据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及股票市场市盈率情况,预计本次发行价格将高于 公司目前的每股净资产,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在本次发行后有所增加。 2、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公司偿债能力指 标将得到提升,资本结构更为稳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3、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1-1-38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定的实施周期,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净资产大幅增加、折旧增加等会有一 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投项目作用的发挥,公司业务规模相应扩 大,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升。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 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将提高公司产能和增强产品竞争力,有助于抢占市场, 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奠定 基础。 五、未来发展规划 (一)战略规划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围绕中盐集团“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和“创新行业 价值,服务民本民生,体现国家意志”的功能定位,以“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 色营养,收获美好农业”为使命,利用产品和品牌、技术和创新、营销网络、农 化服务、经营管理、产能布局等方面的优势,继续深耕复合肥、氮肥等主营业务; 依托产品推广和营销服务的协同优势,稳步推进缓控释复合肥、水溶肥、功能性 作物专用肥等新型肥料的推广应用;构建政产学研用多方合作新模式,持续加强 科技创新,推进产品、技术与服务升级,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满意度; 结合国内农业发展方向和化肥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内延发展、外延扩张和全面优 化,强化主业和完善产业链,把公司发展成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 “绿色农业的植物营养卓越服务商”。 2、公司发展目标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以复合肥业务、氮肥业务为重点,依托现有 的产业基础和技术支撑,改进工艺流程,降低能耗水平,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 品结构,发挥竞争优势,扩大业务规模;以生产管理创新和服务升级为手段,加 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公司的营运管理效率、客户服务水平和生 产自动化水平,加快从以产品销售为核心的传统营销向以客户需求、科学施肥为 导向的服务营销转变;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扩大优质、增效肥料占比,积 1-1-38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极拓展中微量元素肥料、土壤调理性肥料等其他新型肥料业务,并将新型肥料业 务与常规复合肥业务、氮肥业务有机结合,利用营销网络和产品覆盖区域广的优 势,提升新型肥料产品渗透率,助力农业生产提高效率和增加附加值;借力资本 市场,整合相关资源,适时实施并购重组,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丰富公司业务体 系,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开拓、产能布局、技术研发、公司治理等方面为实现 战略目标采取了多种措施。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积极完善现有区域市场布局,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在 维护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的客户。 在产能布局方面,公司湖南生产基地 40 万吨/年复合肥生产项目正式投产, 丰富了公司产品品种,完善了公司复合肥产能区域布局,提升了公司产品竞争力。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内积极研发,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 开发工作,丰富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5,816.83 万元、8,361.32 万元、8,123.05 万元和 3,439.29 万元,公司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研发工作 提供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发行人共拥有专利 100 项,包括 19 项发明专利、76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5 项外观设计专利,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梳理内部流程,优化部门设置, 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经营运作效率,构建了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品牌建设计划 全力推进“1+2+N”品牌战略,“1”代表核心的“红四方”品牌,“2”代 表重点发展的“美福”和“红色劲典”品牌,“N”代表“江淮”“禾加欢”以 及其他多个细分品牌。“红四方”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以增产提质为品牌 定位,持续开展“红四方”品牌建设,深化“红四方”品牌内涵,扩大品牌影响 力和市场认可度,坚持“红四方”品牌主导和全系列产品定位,贯彻增品种、提 1-1-38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积极塑造“责任、诚信、品质、卓越”的品牌形 象。加快细分产品多品牌建设,创新品牌运营,将“美福”和“红色劲典”打造 成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与“红四方”品牌形成良性互补发展格局: 完善“美福”品牌产品结构和层次,加快“美福”品牌渠道全国布局,通过品质 提升,打造“美福”经济作物区一线品牌;以减肥增效为品牌定位,依托湖北基 地,立足中原市场,把“红色劲典”建设成大田作物区生态智能肥品牌。以“红 四方”品牌为基础,构建“红四方”母子品牌阵列,在部分细分产品或领域或者 在部分销售区域,打造特色子品牌。 2、技术、产品研发计划 公司将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创新,重点开展“双碳”目标下的氮肥损失 控制及增效关键技术研究、绿色智能复合肥创制与应用研究、湖泊流域农业面源 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研究、改性聚天门冬氨酸盐制备及其在增效肥料上的应用研究 等研发项目,结合水肥一体化技术、水稻侧深施肥专用缓释肥料技术、耕地质量 保护与提升技术、农作物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生物肥/有机肥配合化肥施用技术 等新技术,重点研发绿色智能复合肥、改性聚天门冬氨酸肥料、水稻侧深施肥肥 料、新型控失肥、增效水溶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物肥料、土壤调理性肥料等 新型肥料。 3、市场拓展计划 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与目标,巩固并增加肥料生产能力,丰富产品种类,增 强现有经销商以及下游终端用户粘性,挖掘潜在客户,扩大销售规模;积极拓展 新型肥料业务并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加大研发创新,开发更多适应市场、满足下 游客户需求的产品,强化客户服务,做好公司品牌和产品宣传。 (1)产能扩充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和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公司将精心组织,加快建设 进度,力争项目早日投产、早日实现经济效益。上述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品优 势和规模效应将更加明显。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适时启动新 型复合肥料扩产以及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等新产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2)业务开拓计划 1-1-38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将立足华东区域,聚焦安徽、山东、江苏、河南等重点市场,发挥公司 控失肥、缓释肥技术储备的优势,升级产品,加大该类产品的销售;持续加大水 溶肥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努力提高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占比; 围绕种肥同播、无人机施肥和侧深施肥等用肥习惯和施肥方法的改变,优化配方, 提升理化性能,升级常规产品,力争实现常规肥料、作物配方肥料和新型肥料各 占三分之一的销售结构;根据不同作物生长周期的需肥规律,开发追肥系列产品, 拓展细分市场;围绕稳定性脲铵氮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开发以及聚天门冬氨酸助 剂的应用,加快新型肥料产品投放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适应农业生产 方式转变,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及产业一体化企业等客户的开拓力度,配 套提升农化服务水平,围绕该类客户的种植品种和品质要求等,研发并生产可以 满足客户需求的定制化产品,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满足国内农业 需求的基础上,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稳妥开发东南亚和西非肥料市 场。 (3)智慧农业发展计划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标准化种植,品牌化运营”为发展理念,围绕 农业产业化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顺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全面推进智慧 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业产业间的协作与融合发展,发挥产业间协同效应,围绕农业产业化 加快农资服务一体化建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加 快生产营销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变,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加大与国内知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共同在农业产业化领域 拓展业务。 4、服务提升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充实农化服务力量,推进农化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 设,全面提升农化服务效能;顺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打造特色农化服务,针 对核心客户、重要经销商、政府采购项目等服务对象,提供种植整体解决方案、 区域农化服务、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定制产品等特色服务,为农业生产节支增收 的同时,还有利于减轻肥料使用对环境的影响;以服务“三农”为目标,采用线 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用户免费提供作物栽培、科学施肥等农技服务培训,助 1-1-38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力乡村振兴。 5、信息化建设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客户需求的提升,提升运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成 为公司发展的迫切需求。公司将快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工作平 台,包括产销协同、供应链等应用管理系统;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的经营管理系 统,提高工作效率;采取“1+N”模式延伸开发销售管理、银企直联、金税直联、 产品追溯、协同办公等模块;积极做好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6、人力资源计划 人力资源是公司的核心资源之一,也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公司以人才强 企为出发点,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建立健全内部培养机制和以吸纳高层次 人才和急需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加强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吸纳高素质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利 用“双百行动”政策优势,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等,进一步提升薪酬分配效能, 充实公司人才储备,形成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的人才队伍,满足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 7、收购兼并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拓展需要,围绕壮大和完善公司主业及做好产业链 延伸的目标,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通过横向合并、纵向延伸等方式,选择有合 作意向并具有良好协同效应的标的企业实施并购、业务重组等,提升公司主营业 务的规模和质量,完善业务布局,丰富业务体系,提升综合实力。 8、筹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按规定认真管理和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争取尽快发挥效益。未来融资方面,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情况, 从股东利益着眼,单独或综合运用增发、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和银 行贷款等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合理制定、实施再融资方案,以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的需要,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1-1-38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完善情况 发行人系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完 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并建立健全了《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 理人员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参见招股意向书“附件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工作规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审计工作及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提出建议与改善措施, 进一步规范了发行人治理结构,增强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专门委员会的设 置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附件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 明”。 (二)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瑕疵及改进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在任期届满后,未及时进行换届选 举。鉴于任期届满后,相关董事、监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务, 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东对相应的董事、监事任 职均无异议,并且上述瑕疵事项在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已得到 规范,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效运 作产生重大影响。 1-1-38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未及时进行换届的瑕疵事项已经得到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 治理机制,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查和评估后认 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 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 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对公司加强管理、 规范动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24 年 9 月 23 日,容诚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4]610Z0097 号),认为:红四方肥业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两起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公司相关行政处罚 2022 年 5 月,公司的劳务外包供应商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海华劳务有限公 1-1-38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在劳务作业期间,其一名劳务人员因车辆伤害事故导致死亡。 2022 年 11 月 15 日,肥东县应急管理局下发(东)应急罚(2022)125 号及 (东)应急罚(2022)12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未严格检查劳务外 包供应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4 万元的 行政处罚,对公司相关员工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0.6 万元的行政处罚。 肥东县应急管理局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出具《证明》,证明该起事故主要责 任单位为公司劳务外包供应商,公司不负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所受罚款金 额较小,违法行为亦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严重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前述处罚外,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未发生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违反 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肥东县应急管理局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出具《证明》,证明除上述处罚外,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其它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 (二)子公司湖北红四方相关行政处罚 2024 年 3 月,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劳务外包供应商湖北三得利在劳务作业期 间,其一名劳务人员因其自身违章作业导致死亡。 2024 年 6 月 7 日,随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随)应急罚[2024]SG02-2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起事故系一起主要因劳务人员违章作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劳务外包供应商作为事故单 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子公司湖北红四 方作为事故发生地单位,对劳务外包供应商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具有一定的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 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十四条规定,对湖北红四方处以罚款 51 万 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 罚。2024 年 6 月 11 日,湖北红四方及相关人员缴纳前述罚款。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出具《证明》,证明劳务外包供应商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湖北红四方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该事故是一起一般 1-1-38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湖北红四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能够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内控不存在重大 缺陷。除本次事故处罚外,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出具《证明》, 证明湖北红四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除上述事故处罚外,不存在其他因违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两起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为公 司劳务外包供应商,公司不负主要责任,公司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积极整 改,且主管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安全生产事故事项不属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上述受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 质性障碍。 六、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 1、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和资金集中管理等情形,具体参见 本节之“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3、 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除上述情形外,近三年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2、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 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使用: 1-1-38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 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 司。 (2)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3)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4)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 “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3、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1)公司全体股东红四方控股、弘邦投资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出具的承 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 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本公司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 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 托贷款; (三)委托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 汇票; (五)代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1-1-39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将不以本承诺函 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 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存在占 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 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 贷款; (三)委托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 票; (五)代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不以本承诺函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 资金或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期间持续有效。” 1-1-39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对外担保 公司近三年来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 况。 报告期内,因银行具有相关产品服务,同时考虑保证资金安全以及应收账款 回款效率兼顾经销商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存在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为经销商 贷款提供担保责任的情形,具体为: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约定由公司推荐 符合银行条件的经销商(贷款申请人),银行按照其内部标准独立完成贷款的审 查、审批和放贷,贷款资金受托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用于购买化肥,公司对经销 商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者对经销商逾期贷款进行全部代偿/回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太湖路支行以及合肥科技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签署了相关协议。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贷款金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期初余额 - - - 2,636.00 本期增加 - - - 2,751.00 本期减少 - - - 5,387.00 期末余额 - - -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1 笔代偿款的 133.64 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未追回,公 司已对该笔款项确认损失,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2022 年 5 月,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了《终止协议》或取得相关银行出具的 《确认函》,确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相关经销商仍有贷款本息尚 未清偿完毕情形,此后公司亦未推荐经销商进行贷款,前述协议的权利义务已经 终止,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及纠纷。 综上,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相关协议均已终止,各方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 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 1-1-39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 与开展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 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产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任何职务并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专职的财务人员,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未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经理层,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职能部门, 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均完全独立,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独 1-1-39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前述与发行人独立性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变动 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 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最近三年内,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中盐集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 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最近三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九、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同业竞争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主营业务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 包括复合肥及氮肥。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主要从事盐化工、精细化工及新能源、新型建材等 产业,主要产品包括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以及环保建材等。 1-1-39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为盐行业龙头企业、盐行业唯一中央企业及国内重 要化工企业,其本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业务以其下属企业为载体, 主要如下: 序号 业务板块 业务内容 实施主体 食盐、工业用盐等各类盐产品的开 以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盐集团 1 盐业务 采、生产、销售 各地盐业子公司为主体实施 盐化工、精细化工为 对盐、盐卤、煤资源进行深加工、综 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四 2 主的化工业务 合利用,生产、销售相关化工产品 方控股等公司为主体实施 以红四方肥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主体 3 肥料业务 肥料的生产、销售 实施 盐穴综合利用等其 对开采后的盐矿矿洞进行储能、储气 以中盐盐穴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等 4 他业务 等综合利用等其他业务 公司为主体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 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均不从事复 合肥和氮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与发行人存在明显的业务差异,在 主营业务方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范围或相关产品中与“肥 料”相关的情况 中盐集团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属于化工行业,化工行业具备循环经济的特 征,部分企业在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氯化铵、硫酸铵等副产品,上述副产品 可以作为复合肥原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部分企业(以纳入中盐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为标准)的经营范围或相关产品中存 在与“肥料”相关的情况如下: 相关业务或相关 经营范围中与“肥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经营范围/相关产品中与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中与“肥 料”相关的部分 情况 “肥料”相关的原因 料”相关的部分 管理下属子公司,不 工商登 记经营范围涵 盖 1 中盐集团 销售……肥料…… 进行具体生产经营活 - 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动 盐化工、精细化工及 红四方 控股的主营业 务 副产品:氯化铵、 2 红四方控股 - 新能源、新型建材等 及主要产品不存在与 硫酸铵 产业,主要产品包括 “肥料”相关的情况,在 1-1-39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相关业务或相关 经营范围中与“肥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经营范围/相关产品中与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中与“肥 料”相关的部分 情况 “肥料”相关的原因 料”相关的部分 化工原材料、化工新 生产纯 碱的过程中产 生 型材料、新能源材料 副产品 氯化铵及锅炉 脱 以及环保建材等产品 硫脱硝 工艺中产生副 产 品硫酸铵,并作为复合肥 原料主 要销售给红四 方 肥业 中盐安 徽红四方新能 源 科技有 限公司的主营 业 中盐安徽红 务及主 要产品不存在 与 四方新能源 “肥料”相关的情况,在 3 - 磷酸铁的生产及销售 副产品:氯化铵 科技有限公 生产磷 酸铁的过程中 产 司 生副产品氯化铵,并作为 复合肥 原料销售给红 四 方肥业 该企业 的主营业务及 主 要产品不存在与“肥 料”相关的情况,该企业 在生产 纯碱的过程中 产 生产及销售……农 生副产 品氯化铵及锅 炉 中盐昆山有 用氯化铵、农用碳 副产品:氯化铵、 脱硫脱 硝工艺中产生 副 4 纯碱的生产及销售 限公司 酸氢铵、氮磷钾复 硫酸铵 产品硫酸铵,作为化工产 合肥、硫酸铵…… 品或生 产复合肥的原 料 销售;目前未生产农用碳 酸氢铵、氮磷钾复合肥, 正在沟 通办理经营范 围 变更事项 该企业 主营业务及主 要 产品不 存在与“肥料 ” 金属钠、氯酸钠、液 相关的情况,该企业在生 中盐内蒙古 氯、三氯异氰尿酸的 产氰尿酸(生产三氯异氰 5 化工钠业有 - 生产与销售;盐产品、 副产品:硫酸铵 尿酸的原料)的过程中产 限公司 聚氯乙烯、糊树脂的 生副产品硫酸铵,作为化 销售 工产品 或生产复合肥 的 原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该企业 实际经营中不 存 中盐淮安盐 (无水硫酸钠、碳 无水硫酸钠、氯化钠 在与“ 肥料”相关的 情 6 无 化有限公司 酸氢铵、硫酸钾、 生产销售 况,正在与股东沟通协调 氯化钠、硫化钠) 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事项 目前仅 从红四方肥业 处 采购化肥进行销售,承诺 中盐宁夏恒 贸易经纪与代理,包 未来亦 仅从红四方肥 业 7 通贸易有限 肥料销售 肥料销售 括枸杞贸易等 处采购肥料进行销售,系 公司 红四方肥业的下游客户, 非同业竞争方 该企业 实际不从事化 肥 中盐西南盐 销 售 : …… 化 8 工业盐、调味品销售 无 销售,目前正在与股东积 业有限公司 肥…… 极沟通 办理经营范围 变 1-1-39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相关业务或相关 经营范围中与“肥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经营范围/相关产品中与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中与“肥 料”相关的部分 情况 “肥料”相关的原因 料”相关的部分 更事项 中盐甘肃省 盐业集团镇 9 化肥的批发、零售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无 正在进行注销备案 原县盐业有 限责任公司 中盐甘肃省 盐业集团正 正在履行清算程序,拟注 10 化肥的批发、零售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无 宁县盐业有 销 限责任公司 中盐甘肃省 盐业集团环 11 化肥的批发、零售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无 拟注销 县盐业有限 责任公司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在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方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中盐集团下属企业生产、销售副产品氯化铵、硫酸铵不构成同业竞争 (1)氯化铵、硫酸铵的理化特征及相关用途 中盐集团下属企业生产的该产品 序号 化学品名称 理化特征 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氯化铵含氮量 24%-26%,呈白色或略 中盐集团下属企业红四方控股、中盐昆山有 带黄色的方形或八面体小结晶,分为 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粉状和粒状两种剂型。粒状氯化铵不 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氯化铵为粉状氯 易吸湿,易储存,可作为氮肥使用, 化铵,作为化工产品或复合肥的基础原料销 1 氯化铵 但存在使用劣势;粉状氯化铵易板结, 售,不具备加工为粒状氯化铵的装置,未进 不利于运输及撒施,由于运输半径有 一步加工为粒状氯化铵,未搭建农资营销网 限且附加值低,一般用作生产复合肥 络,与红四方肥业不具备竞争性及替代性, 的基础原料,不直接作为肥料使用 不构成同业竞争 硫酸铵含氮量 21%,白色结晶性粉末, 中盐集团下属企业红四方控股、中盐昆山有 水溶液呈酸性。硫酸铵在工业上应用 限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生产 广泛,在农业上需进一步加工为肥料 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硫酸铵为粉状硫酸铵, 级粒状硫酸铵后可作为氮肥使用,但 作为化工产品或者复合肥的基础原料销售, 2 硫酸铵 存在使用劣势;粉状硫酸铵易板结, 不具备加工为粒状硫酸铵的装置,未进一步 不利于运输及撒施,由于运输半径有 加工为粒状硫酸铵,未搭建农资营销网络, 限且附加值低,一般用作生产复合肥 与红四方肥业不具备竞争性及替代性,不构 的基础原料,不直接作为肥料使用 成同业竞争 (2)涉及副产品企业的基本情况 ①红四方控股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39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②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2066543358B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长平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8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合肥循环经济园纬五路南 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 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经营范围 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其主营业务为磷酸铁的生产及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最近一年一期,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5,915.15 7,762.31 净资产 -15,164.36 -14,636.52 营业收入 645.25 678.38 净利润 -1,647.84 -5,549.90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③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726539232K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屈宪章 成立日期 2001 年 1 月 21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张浦镇振新东路 8 号 生产及销售纯碱、农用及工用氯化铵、农用碳酸氢铵、石灰、氮磷 钾复合肥;硫酸铵、五金机电、金属材料、机械及配件销售;危险 化学品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经营范围 电力及蒸汽的生产和供应;与以上产品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1-1-39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其主营业务为纯碱的生产及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最近一年一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242,401.44 266,863.42 净资产 156,817.98 165,825.19 营业收入 121,231.20 287,939.63 净利润 4,585.15 38,807.45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④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9007401020618 注册资本 10,143.72 万元 实收资本 10,143.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富强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4 日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乌兰布和街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侧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 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 供暖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食用盐加工;危险 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非食用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 经营范围 化学品的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 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金属钠、氯酸钠、液氯、三氯异氰尿酸的生产与销售;盐产品、聚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氯乙烯、糊树脂的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最近一年一期,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108,614.40 118,375.63 净资产 57,456.43 66,115.20 营业收入 66,129.81 127,216.21 1-1-39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净利润 11,221.79 495.65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涉及副产品企业出具的说明与承诺 ①红四方控股的副产品中存在氯化铵、硫酸铵,其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参见本节之“十、同业竞争”之“(二)发行人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 及保持独立性的具体安排”之“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②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副产品中存在氯化铵,其出具了 《主营业务与同业竞争情况说明函》,说明 2021 年至今,该公司主营业务系磷 酸铁的生产及销售,不存在从事单质肥料(包括尿素等)、复合肥等肥料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业务的情形,未来亦不从事前述业务;其所生产氯化铵系生产磷酸铁 的副产品,将氯化铵作为复合肥基础原料销售给红四方肥业,系上下游关系。该 公司未从事化肥农资经营业务,亦未建立农资销售营销网络,与红四方肥业不存 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③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的副产品中存在氯化铵、硫酸铵,其出具了《主营业务 与同业竞争情况说明函》,说明 2021 年至今,该公司主营业务系纯碱的生产及 销售,不存在从事单质肥料(包括尿素等)、复合肥等肥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业务的情形,未来亦不从事前述业务;其所生产氯化铵系生产纯碱的副产品,硫 酸铵系炉脱硫脱硝工艺中的副产品,考虑经济效益,该公司将其作为化工原料按 照市场价格主要销售给化工企业、肥料生产企业以及贸易商。该公司未从事化肥 农资经营业务,亦未建立农资销售营销网络,与红四方肥业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 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④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的副产品中存在硫酸铵,其出具了《主营业 务与同业竞争情况说明函》,说明 2021 年至今,该公司主营业务系金属钠、氯 酸钠、液氯、三氯异氰尿酸的生产与销售和盐产品、聚氯乙烯、糊树脂的销售, 不存在从事单质肥料(包括尿素等)、复合肥等肥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的 情形,未来亦不从事前述业务;其所生产的硫酸铵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 品,考虑经济效益,该公司将其作为化工原料按照市场价格销售给临近的化工产 品以及肥料生产企业,收入占比极低。该公司未从事化肥农资经营业务,亦未建 立农资销售营销网络,与红四方肥业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1-1-40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部分企业在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 形成了副产品粉状氯化铵、粉状硫酸铵,系作为化工产品或复合肥原料进行销售, 与红四方肥业系上下游产业链关系,不具备竞争性和替代性,与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形。 (二)发行人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及保持独立性的具体安排 1、完善公司治理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为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及保持独立性,公司逐步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中对股东权利义务以及公司进行投资、交易等事项的审议 和决策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该等议事规则及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优化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利益 输送或利益冲突,保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 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及补充 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下属企业, 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的副产品粉状氯化铵、粉状硫酸铵以及本公 司下属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副产品粉状氯化铵系作为复 合肥基础原料主要出售给发行人、其他化肥生产企业或贸易商,未从事化肥销售 农资经营业务,亦未建立农资销售营销网络,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现在或未来均不存在于发行人业务区域内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未来所从事 1-1-40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 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目前或未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发现任何与发行人 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 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 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 四、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租、 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向 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 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五、本公司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 活动。 六、如果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给予全部赔 偿。”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针对同业竞争事项进一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补充承诺函》,补充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肥料业务板块唯一的运营主体 发行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大业务板块中肥料业务板块的唯一运营 主体,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肥料业务板块现在及未来均全部由发行人及其下属 企业开展。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外,本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不再从事单质肥料、 复合或复混肥料的生产、销售业务。 基于化工行业循环经济特征,本公司因生产工艺等客观原因导致存在生产、 销售可以作为单质肥料的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氯化铵、硫酸铵)时,应作为 原材料销售给化工、肥料生产企业或大型、市场知名贸易流通类企业,现在及未 来不会亦不将该类产品作为肥料销售给农资客户、农资经销商或为该类产品搭建 农资营销网络,不得从事化肥农资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 同业竞争情形。 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获得与发行人及其 1-1-40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 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 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 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若发行 人不愿接受该业务机会,则本公司将不从事并促使下属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 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 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亦不 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二)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 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将 向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 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若因行政划转等事项导致可能 存在现实或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本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 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以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尽快制定可行性方案以妥善 解决前述同业竞争情形。 (三)本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若未来发现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 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从事的业务与 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 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或合 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 可的方式予以解决,以最终达到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之要 求。 三、本公司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 本着保护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 1-1-40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做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 安排或决定。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的采 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四、责任承担 本公司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及 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 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 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股 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某项承诺的 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六、“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 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 享有 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 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下属企业, 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发行人(含其控股子公司)系本公司肥业板块的唯 一主体。本公司及本公司除发行人外的部分下属企业经营范围虽包含 “化 肥”“肥料”等内容或存在粉状氯化铵、粉状硫酸铵等副产品,但不存在以肥料 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情形,相关企业未从事化肥农资经营业务,亦未搭建农 资销售营销网络,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现在或未来均不存在于发行人业务区域内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未来所从事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 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目前或未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发现任何与发行人 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 1-1-40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 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 四、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租、 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向 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 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五、本公司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生产经营 的活动。 六、如果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给予全部赔 偿。”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针对同业竞争事项进一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补充承诺函》,补充承诺如下: “一、中盐集团各业务板块相互独立,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现实或潜在同业 竞争的情形 中盐集团为国内盐行业龙头企业、盐行业唯一中央企业及国内重要化工企 业,具体业务以其下属企业为载体并划分四大业务板块,具体为 1、盐业务(以 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盐集团各地盐业子公司为主体实施);2、盐化工、 精细化工为主的化工业务(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 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主体实施);3、肥料业务(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为主体 实施);4、盐穴综合利用等其他业务(以中盐盐穴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等公 司为主体实施)。上述业务板块相互独立,中盐集团及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对发 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发行人为中盐集团肥料业务板块唯一的运营主体 发行人为本公司内部四大业务板块中肥料业务板块的唯一运营主体,本公司 内部肥料业务板块现在及未来均全部由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开展。除发行人及其 下属企业外,本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不再从事单质肥料、复合或复混肥料的生产、 销售业务。 基于化工行业循环经济特征,本公司下属部分企业(包括中盐安徽红四方股 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中盐内 1-1-40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工艺等客观原因导致存在生产、销售可以作为单 质肥料的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氯化铵、硫酸铵)时,应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化 工、肥料生产企业或大型、市场知名贸易流通类企业,现在及未来不会亦不将该 类产品作为肥料销售给农资客户、农资经销商或为该类产品搭建农资营销网络, 不得从事化肥农资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获得与发行人及其 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 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 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 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若发行 人不愿接受该业务机会,则本公司将不从事并促使下属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 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三、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 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亦不 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二)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在发行人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 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将 向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 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若因行政划转等事项导致可能 存在现实或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本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 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以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尽快制定可行性方案以妥善 解决前述同业竞争情形。 (三)本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若未来发现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 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从事的业务与 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 1-1-40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或合 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 可的方式予以解决,以最终达到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之要 求。 四、本公司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 本着保护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 /单位,不会利用股权控制地位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发行 人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 人地位,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五、责任承担 本公司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及 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中盐集团 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 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某项承诺 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七、“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 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 享有 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 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报告 期内发行人存在的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中盐集团。红四方控股持有本 公司 13,300.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88.67%。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1-1-40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2、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弘邦投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三)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2、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 况”。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二)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情况”。 5、关联自然人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股东均为法人股东,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的情 况。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 自然人。 (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1-1-40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人员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及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董亮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董事长 2 李景林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董事、总经理 3 张菊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董事 4 李红卫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董事 5 蔡永生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董事 6 王岩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董事 7 赵喜军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董事 8 黄芳胜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监事会主席 9 韩萍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监事 10 张渡海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监事 11 王吉锁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副总经理 12 王成军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副总经理 13 方越峰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副总经理 14 董志峰 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李耀强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董事长 2 张雯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董事 3 赵寿森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董事 4 武广齐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董事 5 高建设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董事 6 敦忆岚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董事、总法律顾问 7 赵华林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监事会主席 8 马敬利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监事 9 陈娟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监事 10 程少民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监事 1-1-40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1 王建雄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监事 12 陈薇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监事 13 杨伟国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监事 14 赵寿山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监事 15 王晓雯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总会计师 16 黄伟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副总经理 17 王云 担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副总经理 注: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 企业监事会。