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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谷物流: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4-02-03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的主要内容
    经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21 年 9 月, 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92,091,141 股,募集资金总额 27.48 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8 亿元。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 20.26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核查,你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为 20.55 亿元,超出董事会审批的暂时补流额度 2,849.14 万元,事
后公司将超额补流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第八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2.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公告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9 月 9 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7 月 24 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核查,公司 2021 年、2022 年均存在
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购买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形,未严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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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用于主营业务。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第八条、《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15 号)第九条的规定。
    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
号)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引以为戒,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卢宗俊作为公司董事长、孙瑞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代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情况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规定。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
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第一百七
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曾志瑛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情况负有责任,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规定。为防范
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整改。
以上情况未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
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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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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