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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慕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 218、
219 号楼爱慕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8,078,8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85.28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荣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
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47,814,472 99.9240            117,700     0.0338        146,643     0.042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1      关于部分募投项    2,242,300        89.4543     117,700        4.6955    146,643        5.8502
       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婷、杨茜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