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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马电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Peter Paul Maritz2024-04-1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的工
作中,我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
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Peter Paul Maritz,男,1960 年出生,瑞士国籍,拥有哥伦比亚境外永久
居留权,获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05 年至 2018 年,曾任瑞士 ABB 有限公司气体
绝缘开关设备全球业务部总经理;2018 年至 2020 年,曾任瑞士 ABB 有限公司高
压产品欧洲中心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 Consenec 公司高级经理。2023
年 11 月至今,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自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任职之后,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6 项议案,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1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4        4          4     0        0       否             1

    我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主
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
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持。
    我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表
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皆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本年度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请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
在独立董事反对董事会议案的情形,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形。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在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决
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做出了独立客观判断,并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有承诺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

    2、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
体系,涵盖了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主要环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加强了内部
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
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运作效率。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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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获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并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获选举通过。
    上述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4、参与讨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推进安排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 ESG 体系以及编制 ESG 报告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全
程参与,并基于中长期 ESG 目标,针对如何推进 ESG 体系的搭建提供相应的建议。

    5、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文件。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3 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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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并
审慎负责地行使表决权,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我将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从
多方位关注、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继续发
挥沟通、监督作用,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
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Peter Paul Maritz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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