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2024-07-12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
并结项。截至2024年7月10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4,989,777.83元(含利息收入,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的4.48%,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
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7,044,1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33.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1,999,99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70,754.7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 557,729,241.2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04 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使用 调整后计划使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项目状态
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
1 17,767.85 15,800.00 15,800.00 已变更拟结项
产线建设项目(注)
2 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 16,813.19 13,000.00 13,000.00 已完成并结项
8MW 及以上风力发电
3 10,974.78 5,800.00 5,800.00 已完成并结项
机零部件项目
4 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9,527.62 6,600.00 6,600.00 已完成并结项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14,572.92 已完成
合计 71,083.44 57,200.00 55,772.92
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22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
云港振江”)、时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就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
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
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
江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JZNEE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美国振江”),并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
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2023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孙
公司美国振江、时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
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孙公司美国振
江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余
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账户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500000967 活期 370,605.4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NRA92010001401000007 活期 24,619,172.3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300000968 已销户 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636670619 已销户 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12559000000564243 活期 2,715.01(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8110501012402035371 已销户 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8110188801926 已销户 0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 018801040019099 已销户 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40078801100000969 已销户 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40078801100000970 已销户 0
合计 24,992,492.84
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12559000000564243 账户余额为募投项目“研发
升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详
见公司 2023-115 号公告),故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该账户余额。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6月完成建设,并且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全部实施完毕。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
24,989,777.83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属于变更的募投项目,募
投项目变更时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6个月,公司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无法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置换,由此产生了一定的节余募集资金。
另一方面,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
发,加强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
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的成本费用,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此外,募集资金
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由此产生了相应的节余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4,989,777.83元(含利息收入,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
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
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