中盐集团实际公司治理上已取消监事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盐集团 未完成取消监事会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4)其他主要关联自然人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贾贤文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 2 周世恭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 3 范志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 4 方立贵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 5 陆光耀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监事 6 李建军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监事 7 王先鹏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监事 8 夏玄芳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报告期期初至今离职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或曾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除特别说明外,以上关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6、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企业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施加重大影响、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施加重大 影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 1-1-41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 情况”和“(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控制、 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也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关联企业外,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 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也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7、其他主要关联方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外,其他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 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控制的公司,目前 1 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 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控制的公司,已于 2 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注销 3 安徽宇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合营企业 4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联营企业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联营企业安徽诚通红 5 中国物流合肥有限公司 四方物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 武汉星博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的少数股东 7 湖北三得利 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的少数股东 8 赵淑芳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红四方少数股东 9 赵福彦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红四方少数股东 10 王忠彬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红四方少数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报告期内曾经控制的企业为 或曾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简要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复合肥、尿素及 经常性关 35.85 58.36 83.69 389.00 农贸产品等 联交易 采购原材料 29,561.81 69,579.41 90,234.77 66,096.91 1-1-41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采购能源 6,026.25 12,987.60 14,227.12 10,107.11 采购劳务、服务 789.24 1,928.93 1,821.63 1,757.78 贸易采购及其他零星 76.39 142.05 28.88 353.22 采购 出租资产 - - 2.58 2.84 租入资产 5.63 106.30 109.22 91.41 向董事、监事、高级 240.10 485.41 614.92 501.78 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参见本节“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方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之“4、一般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 易”之“①关联方担保” 参见本节“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方拆借资金和关 偶发性关 关联交易”之“3、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 联方资金集中管理 联交易 资金拆借”和“(2)关联方资金集中管理” 关联方资产转让 - 99.23 - 参见本节“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 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之“4、一般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 易”之“③其他偶发性一般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公司与关联方达成的 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含本数)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含本数)的关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此外,公司接受关联方担 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必 要支出,均为一般关联交易。 1、与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中盐集团及红四方控股,中 盐集团及红四方控股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红 四方控股采购原材料及能源,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28.33%、 27.65%、23.96%和 20.32%。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原材料占同类型交易比例分 别为 25.22%、25.87%、21.94%和 20.95%,采购能源占同类型交易比例分别为 78.55%、85.13%、83.78%和 81.00%,具体如下: 1-1-41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关联方 交易 交易内容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名称 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液氨 25,430.53 14.60% 55,317.03 16.23% 65,970.32 17.81% 51,181.43 19.42% 原材料 氯化铵 3,686.61 2.12% 12,914.50 3.79% 21,534.41 5.81% 12,842.88 4.87% 其他复合 红四方 251.89 0.14% 465.29 0.14% 676.06 0.18% 535.37 0.20% 肥原料 控股 蒸汽 2,719.65 1.56% 6,078.44 1.78% 7,161.94 1.93% 5,612.54 2.13% 能源 水电 2,193.83 1.26% 4,416.87 1.30% 4,636.59 1.25% 3,740.53 1.42% 天然气 1,112.77 0.64% 2,492.30 0.73% 2,428.59 0.66% 754.04 0.29% 合计 35,395.28 20.32% 81,684.43 23.96% 102,407.91 27.65% 74,666.79 28.33% 报告期内,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氯化铵等原材料及蒸汽、水电气等 能源,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具体分析如下: (1)液氨、蒸汽采购 ①交易背景及必要性、合理性 尿素系红四方控股合成氨工业的下游产品,合成氨工业指以氮、氢为原料, 在高温、高压、催化剂作用下合成为氨(液氨)的行业,属于基础无机化学工业 之一。尿素作为一种中性肥料,适用于各种土壤和植物,同时易保存,使用方便, 对土壤的破坏作用小,可以面向农业种植户作为农用化肥直接销售并使用,与公 司复合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为解决公司与红四方控股尿素业务的同业竞争, 2019 年末红四方控股将尿素业务资产转让给公司,公司从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 蒸汽主要用途为生产尿素。考虑到液氨和尿素生产特点,公司尿素生产的液氨、 蒸汽全部从红四方控股采购,对外采购液氨、蒸汽生产尿素不具有可行性,公司 采购红四方控股液氨、蒸汽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②交易定价机制 公司采购红四方控股液氨、蒸汽定价方式为: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 定,液氨、蒸汽采购价格=液氨、蒸汽标准制造成本*(1+成本加成比例),成本 加成比例为 8%; 液氨、蒸汽价格调整机制:每当红四方控股动力煤或原料煤任一品种本季度 加权平均不含税采购成本在该煤种基准采购成本基础上向上或向下变动超过 5% (含本数)时,双方将调整液氨、蒸汽标准制造成本,进而调整液氨、蒸汽不含 税价格。 1-1-41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③定价机制的合理性 A.公司液氨关联交易具有长期、持续、稳定及量大的特点,商品液氨交易市 场与公司采购液氨交易特征不同,不具有可比性 液氨是下游化肥和化工产品生产的重要中间产品,本身为危险化学品,运输 储存成本较高,同时合成氨项目为连续生产,合成氨装置生产的液氨需要及时消 化,因此从生产的安全和平衡以及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运行效率考虑,市场上合成 氨项目一般均配套相应的下游产品建设项目以及时消化合成氨产能。 公司尿素生产装置与红四方控股合成氨生产装置系一体化设计、建设和投 产,合成氨装置生产的液氨通过管道直接输送至尿素装置。公司尿素年产能 30 万吨,按照 30 万吨产量计算每年至少需要 17.10 万吨液氨,因此公司采购红四 方控股液氨具有长期、持续、稳定及量大的特点。而商品液氨交易市场系合成氨 企业将富余的液氨进行出售,购买液氨的企业也多为液氨用量较小或者液氨占其 产品成本比例不高的企业,该市场受区域短期供需关系变动和偶发因素影响波动 较大,与公司液氨关联交易长期、持续、稳定和量大的特点差别较大,因此不具 有可比性。 同时,用液氨生产尿素时原材料液氨成本占尿素整体生产成本的比例为 75%-80%,考虑到运输成本、动力成本、人工成本、其他制造费用以及其他材料 成本等,从市场上购买液氨生产尿素不具有经济效益,因此尿素生产企业不会从 商品液氨交易市场上购买液氨进行尿素的生产。因此商品液氨市场价格不应当作 为公司与红四方控股液氨关联交易公允价格的确定依据。 B.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符合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的交易特点 从生产过程和产品最终用途看,液氨主要是下游配套项目尿素等产品生产的 中间产品,而非作为随时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的商品,因此市场上的商品液氨交 易价格不是公司液氨交易的可比价格。根据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当同行业和本地 区同类商品交易价格不具有可比性时,则对于此类无可比市场的中间产品的定价 通常按照提供商品一方的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即采用成本 加成定价。因此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符合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的交易特 点。 C.由公司承担尿素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方式采购液氨符 合交易双方经营特点 1-1-4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尿素和液氨的价格均在一定程度上受煤价波动影响,且由于红四方控股的液 氨生产工艺为煤制工艺,因此在定价中考虑了煤价的调价机制。合成氨和尿素行 业是受国家宏观环境及经济周期影响较大的行业,行业利润率波动较大,采用固 定的成本加成率并考虑煤价变动的调价机制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双方的经营特 点。 对于红四方控股来说,其主要从事盐化工、精细化工等基础化工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方式使其获得一个持续稳定的下游销售渠道和利 润来源,可以将生产经营重点集中在合成氨装置工艺优化和安全稳定运行上持续 保障合成氨供应。 对于公司来说,其主要从事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在化肥行业建立了成熟的营销渠道并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公司的尿素产品 与复合肥产品具有产业协同互补的优势,尿素产品可以作为复合肥生产的原材 料,也可以作为化肥直接进行销售,公司可消化尿素产能和价格变动风险。因此 由公司承担尿素价格波动风险,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方式采购液氨符合双方经营特 点,具有合理性。 D.采购蒸汽与液氨采用相同定价方式和成本加成比例具有合理性 红四方控股锅炉目前包括 3 台 220 吨/小时以及 2 台 320 吨/小时高温高压锅 炉,主要用于合成氨系列产品、乙二醇系列产品及烧碱、保险粉等其他产品,其 余供园区其他企业使用。红四方控股蒸汽主要用于合成氨系列产品、乙二醇系列 产品以及内部其他产品使用,并非作为主要产品出售,对外销售量占比较小。 公司采购蒸汽生产尿素的交易与公司尿素业务重组构成一揽子交易。一方 面,与液氨采购相似,公司采购蒸汽主要用于尿素生产,且蒸汽是尿素生产的主 要能源动力,占尿素生产成本比例较高;另一方面,蒸汽主要系合成氨系列产品 配套装置,主要用于合成氨及系列产品的生产,蒸汽装置与合成氨系列产品具有 一体化的特征,因此公司蒸汽、液氨采购采用相同的定价机制和成本加成比例, 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由公司采购红四方控股液氨、蒸汽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方式具有合 理性。 ④成本加成比例的公允性 A.采用 8%成本加成比例系根据红四方控股历史期间尿素业务毛利及对外销 1-1-41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售液氨和蒸汽利润率确定 红四方控股 2014 年度至 2018 年度尿素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9.73%,成本加成 8%系充分考虑了行业长期回报率及尿素产业链上下游产品之间利润的合理分 配。交易双方也参考了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编制的《2018 企业绩效评价标 准值》,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全行业)销售(营业)利润率平均值 6.3%,氮 肥工业协会公布的 2018 年氮肥行业全行业主营业务利润率约为 5%。 基于以上考虑,2019 年公司与红四方控股在确定液氨、蒸汽采购价格时, 交易双方充分考虑自身利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成本和合理报酬以及历史期 间尿素业务毛利率、尿素业务销售过程中需要发生的人员薪酬、销售费用、差旅 费用等情况,综合确定红四方控股向红四方肥业销售液氨采用加成比例为 8%。 此外,红四方控股销售给公司的液氨和蒸汽为管道运输,管道铺设距离短, 风险较低且管理方便,无增量销售成本和资金成本,因此在计算红四方控股非关 联方液氨和蒸汽部分的销售利润率时,采取销售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 费用-财务费用,考虑上述影响因素后红四方控股 2014 年至 2018 年度向非关联 方销售的液氨和蒸汽平均销售利润率为 10.04%。在此基础上,双方考虑供应的 长期、持续、稳定及量大特点等因素协商确定加成比例为 8%,定价合理公允。 B.采用成本加成方法后,公司的尿素产品及红四方控股的液氨产品在尿素全 产业链的利润分配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或利益输送情形 采用成本加成方法后,2014 年至 2023 年尿素全产业链年平均销售毛利为 8,930.93 万元,其中模拟成本加成 8%之后尿素产品 2014 年至 2023 年年平均销 售毛利为 5,538.90 万元,模拟成本加成 8%之后尿素产品 2014 年至 2023 年销售 毛利率平均值为 7.79%。 根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数据,2011 年至 2022 年氮肥行业销售利润率(利润 总额/营业收入)平均值为 3.48%,由于尿素产品既可以作为工业原材料出售,也 可以作为公司复合肥生产的原材料或肥料并通过公司经销商渠道向终端农业种 植户销售,若考虑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因素、尿素产品与公司复合肥业务的协同 效应以及尿素业务承担的市场风险,模拟成本加成 8%之后尿素产品 2014 年至 2023 年销售毛利率平均值与同时期氮肥行业销售利润率平均值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的尿素产品及红四方控股的液氨产品在尿素全产业链的利润分配合理,不存 在显失公平或利益输送情形。 1-1-41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C.从合成氨装置全产业链角度,各产品利润分配合理,尿素装置所需液氨采 用成本加成 8%利润回报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或利益输送情形 红四方控股合成氨系列产品项目包括 28 万吨/年合成氨装置、30 万吨/年纯 碱装置、30 万吨/年尿素装置(已于 2019 年重组至红四方肥业)以及相应的配套 公用工程(锅炉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等)。从合成氨全产业链角度,合成氨装置 产品主要为尿素、纯碱、氯化铵以及少量富余液氨对外销售,2014 年至 2023 年, 红四方控股合成氨装置全产业链产品平均每年毛利额为 29,288.80 万元,模拟成 本加成 8%之后尿素产品平均每年分配的毛利额为 5,538.90 万元,占合成氨装置 全产业链产品平均每年毛利额的比例为 18.91%,而尿素装置固定资产原值占整 体合成氨装置固定资产原值(不包括全厂共用的公用工程)的比例约为 14%。因 此,从资产回报角度,模拟成本加成 8%之后尿素产品毛利额占比与尿素装置资 产占比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尿素产品既可以作为工业原材料出售,也可以作为公司复合肥生产的原材料 或肥料并通过公司经销商渠道向终端农业种植户销售,与公司复合肥产品协同效 应较好。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尿素中复合肥业务自用量和通过复合肥直销大客户 和经销商渠道销售量合计占尿素产量的比例分别为 61.08%、72.95%、73.14%和 81.76%,占比较高,是公司生产尿素产品的主要消化渠道。因此,从合成氨装置 全产业链各产品利润分配、尿素产品与公司复合肥业务协同性并综合考虑公司尿 素业务承担的市场风险角度,采用成本加成 8%之后的尿素产品分配的利润合理, 不存在显失公平或利益输送情形。 综上,从合成氨装置全产业链角度,各产品利润分配合理,尿素装置所需液 氨采用成本加成 8%利润回报合理。 ⑤容诚税务师事务所(安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尿素生产采购液氨、蒸汽关 联交易采用成本加成定价事项出具了《2019-2022 年度关联交易定价验证分析报 告》 容诚税务师事务所(安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尿素生产采购液氨、蒸汽关联 交易采用成本加成定价事项出具了《2019-2022 年度关联交易定价验证分析报 告》,认为:交易净利润法-可比性分析结果表明红四方肥业尿素业务在受测期 间受测关联交易的完全成本加成率为 5.40%,选取的可比非受控公司样本在 2018 到 2022 年实现的平均完全成本加成率独立交易区间为 1.42%至 8.88%,中位值 1-1-41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 3.81%,被测试方红四方肥业尿素业务的利润率位于四分位区间内,且高于中 位值,其尿素业务确认的利润水平与可比公司的利润水平相匹配,公司发生的重 大经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一般利润分割法-多视角论证分析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定价结果表明在尿素 全产业链销售毛利率视角下,红四方肥业尿素全产业链销售毛利率 16.72%,分 别扣除红四方肥业尿素业务的特殊贡献因子销售费用率、红四方控股分摊的销售 利润率和协同效应后,红四方肥业尿素业务剩余销售毛利率为 7.15%,属于由红 四方肥业因加工生产而应分割和享受的销售毛利率,与换算红四方控股关联交易 成本加成率 8%同口径的销售毛利率 7.41%接近和匹配。 在尿素全产业链成本利润率视角下,红四方肥业尿素业务全产业链成本利润 率 12.58%,分别扣除红四方肥业尿素业务的特殊贡献因子销售成本率和协同效 应后,红四方肥业尿素业务剩余成本利润率为 8.33%,属于由红四方肥业因加工 生产而应分割和享受的尿素成本利润率,与红四方控股关联交易确定的成本加成 率 8%接近和匹配。 从交易净利润法-可比性分析、一般利润分割法-销售毛利率和一般利润分割 法-成本利润率多个视角分析,均表明,受测期间内红四方肥业与红四方控股之 间的受测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其发生的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确定关联交易成 本加成比例 8%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且合理。 ⑥针对公司液氨、蒸汽关联交易事项,中盐集团出具了确认意见 针对公司液氨、蒸汽关联交易事项,中盐集团出具了确认意见,确认红四方 控股与红四方肥业签订的关联交易相关文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充分 考虑了相关业务特点和市场规律,是在市场化原则下达成的长期交易,体现了互 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液氨和蒸汽以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基础的长期定价 机制符合长期原材料供应的特点和双方利益,加成比例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 和长期回报率,加成比例合理、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造成 国有资产流失,未损害相关方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⑦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蒸汽具备稳定性及可持续性,不存在严重影 响经营独立性的情形 A.公司与红四方控股就液氨、蒸汽交易签署了长期供应协议等文件,保障稳 定供应 1-1-41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与红四方控股已就液氨、蒸汽交易签署了长期供应协议及补充协议,约 定: a.基于双方的经营特征及液氨、蒸汽的交易特点,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 氨、蒸汽的交易定价方式为成本加成定价方式,即以标准成本为基础,以煤价为 调整机制,固定加成比例 8%进行定价。 b.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双方将保持前述定价方式的长期、持续、稳定,未经 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如未来交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前述定价方式已无法保证双方交易的持续、 稳定、公平、合理,则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充分协商确定妥善解决方案。 红四方控股应尽最大努力保持供应稳定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确保不会对 公司的尿素业务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保证交易公平合理及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必要时,双方可共同或各自单独 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交易定价方式及定价公允性、合理性进行 论证。 前述“交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系指:Ⅰ.相关业务所处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指导性文件发生重大变化;Ⅲ.双方相关产品生产 工艺发生重大变化;Ⅳ.双方经营政策及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Ⅴ.其他可能导 致交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c.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红四方控股如进行产能扩张、调整业务模式、资产重 组、业务剥离、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等任何业务调整、资本运作时,将优先保 障公司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充足、及时、持续供应以及定价政策、结 算方式的一致性,确保不会公司尿素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d.协议有效期延长为双方交易存续期限持续有效。 综上,公司与红四方控股就液氨、蒸汽交易签署了长期供应协议等文件,明 确约定了定价方式以及保证稳定供应条款,双方交易具备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B.公司与红四方控股已经形成了相互独立、长期稳定、合作共赢的业务合作 关系 a.从行业属性及经营特点方面 公司属于化肥行业,终端消费群体主要是农业种植户。因此,公司形成以复 合肥产品为主,并向上游氮肥产业延伸的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农化服务体 1-1-41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系,建立了较强的品牌优势,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已建立起覆 盖主要种植区域的成熟稳定的经销商网络。 红四方控股属于化工行业,主要从事精细化工及新能源、新型建材等产业, 主要产品包括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以及环保建材等,下游客户主 要为工业企业以及大型贸易商客户,受营销渠道及品牌影响较小。 双方不属于同一行业,且在生产工艺、核心技术以及经营模式方面存在显著 差异,双方在行业属性及经营特点方面相互独立。 b.从业务定位及产品特性方面 公司产品包括复合肥及氮肥,是重要的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对农作物增产有 重大作用,其中氮肥产品主要为尿素,其主要原材料为液氨及蒸汽。红四方控股 产品为化工产品,其中液氨主要系合成氨装置的中间产品,用于生产配套产品纯 碱及尿素,液氨本身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成本较高,同时合成氨项目为连续 生产,合成氨装置生产的液氨需要及时消化。 在业务定位及产品特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相互独立的同时,双方在交易过 程中平等互利、制衡共存,公司向红四方控股大量采购液氨以保证尿素装置的连 续、稳定生产,红四方控股亦需要公司的尿素装置及时消化液氨以保证安全生产 和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双方交易稳定,不存在公司或红四方控股单方决定交易 价格及数量的情形,亦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c.从产业链协同方面 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蒸汽生产尿素系属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专业分 工,系合作关系,各自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双方各自独立拥有相应核心技术、 生产工艺以及专业人才,保障产业链中各自所处环节的稳定运行,相互协同,系 统性支撑了尿素及合成氨全流程的稳定、安全运行。 公司产品以复合肥为主,氮肥产品为辅,拥有复合肥产能 230 万吨/年,已 形成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缓控释肥、水溶肥、功能性作物专用肥等多个系 列 500 多个规格。凭借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红色传承,坚持深耕农化服务,服务“三 农”,公司在复合肥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红四方”品牌被认定为中国 驰名商标,赢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复合肥产销量行业排名分别为第 12 位、第 11 位 和第 10 位,2023 年度市场占有率约为 2.45%,位列全国复合肥行业前列。 1-1-42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与红四方控股在产业链不同环节专业分工,独立经营、相互协同且各自 拥有较高市场地位,形成合作共赢的业务关系,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各自核心竞争 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综上,公司与红四方控股已经形成了相互独立、长期稳定、合作共赢的业务 合作关系,不存在严重影响经营独立性的情形。 ⑧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经针对液氨、蒸汽供应稳定性事项出具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已经出具《关于保持稳定供应的承诺函》,承诺: “一、本公司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本公司将优先向发 行人供应,保障向发行人的供应稳定、充足、及时且具有可持续性,确保不会因 为本公司供应不充足、不及时、质量不稳定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无法按计划组织尿 素生产或受到本公司生产供应能力的制约等情形。因相关设备检修、维护等原因 进行供应暂时性调整的,本公司将提前、及时告知发行人并配合发行人进行必要 工作,保障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稳定。 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本公司如进行产能扩张、调整业务模式、资产重组、 业务剥离、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等任何业务调整、资本运作时,将优先保障发 行人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充足、及时、持续供应以及定价政策、结算 方式的一致性,确保不会对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若发行人未来新增尿素产能的,本公司将支持发行人在满足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自建合成氨装置、购买资产等方式满足 其生产经营需求。 四、本公司将遵循与发行人签署的原材料供应等相关协议约定,交易采用成 本加成方式进行定价,具体为以煤价变动作为价格调整机制,成本加成比例为 8%,本公司承诺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双方交易定价将与现行定价方式继续保持 一致及稳定。若未来国内本行业现有的行业环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指导 性文件、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经营政策及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双方交易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公司将与发行人充分协商妥善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保持 供应稳定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确保不会对发行人的尿素业务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在本公司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发行人针对该等原 材料的供应商具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地位做出不利于发行 1-1-42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人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 人地位,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六、上述承诺在双方交易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已出具《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液氨、蒸汽等关联交易事项的确认及承诺函》, 确认并承诺: “一、因实际经营需要及业务特点,发行人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等原辅材 料和蒸汽等能源。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中液氨、蒸汽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合理成本加 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加成比例为 8%;其余关联交易采购系参考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 本公司对上述交易及定价方式予以认可,红四方控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是在市场化原则下达成的长期交易,体现了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液氨 和蒸汽以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基础的长期定价机制符合长期原材料供应的特 点和双方利益,加成比例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和长期回报率,加成比例合理、 公允;其余关联交易采购系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 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未损害相关方利益,不存在 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为保证红四方控股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本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红四方控股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本公司将督促 红四方控股严格履行相关协议约定及承诺,保障供应稳定、充足、及时且具有可 持续性。 (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若红四方控股进行产能扩张、调整业务模式、资 产重组、业务剥离、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等任何业务调整、资本运作时,本公 司将督促其优先保障发行人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充足、及时、持续供 应,确保不会对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若发行人未来新增尿素产能的,本公司将支持发行人在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自建合成氨装置、购买资产等方式满 足其生产经营需求。 (四)如未来交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与红四方控股前述定价方式已 1-1-42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法保证双方交易的持续、稳定、公平、合理,本公司将督促双方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充分协商确定妥善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保持供应稳定性及交易定价的公 平、合理,确保不会对发行人的尿素业务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向红四方采购液氨、蒸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机制合理, 定价公允,不存在严重影响经营独立性的情形。 (2)氯化铵采购 氯化铵系红四方控股纯碱产品生产的副产品,主要作为生产复合肥的原材料 向下游出售,是公司生产复合肥的原材料之一。公司采购红四方控股氯化铵为红 四方控股提供了稳定的氯化铵销售渠道,同时公司可以节省运费等相关费用,符 合双方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此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中盐安徽红 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采购其副产品氯化铵,具有必要性 和合理性。 公司采购关联方氯化铵价格系参考关联方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确 定,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氯化铵平均单价与关联方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销售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向关联方采购平均 关联方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期间 差异率 单价(元/吨) 交易平均单价(元/吨) 2024 年 1-6 月 363.13 381.12 -4.72% 2023 年度 551.92 533.41 3.47% 2022 年度 946.80 889.60 6.43% 2021 年度 670.09 679.65 -1.41% 注:①上表包含公司向关联方红四方控股、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盐 昆山有限公司采购的氯化铵,采购单价不包含支付给其他第三方的运费等,下同;②数据来 源于同花顺,市场价选取发行人相邻的江苏地区市场价。 如上表所示,2021 年度和 2023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平均单价与同时期关 联方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交易平均单价基本一致,2022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 平均单价高于同时期关联方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交易平均单价较多,主要系公司 2022 年上半年采购量高于下半年,2022 年下半年氯化铵价格下降所致,关联方 采购价格公允。 (3)水电气采购 由于红四方控股在公司所处的化工园区内已经建成了供水、供气、供电等公 用基础设施,报告期内公司为了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的水、电、天然气等能 1-1-42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源供应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便利性,故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水电气等能源,具有合 理性和必要性。公司与红四方控股的电、天然气、自来水等交易单价均为红四方 控股参考能源供应的市场价格定价,循环水无市场价格,定价方式为结合红四方 控股循环水总量和总成本以及公司耗用循环水总量进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 允。 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开展, 预计未来公司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2022 年 4 月 12 日和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2019 年至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 进行了确认;2022 年 5 月 10 日和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3 年 4 月 2 日和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对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并对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进行了预计;2023 年 12 月 26 日和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 行了预计;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肯定性意见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其必要 性、合理性和公允性进行确认。2024 年 2 月 28 日和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 况进行确认。 综上,公司前述关联采购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 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者虚增利润的情形。 3、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名称 易内容 期初余额 - - - 349.76 红四方 拆出 本期增加 - - - 14,316.24 控股 资金 本期减少 - - - 14,666.00 期末余额 - - - - 1-1-42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联方 关联交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名称 易内容 本期计提利息 - - - 12.38 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占用主要系报告期前形成。报 告期前,控股股东新区建设资金投入较大,因此整合各方资金资源用于满足资金 需求进而形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治理,公司对关联方资金拆借进行了清理,并收取 了资金占用利息 12.38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相关资金拆借已于 2021 年 5 月清理完毕,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之“(一)资金占用”之“3、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系报告期前形成,相关资金占用已收取资金占 用费,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2)关联方资金集中管理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名称 易内容 期初余额 - - - 4,091.78 本期增加 - - - 4,000.00 中盐 资金集 本期减少 - - - 8,091.78 集团 中管理 期末余额 - - - - 本期计提利 - - - 1.05 息金额 为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提高管控能力要求,保证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盐集团下发《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要求对各级子公司 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基于国务院国资委及中盐集团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资金 集中管理情形,公司已根据规范要求退出中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相关资金集中 管理余额已全部收回。中盐集团已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出具承诺:“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归集管理、使用发行人资金未归还的情形,对发行人 不存在任何资金占用行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操作 发行人加入资金归集管理的银行账户,不会实施将资金自发行人账户划出、由发 行人为本公司垫付管理服务费用等占用发行人资金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主要系中盐集团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要求而实施的集 1-1-42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团式管理,相关资金集中管理已计提利息,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 性。 4、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关联交易简要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向关联方销售商 35.85 58.36 83.69 389.00 品、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商 1,058.40 2,953.56 3,904.49 3,648.24 品、接受劳务 经常性关 出租资产 - - 2.58 2.84 联交易 租入资产 5.63 106.30 109.22 91.41 向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支付 240.10 485.41 614.92 501.78 报酬 参见本节“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方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之“4、一般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 易”之“①关联方担保” 偶发性关 关联方资产转让 - 99.23 - 联交易 参见本节“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 其他偶发性关联 关联交易”之“4、一般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 交易 易”之“③其他偶发性一般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的商品为复合肥和尿素、零星农贸产品等。该 类交易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3%、0.02%、0.01%和 0.02%,占比较小,该类交易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 占当期营 占当期营 占当期营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尿素 - - - - - - 12.29 0.004% 红四方控股 农贸产品 - - - - - - 88.98 0.03% 商标使用费 - - 0.10 - 0.12 - 0.47 0.0002% 中盐宁夏恒通贸 复合肥 - - - - - - 183.72 0.06% 易有限公司 1-1-4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 占当期营 占当期营 占当期营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金额 业收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盐安徽红四方 新能源科技有限 农贸产品 - - - - - - 0.42 0.0001% 公司 中盐东兴盐化股 复合肥及尿素 35.85 0.02% 58.26 0.01% 83.57 0.02% 53.55 0.02% 份有限公司 中盐常州化工股 农贸产品 - - - - - - 34.38 0.01% 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零星销售 - - - - - - 15.19 0.01% 合计 35.85 0.02% 58.36 0.01% 83.69 0.02% 389.00 0.13% 注:向其他关联方销售的金额较小,故合并披露。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 比例较低且较为零散。报告期内持续存在或金额较大的关联销售主要为向中盐宁 夏恒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复合肥,向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尿素和复合 肥等。上述关联销售商品的背景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原则具体 分析如下: 关联销售内容及 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最终销售 定价原则 性、合理性及关联方最终销售情况 情况 中盐宁夏恒通贸易有限公司 2021 年新增存 中盐宁夏恒通贸 公司 2021 年度向 1 在使用复合肥需求的当地客户,该公司仅 市场价格 易有限公司 其销售复合肥 从公司处采购复合肥并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 中盐东兴盐化股 该公司购买复合肥和尿素用于自有生产基 2 其销售复合肥和 市场价格 份有限公司 地种植使用 尿素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尿素和复合肥等主营业务产品, 上述交易系基于各自业务定位和经营需要产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系参 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关联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原材料、复合肥、劳务、服务以 及贸易类工业品等。报告期内该类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交易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污水处理、修理 红四方控股 372.74 0.21% 804.47 0.24% 676.17 0.18% 734.40 0.28% 检验等劳务 1-1-42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交易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中盐安徽银华 编织袋 192.77 0.11% 727.53 0.21% 752.46 0.20% 1,277.59 0.48% 工贸有限公司 原材 中盐安徽红四 料 方新能源科技 氯化铵 - - 155.06 0.05% 574.91 0.16% 259.64 0.10% 有限公司 湖北三得利 劳务费 307.78 0.18% 951.58 0.28% 963.15 0.26% 886.05 0.34% 安徽诚通红四 方物流有限 运输服务 108.72 0.06% 172.87 0.05% 182.31 0.05% 137.33 0.05% 公司 中盐昆山有限 原材 氯化铵 - - - - 726.61 0.20% - - 公司 料 中盐华东化工 化工材料贸易 - - - - - - 315.16 0.12% 有限公司 业务-聚氯乙烯 其他关联方 其他零星采购 76.39 0.04% 142.05 0.04% 28.88 0.01% 38.06 0.01% 合计 1,058.40 0.61% 2,953.56 0.87% 3,904.49 1.05% 3,648.24 1.38% 注:向其他关联方采购的金额较小,故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关联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38%、 1.05%、0.87%和 0.61%,相关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一般关联采购 定价主要采用参考市场价格或相关交易综合成本、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交易 价格公允,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采购内容 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定价原则 污水预处理设施由红四方控股统一规划建设,红四方 无对外交易 污水处理、修 控股拥有专业的修理检验人员团队,公司投资建设相 价格,根据 1 红四方控股 理检验等劳务 关设施或组建相关修理检验团队不具有经济效益,故 交易综合成 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污水处理、修理检验等劳务服务 本确定 中盐安徽银华工 编织袋系公司产品包装物,该公司距离公司合肥生产 2 编织袋 公开招投标 贸有限公司 基地距离较近,能够快速响应公司的需求 中盐安徽红四方 氯化铵系该公司的副产品及公司生产复合肥的原材料, 新能源科技有限 3 氯化铵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 市场价格 公司、中盐昆山 有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采购其副产品氯化铵 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因经营需要通过招投标 辅助生产及装 选择劳务外包供应商,湖北三得利相关人员具备化肥 4 湖北三得利 公开招投标 卸劳务 行业劳务工作经验且满足湖北红四方的招标需求并 中标,为湖北红四方提供辅助生产及装卸劳务服务 安徽诚通红四方 系为公司提供产品运输服务,该公司距离合肥生产基 5 运输服务 公开招投标 物流有限公司 地较近,能够快速响应公司的需求 中盐华东化工有 化工材料贸易 公司子公司红四方销售原从事化工品贸易业务,根据 6 市场价格 限公司 业务-聚氯乙烯 其经营需要向该公司购买聚氯乙烯,该业务现已停止 ③关联租赁情况 A.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1-1-42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租赁收入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红四方控股 车辆租赁费 - - 2.58 2.84 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作为出租方向红四方控股出租车辆主要原因系公司 无专业的客车营运团队,故将其拥有客车出租给红四方控股作为员工班车使用, 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系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B.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简化处理的短 期租赁和低价 承担的租赁负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值资产租赁的 债利息支出 租金费用 2024 年 1-6 月 红四方控股 房屋建筑物 5.17 5.63 1.37 2023 年度 红四方控股 房屋建筑物 54.31 106.30 3.91 2022 年度 红四方控股 房屋建筑物 57.39 109.22 5.72 2021 年度 红四方控股 房屋建筑物 43.77 91.41 7.45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自红四方控股处所租入房屋用于日常办公,相 关房产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关联租赁价格与同区域可比价格相同或与出租 方自所有人处租入房屋的价格相同,价格公允、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三)租赁资产情况”。 ④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40.10 485.41 614.92 501.78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是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发放的,主 要是基于绩效表现和公司当地薪酬水平向其支付,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 1-1-42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配,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担保均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 保,不存在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担保 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红四方控股 14,000.00 2022.3.31 2023.3.31 是 红四方控股 3,000.00 2021.10.20 2022.10.19 是 红四方控股 7,000.00 2021.10.19 2022.10.19 是 红四方控股 3,985.00 2021.10.11 2022.10.11 是 红四方控股 25,000.00 2021.8.19 2022.7.5 是 红四方控股 15,000.00 2021.8.10 2022.8.10 是 红四方控股 3,000.00 2021.6.10 2022.6.9 是 红四方控股 5,000.00 2021.5.7 2022.5.6 是 红四方控股 15,000.00 2021.3.4 2022.3.4 是 红四方控股 15,000.00 2021.1.4 2021.10.26 是 红四方控股 7,000.00 2020.10.28 2021.10.28 是 红四方控股 15,000.00 2020.10.26 2022.10.25 是 红四方控股 4,000.00 2020.10.15 2021.10.14 是 红四方控股 3,000.00 2020.9.4 2021.9.3 是 红四方控股 3,990.00 2020.8.28 2021.8.28 是 红四方控股 21,000.00 2020.6.3 2021.1.6 是 红四方控股 2,000.00 2020.5.27 2021.5.26 是 红四方控股 5,000.00 2020.5.12 2021.4.19 是 红四方控股 3,000.00 2020.5.7 2021.5.6 是 红四方控股 14,000.00 2019.6.25 2022.6.25 是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融资,公司需提供相应保证和担保,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提供担保,公司为被担保方。该等 关联担保为目前银行融资的通常风控措施,符合商业惯例,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 理性,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②关联方资产转让 1-1-43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2022 2021 项目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代建防爆墙 - - 75.09 - 红四方控股 资产 分析仪等设备 - - 24.14 - 转让 中盐安徽天辰化工 四方新材 有限公司 2.7625% - - 0.0001 - 股权 合计 - - 99.23 -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产转让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 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③其他偶发性一般关联交易 A.报告期内,红四方肥业与关联方四方新材存在人员借调,由四方新材代收 代付薪酬,各期发生额分别为 673.27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 B.2021 年 1-9 月,红四方肥业通过红四方控股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发生额 为 1,020.40 万元(含个人缴纳部分)。 C.报告期内,红四方肥业存在通过关联方代缴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替关 联方代缴员工社保及代付薪酬的情况。 2021 年,公司通过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代缴员工社保,发生额为 0.21 万元;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通过上海中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代缴员工社保及 住房公积金,各期发生额分别为 13.34 万元和 16.86 万元。2021 年度公司替红四 方控股代收代付绩效奖金 69.58 万元。 D.根据公司与红四方控股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授权红四方控 股无偿使用注册号 513663、34408057、4755947、5412883 及 9285061 的注册商 标,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的主要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E.为树立及维护“中盐集团”统一品牌及统一形象,增强各子公司品牌及市 场竞争力,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要求并无偿许可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及对 外宣传等范围内合理使用“ ”(注册号 3611060)图形商标。 F.报告期内,湖北红四方原少数股东湖北三得利将其持有 30.56%股权质押 给红四方肥业,股权出质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质押期限为 2 年,截至 2022 年末,已经解质押。赵淑芳、赵福彦及王忠彬合计持有的吉林红四方 1-1-43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1.2185%股权质押给红四方肥业,股权出质登记日为 2016 年 1 月 8 日,质押期 限为 2 年,截至 2022 年末,已经解质押。 G.2022 年度,公司向红四方控股出让用能权(节能量)指标,交易数量为 750.00tce,交易价款共计 3.00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向《中国盐业》杂志社有 限公司订阅 2022 年杂志 100 份,支付价款共计 6.72 万元;2023 年度,公司向《中 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订阅报刊杂志,支付价款共计 44.85 万元;2024 年 1-6 月,公司在《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登记广告,支付价款共计 8.00 万元。 H.2023 年 5 月,公司依据肥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取得前郭 县万青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担保方(被执行人)王秀茹抵债房产(吉(2023)扶余 市不动产权第 0002321 号),该房产原系王秀茹和王铁华共有,王秀茹、王铁华 与关联方王忠彬系亲属关系,过户时公司通过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向王铁华支 付转让其共有部分对应款项 19.36 万元;关联方王忠彬将租户已支付的该房产自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的租金 3.50 万元转付给公司。 5、关联交易对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3%、0.02%和 0.01%和 0.02%,占比较小,相关交易具备合理性,定价公允;关联采购占当期 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29.72%、28.70%、24.83%和 20.93%,公司关联采购金额较 大主要系向控股股东采购液氨、蒸汽等,公司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蒸汽主要 系解决同业竞争重组红四方控股尿素业务所致,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公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进 行相应规定并能够有效运行。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 系及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独立开展业务,形成了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在内的独立完整 业务体系,公司业务独立,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与关联方不存在混同,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如下: (1)业务板块差异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为盐行业龙头企业、盐行业唯一中央企业及国内重 1-1-43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要化工企业,其本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业务以其下属企业为载体, 主要分为盐业务、盐化工及精细化工为主的化工业务、肥料业务以及盐穴综合利 用等其他业务四大业务板块,其中肥料业务均以公司为运营主体。公司控股股东 红四方控股主要从事盐化工、精细化工及新能源、新型建材等产业,主要产品包 括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以及环保建材等。中盐集团的盐业务、盐 化工及精细化工为主的化工业务以及盐穴综合利用等其他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 存在明显区别,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独立的采购、销售团队和渠道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采购、销售团队和渠道,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混同。公司采购、销售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相关工资均 由公司支付,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采购及销 售人员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因此,公司采购、销售独立,与关联方不存在混同。 (3)公司专注于复合肥和氮肥业务,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中盐集团农肥业务板块的运营主体,主要从事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的 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产品和技术创新、品牌建设、 营销网络和农化技术服务、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公 司已在安徽合肥、湖南醴陵、湖北随州、吉林扶余等农作物主要种植区域建设有 生产基地,公司复合肥产能产量位列全国复合肥行业前列。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已经出具《关于保持中盐安 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干 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独立经营、决策、运作,亦不通过下属企业从事前述行为, 与公司不得进行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在业务、资产、人 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综上,公司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公允,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具有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 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 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送的情形。 1-1-43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关联方名称 账面 坏账准 账面 坏账准 账面 坏账准 账面 坏账准 余额 备金额 余额 备金额 余额 备金额 余额 备金额 赵淑芳 353.29 353.29 353.29 353.29 353.29 353.29 353.29 353.29 赵福彦 309.13 309.13 309.13 309.13 309.13 309.13 309.13 309.13 王忠彬 220.80 220.80 220.80 220.80 220.80 220.80 220.80 220.80 湖北三得利 - - 83.60 4.18 - - - - 中盐集团 30.00 30.00 30.00 15.00 30.00 6.00 30.00 1.50 夏玄芳 - - - - - - 0.37 0.02 安徽诚通红四方 - - 10.40 - - - - - 物流有限公司 合计 913.22 913.22 1,007.22 902.40 913.22 889.22 913.59 884.74 注:①2023 年度新增湖北三得利其他应收款 83.60 万元系湖北三得利员工生产过程中受 伤就医后死亡,在办理相关赔偿过程中,基于湖北三得利彼时资金周转紧张以及人道主义精 神,在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下,由湖北红四方先行垫付相关赔偿款 83.60 万元;上述事件 属于湖北三得利与其员工之间的工伤事故,与湖北红四方无关,湖北红四方不对该事件承担 任何责任。