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霖家居: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30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7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9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童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 年 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情况,如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调整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
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以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大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