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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为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察督促职能,从切实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
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都积极地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
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列
席这些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认为:公司的管
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23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督职
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投资基金部分份额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3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
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
了严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
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
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
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行
为。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管和规范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4)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及报备工作,未发现内幕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违规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
照《公司法》,参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并在公司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持续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

   (6)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审核,监
事会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交易真实、合理,价格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7)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
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8)对公司 2023 年度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24 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遵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2024 年,监事会成员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遵循情况及
勤勉尽责情况持续督查。

    (2)加强监督检查,时刻关注财务与经营状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检查
财务工作,听取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汇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合
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行。同时监事会将采取多种方式关注公
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和信息披露。

    (3)加强对内控体系制度的完善及具体执行的监管力度

    2024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建立健
全,督促公司不断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4)加强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

    2024 年,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强业务技能,
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
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