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已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前述事实。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其他应收款项已经结清;②2023 年度新增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 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应收其现金分红 10.40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现金分 红已收到。 (2)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红四方控股 2,271.45 229.61 812.62 1,950.58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144.98 234.48 205.60 322.58 四方新材 - - 1.42 201.17 湖北三得利 - 24.05 83.27 73.19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28.86 16.82 2.22 6.36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能源科技有限 - - 105.15 - 公司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26.74 - 合计 2,445.29 504.96 1,237.02 2,553.88 (3)应付票据 1-1-43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红四方控股 - - - 5,000.00 中盐安徽银华工 100.00 100.00 - - 贸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100.00 - 5,000.00 (4)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中盐东兴盐化股 - - 0.09 0.09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0.09 0.09 (5)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陈勇等 9 名董监高 20.10 19.95 19.95 20.10 湖北三得利 - 2.00 - - 赵福彦 - - - 2.28 中盐安徽天辰化工 - - - 2.27 有限公司 贾贤文 - - - 0.37 合计 20.10 21.95 19.95 25.02 注:2020 年,中盐集团向公司收取高管湖南红四方工程项目保证金 30.00 万元,公司向 报告期内董监高方立贵、陈勇、陈国庆、丁茂、陈庆年、夏玄芳、邹斌、王先鹏、沈项明共 收取风险保证金 20.10 万元,2022 年末减少 0.15 万元、2024 年 6 月末增加 0.15 万元,系公 司向有关人员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增减变化所致。 (6)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4.0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红四方控股 40.87 40.80 79.70 116.78 合计 40.87 40.80 79.70 116.78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主要系经营性往来及报告期初资金 往来形成,各期末各项往来款项余额符合公司业务背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往来 情况正常。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及三会议事规则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 1-1-43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作出规定,同时规定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 度。另外,公司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 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规定。 1、《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审议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 ……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 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且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 准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人 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但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二)公司拟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 1-1-43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含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含 5%)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根据审慎原则要求,或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其他规定,以及自愿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适用有关审计 或者评估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可以出席董事会会 议,参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讨论并向董事会阐明其观点,但其不应当就该议 案或事项参与投票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表决权票数不计入 有效表决票总数。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相 关制度要求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的事项,则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 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按照法律 法规规定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但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做 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中予以披 露。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 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未 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股东应要求关联董事、关联股东予以回避。 第二十九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高 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1-43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 交给独立董事。必要时,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 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三十条 监事会对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理,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明确发表意见。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0 号)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施行,公司相应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前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履职的特别职权主要包括: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上 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 第十七条 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需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包括: …… (二)重大关联交易; ……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1-1-43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召开的年度会议对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 2022 年 4 月 12 日及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对 2019 年至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行人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发表如下意 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关联交易 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2022 年 3 月 15 日及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红四方控股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事项进行决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关联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2 年 5 月 10 日及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如下独 立意见:“公司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 日及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并对 2023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1-1-43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如下独 立意见:“公司预计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取得前郭县 万青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担保方(被执行人)王秀茹抵债房产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有助于解决前郭县万青农机专业合作 社等主体的欠款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法院裁定结果确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和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对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前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 见:“公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 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 年 2 月 28 日及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 (五)发行人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 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 1、发行人制定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制度并有效执行 为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 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 决策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本公司全体股 1-1-44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东及本公司的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 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 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 联交易。 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 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地位,为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 他关联方,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如果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 关联方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相 关回避制度,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 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并及时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 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关联 方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 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要求发行人向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如本公司违背承诺,本公司愿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本承诺函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 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3、未来减少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1)保持尿素业务稳定,降低复合肥业务使用液氨、氯化铵、天然气等关 1-1-44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联交易规模 公司尿素生产采购红四方控股液氨、蒸汽是一种稳定、长期的业务合作模式, 根据双方业务需求及相关生产工艺要求,红四方控股与公司签署了关于液氨、蒸 汽购销的长期协议,确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保持尿素业务及液氨、 蒸汽采购的稳定。 对于合肥生产基地复合肥业务使用液氨,公司因业务需求对一条复合肥生产线进 行工艺改造,新工艺无需使用液氨作为原材料,预计将相应减少液氨关联采购规模。 对于氯化铵关联采购,公司新型增效专用肥料主要系硫酸钾型复合肥,不使 用氯化铵等含氯化肥作为原材料,具有低盐分指数、含氯量低及含硫等独特优点, 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作物对硫酸钾型复合肥的需求,未来公司将加大不使用 氯化铵作为原材料的新型增效专用肥料的市场开拓,提升其销售占比,减少传统 氯基复合肥的生产销售;同时对于现有业务的氯化铵需求将在同等条件下加大对 第三方供应商的氯化铵采购量,相应减少氯化铵关联采购规模。 对于天然气关联采购,公司未来将通过自行开户并铺设管道的方式或者利用 新环保技术替代天然气等方式从而相应减少天然气关联采购规模。 (2)持续加强复合肥业务优势,扩大复合肥业务规模,降低关联交易比例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复合肥业务优势,扩大复合肥业务规模。公司募投项 目投产后,公司产销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且募投项目为采用高塔复合肥工艺的新 型增效肥料,不使用液氨和氯化铵,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关联交易比例将 会进一步降低。 (六)报告期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存续的关联方和新增加的关联方参见本节“十一、关联 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报告期内由关联方 变成非关联方主要情况参见本节“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之“5、关联自然人”之“(4)其他主要关联自然 人”及“7、其他主要关联方”。 1-1-44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情况 (一)本次发行上市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本次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修改 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股票股利的发放条件等重 要条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以期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1-44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和发展规划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对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一致。 1、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章程(草案)》,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修订《公司章程(草案)》,修订股利政策相关条款。根据最新《公司章程(草 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合理资金 需求,制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 红方式回报股东。现金分红比例及具体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3)分配条件 ①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 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事项,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 利润一次。 ②股票股利分配条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 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1-1-44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分配时间 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和资 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现金分红最低比例 在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 会应向股东大会做出特别说明。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条所述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且超过五 千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或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 五(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①公司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管理 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由董事会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②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 1-1-44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 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权。 ⑤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 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①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 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 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及股东回报规划 的调整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②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充分论证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 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 得现金分红。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 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 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 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1-1-44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 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目的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目标、资 金成本和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性,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制定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经营 目标、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 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 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健全公司利润分配 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①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现金分红比例及具体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②分配条件 A.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 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事项,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一次。 B.股票股利分配条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 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③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 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④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在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 1-1-44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确因特殊原因不 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做出特别说明。 ⑤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3、长期回报规划 (1)制定长期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董事会将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 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经营目标、资金成本和融 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状况、 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 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①公司在上市三年后,以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为前提,在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下,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 续发展目标,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②公司利润可以采取分配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 1-1-44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实施现金分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范围。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符 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③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 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4、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1)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 10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就股 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公司已经制定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长期回报规划》,并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股东回报事宜的规划安排理由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以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将持 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由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1-44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融资及担保合同 1、银行借款合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6,000 万元以上的重 要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金额 对应重要授 履行 序号 合同名称(编号) 借款人 借款银行 借款期限 对应担保合同 (万元) 信合同 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 红四方控股签署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1.08.10- 履行 1 发行人 行股份有限公司 7,343.66 — ZB580320210000003 (58032021280138) 2022.08.10 完毕 合肥分行 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股 湖北红四方签署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湖北红 2021.10.29- 履行 2 份有限公司随州 6,000.00 — 42100620170006177 (42010120210006589) 四方 2022.10.28 完毕 开发区支行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股 湖北红四方签署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湖北红 2020.10.26- 履行 3 份有限公司随州 6,000.00 — 42100620170006177 (42010120200005221) 四方 2021.10.25 完毕 开发区支行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2、银行承兑合同、信用证协议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6,000 万元以上的重 要银行承兑合同、信用证协议如下: 序 出票人/ 承兑银行/开 金额 对应重要 履行 合同名称(编号) 合同期限 对应担保合同 号 申请人 立银行 (万元) 授信合同 情况 交通银行股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2022.01.06- 红四方控股签署 履行 1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6,187.50 — (2205554-559) 2023.01.06 220114 保证合同 完毕 合肥分行 红四方控股签署 华夏银行股 最高额融资合 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 2022.04.14- HF01(高保) 履行 2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7,000.00 同(HF01(高 (22050DL2200005) 2022.10.11 20220003 最高额保 完毕 合肥分行 融)20220001) 证合同 红四方控股签署 (2020)皖银综授总 字第 000072 号-担保 承兑合同 广发银行股 01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1.02.03- 履行 3 ((2020)皖银综授总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6,666.00 — 红四方肥业签署 2021.08.03 完毕 字第 000072 号-01) 合肥分行 (2020)皖银综授总 字第 000072 号-01- 担保 01 保证金质押 合同 1-1-45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银行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在履行的 10,000 万元以上的重要授信合同如下: 授信金额 履行 序号 合同名称(编号) 借款人 借款银行 授信期限 对应担保合同 (万元) 情况 综合授信协议 中国光大银行股 2023.07.07- 正在 1 (HFNQZHZSXY2023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合肥 10,000.00 - 2025.01.06 履行 0006) 分行 红四方控股签署 最高额融资合同 华夏银行股份有 2021.11.19- HF01(高保) 履行 2 (HF01(高融) 发行人 14,000.00 限公司合肥分行 2022.11.19 20220003 最高额保 完毕 20220001) 证合同 红四方控股签署 统一授信协议 合肥科技农村商 2021.02.03- 3401010079202109 履行 3 (ZH00072021082509 发行人 业银行股份有限 25,000.00 2022.01.05 28006 最高额保证 完毕 2801) 公司 合同 红四方控股签署 最高额融资合同 华夏银行股份有 2020.10.28- HF01(高保) 履行 4 (HF01(高融) 发行人 14,000.00 限公司合肥分行 2021.10.28 20210003 最高额保 完毕 20210002) 证合同 红四方控股签署东 循环额度借款合同(东 东莞银行股份有 2020.10.26- 银(9301)2021 年 履行 5 银(9301)2021 年额度 发行人 15,000.00 限公司合肥分行 2022.10.25 最高保字第 002957 完毕 贷字第 003240 号)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红四方控股签署 最高额融资合同 华夏银行股份有 2020.02.28- HF01(高保) 履行 6 (HF01(高融) 发行人 10,000.00 限公司合肥分行 2021.02.28 20200003 最高额保 完毕 20200003) 证合同 额度授信合同(兴银皖 红四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 2024.07.09- 正在 7 (授信)字(2024)第 20,000.00 - 销售 限公司合肥分行 2026.06.23 履行 08229 号 ) 红四方肥业签署 额度授信合同(235101 红四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 2023.05.29- 履行 8 20,000.00 235101 授 317A1 最 授 317) 销售 限公司合肥分行 2024.04.26 完毕 高额保证合同 红四方肥业签署 额度授信合同(225101 红四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 2022.04.21- 履行 9 16,000.00 225101 授 266A1 最 授 266) 销售 限公司合肥分行 2023.03.08 完毕 高额保证合同 4、保证、抵押及质押合同 ①上述融资合同对应的保证合同如下: 序 担保额度 履行 合同名称(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保证人 保证期限 号 (万元) 情况 各期债务履行期届 上海浦东发展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红四方 满之日起,至该单 履行 1 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15,000.00 (ZB5803202100000032) 控股 笔合同最后一期还 完毕 合肥分行 款期限届满之日后 1-1-45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担保额度 履行 合同名称(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保证人 保证期限 号 (万元) 情况 两年止 最高额保证合同(HF01(高 华夏银行股份有 红四方 履行 2 发行人 5,000.00 两年 保)20200003) 限公司合肥分行 控股 完毕 最高额保证合同(HF01(高 华夏银行股份有 红四方 履行 3 发行人 7,000.00 三年 保)20210003) 限公司合肥分行 控股 完毕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交通银行股份有 红四方 之日(或债权人垫 履行 4 保证合同(220114) 限公司安徽省 发行人 14,000.00 控股 付款项之日)后三 完毕 分行 年止 合肥科技农村商 最高额保证合同 红四方 债务人履行期限届 履行 5 业银行股份有限 发行人 25,000.00 (340101007920210928006) 控股 满之日起三年 完毕 公司 最高额保证合同(HF01(高 华夏银行股份有 红四方 履行 6 发行人 7,000.00 三年 保)20220003) 限公司合肥分行 控股 完毕 最高额保证合同(东银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 东莞银行股份有 红四方 履行 7 (9301)2021 年最高保字第 发行人 15,000.00 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限公司合肥分行 控股 完毕 002957 号) 日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 广发银行股份有 红四方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履行 8 皖银综授总字第 000072 号- 发行人 4,000.00 限公司合肥分行 控股 之日起三年 完毕 担保 01) 最高额保证合同(235101 授 兴业银行股份有 红四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履行 9 发行人 10,000.00 317A1) 限公司合肥分行 方销售 之日起三年 完毕 最高额保证合同(225101 授 兴业银行股份有 红四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履行 10 发行人 8,000.00 266A1) 限公司合肥分行 方销售 之日起三年 完毕 ②上述融资合同对应的抵押合同如下: 序 担保额度 履行 合同类型(编号) 债权人 抵押人 抵押物 抵押期限 号 (万元) 情况 中国农业银 抵押物鄂(2017)随州市不 最高额抵押合同 行股份有限 湖北红 动产权第 0009868 号、鄂 2017.08.17- 履行 1 (421006201700061 8,500.00 公司随州开 四方 (2017)随州市不动产权第 2022.08.17 完毕 77) 发区支行 0009869 自有不动产 ③上述融资合同对应的质押合同如下: 担保金额 序号 合同类型(编号) 质权人 出质人 担保方式 担保主合同 履行情况 (万元) 保证金质押合同((2020)广发银行股份 承兑合同 1 皖银综授总字第 000072 有限公司合肥 发行人 保证金 ((2020)皖银综授总字 2,666.40 履行完毕 号-01-担保 01) 分行 第 000072 号-01) (二)销售合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年度实际交易金额 3,500 万元以上的、正在 履行的目标销售金额 3,500 万元以上的重要销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1-45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合同期限/签 合同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主体 销售产品 合同类型 履行情况 号 订时间 (万元)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 2024.01.01-2 1 发行人 尿素 年度购销合同 4,160.00 正在履行 公司 024.12.31 张立武(安徽省淮南 2024.01.01-2 2 发行人 尿素 年度购销合同 3,900.00 正在履行 市寿县) 024.12.31 淮南市雨水农资销 2024.01.01-2 3 发行人 尿素 年度购销合同 3,510.00 正在履行 售有限公司 024.12.31 中和农服(北京)农 2022.11.01-20 4 发行人 复合肥 年度购销合同 4,648.69 履行完毕 业科技有限公司 23.10.31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 2022.12.28-2 5 发行人 尿素 年度购销合同 6,000.00 履行完毕 公司 023.12.31 张立武(安徽省淮南 2022.12.30-2 6 发行人 尿素 年度购销合同 5,400.00 履行完毕 市寿县) 023.12.31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 特供掺混 7 发行人 订单合同 2022.03.17 3,936.63 履行完毕 滨)有限责任公司 肥、尿素 重庆三盟农业有限 2022.01.01-2 8 发行人 尿素 年度购销合同 7,800.00 履行完毕 公司 022.12.31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 2022.12.29-2 9 红四方销售 复合肥 年度购销合同 4,050.00 履行完毕 股份有限公司 023.12.31 云南紫辰农业发展 10 红四方销售 复合肥 购销合同 2020.12.21 3,772.50 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三)采购合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 3,500 万元以上的重 要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序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主体 采购内容 履行情况 号 有效期 (万元) 液氨、蒸汽等 2020.01.15- 根据实际供应 1 红四方控股 发行人 正在履行 原辅材料供应 2026.12.31 数量结算 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氯化钾 2022.11.28 3,550.00 履行完毕 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氯化钾 2022.10.31 4,925.00 履行完毕 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氯化钾 2022.09.28 3,940.00 履行完毕 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氯化钾 2022.09.01 6,187.50 履行完毕 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氯化钾 2022.04.02 5,940.00 履行完毕 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氯化钾 2022.03.01 7,920.00 履行完毕 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氯化钾 2022.01.13 3,540.00 履行完毕 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氯化钾 2021.08.06 3,990.00 履行完毕 10 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 磷酸一铵 2024.03.26 5,025.00 履行完毕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 11 发行人 磷酸一铵 2024.08.01 3,580.00 履行完毕 公司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 12 发行人 磷酸一铵 2024.02.03 4,180.00 履行完毕 公司 1-1-45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主体 采购内容 履行情况 号 有效期 (万元)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 13 发行人 磷酸一铵 2022.08.18 4,140.00 履行完毕 公司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 14 发行人 磷酸一铵 2022.03.12 3,600.00 履行完毕 公司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 15 发行人 磷酸一铵 2021.12.01 5,252.00 履行完毕 公司 16 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发行人 磷酸一铵 2024.08.29 4,802.50 正在履行 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母子公司间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情形,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 立性”之“六、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之“(二)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额 500 万元以上的合同 纠纷相关未决诉讼情况如下: 序 受理 原告/ 被告/ 案件 标的额 判决结果/裁决结果/调解结果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类型 (1)被告前郭县万青合作社于判决生 前郭县万 法院已做出判 货 款 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 15,100,450 青农机专 决,正在强制 合同 15,100,450 元,并自 2018 年 12 月 21 日起按月利 1 2019.1 公司 业合作社 执行,已经回 纠纷 元及相应利 率 2%支付利息至款清时止; 及程爽等 款 338.088 万 息 (2)被告程爽等 5 人对上述款项承担 5人 元 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法院已作出判 决,已执行 货 款 被告邓永新、李艳君于判决生效之日 0.61 万元,因 451.5456 万 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 451.5456 万 被执行人邓永 邓永新、李 合同 元及违约金 元,违约金 3.22 万元,合计 454.7656 2 2019.2 公司 新、李艳君暂 艳君 纠纷 155.7832 万 万元;并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起以 无其他可供执 元、相应利 451.5456 元为基数,按 0.5‰/日继续 行或处置财 息 承担违约金至款清时止。 产,目前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 (1)被告黄瑞隆、邓亦结等 10 人于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复合肥货 货 款 法院已作出判 黄瑞隆、邓 款 1,420,850 元,并自 2019 年 8 月 14 合同 500.685 万 决,已协商及 3 2019.8 公司 亦结等 11 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 纠纷 元及相应利 强制执行回款 人 2019 年 8 月 20 日,之后利息按照全国 息 72.23 万元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时止; 1-1-45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受理 原告/ 被告/ 案件 标的额 判决结果/裁决结果/调解结果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类型 (2)被告黄瑞隆、邓亦结等 7 人于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 3,586,000 元,并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 起按月利率 1.5%计算至款清时止; (3)被告陆财铭对上述一、二项款项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被告马亦理、梁英何等 4 人于判 法院已作出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 决,因被执行 5,578,000 元,并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人马亦理、梁 马亦理、梁 货 款 557.8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 2019 合同 英何等 9 人暂 4 2019.8 公司 英何等 9 万元及相应 年 8 月 20 日,之后利息按照全国银行 纠纷 无可供执行或 人 利息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处置财产,目 利率计算至款清时止; 前终结本次执 (2)被告李艳君等 5 人对上述款项承 行程序 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已经对上述应收货款计提坏账,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产生较大影响。 2、专利权侵权诉讼 2023 年 6 月 6 日及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及湖南 红四方分别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原告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以湖北红 四方及湖南红四方高塔复合肥的生产销售侵害其所享有的“高塔造粒生产颗粒 复合肥料的方法及设备”专利权(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为由提起诉讼,主要 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湖北红四方及湖南红四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拆除侵权高 塔造粒设备,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并承担 诉讼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修正)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 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20 修正)第十三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 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技术特征相 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 1-1-45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 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 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 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 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通过对涉案专利所涉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天禾律所知 识产权专业律师针对上述两诉讼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湖北红四方及湖南红四 方高塔复合肥生产设备及生产方法与涉案专利所涉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部分不 相同、也不等同,未侵犯涉案专利专利权,湖北红四方及湖南红四方败诉风险较 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针对湖北红四方的诉讼,原告深圳市全维知识产 权运营有限公司已经撤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出具 民事裁定书,准许其撤诉;针对湖南红四方的诉讼,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 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原告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 营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该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涉及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及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1-1-45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 勇 屈晓明 陈国庆 罗 斌 周 攀 沈项明 马友华 夏旭东 魏朱宝 全体监事签名: 黄芳胜 王先斌 王文全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庆年 丁 茂 邹 斌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董 亮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李耀强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奇 姚成 项目协办人: 周旭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总裁): 胡 伟 保荐机构董事长: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鲍冉 阮翰林 孔洋洋 阮翰林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卢贤榕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6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审 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亚琼 罗君 张欢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6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牛传亮 张晓泉 江国治 法定代表人: 叶煜林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6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牛传亮、江国治离职的说明 2013 年 12 月 12 日,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已变更名称为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 份有限公司拟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皖国信评报字(2013)第 229 号〕的签字资产评估师为牛传亮、江国治。2018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出具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安徽海 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9.4%股权事宜涉及的安徽海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项目》〔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8)第 386 号〕的签字资产评估师为 牛传亮、张晓泉。2019 年 7 月 28 日,本公司出具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 公司拟转让尿素业务相关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9) 第 210 号〕和《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 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9)第 211 号〕的签字资产评估师为牛传亮、张晓泉。其中,签字资产评估师牛传亮、江国 治己从本公司离职,因此无法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页中签字,但签 字资产评估师的离职不影响本公司己出具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1-1-46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牛传亮、江国治离职的说明》之签章页)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叶煜林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6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更名情况说明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变更名称为安徽中联 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了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 发的注册号为“340000000020599”的营业执照。 特此说明。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6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亚琼 罗君 张欢欢 会计师事务所负 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6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 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 阅报告(如有); (十)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十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二)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六)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 点至 12 点,下午 2 点至 5 点。 1-1-46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 联系人:邹斌 联系电话:0551-6351512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人:王奇、姚成 联系电话:0551-68167862 1-1-47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表:公司及子公司肥料登记及备案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肥料登记情况 产品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至 形态 1 红四方肥业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水剂 农肥(2018)准字 11423 号 2028 年 9 月 2 红四方肥业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水剂 农肥(2018)准字 11424 号 2028 年 9 月 3 红四方肥业 缓释肥料 颗粒 农肥(2018)准字 12494 号 2028 年 11 月 4 红四方肥业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水剂 农肥(2018)准字 12711 号 2028 年 12 月 5 红四方肥业 有机水溶肥料 水剂 农肥(2020)准字 16958 号 2025 年 10 月 6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17)准字 5649 号 2027 年 11 月 7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18)准字 5870 号 2028 年 3 月 8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19)准字 6404 号 2029 年 2 月 9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19)准字 6435 号 2029 年 3 月 10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49 号 2027 年 3 月 11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50 号 2027 年 3 月 12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51 号 2027 年 3 月 13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52 号 2027 年 3 月 14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53 号 2027 年 3 月 15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54 号 2027 年 3 月 16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55 号 2027 年 3 月 17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56 号 2027 年 3 月 18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57 号 2027 年 3 月 19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2)准字 7261 号 2027 年 4 月 20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56 号 2028 年 6 月 21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57 号 2028 年 6 月 22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58 号 2028 年 6 月 23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67 号 2028 年 8 月 24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68 号 2028 年 8 月 25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69 号 2028 年 8 月 26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86 号 2028 年 11 月 27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87 号 2028 年 11 月 28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88 号 2028 年 11 月 29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3)准字 7389 号 2028 年 11 月 1-1-47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品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至 形态 30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4)准字 7401 号 2029 年 5 月 31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4)准字 7417 号 2029 年 7 月 32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4)准字 7422 号 2029 年 8 月 33 红四方肥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皖农肥(2024)准字 7423 号 2029 年 8 月 34 湖北红四方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颗粒 鄂农肥(2022)准字 4011 号 2027 年 3 月 21 日 二、公司及子公司肥料备案情况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 红四方肥业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水剂 DLSRAH2023-00532 2023 年 3 月 23 日 2 红四方肥业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水剂 DLSRAH2023-00531 2023 年 3 月 23 日 3 红四方肥业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水剂 DLSRAH2023-00530 2023 年 3 月 23 日 4 红四方肥业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粉剂 DLSRAH2023-00529 2023 年 3 月 23 日 5 红四方肥业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粉剂 DLSRAH2023-00528 2023 年 3 月 23 日 6 红四方肥业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粉剂 DLSRAH2023-00527 2023 年 3 月 23 日 7 红四方肥业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水剂 WLSRAH2021-00403 2021 年 10 月 21 日 8 红四方肥业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 水剂 ZLSRAH2021-00280 2021 年 10 月 21 日 9 红四方肥业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水剂 DLSRAH2021-00291 2021 年 10 月 21 日 10 红四方肥业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粉剂 DLSRAH2021-00191 2021 年 5 月 2 日 1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463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450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616 2024 年 9 月 14 日 1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612 2024 年 9 月 12 日 1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428 2024 年 9 月 9 日 1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414 2024 年 9 月 5 日 1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413 2024 年 9 月 5 日 1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400 2024 年 8 月 29 日 1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583 2024 年 8 月 29 日 2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582 2024 年 8 月 29 日 2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525 2024 年 8 月 14 日 2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369 2024 年 8 月 14 日 2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309 2024 年 7 月 8 日 2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308 2024 年 7 月 8 日 1-1-47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380 2024 年 6 月 19 日 2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269 2024 年 6 月 12 日 2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268 2024 年 6 月 12 日 2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267 2024 年 6 月 12 日 2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266 2024 年 6 月 12 日 3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245 2024 年 5 月 13 日 3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248 2024 年 4 月 30 日 3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221 2024 年 4 月 24 日 3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227 2024 年 4 月 18 日 3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214 2024 年 4 月 17 日 3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205 2024 年 4 月 12 日 3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201 2024 年 4 月 11 日 3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103 2024 年 3 月 14 日 3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102 2024 年 3 月 12 日 3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074 2024 年 3 月 4 日 4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4-00027 2024 年 1 月 18 日 4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024 2024 年 1 月 16 日 4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023 2024 年 1 月 16 日 4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010 2024 年 1 月 6 日 4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4-00001 2024 年 1 月 2 日 4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62 2023 年 12 月 12 日 4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1104 2023 年 12 月 11 日 4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24 2023 年 11 月 6 日 4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22 2023 年 11 月 3 日 4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21 2023 年 11 月 3 日 5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20 2023 年 11 月 3 日 5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9 2023 年 11 月 3 日 5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8 2023 年 11 月 3 日 5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7 