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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16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永杰”);
       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
       永杰提供 3,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公司为芜湖永杰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
       子银行”)提供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为芜湖永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000 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 109,959.87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6.96%。芜湖永杰最近一期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芜湖永杰的资金需要,近日,公司与扬子银行签订《保证
合同》,公司为芜湖永杰提供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
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其中,同意由公司为芜湖永杰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
公司为芜湖永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芜湖永杰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6)、《众源新材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3),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众源新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MA8PAC554Y
    成立时间:2022 年 08 月 01 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秋浦大道 11 号
    法定代表人:陶俊兵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制
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
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8,554.74 万元,负债总额
26,586.17 万元,净资产 1,968.56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88,264.80 万元,
净利润-52.2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1,773.99 万元,负债总额
30,475.44 万元,净资产 1,298.55 万元,2024 年 1-3 月份营业收入 34,617.85
万元,净利润-670.0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永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
其 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芜湖永杰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
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
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因芜湖永杰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
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 109,959.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6.96%,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92,159.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47.74%,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