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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维列控:思维列控: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51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雪梅街 39 号公司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9.102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主持、召开和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
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分别为董事长李欣先生、董事解宗光先生、
     独立董事叶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董事郭洁女士、王卫平先生、赵建州先
     生、方伟先生、独立董事孙景斌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其中郭洁
     女士、王卫平先生委托李欣先生代为表决,赵建州先生委托郝佳珺女士代为
     表决,方伟先生委托王培增先生代为表决;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分别为王培增先生、秦伟先生、程玥女士;

3、公司董事会秘书骆开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解宗光先生、财
     务总监孙坤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方伟先生、副总经理赵建州先生、
     和常务副总经理蔡宏宇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5,170,701       99.9239     160,856     0.0713        10,576      0.004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
 1                  5,845,244       97.1507    160,856         2.6735    10,576     0.1758
        度利润分
          配预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宇律师和曾煜琪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