2023 年 11 月 3 日 5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6 2023 年 11 月 3 日 5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5 2023 年 11 月 3 日 5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4 2023 年 11 月 3 日 5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3 2023 年 11 月 3 日 1-1-47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5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2 2023 年 11 月 3 日 5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11 2023 年 11 月 3 日 6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9 2023 年 11 月 3 日 6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8 2023 年 11 月 3 日 6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7 2023 年 11 月 3 日 6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6 2023 年 11 月 3 日 6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5 2023 年 11 月 3 日 6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4 2023 年 11 月 3 日 6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3 2023 年 11 月 3 日 6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2 2023 年 11 月 3 日 6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1 2023 年 11 月 3 日 6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900 2023 年 11 月 3 日 7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9 2023 年 11 月 3 日 7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8 2023 年 11 月 3 日 7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7 2023 年 11 月 3 日 7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6 2023 年 11 月 3 日 7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5 2023 年 11 月 3 日 7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3 2023 年 11 月 3 日 7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2 2023 年 11 月 3 日 7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1 2023 年 11 月 3 日 7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90 2023 年 11 月 3 日 7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89 2023 年 11 月 3 日 8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88 2023 年 11 月 3 日 8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87 2023 年 11 月 3 日 8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1027 2023 年 10 月 16 日 8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1026 2023 年 10 月 16 日 8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55 2023 年 9 月 21 日 8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52 2023 年 9 月 18 日 8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1006 2023 年 9 月 18 日 8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48 2023 年 9 月 14 日 8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994 2023 年 9 月 14 日 8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993 2023 年 9 月 14 日 9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991 2023 年 9 月 11 日 1-1-47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9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970 2023 年 9 月 1 日 9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969 2023 年 9 月 1 日 9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968 2023 年 9 月 1 日 9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36 2023 年 9 月 1 日 9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35 2023 年 9 月 1 日 9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33 2023 年 8 月 29 日 9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23 2023 年 8 月 25 日 9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22 2023 年 8 月 25 日 9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18 2023 年 8 月 23 日 10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16 2023 年 8 月 22 日 10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11 2023 年 8 月 14 日 10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09 2023 年 8 月 14 日 10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05 2023 年 8 月 10 日 10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801 2023 年 8 月 8 日 10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778 2023 年 7 月 24 日 10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774 2023 年 7 月 19 日 10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773 2023 年 7 月 19 日 10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758 2023 年 7 月 12 日 10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757 2023 年 7 月 12 日 11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811 2023 年 6 月 30 日 11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810 2023 年 6 月 30 日 11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809 2023 年 6 月 30 日 11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736 2023 年 6 月 29 日 11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735 2023 年 6 月 29 日 11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794 2023 年 6 月 16 日 11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793 2023 年 6 月 16 日 11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787 2023 年 6 月 13 日 11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760 2023 年 5 月 24 日 11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82 2023 年 5 月 24 日 12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81 2023 年 5 月 23 日 12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741 2023 年 5 月 17 日 12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74 2023 年 5 月 9 日 12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73 2023 年 5 月 9 日 1-1-47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2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72 2023 年 5 月 9 日 12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35 2023 年 4 月 14 日 12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25 2023 年 4 月 7 日 12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24 2023 年 4 月 7 日 12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662 2023 年 4 月 7 日 12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646 2023 年 3 月 31 日 13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602 2023 年 3 月 27 日 13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584 2023 年 3 月 20 日 13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591 2023 年 3 月 10 日 13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590 2023 年 3 月 10 日 13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552 2023 年 3 月 6 日 13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551 2023 年 3 月 6 日 13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506 2023 年 2 月 16 日 13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3-00244 2023 年 2 月 8 日 13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57 2023 年 2 月 8 日 13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38 2023 年 1 月 31 日 14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33 2023 年 1 月 31 日 14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32 2023 年 1 月 31 日 14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21 2023 年 1 月 9 日 14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11 2023 年 1 月 3 日 14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10 2023 年 1 月 3 日 14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09 2023 年 1 月 3 日 14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08 2023 年 1 月 3 日 14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07 2023 年 1 月 3 日 14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06 2023 年 1 月 3 日 14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05 2023 年 1 月 3 日 15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3-00004 2023 年 1 月 3 日 15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662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5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656 2022 年 11 月 10 日 15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648 2022 年 11 月 8 日 15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647 2022 年 11 月 8 日 15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642 2022 年 11 月 4 日 15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610 2022 年 10 月 8 日 1-1-47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5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574 2022 年 9 月 23 日 15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573 2022 年 9 月 23 日 15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590 2022 年 9 月 23 日 16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589 2022 年 9 月 23 日 16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588 2022 年 9 月 23 日 16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572 2022 年 9 月 23 日 16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570 2022 年 9 月 22 日 16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569 2022 年 9 月 22 日 16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548 2022 年 9 月 1 日 16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546 2022 年 9 月 1 日 16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521 2022 年 9 月 1 日 16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432 2022 年 8 月 22 日 16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433 2022 年 8 月 22 日 17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430 2022 年 8 月 18 日 17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506 2022 年 8 月 16 日 17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507 2022 年 8 月 16 日 17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379 2022 年 7 月 20 日 17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380 2022 年 7 月 20 日 17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360 2022 年 7 月 1 日 17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359 2022 年 7 月 1 日 17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421 2022 年 6 月 24 日 17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341 2022 年 6 月 16 日 17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328 2022 年 6 月 13 日 18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94 2022 年 6 月 2 日 18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317 2022 年 5 月 25 日 18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316 2022 年 5 月 25 日 18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31 2022 年 5 月 9 日 18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29 2022 年 5 月 5 日 18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21 2022 年 4 月 27 日 18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20 2022 年 4 月 27 日 18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19 2022 年 4 月 27 日 18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18 2022 年 4 月 27 日 18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17 2022 年 4 月 27 日 1-1-47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9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264 2022 年 4 月 27 日 19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16 2022 年 4 月 27 日 19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215 2022 年 4 月 27 日 19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78 2022 年 4 月 2 日 19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46 2022 年 3 月 24 日 19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90 2022 年 3 月 23 日 19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45 2022 年 3 月 23 日 19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87 2022 年 3 月 22 日 19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86 2022 年 3 月 22 日 19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39 2022 年 3 月 21 日 20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32 2022 年 3 月 17 日 20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49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48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28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25 2022 年 3 月 15 日 20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42 2022 年 3 月 15 日 20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04 2022 年 3 月 14 日 20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03 2022 年 3 月 14 日 20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01 2022 年 3 月 14 日 20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100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98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97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96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95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94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93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92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87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06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05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04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03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02 2022 年 3 月 14 日 1-1-47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2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01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100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99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98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97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96 2022 年 3 月 14 日 22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95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83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73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72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71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70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69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82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78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76 2022 年 3 月 14 日 23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65 2022 年 3 月 14 日 24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2-00064 2022 年 3 月 14 日 24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75 2022 年 3 月 14 日 24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74 2022 年 3 月 14 日 24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73 2022 年 3 月 14 日 24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72 2022 年 3 月 14 日 24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71 2022 年 3 月 14 日 24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51 2022 年 1 月 16 日 24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50 2022 年 1 月 16 日 24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2-00046 2022 年 1 月 14 日 24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539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5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52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5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50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5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49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5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48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5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47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5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530 2021 年 11 月 16 日 1-1-47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5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517 2021 年 11 月 8 日 25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516 2021 年 11 月 8 日 25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515 2021 年 11 月 8 日 25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98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6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97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6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96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6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20 2021 年 9 月 27 日 26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12 2021 年 9 月 13 日 26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62 2021 年 9 月 7 日 26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61 2021 年 9 月 7 日 26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60 2021 年 9 月 7 日 26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59 2021 年 9 月 7 日 26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粉剂 AHCHFL2021-01004 2021 年 9 月 7 日 26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03 2021 年 9 月 7 日 27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02 2021 年 9 月 7 日 27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01 2021 年 9 月 7 日 27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1000 2021 年 9 月 7 日 27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29 2021 年 8 月 17 日 27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968 2021 年 8 月 16 日 27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25 2021 年 8 月 11 日 27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22 2021 年 8 月 10 日 27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947 2021 年 8 月 2 日 27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915 2021 年 7 月 19 日 27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912 2021 年 7 月 15 日 28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911 2021 年 7 月 12 日 28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910 2021 年 7 月 12 日 28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909 2021 年 7 月 12 日 28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404 2021 年 7 月 12 日 28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888 2021 年 7 月 8 日 28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887 2021 年 7 月 8 日 28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886 2021 年 7 月 8 日 28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885 2021 年 7 月 8 日 28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383 2021 年 7 月 6 日 1-1-48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8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382 2021 年 7 月 6 日 29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350 2021 年 7 月 5 日 29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92 2021 年 6 月 16 日 29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90 2021 年 6 月 11 日 29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8 2021 年 6 月 7 日 29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7 2021 年 6 月 7 日 29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6 2021 年 6 月 7 日 29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5 2021 年 6 月 7 日 29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4 2021 年 6 月 7 日 29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3 2021 年 6 月 7 日 29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2 2021 年 6 月 7 日 30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1 2021 年 6 月 7 日 30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80 2021 年 6 月 7 日 30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9 2021 年 6 月 7 日 30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8 2021 年 6 月 7 日 30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7 2021 年 6 月 7 日 30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6 2021 年 6 月 7 日 30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5 2021 年 6 月 7 日 30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4 2021 年 6 月 7 日 30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3 2021 年 6 月 7 日 30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2 2021 年 6 月 7 日 31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1 2021 年 6 月 7 日 31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70 2021 年 6 月 7 日 31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9 2021 年 6 月 7 日 31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8 2021 年 6 月 7 日 31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7 2021 年 6 月 7 日 31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6 2021 年 6 月 7 日 31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5 2021 年 6 月 7 日 31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4 2021 年 6 月 7 日 31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3 2021 年 6 月 7 日 31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2 2021 年 6 月 7 日 32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1 2021 年 6 月 7 日 32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60 2021 年 6 月 7 日 1-1-48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32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59 2021 年 6 月 7 日 32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58 2021 年 6 月 7 日 32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57 2021 年 6 月 7 日 32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256 2021 年 6 月 7 日 32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774 2021 年 5 月 19 日 32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773 2021 年 5 月 19 日 32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085 2021 年 5 月 13 日 32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007 2021 年 4 月 29 日 33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1006 2021 年 4 月 29 日 33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83 2021 年 4 月 21 日 33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513 2021 年 4 月 13 日 33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61 2021 年 4 月 4 日 33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500 2021 年 4 月 1 日 33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6 2021 年 4 月 1 日 33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5 2021 年 4 月 1 日 33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4 2021 年 4 月 1 日 33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3 2021 年 4 月 1 日 33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2 2021 年 4 月 1 日 34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1 2021 年 4 月 1 日 34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0 2021 年 4 月 1 日 34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9 2021 年 4 月 1 日 34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8 2021 年 4 月 1 日 34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7 2021 年 4 月 1 日 34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6 2021 年 4 月 1 日 34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5 2021 年 4 月 1 日 34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4 2021 年 4 月 1 日 34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3 2021 年 4 月 1 日 34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2 2021 年 4 月 1 日 35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1 2021 年 4 月 1 日 35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30 2021 年 4 月 1 日 35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9 2021 年 4 月 1 日 35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8 2021 年 4 月 1 日 35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粉剂 AHFHFL2021-00927 2021 年 4 月 1 日 1-1-48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35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6 2021 年 4 月 1 日 35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5 2021 年 4 月 1 日 35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4 2021 年 4 月 1 日 35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3 2021 年 4 月 1 日 35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2 2021 年 4 月 1 日 36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1 2021 年 4 月 1 日 36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20 2021 年 4 月 1 日 36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19 2021 年 4 月 1 日 36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18 2021 年 4 月 1 日 36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17 2021 年 4 月 1 日 36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16 2021 年 4 月 1 日 36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8 2021 年 3 月 30 日 36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96 2021 年 3 月 30 日 36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95 2021 年 3 月 30 日 36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94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93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92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91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90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9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8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7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6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5 2021 年 3 月 30 日 37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4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3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2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1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80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9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8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7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6 2021 年 3 月 30 日 1-1-48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38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5 2021 年 3 月 30 日 38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4 2021 年 3 月 30 日 39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3 2021 年 3 月 30 日 39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1 2021 年 3 月 29 日 39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70 2021 年 3 月 29 日 39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9 2021 年 3 月 29 日 39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8 2021 年 3 月 29 日 39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7 2021 年 3 月 29 日 39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6 2021 年 3 月 29 日 39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5 2021 年 3 月 29 日 39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4 2021 年 3 月 29 日 39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3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2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1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60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59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58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57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56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55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54 2021 年 3 月 29 日 40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53 2021 年 3 月 29 日 41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52 2021 年 3 月 29 日 41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1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1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1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1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1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3 2021 年 3 月 28 日 41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2 2021 年 3 月 28 日 41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1 2021 年 3 月 28 日 41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40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39 2021 年 3 月 28 日 1-1-48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42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3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3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3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3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2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3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2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1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70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9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3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3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2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1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60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9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4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3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2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1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50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9 2021 年 3 月 28 日 1-1-48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45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5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3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2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1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40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9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粉剂 AHCHFL2021-0043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6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3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2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1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30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9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粉剂 AHCHFL2021-0042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7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3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2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1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20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9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6 2021 年 3 月 28 日 1-1-48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48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8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3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2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1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10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9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8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7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6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5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4 2021 年 3 月 28 日 49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3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2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1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400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9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8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7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5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4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3 2021 年 3 月 28 日 50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2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1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90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89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33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31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29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28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27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26 2021 年 3 月 28 日 51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25 2021 年 3 月 28 日 1-1-48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52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24 2021 年 3 月 28 日 52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14 2021 年 3 月 27 日 52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13 2021 年 3 月 27 日 52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12 2021 年 3 月 27 日 52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11 2021 年 3 月 27 日 52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10 2021 年 3 月 27 日 52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9 2021 年 3 月 27 日 52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8 2021 年 3 月 27 日 52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2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6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5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4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3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2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1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00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9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8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3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6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5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4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3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2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91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8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86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85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84 2021 年 3 月 27 日 54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83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82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81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80 2021 年 3 月 27 日 1-1-48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55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9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8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6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5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4 2021 年 3 月 27 日 55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3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2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1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70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69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68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6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66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65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64 2021 年 3 月 27 日 56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8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6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5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4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3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2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1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50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9 2021 年 3 月 27 日 57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8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6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5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3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2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1 2021 年 3 月 27 日 1-1-48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58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40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9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8 2021 年 3 月 27 日 58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6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5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3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2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1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30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9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8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7 2021 年 3 月 27 日 59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6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5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4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3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2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1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20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9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8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7 2021 年 3 月 27 日 60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6 2021 年 3 月 27 日 61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5 2021 年 3 月 27 日 61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4 2021 年 3 月 27 日 61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3 2021 年 3 月 27 日 61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2 2021 年 3 月 27 日 61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1 2021 年 3 月 27 日 61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10 2021 年 3 月 27 日 61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09 2021 年 3 月 27 日 61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703 2021 年 3 月 26 日 61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373 2021 年 3 月 23 日 1-1-49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61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85 2021 年 3 月 23 日 62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84 2021 年 3 月 23 日 62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72 2021 年 3 月 22 日 62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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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64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51 