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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1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普”),为欧普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苏州欧普提供不超
    过 17,000 万元的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为苏
    州欧普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28,876.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已实际
    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
    围之内。(公司对担保合同金额统计是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口径统计)
     本次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苏州欧普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
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继续为苏州欧普提供不超过 17,000 万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
    (二)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预计
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
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
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


                                     1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其中,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6.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已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28,876.0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
实施后,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876.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公司对担保合同金额统计是按照
最高额保证合同口径统计)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杨路东侧
    4、法定代表人:马秀慧
    5、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子控制系统、电器开关及其配件的研
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计算机工具软件维护;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开发、设计和生产金属墙体、PVC 复合板材、金属天花板、吊顶龙骨;
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
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五金产品批发;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
备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专业设计

                                     2
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2 年底经审计总资产为 154,178.79 万元,总负债
为 52,419.9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4.00%;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264,219.70
万元,净利润为 13,152.49 万元;2022 年底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为 51,913.10 万元。2023 年 9 月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78,322.76 万元,总负
债为 131,353.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3.66%;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24,099.72
万元,净利润为 11,576.06 万元;2023 年 9 月底,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
负债总额为 130,968.27 万元。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担保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
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协
议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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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所涉
内容是为了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
率虽然超过 70%,但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
况、履约能力,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
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
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 2023 年度公司
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
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9.01 亿元,均为公司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4.8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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