2021 年 3 月 22 日 64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50 2021 年 3 月 22 日 64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49 2021 年 3 月 22 日 64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48 2021 年 3 月 22 日 64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47 2021 年 3 月 22 日 64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46 2021 年 3 月 22 日 64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45 2021 年 3 月 22 日 64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44 2021 年 3 月 22 日 65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43 2021 年 3 月 22 日 65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42 2021 年 3 月 22 日 1-1-49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65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3 2021 年 3 月 17 日 65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2 2021 年 3 月 17 日 65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1 2021 年 3 月 17 日 65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0 2021 年 3 月 17 日 65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9 2021 年 3 月 17 日 65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8 2021 年 3 月 17 日 65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7 2021 年 3 月 17 日 65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6 2021 年 3 月 17 日 66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5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4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3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2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1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70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69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68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67 2021 年 3 月 16 日 66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33 2021 年 3 月 11 日 67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32 2021 年 3 月 11 日 67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30 2021 年 3 月 11 日 67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29 2021 年 3 月 11 日 67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28 2021 年 3 月 11 日 67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27 2021 年 3 月 11 日 67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26 2021 年 3 月 11 日 676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287 2021 年 3 月 11 日 67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280 2021 年 3 月 9 日 67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15 2021 年 3 月 9 日 67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14 2021 年 3 月 9 日 68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233 2021 年 3 月 1 日 68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206 2021 年 2 月 26 日 68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205 2021 年 2 月 26 日 68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99 2021 年 2 月 22 日 68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98 2021 年 2 月 22 日 1-1-49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68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97 2021 年 2 月 22 日 68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209 2021 年 2 月 22 日 68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208 2021 年 2 月 22 日 68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207 2021 年 2 月 22 日 68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202 2021 年 2 月 22 日 69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205 2021 年 2 月 22 日 69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79 2021 年 2 月 2 日 69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78 2021 年 2 月 2 日 693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77 2021 年 2 月 2 日 69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76 2021 年 2 月 2 日 69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173 2021 年 2 月 2 日 69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171 2021 年 2 月 1 日 697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71 2021 年 1 月 29 日 69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70 2021 年 1 月 29 日 69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167 2021 年 1 月 22 日 70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30 2021 年 1 月 11 日 70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121 2021 年 1 月 11 日 70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120 2021 年 1 月 11 日 70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095 2021 年 1 月 8 日 704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02 2021 年 1 月 5 日 705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1-00103 2021 年 1 月 5 日 70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9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0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8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08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0-00081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09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0-00080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0-00079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02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2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01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00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199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198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197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196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1-49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71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195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1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194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20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0-00067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21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0-00066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22 红四方肥业 掺混肥料 颗粒 AHCHFL2020-00065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23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193 2020 年 12 月 21 日 724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116 2020 年 12 月 17 日 725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71 2020 年 12 月 17 日 726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68 2020 年 12 月 17 日 727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66 2020 年 12 月 17 日 728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04 2020 年 12 月 15 日 729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03 2020 年 12 月 15 日 730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02 2020 年 12 月 15 日 731 红四方肥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01 2020 年 12 月 15 日 73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57 2021 年 4 月 1 日 73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56 2021 年 4 月 1 日 73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55 2021 年 4 月 1 日 73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54 2021 年 4 月 1 日 73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53 2021 年 4 月 1 日 73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52 2021 年 4 月 1 日 73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51 2021 年 4 月 1 日 73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50 2021 年 4 月 1 日 74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9 2021 年 4 月 1 日 74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8 2021 年 4 月 1 日 74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47 2021 年 4 月 1 日 74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8 2021 年 3 月 31 日 74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7 2021 年 3 月 31 日 74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6 2021 年 3 月 31 日 74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5 2021 年 3 月 31 日 74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4 2021 年 3 月 31 日 74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3 2021 年 3 月 31 日 74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2 2021 年 3 月 31 日 75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1 2021 年 3 月 31 日 1-1-49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75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900 2021 年 3 月 31 日 75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899 2021 年 3 月 31 日 75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30 2021 年 3 月 18 日 75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9 2021 年 3 月 18 日 75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8 2021 年 3 月 18 日 75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7 2021 年 3 月 18 日 75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6 2021 年 3 月 18 日 75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5 2021 年 3 月 18 日 75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4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3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2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1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20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9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8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7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6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5 2021 年 3 月 18 日 76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4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3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2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1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10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9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8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7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6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5 2021 年 3 月 18 日 77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4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3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2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1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600 2021 年 3 月 18 日 1-1-49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78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99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98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97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96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95 2021 年 3 月 18 日 78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94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93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91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9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8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7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6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5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584 2021 年 3 月 18 日 79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123 2021 年 1 月 11 日 79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1-00122 2021 年 1 月 11 日 80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7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6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5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4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3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2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1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20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19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0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17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16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15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14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3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13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4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12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5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11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6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07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1-49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817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06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8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05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19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04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20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203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21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20 2020 年 12 月 16 日 822 红四方农业 复合肥料 颗粒 AHFHFL2020-00018 2020 年 12 月 16 日 823 湖北红四方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颗粒 DLSRHB2022-00044 2022 年 4 月 1 日 82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1418 2024 年 10 月 24 日 82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1374 2024 年 10 月 11 日 82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1233 2024 年 9 月 9 日 82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1222 2024 年 9 月 5 日 82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1221 2024 年 9 月 5 日 82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1192 2024 年 8 月 29 日 83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970 2024 年 7 月 8 日 83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961 2024 年 7 月 8 日 83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821 2024 年 6 月 12 日 83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820 2024 年 6 月 12 日 83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819 2024 年 6 月 12 日 83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684 2024 年 5 月 13 日 83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610 2024 年 4 月 30 日 83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585 2024 年 4 月 24 日 83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523 2024 年 4 月 12 日 83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326 2024 年 3 月 14 日 84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318 2024 年 3 月 12 日 84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251 2024 年 3 月 4 日 84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099 2024 年 1 月 16 日 84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091 2024 年 1 月 15 日 84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046 2024 年 1 月 7 日 84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4-00005 2024 年 1 月 2 日 84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2117 2023 年 12 月 12 日 84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57 2023 年 11 月 7 日 84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56 2023 年 11 月 7 日 84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55 2023 年 11 月 7 日 1-1-49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85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54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53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52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51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50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9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8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6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5 2023 年 11 月 7 日 85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4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3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2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1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40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9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8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7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6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5 2023 年 11 月 7 日 86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4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3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2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1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30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29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28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27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26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25 2023 年 11 月 7 日 87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22 2023 年 11 月 6 日 88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21 2023 年 11 月 6 日 88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20 2023 年 11 月 6 日 88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19 2023 年 11 月 6 日 1-1-49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88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18 2023 年 11 月 6 日 88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17 2023 年 11 月 6 日 88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916 2023 年 11 月 6 日 88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702 2023 年 9 月 18 日 88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696 2023 年 9 月 14 日 88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565 2023 年 9 月 2 日 88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564 2023 年 9 月 2 日 89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551 2023 年 8 月 29 日 89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541 2023 年 8 月 25 日 89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522 2023 年 8 月 23 日 89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521 2023 年 8 月 22 日 89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492 2023 年 8 月 14 日 89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491 2023 年 8 月 14 日 89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464 2023 年 8 月 10 日 89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455 2023 年 8 月 8 日 89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392 2023 年 7 月 25 日 89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381 2023 年 7 月 24 日 90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380 2023 年 7 月 24 日 90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346 2023 年 7 月 19 日 90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311 2023 年 7 月 12 日 90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310 2023 年 7 月 12 日 90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223 2023 年 6 月 29 日 90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222 2023 年 6 月 29 日 90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1097 2023 年 5 月 24 日 90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0903 2023 年 3 月 27 日 90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0867 2023 年 3 月 20 日 90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0765 2023 年 3 月 7 日 91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0764 2023 年 3 月 7 日 91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3-00158 2023 年 2 月 8 日 91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818 2022 年 11 月 9 日 91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799 2022 年 11 月 8 日 91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766 2022 年 11 月 4 日 91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611 2022 年 9 月 23 日 1-1-49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91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608 2022 年 9 月 23 日 91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607 2022 年 9 月 23 日 91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606 2022 年 9 月 23 日 91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605 2022 年 9 月 23 日 92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477 2022 年 9 月 1 日 92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476 2022 年 9 月 1 日 92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475 2022 年 9 月 1 日 92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416 2022 年 8 月 26 日 92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415 2022 年 8 月 26 日 92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414 2022 年 8 月 26 日 92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131 2022 年 7 月 21 日 92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130 2022 年 7 月 21 日 92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052 2022 年 7 月 2 日 92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1051 2022 年 7 月 2 日 93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945 2022 年 6 月 16 日 93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818 2022 年 6 月 2 日 93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764 2022 年 5 月 26 日 93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763 2022 年 5 月 26 日 93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677 2022 年 5 月 10 日 93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646 2022 年 5 月 6 日 93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599 2022 年 4 月 22 日 93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480 2022 年 4 月 6 日 93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479 2022 年 4 月 6 日 93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463 2022 年 3 月 30 日 94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438 2022 年 3 月 24 日 94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431 2022 年 3 月 23 日 94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349 2022 年 3 月 17 日 94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83 2022 年 3 月 14 日 94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82 2022 年 3 月 14 日 94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81 2022 年 3 月 14 日 94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80 2022 年 3 月 14 日 94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79 2022 年 3 月 14 日 94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78 2022 年 3 月 14 日 1-1-50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94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77 2022 年 3 月 14 日 95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76 2022 年 3 月 14 日 95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275 2022 年 3 月 14 日 95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096 2022 年 1 月 17 日 95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095 2022 年 1 月 17 日 95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2-00094 2022 年 1 月 17 日 95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784 2021 年 11 月 24 日 95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728 2021 年 11 月 17 日 95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669 2021 年 11 月 8 日 95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668 2021 年 11 月 8 日 95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667 2021 年 11 月 8 日 96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586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6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585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6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584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6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435 2021 年 9 月 13 日 96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434 2021 年 9 月 13 日 96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433 2021 年 9 月 13 日 96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432 2021 年 9 月 13 日 96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309 2021 年 8 月 17 日 96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261 2021 年 8 月 12 日 96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254 2021 年 8 月 10 日 97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036 2021 年 7 月 12 日 97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014 2021 年 7 月 8 日 97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2013 2021 年 7 月 8 日 97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967 2021 年 7 月 5 日 97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790 2021 年 6 月 16 日 97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770 2021 年 6 月 12 日 97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9 2021 年 6 月 1 日 97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8 2021 年 6 月 1 日 97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7 2021 年 5 月 31 日 97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6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5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98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3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2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1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90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9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8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7 2021 年 5 月 31 日 98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6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5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4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3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2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1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80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9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8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7 2021 年 5 月 31 日 99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7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0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01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6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1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粉剂 HBFHFL2021-0165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5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2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4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3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3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04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4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2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5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1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6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60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7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08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9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8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8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09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7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0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11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6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1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5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4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4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4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4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2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4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4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4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4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3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3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2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2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2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2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14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2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2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4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2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2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1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6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50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7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9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18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8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8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9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7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5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4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3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2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1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60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1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59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1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58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1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57 2021 年 5 月 31 日 1-1-50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21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456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1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207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1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206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1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205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1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204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1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203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1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202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2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201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2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200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2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199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2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198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2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197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2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082 2021 年 3 月 29 日 122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1081 2021 年 3 月 29 日 122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0888 2021 年 3 月 5 日 122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1-00887 2021 年 3 月 5 日 122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4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4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43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4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4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40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8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7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6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3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3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3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28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26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1-50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24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2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23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2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4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2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20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8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7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6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3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5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10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0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07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06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0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0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03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0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100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6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7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6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3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90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7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8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1-51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27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6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4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3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80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7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8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8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7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89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69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90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68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91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0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92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1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93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2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94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3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95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5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96 湖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BFHFL2020-00076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297 湖南红四方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颗粒 DLSRHN2021-00098 2021 年 8 月 17 日 129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85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29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62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30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54 2024 年 9 月 23 日 130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28 2024 年 9 月 12 日 130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27 2024 年 9 月 12 日 130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45 2024 年 9 月 9 日 130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43 2024 年 9 月 5 日 130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42 2024 年 9 月 5 日 130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26 2024 年 8 月 29 日 130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40 2024 年 8 月 29 日 130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25 2024 年 8 月 29 日 130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31 2024 年 8 月 12 日 131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20 2024 年 7 月 11 日 131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16 2024 年 7 月 8 日 1-1-51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31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16 2024 年 6 月 19 日 131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10 2024 年 6 月 12 日 131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09 2024 年 6 月 12 日 131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08 2024 年 6 月 12 日 131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107 2024 年 6 月 12 日 131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84 2024 年 5 月 13 日 131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14 2024 年 4 月 30 日 131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79 2024 年 4 月 30 日 132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67 2024 年 4 月 24 日 132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08 2024 年 4 月 18 日 132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61 2024 年 4 月 12 日 132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07 2024 年 4 月 12 日 132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35 2024 年 3 月 14 日 132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34 2024 年 3 月 12 日 132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23 2024 年 3 月 4 日 132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4-00001 2024 年 1 月 18 日 132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05 2024 年 1 月 16 日 132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04 2024 年 1 月 16 日 133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4-00002 2024 年 1 月 7 日 133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74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33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56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33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38 2023 年 11 月 9 日 133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36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3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35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3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34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3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33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3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32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3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31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30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9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8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7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6 2023 年 11 月 7 日 1-1-51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34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5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4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3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2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4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1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20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9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8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7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6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5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4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3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2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5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1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10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9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8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7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6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5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4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3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2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6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1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7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700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7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99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7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98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7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93 2023 年 11 月 7 日 137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49 2023 年 9 月 18 日 137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45 2023 年 9 月 18 日 137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44 2023 年 9 月 15 日 137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44 2023 年 9 月 14 日 1-1-51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37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43 2023 年 9 月 14 日 137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42 2023 年 9 月 11 日 138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41 2023 年 9 月 1 日 138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40 2023 年 9 月 1 日 138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39 2023 年 9 月 1 日 138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36 2023 年 9 月 1 日 138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35 2023 年 9 月 1 日 138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32 2023 年 8 月 30 日 138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29 2023 年 8 月 25 日 138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26 2023 年 8 月 23 日 138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19 2023 年 8 月 16 日 138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617 2023 年 8 月 10 日 139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97 2023 年 7 月 24 日 139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95 2023 年 7 月 19 日 139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94 2023 年 7 月 19 日 139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92 2023 年 7 月 12 日 139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91 2023 年 7 月 12 日 139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34 2023 年 6 月 30 日 139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33 2023 年 6 月 30 日 139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32 2023 年 6 月 30 日 139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84 2023 年 6 月 28 日 139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83 2023 年 6 月 28 日 140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31 2023 年 6 月 13 日 140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71 2023 年 5 月 24 日 140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30 2023 年 5 月 24 日 140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67 2023 年 5 月 9 日 140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66 2023 年 5 月 9 日 140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65 2023 年 5 月 9 日 140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27 2023 年 4 月 7 日 140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26 2023 年 3 月 31 日 140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35 2023 年 3 月 27 日 140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30 2023 年 3 月 20 日 141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18 2023 年 3 月 10 日 1-1-5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41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17 2023 年 3 月 10 日 141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17 2023 年 3 月 6 日 141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516 2023 年 3 月 6 日 141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502 2023 年 2 月 16 日 141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14 2023 年 2 月 8 日 141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3-00009 2023 年 2 月 8 日 141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12 2023 年 2 月 1 日 141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11 2023 年 1 月 31 日 141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10 2023 年 1 月 31 日 142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9 2023 年 1 月 9 日 142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8 2023 年 1 月 3 日 142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7 2023 年 1 月 3 日 142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6 2023 年 1 月 3 日 142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5 2023 年 1 月 3 日 142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4 2023 年 1 月 3 日 142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3 2023 年 1 月 3 日 142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2 2023 年 1 月 3 日 142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3-00001 2023 年 1 月 3 日 142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38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43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37 2022 年 11 月 10 日 143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250 2022 年 11 月 8 日 143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249 2022 年 11 月 8 日 143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247 2022 年 11 月 4 日 143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34 2022 年 10 月 8 日 143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211 2022 年 9 月 23 日 143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210 2022 年 9 月 23 日 143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32 2022 年 9 月 23 日 143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208 2022 年 9 月 22 日 143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207 2022 年 9 月 22 日 144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92 2022 年 9 月 1 日 144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91 2022 年 9 月 1 日 144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90 2022 年 9 月 1 日 144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69 2022 年 8 月 23 日 1-1-51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44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68 2022 年 8 月 22 日 144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67 2022 年 8 月 19 日 144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27 2022 年 8 月 16 日 144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28 2022 年 8 月 16 日 144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40 2022 年 7 月 20 日 144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41 2022 年 7 月 20 日 145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29 2022 年 7 月 2 日 145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30 2022 年 7 月 2 日 145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22 2022 年 6 月 24 日 145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13 2022 年 6 月 16 日 145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109 2022 年 6 月 15 日 145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93 2022 年 6 月 2 日 145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21 2022 年 5 月 25 日 145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20 2022 年 5 月 25 日 145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89 2022 年 5 月 25 日 145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88 2022 年 5 月 25 日 146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86 2022 年 5 月 19 日 146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85 2022 年 5 月 10 日 146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83 2022 年 5 月 5 日 146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70 2022 年 4 月 8 日 146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69 2022 年 4 月 8 日 146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68 2022 年 4 月 6 日 146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66 2022 年 4 月 2 日 146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61 2022 年 3 月 30 日 146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60 2022 年 3 月 28 日 146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59 2022 年 3 月 24 日 147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14 2022 年 3 月 23 日 147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57 2022 年 3 月 23 日 147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13 2022 年 3 月 22 日 147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12 2022 年 3 月 22 日 147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53 2022 年 3 月 17 日 147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08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7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07 2022 年 3 月 14 日 1-1-51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47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06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7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05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7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04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粉剂 HNCHFL2022-00003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2-00002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34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33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32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31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30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29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28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8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27 2022 年 3 月 14 日 149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12 2022 年 1 月 15 日 149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11 2022 年 1 月 15 日 149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10 2022 年 1 月 14 日 149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2-00009 2022 年 1 月 14 日 149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93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49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981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49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92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9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91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9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90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9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89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50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974 2021 年 11 月 17 日 150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964 2021 年 11 月 8 日 150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963 2021 年 11 月 8 日 150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962 2021 年 11 月 8 日 150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951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50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950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50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949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50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81 2021 年 10 月 2 日 150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859 2021 年 9 月 29 日 150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860 2021 年 9 月 29 日 1-1-51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51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79 2021 年 9 月 13 日 151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78 2021 年 9 月 7 日 151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804 2021 年 9 月 7 日 151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803 2021 年 9 月 7 日 151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77 2021 年 9 月 7 日 151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802 2021 年 9 月 7 日 151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801 2021 年 9 月 7 日 151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76 2021 年 9 月 7 日 151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75 2021 年 9 月 7 日 151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74 2021 年 9 月 7 日 152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83 2021 年 8 月 23 日 152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82 2021 年 8 月 17 日 152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79 2021 年 8 月 17 日 152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64 2021 年 8 月 16 日 152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77 2021 年 8 月 11 日 152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75 2021 年 8 月 10 日 152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62 2021 年 8 月 5 日 152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60 2021 年 7 月 19 日 152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9 2021 年 7 月 16 日 152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55 2021 年 7 月 12 日 153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8 2021 年 7 月 12 日 153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7 2021 年 7 月 12 日 153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6 2021 年 7 月 12 日 153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5 2021 年 7 月 8 日 153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4 2021 年 7 月 8 日 153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3 2021 年 7 月 8 日 153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2 2021 年 7 月 8 日 153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50 2021 年 7 月 6 日 153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49 2021 年 7 月 6 日 153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48 2021 年 7 月 5 日 154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741 2021 年 6 月 22 日 154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50 2021 年 6 月 22 日 154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94 2021 年 6 月 11 日 1-1-51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54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9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4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4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4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4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4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4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8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5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7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4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4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4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4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6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4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4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4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1-51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57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7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3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8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2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59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1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0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1-52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60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10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1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9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2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8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3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7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1-52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64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4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6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5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5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6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0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1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4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2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3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4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1-52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67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6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7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8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79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6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8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5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69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1 2021 年 5 月 29 日 1-1-52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70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40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0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9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1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8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1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7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1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6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1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5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1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4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1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3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1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2 2021 年 5 月 29 日 171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1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3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1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2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2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1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3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1-52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74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60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4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9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5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8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6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1-52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77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7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7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6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8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5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9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1-5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80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4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0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3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1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2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2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1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3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1-52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84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5 湖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HNCHFL2021-0003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4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50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5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9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6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8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9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8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7 2021 年 5 月 28 日 1-1-52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87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6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5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4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3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1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7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70 2021 年 5 月 28 日 188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400 2021 年 4 月 21 日 188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3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8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3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8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8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8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8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8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8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8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2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89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1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1-52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90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0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10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1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9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2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8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3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1-53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93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7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4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6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5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5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6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4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1-53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197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7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0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1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1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30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2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29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3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28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4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27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5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26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6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25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7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24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8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23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89 湖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HNFHFL2021-00022 2021 年 1 月 20 日 199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162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99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141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99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749 2024 年 9 月 14 日 199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747 2024 年 9 月 12 日 199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117 2024 年 9 月 9 日 199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116 2024 年 9 月 6 日 199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115 2024 年 9 月 6 日 199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108 2024 年 8 月 29 日 199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711 2024 年 8 月 29 日 199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709 2024 年 8 月 29 日 200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84 2024 年 7 月 10 日 200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80 2024 年 7 月 8 日 200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619 2024 年 6 月 19 日 200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52 2024 年 6 月 13 日 200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51 2024 年 6 月 13 日 1-1-53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00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50 2024 年 6 月 13 日 200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49 2024 年 6 月 13 日 200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45 2024 年 5 月 13 日 200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44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0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561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1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43 2024 年 4 月 24 日 201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535 2024 年 4 月 18 日 201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35 2024 年 4 月 12 日 201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530 2024 年 4 月 12 日 201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29 2024 年 3 月 14 日 201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27 2024 年 3 月 13 日 201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23 2024 年 3 月 4 日 201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4-00090 2024 年 1 月 18 日 201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09 2024 年 1 月 16 日 201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08 2024 年 1 月 16 日 202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03 2024 年 1 月 7 日 202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4-00001 2024 年 1 月 2 日 202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335 2023 年 12 月 12 日 202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1649 2023 年 12 月 11 日 202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96 2023 年 11 月 7 日 202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90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2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9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2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8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2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7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2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6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5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4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3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2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1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80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9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8 2023 年 11 月 3 日 1-1-53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03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7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3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6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5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4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3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2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1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70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9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8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7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4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6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5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4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3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2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1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60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9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8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7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5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6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5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4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3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2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1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50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49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48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47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6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46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7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45 2023 年 11 月 3 日 1-1-53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07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44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7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243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7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83 2023 年 9 月 18 日 207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959 2023 年 9 月 18 日 207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950 2023 年 9 月 15 日 207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80 2023 年 9 月 14 日 207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937 2023 年 9 月 11 日 207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910 2023 年 9 月 1 日 207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909 2023 年 9 月 1 日 208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908 2023 年 9 月 1 日 208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73 2023 年 9 月 1 日 208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71 2023 年 8 月 30 日 208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70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8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67 2023 年 8 月 23 日 208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66 2023 年 8 月 22 日 208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58 2023 年 8 月 14 日 208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55 2023 年 8 月 10 日 208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51 2023 年 8 月 8 日 208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40 2023 年 7 月 25 日 209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38 2023 年 7 月 24 日 209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37 2023 年 7 月 24 日 209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30 2023 年 7 月 19 日 209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23 2023 年 7 月 12 日 209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22 2023 年 7 月 12 日 209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826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9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825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9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824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9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18 2023 年 6 月 29 日 209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116 2023 年 6 月 28 日 210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805 2023 年 6 月 14 日 210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783 2023 年 5 月 24 日 210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070 2023 年 5 月 24 日 210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691 2023 年 3 月 31 日 1-1-53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10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044 2023 年 3 月 27 日 210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035 2023 年 3 月 20 日 210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651 2023 年 3 月 10 日 210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650 2023 年 3 月 10 日 210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027 2023 年 3 月 6 日 210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026 2023 年 3 月 6 日 211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559 2023 年 2 月 17 日 211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102 2023 年 2 月 8 日 211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3-00014 2023 年 2 月 8 日 211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81 2023 年 2 月 1 日 211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78 2023 年 1 月 31 日 211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77 2023 年 1 月 31 日 211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37 2023 年 1 月 9 日 211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09 2023 年 1 月 3 日 211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08 2023 年 1 月 3 日 211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07 2023 年 1 月 3 日 212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06 2023 年 1 月 3 日 212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05 2023 年 1 月 3 日 212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04 2023 年 1 月 3 日 212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03 2023 年 1 月 3 日 212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3-00002 2023 年 1 月 3 日 212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801 2022 年 11 月 15 日 212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800 2022 年 11 月 15 日 212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271 2022 年 11 月 9 日 212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268 2022 年 11 月 8 日 212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252 2022 年 11 月 4 日 213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567 2022 年 10 月 8 日 213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200 2022 年 9 月 23 日 213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99 2022 年 9 月 23 日 213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90 2022 年 9 月 22 日 213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89 2022 年 9 月 22 日 213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35 2022 年 9 月 2 日 213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34 2022 年 9 月 2 日 1-1-53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13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33 2022 年 9 月 2 日 213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14 2022 年 8 月 22 日 213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15 2022 年 8 月 22 日 214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13 2022 年 8 月 19 日 214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455 2022 年 8 月 17 日 214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456 2022 年 8 月 17 日 214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04 2022 年 7 月 20 日 214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05 2022 年 7 月 20 日 214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99 2022 年 7 月 4 日 214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100 2022 年 7 月 4 日 214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418 2022 年 6 月 24 日 214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95 2022 年 6 月 16 日 214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94 2022 年 6 月 2 日 215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393 2022 年 5 月 25 日 215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391 2022 年 5 月 25 日 215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87 2022 年 5 月 11 日 215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86 2022 年 5 月 5 日 215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82 2022 年 4 月 25 日 215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81 2022 年 4 月 3 日 215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80 2022 年 4 月 1 日 215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79 2022 年 3 月 24 日 215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78 2022 年 3 月 24 日 215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77 2022 年 3 月 24 日 216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307 2022 年 3 月 24 日 216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306 2022 年 3 月 24 日 216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305 2022 年 3 月 24 日 216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62 2022 年 3 月 17 日 216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235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6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234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6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233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6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232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6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231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6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230 2022 年 3 月 14 日 1-1-53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17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2-00229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59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58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57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56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55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54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53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50 2022 年 3 月 14 日 217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34 2022 年 1 月 17 日 218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33 2022 年 1 月 17 日 218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2-00027 2022 年 1 月 14 日 218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992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18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1145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18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971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18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970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18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969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18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968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18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1126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18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1110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9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1109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9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1108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9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1081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19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1080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19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1079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19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493 2021 年 9 月 30 日 219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432 2021 年 9 月 13 日 219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431 2021 年 9 月 13 日 219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430 2021 年 9 月 13 日 219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915 2021 年 9 月 2 日 220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914 2021 年 9 月 2 日 220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913 2021 年 9 月 2 日 220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912 2021 年 9 月 2 日 1-1-53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20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401 2021 年 9 月 2 日 220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399 2021 年 9 月 2 日 220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398 2021 年 9 月 2 日 220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864 2021 年 8 月 17 日 220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318 2021 年 8 月 16 日 220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847 2021 年 8 月 12 日 220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846 2021 年 8 月 10 日 221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284 2021 年 8 月 2 日 221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215 2021 年 7 月 19 日 221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214 2021 年 7 月 16 日 221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213 2021 年 7 月 14 日 221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212 2021 年 7 月 14 日 221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814 2021 年 7 月 14 日 221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92 2021 年 7 月 8 日 221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91 2021 年 7 月 8 日 221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90 2021 年 7 月 8 日 221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89 2021 年 7 月 8 日 222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810 2021 年 7 月 8 日 222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809 2021 年 7 月 8 日 222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808 2021 年 7 月 5 日 222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806 2021 年 6 月 22 日 222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81 2021 年 6 月 22 日 222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64 2021 年 6 月 11 日 222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8 2021 年 6 月 4 日 222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7 2021 年 6 月 4 日 222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6 2021 年 6 月 4 日 222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5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4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3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2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1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20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9 2021 年 6 月 4 日 1-1-53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23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8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7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6 2021 年 6 月 4 日 223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5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4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3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2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1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10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9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8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7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6 2021 年 6 月 4 日 224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5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4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3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2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1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700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99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98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97 2021 年 6 月 4 日 225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13 2021 年 6 月 2 日 225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12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11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10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9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8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7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6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5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4 2021 年 6 月 2 日 226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3 2021 年 6 月 2 日 1-1-54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26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2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1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100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9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8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7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6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5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4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3 2021 年 6 月 2 日 227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2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1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90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9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8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7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6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5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4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3 2021 年 6 月 2 日 228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2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1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80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9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8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7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6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5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4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3 2021 年 6 月 2 日 229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70 2021 年 6 月 2 日 1-1-54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30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0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6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1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5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2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4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7 2021 年 6 月 2 日 1-1-54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33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3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3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4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2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5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1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0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0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0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0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0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1004 2021 年 6 月 2 日 1-1-54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36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6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8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7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7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8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8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7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6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5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4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3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2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1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60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9 2021 年 6 月 2 日 239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8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7 2021 年 6 月 2 日 1-1-54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40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6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5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4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3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2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1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50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9 2021 年 6 月 2 日 240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8 2021 年 6 月 2 日 241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7 2021 年 6 月 2 日 241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6 2021 年 6 月 2 日 241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1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4 2021 年 6 月 1 日 241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1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1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1 2021 年 6 月 1 日 241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4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1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1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8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7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6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4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1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3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2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8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7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6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4 2021 年 6 月 1 日 1-1-54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43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1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2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3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8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7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6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4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1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1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4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8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7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6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4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1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60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5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8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7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6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4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1 2021 年 6 月 1 日 1-1-54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46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9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6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8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7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6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4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1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8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7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8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7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6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4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1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7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8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8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7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6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5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4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3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2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1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60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9 2021 年 6 月 1 日 249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8 2021 年 6 月 1 日 1-1-54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50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5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0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4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1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3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2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5 2021 年 6 月 1 日 1-1-54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53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2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3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1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4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50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5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2 2021 年 6 月 1 日 1-1-54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56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9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6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8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7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7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9 2021 年 6 月 1 日 258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8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7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6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5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4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3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2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1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60 2021 年 6 月 1 日 259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9 2021 年 6 月 1 日 1-1-55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59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8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7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6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5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4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3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2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1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50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9 2021 年 6 月 1 日 260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8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7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6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5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4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3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2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1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40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9 2021 年 6 月 1 日 261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8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7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6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5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4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3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2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1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30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9 2021 年 6 月 1 日 262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8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7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6 2021 年 6 月 1 日 1-1-55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63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5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4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3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2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1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20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9 2021 年 6 月 1 日 263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8 2021 年 6 月 1 日 264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7 2021 年 6 月 1 日 264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6 2021 年 6 月 1 日 264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5 2021 年 6 月 1 日 264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4 2021 年 6 月 1 日 264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3 2021 年 6 月 1 日 264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2 2021 年 6 月 1 日 264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1 2021 年 6 月 1 日 264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10 2021 年 5 月 31 日 264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409 2021 年 5 月 31 日 264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22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21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20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24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9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23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8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22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7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8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21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59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20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0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19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18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2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17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3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16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4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15 2021 年 2 月 25 日 1-1-55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形态 备案号 备案时间 2665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14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6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13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7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12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6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6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5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4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1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3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2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1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4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10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5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09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6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08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7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07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8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06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79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05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80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04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81 吉林红四方 掺混肥料 颗粒 JLCHFL2021-00608 2021 年 2 月 25 日 2682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03 2021 年 2 月 24 日 2683 吉林红四方 复合肥料 颗粒 JLFHFL2021-00202 2021 年 2 月 24 日 1-1-55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 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制度建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 及披露标准、信息的管理、各方职责、保密措施与责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关系管 理的内容和方式、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加 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 活动。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公司网站、新 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基础设施等 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 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及人员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部门为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律事务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邹斌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 电话号码: 0551-63515128 传真号码: 0551-63515012 电子邮箱: zyahhsffy@chinasalt.com.cn 1-1-55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互联网网址: http://hongsifangfeiye.chinasalt.com.cn/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决 策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管 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由董事 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 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 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权。 5、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 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 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 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 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及股东回报规划 1-1-55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调整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充分论证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 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 得现金分红。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 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 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 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事项以及征集投票权安排等事项,具体 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1-1-55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事项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另行 确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 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 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 义务。 (四)征集投票权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1-55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 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发行 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 二、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 由发行人收回,且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 的处分。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自愿无条件遵从。” (二)公司的其他股东弘邦投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1-1-55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发行价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 由发行人收回,且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 的处分。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自愿无条件遵从。” (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勇、陈国庆、沈项明、丁 茂、陈庆年、邹斌以及已离职的董事夏玄芳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本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发行人股票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三、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发行价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四、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由 发行人收回,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 分。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上述承 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 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16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1-1-55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由 发行人收回,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 分。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上述承 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 二、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 相应调整);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 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二、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实施。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的, 应当于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 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在 本公司减持前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三、若本公司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的,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如本公司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 分红中与应上交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 1-1-56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 相应调整)。 二、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实施。 三、若本公司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的,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本次发行前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弘邦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 相应调整);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并披露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 人持续稳定经营。 二、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实施。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的, 应当于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 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在 本公司减持前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三、若本公司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的,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1-1-56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如本公司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 分红中与应上交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四)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勇、陈国庆、 沈项明、丁茂、陈庆年、邹斌以及已离职的董事夏玄芳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 应调整);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并披露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 续稳定经营。 二、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 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规定实施。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的,应当 于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 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在本人 减持前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三、若本人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 本人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 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 上交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业绩下滑延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若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延长 12 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 1-1-56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 前项基础上延长 6 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 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 6 个 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分别指本公司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 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四、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发生除权、 除息等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实施主体及措施 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 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 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实施主体将按照下述顺序采取一项或者多项稳定公司股价的措 施:(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公司回购股票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 1-1-56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公司回购股 票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 第三选择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 若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 的具体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具体方案后,公司将依 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 相应公告、审批或备案手续,并于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确定的期限内完成 股票回购。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确定的期限内规定予以注销,或依据相关规定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同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但不 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在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终止 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1)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 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 1-1-56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前述触 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并由公司公告。控股股 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为增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增持股票的方式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控股股东同一会计年度内用 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 数额的 10%,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数额的 30%。 在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控股股东 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1)董事会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预案 后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 司公告,并在提交增持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为增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增持股 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 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累计额的 10%,不超过其上一会计 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累计额的 30%。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1)董事会公告增 持股份预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四)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保障措施 1、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1-1-56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 2、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控股股东未按照上 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应在红四方肥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红四方肥业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将自违反 上述预案之日起延期领取公司股东分红,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 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在触发红四方肥业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的条件成就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增持 股票的具体措施,应在红四方肥业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红四方肥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应延期领取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 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红四方 肥业的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 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在公司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五)执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 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本公司 的回购义务,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回购义务。 在履行回购义务的同时,本公司还将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在触发本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1-1-56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 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四、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控股股东未按照上 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应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将自违反上述预案 之日起延期领取公司股东分红,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 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在触发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 件成就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增持股票 的具体措施,应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 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 应延期领取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六、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 务。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承诺 “一、本公司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 并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 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 价条件,本公司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本公司还 将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 产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发行人 回购义务,本公司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1-1-56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 务。如本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将在 红四方肥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红四方 肥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履行相应义务,本公司将自违 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延期领取红四方肥业股东分红,同时不转让持有红四 方肥业的股份,直至本公司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履行完毕相应义务为止。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的承诺 “一、本公司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 并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 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 价条件,本公司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本公司还 将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 产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本公司将积极敦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 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 和责任。 四、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 务。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并 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 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 1-1-56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要求,积极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义务。在履行增持义务的同时,本人还将按照上 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等 相关规定。 三、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 中规定的发行人回购义务,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四、本人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在触发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人未按照 《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人 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将延期领取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股东 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稳定 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 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坚持改革创新,巩固和发展复合肥、氮肥主业,加强市场拓展,提升 企业资源配置的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按计划 1-1-56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 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化肥行业 从业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将不 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 人才保障。 4、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 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加现金分红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的任何保证。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的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积极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三、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1-1-57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本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符,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本公 司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四、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 本公司对此作出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2、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的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积极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三、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本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符,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本公 司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四、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 本公司对此作出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1-1-57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情况相挂钩。 六、承诺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符,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 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七、承诺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 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 (一)发行人承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 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 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并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 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 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向 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 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 1-1-57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 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若回购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新 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 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 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本公司将延期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的股份将不得转让(但因赔偿损失资金需要转让股份的除外),直至本 公司将承诺完全履行完毕为止。 四、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促使发行人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 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 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1-1-57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发行人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 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 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 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四、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关于出具文件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天禾律所承诺:“若因本所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复核机构容诚会计师承诺:“若因本所为中盐安徽红 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联国信承诺:“若因本公司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57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 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 三、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 行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 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的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数量将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二)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 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 三、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 行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 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的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数量将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三)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 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 1-1-57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全部新股。 三、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 行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 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的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数量将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八、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 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上市后三年)》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执 行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 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未来红四方肥业股东大会按照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 定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将表示同意并投赞成票。”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本公司承诺将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采取一切必 要的合理措施,促使红四方肥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草案)》、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 三年)》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其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应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九、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自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至完成股票上市前, 1-1-57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将不再提出新的现金分红方案; 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承诺,若违 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一、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四、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公司历史 上存在的间接持股股东股份代持情形已依法解除,并已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相应披 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 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八 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同业竞争”之“(二)发行人防范利益输送、 利益冲突及保持独立性的具体安排”之“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披露。 十二、关于液氨、蒸汽供应稳定性事项的相关承诺 (一)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承诺 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已经出具《关于保持稳定供应的承诺函》,承诺: “一、本公司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本公司将优先向发 行人供应,保障向发行人的供应稳定、充足、及时且具有可持续性,确保不会因 为本公司供应不充足、不及时、质量不稳定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无法按计划组织尿 素生产或受到本公司生产供应能力的制约等情形。因相关设备检修、维护等原因 进行供应暂时性调整的,本公司将提前、及时告知发行人并配合发行人进行必要 1-1-57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作,保障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稳定。 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本公司如进行产能扩张、调整业务模式、资产重组、 业务剥离、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等任何业务调整、资本运作时,将优先保障发 行人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充足、及时、持续供应以及定价政策、结算 方式的一致性,确保不会对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若发行人未来新增尿素产能的,本公司将支持发行人在满足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自建合成氨装置、购买资产等方式满足 其生产经营需求。 四、本公司将遵循与发行人签署的原材料供应等相关协议约定,交易采用成 本加成方式进行定价,具体为以煤价变动作为价格调整机制,成本加成比例为 8%,本公司承诺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双方交易定价将与现行定价方式继续保持 一致及稳定。若未来国内本行业现有的行业环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指导 性文件、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经营政策及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双方交易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公司将与发行人充分协商妥善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保持 供应稳定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确保不会对发行人的尿素业务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在本公司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发行人针对该等原 材料的供应商具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地位做出不利于发行 人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 人地位,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六、上述承诺在双方交易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已出具《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盐 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液氨、蒸汽等关联交易事项的确认及承诺函》,确 认并承诺: “一、因实际经营需要及业务特点,发行人向红四方控股采购液氨等原辅材 料和蒸汽等能源。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中液氨、蒸汽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合理成本加 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加成比例为 8%;其余关联交易采购系参考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 1-1-57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对上述交易及定价方式予以认可,红四方控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是在市场化原则下达成的长期交易,体现了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液氨 和蒸汽以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基础的长期定价机制符合长期原材料供应的特 点和双方利益,加成比例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和长期回报率,加成比例合理、 公允;其余关联交易采购系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 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未损害相关方利益,不存在 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为保证红四方控股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本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红四方控股向发行人供应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期间,本公司将督促 红四方控股严格履行相关协议约定及承诺,保障供应稳定、充足、及时且具有可 持续性。 (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若红四方控股进行产能扩张、调整业务模式、资 产重组、业务剥离、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等任何业务调整、资本运作时,本公 司将督促其优先保障发行人液氨、蒸汽等原辅材料的稳定、充足、及时、持续供 应,确保不会对发行人尿素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若发行人未来新增尿素产能的,本公司将支持发行人在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自建合成氨装置、购买资产等方式满 足其生产经营需求。 (四)如未来交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与红四方控股前述定价方式已 无法保证双方交易的持续、稳定、公平、合理,本公司将督促双方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充分协商确定妥善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保持供应稳定性及交易定价的公 平、合理,确保不会对发行人的尿素业务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其他承诺事项 (一)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如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 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1-1-57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原因。 二、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信赖相关承诺实施公司股票交易而遭受的 直接损失,赔偿金额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期 间内,本公司将不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四、在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以任何 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或津贴。” 2、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如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 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 司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同时本公司所持发行人的 股票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四)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信赖相关承诺实施发行人股票交 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如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 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1-1-58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 司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 (四)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信赖相关承诺实施发行人股票交 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 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 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 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予以赔偿。 (四)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如有)锁定期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 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以任 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酬或津贴,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 酬。” 1-1-58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承诺,已在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一、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之“(五)发行人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之“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进行披露。 (三)关于未缴纳部分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少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形。针对上述情 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已经针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出具了承诺,已在本 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 况”之“(二)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之“3、未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方案”进行披露。 (四)关于土地房产的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情形。针对上述情形,公司 控股股东出具了承诺函,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发 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1、 房产及建筑物”进行披露。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承诺人不存在已触发条件的承诺事项。 1-1-58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 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为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 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逐步完善了《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后 适用)》。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9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表决和决议规范,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的建立健全 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董事会制度并逐步予以完 善。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 合法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完善了《董事 会议事规则》,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市后生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 (二)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7 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都能够按照《公司章程》 1-1-58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高管人员任免、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等方面切实发挥了董事的作用。公司历 次董事会均能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相 关制度要求,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 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的建立健全 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监事会制度并逐步予以完 善。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监事会议事效率,保证监事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 合法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完善了《监事 会议事规则》,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市后生效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 (二)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0 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对公司财务进行核查,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历次监事会均能遵守 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 利、义务和责任。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对非独立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通过了《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选举了独立董事。 1-1-58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董事会设有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不低于三分之一。根据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一)独立董事的职权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0 号)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施行,公司相应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修订前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 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6、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行使前款第 6 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第 1、2 项事项应 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根据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 1 项至第 3 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 1-1-58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独立董事行使本条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 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独立董事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认真、勤勉的履行权利和义务;全体独立董事均按规定出席董事会会 议,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董事会决策和发行人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建议与监督作 用,不存在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一)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1、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 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1-1-58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公司等相关主体及时回复证 券交易所问询; (6)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进行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交 易所报告; (8)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9)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3)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4)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 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开展信息披 露制度方面的相关培训,将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相关内容通报给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1)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2)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3)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 卖相关规定; (4)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4、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 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5、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 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1-1-58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 的其他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 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1-58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的决策 提供咨询意见。 一、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为陈勇、周攀、马友华,陈勇担任战略 与 ESG 委员会召集人。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的法治建设、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 ESG 等相关事项开展 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指导并监督公司 ESG 制度和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报送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对公司 ESG 等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 ESG 制度、战 略与目标; (七)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 ESG 相关报告; (八)审议与 ESG 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一)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马友华、陈勇、夏旭东,马友华担任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1-1-58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补选、增选或更换董事时,向董事会提出新任董事候选人的建议; (五)对董事候选人(包括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 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需要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除外)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魏朱宝、周攀、夏旭东,魏朱宝担任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向董事会提名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向董事会出具书面 的评估意见;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夏旭东、屈晓明、魏朱宝,夏旭东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方案; (二)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方案; 1-1-59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方案; (四)在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评价方面,行使以下职权: 1、有权在闭会期间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 2、有权就某一问题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高级管理人员应作出回答; 3、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相 关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 (五)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面,行使以下职权: 1、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2、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3、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 查。 (七)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五、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自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会议召开、 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综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规 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审计工作及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提出建议与改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发行人 治理结构,增强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 1-1-59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24,516.15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预计投资(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一、建设投资 16,343.00 66.66% 1.1 设备购置费 2,135.00 8.71% 1.2 安装工程费 1,535.00 6.26% 1.3 建筑工程费 8,902.00 36.31%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11.00 9.02% 1.5 预备费 1,560.00 6.36% 二、流动资金 8,173.15 33.34% 投资合计 24,516.15 100.00% 2、工艺技术方案及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高塔熔体造粒生产工艺技术方案,具体为:使用热源加热尿素固 体,得到尿素熔融液;在熔融液中加入相应的磷肥、钾肥及增效剂制成混合料浆; 混合料浆送入高塔造粒机进行喷洒造粒,通过造粒机喷洒进入造粒塔的造粒物 料,在从高塔下降过程中,与从塔底上升的气体阻力相互作用,与其进行热交换 后降落到塔底,落入塔底的颗粒物料,经筛分表面处理后得到颗粒复合肥料。 高塔熔体造粒工艺属清洁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成熟,具有节省能耗、返料量 较少、产品颗粒养分均匀、水溶性高、肥效高、三废排放少等优点。 本项目对传统工艺进行了部分升级,利用粉体流冷却代替了传统的滚筒冷 却,提高了冷却效率,以达到节能降耗目的。 本项目的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 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相关内容。 3、产品质量标准 本项目产品执行复合肥料国家标准(GB/T 15063-2020)和缓释肥料国家标 1-1-59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准(GB/T 23348-2009)。 4、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 本项目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有尿素、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氯化 铵等,上述主要原材料均为常用化工原料,货源充足,供应有保障;辅助原材料 主要有增效剂、包裹剂等;主要消耗能源为电、蒸汽等。 5、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的因素,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选择了污染小的 原材料路线和工艺技术,污染物易治理,运行稳妥可靠,并采用增效的设备,最 大限度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通过科学严格的管理,将污染物尽可能消除或 减少在生产过程中,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对生产过程不可避免产生的污染物,首先采取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措施,对外 排放的污染物,采取先进、增效、稳妥、可靠、经济的治理措施,以达到国家规 定的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染物的处理工艺均是经过实际生产检验的,并充分考虑 了以上处理原则,治理后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废气治理 本项目生产装置主要在配料、混合、造粒、冷却、筛分尾气工序产生含尘尾 气。配料工段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含尘尾气,经布袋除尘系统,99%的原料粉 尘得到回收;原材料混合工段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99%的原材料粉 尘得到回收;冷却、筛分工段中产生的粉尘,经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后,99%的 原材料粉尘得到回收,返回生产系统,尾气排放至造粒塔内,用于补充造粒塔内 冷却空气量;塔顶尾气高空达标排空。 (2)废水治理 本项目装置产生的蒸汽冷凝水收集后,送锅炉系统回用。 本项目采取清污分流,清净下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工业集中区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排水管网,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 处理装置。 (3)固体废物治理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废包装材料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1-1-59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噪声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先进、低噪 设备和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绿化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本项目已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扩建 20 万吨/年新型增效专 用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2)1005 号),项目环保投 资 300 万元,包括初期雨水池、尾气吸收处理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噪声处理设 施等。 本项目的主要治理对象、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 治理对象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投资金额(万元) 1 综合废水 新建雨污管网 80.00 投料和破碎筛分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 熔融、混合 袋式除尘器+水喷淋 2 120.00 冷却筛分、破碎 袋式除尘器 包膜 活性炭 3 固体废物 建设 18m2 危废暂存库 30.00 4 噪声 减振降噪、隔声处理降噪等措施 40.00 5 机油库、危废库等 分区防渗、重点区域、一般区域防腐防渗 30.00 合计 300.00 本项目环保相关拟投入金额为 300.00 万元。公司募投项目环保措施对应的 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6、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红四方肥业,项目建设分为设计、采购、土建、安装和试 车投产等五个阶段。项目获得批准后,立即着手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设计、采 购、土建和安装工作交叉进行,并进行有效的协调,以期尽快进入试车投产,工 程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节能 1-1-59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等以及论证、审查、审批;建设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确 定主要设备方案、完成设备技术交流和招标、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 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人员培训、设备调试及试运行;试生产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投料试车、带负荷正常运行达到规定时限。 7、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集中区,与其他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共用。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就项目用地与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 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1)53),土地面积为 46,398 平方米,其中本项目占地约为 31,283.83 平方米,于 2023 年 6 月取得土地 使用权证书(皖(2023)肥东县不动产权第 0129705 号)。 8、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3.88%,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8.10 年(含建设 期),盈利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 (二)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4,006.84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预计投资(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一、建设投资 11,575.00 82.64% 1.1 设备购置费 5,165.00 36.87% 1.2 安装工程费 1,590.00 11.35% 1.3 建筑工程费 3,305.00 23.60%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15.00 6.53% 1.5 预备费 600.00 4.28% 二、流动资金 2,431.84 17.36% 投资合计 14,006.84 100.00% 2、工艺技术方案及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曼海姆法生产工艺技术方案,即以氯化钾和硫酸为原料生产硫酸 钾,具体为:将氯化钾和浓硫酸按一定配比加入反应炉内,并通过天然气间接加 1-1-59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热炉内物料,反应生成硫酸钾;反应产物硫酸钾固体经冷却器冷却,少量的游离 硫酸用石灰中和后,经粉碎、冷却、筛分、包装即为成品;反应过程生成的氯化 氢气体经冷却和水吸收生成副产品高浓度盐酸。 曼海姆硫酸钾生产方案是目前最成熟的硫酸钾生产工艺,可连续化生产,原 料易得,生产的硫酸钾质量好,品位高,水溶性好,钾得率高。 同时,本项目对传统工艺进行了升级,包括:(1)反应炉出口的热烟气与 鼓风机鼓入的空气在换热器内进行换热,以提高燃烧室进口空气的温度,从而提 高热利用率,降低能耗;(2)采用年产 1 万吨新型转化炉,取代了传统的生产 能力低、易泄漏的转化炉,提高单炉产能、降低能耗。 液体氯化钙生产过程主要包括混合化成、压滤,具体为:化成工序采用硫酸 钾副产盐酸和电石渣反应,反应的混合物经调整后进行压滤,压滤所得母液沉淀 后清液即为液体氯化钙产品。 曼海姆硫酸钾工艺流程如下: 1-1-59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液体氯化钙工艺流程如下: 1-1-59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产品质量标准 本项目产品执行农业用硫酸钾国家标准(GB/T 20406-2017)和工业氯化钙 国家标准(GB/T 26520-2021)。 4、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 本项目硫酸钾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氯化钾、浓硫酸等,上述主要原 材料均为常用化工原料,市场供应充足,其中浓硫酸来源于控股股东红四方控股 的副产品;辅助原材料主要有石灰粉等;生产消耗能源主要为电、天然气等。 本项目液体氯化钙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盐酸、电石渣等,其中盐酸 为本项目硫酸钾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电石渣来源于控股股东红四方控 股的副产品;生产消耗能源主要为电等。 5、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的因素,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选择了污染小的 原料路线和工艺技术,污染物易治理,运行稳妥可靠,并采用高效的设备,最大 限度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通过科学严格的管理,将污染物尽可能消除或减 少在生产过程中,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对生产过程不可避免产生的污染物,首先采取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措施,对外 排放的污染物,采取先进、高效、稳妥、可靠、经济的治理措施,以达到国家规 定的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染物的处理工艺均是经过实际生产检验的,并充分考虑 了以上处理原则,治理后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废气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氯化氢、硫酸钾粉尘等, 通过处理后再利用或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和冲洗地面废水全部收集后,送污水预处理设施 进行预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装置。 本项目采取清污分流,清净下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工业集中区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排水管网,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 处理装置。 1-1-59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固体废物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氯化钙装置压滤工段产生的废渣(主要成分为酸不 溶物),外售至水泥生产厂家做为水泥生产原料使用,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理、 处置。 (4)噪声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先进、低噪 设备和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绿化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本项目已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扩建 5 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批意见的函》(环建审(2022)38 号),项目环保投资 536 万元,包括尾气吸 收处理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噪声处理设施等。 本项目的主要治理对象、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 治理对象 环保措施 投资费用(万元) 投料、落料工序新增 1 个袋式除尘器;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破碎、筛分、成品落料和包装工序新增 (DA001) 1 个旋风+袋式除尘器 3 根 40m 高的排气筒排放 1 废气 硫酸钾反应尾气新增 3 套碱喷淋 500.00 (DA002、DA003、DA004) 低氮燃烧+1 根 15m 高的排 曼海姆炉加热尾气 气筒(DA005) 1 根 15m 高 的 排 气 筒 氯化钙反应工序新增 1 套碱喷淋 (DA006) 2 废水 新建循环水池 1.00 3 噪声 针对主要新增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及减振等措施 15.00 4 固体废物 依托现有 - 5 防渗措施 新增物料罐区、装置区、新增厂房等设为防渗区 20.00 合计 536.00 本项目环保相关拟投入金额为 536.00 万元。公司募投项目环保措施对应的 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1-1-59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红四方肥业,项目建设分为设计、采购、土建、安装和试 车投产等五个阶段。项目获得批准后,立即着手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设计、采 购、土建和安装工作交叉进行,并进行有效的协调,以期尽快进入试车投产,工 程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节 能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以及论证、审查、审批;建设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确定主要设备方案、完成设备技术交流和招标、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 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人员培训、设备调试及试运行;试生产工作主要内容包 括:投料试车、带负荷正常运行达到规定时限。 7、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集中区,与其他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共用。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就项目用地与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 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1)53),土地面积为 46,398 平方米,其中本项目占地约为 15,114.17 平方米,于 2023 年 6 月取得土地 使用权证书(皖(2023)肥东县不动产权第 0129705 号)。 8、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8.75%,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4.67 年(含建设 期),盈利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 1-1-60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件六: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3 家控股子公司,公 司无直接持股的参股子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参股 3 家公司,不存在分公司及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已在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之“(二)发行人的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披露。 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950698879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695.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阮怀君 成立日期 2006 年 10 月 23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枞阳路 301 号 122 幢 103 室 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集装 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 经营范围 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网络技术服务;煤炭及制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报关业务;运输货物打 包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动产质押物管理服务(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00%,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系该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红四方销售持股 1.47%,中铁油料集团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有限公司持股 50.00%,红四方控股持股 47.00%,安徽锦邦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持股 1.53%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物流运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二)财务数据 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60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9,712.95 9,530.59 净资产 4,439.93 4,149.33 营业收入 10,874.81 17,379.69 净利润 290.60 375.80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467623865 注册资本 7,535.00 万元 实收资本 7,53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夏维军 成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28 日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 3 号、5 号互联宝地徽园 B3-113-H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 建设);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 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 量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 经营范围 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 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 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 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 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红四方控股持股 95%,红四方销售持股 5%;红四方控股系该公司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控股股东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容器制造、设备安装及维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二)财务数据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60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4,248.45 4,424.60 净资产 -6,410.87 -6,474.95 营业收入 1,310.01 6,239.11 净利润 65.03 -5,862.91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300615747143E 注册资本 87,101.50 万元 实收资本 87,101.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黎宾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北省随州市舜井大道 89 号 成立日期 1994 年 7 月 8 日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 经营范围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贵金属实物代理销 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 可的经营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湖北红四方持股 0.60%;湖北襄阳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49%;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7.49%;随州香江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5.99%;大地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4.00%;随州市金华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3.01%; 其他股东合计持股 69.42%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吸收公众存款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二)财务数据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 5,247,720.63 4,877,559.52 净资产 276,293.94 264,468.12 营业收入 104,651.62 197,891.01 1-1-60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净利润 20,289.45 20,001.47 注:以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湖北佰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