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伟明环保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装备集团”)
和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江公司”),均系浙江伟明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伟明装备集团担保的金额
为人民币 1 亿元,为澄江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发生本次担保前,为
伟明装备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4,461.55 万元,公司实际为澄江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0 万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5、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074,828.5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196.78%,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
生余额 415,329.84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39.39%。本次被担保对象
澄江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伟明装备集团担保基本情况
为降低财务成本,伟明装备集团于 2024 年 3 月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90112024280120),申请人民币 1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置换伟明装备集团
前期借款,本次贷款期限为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近日,公
司和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9011202400000001),愿意
为伟明装备集团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承担担
保责任。
2、澄江公司担保基本情况
澄江公司为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
位。澄江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
“ 光 大 银 行 ” ) 签 订 《 固 定 资 产 暨 项 目 融 资 借款 合 同 》 ( 编 号 :
CEB-KM-1-19-99-2024-001),申请人民币 1 亿元的借款,用于置换澄江公司前
期借款,本次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至 2033 年 4 月 7 日止。近日,公
司和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保 CEB-KM-1-19-99-2024-001),愿意
为澄江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为伟明装备集团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公司拟为相关控
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伟明
装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5)。
2、为澄江公司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相关子公司提
供总计不超过 31.7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澄江公司项目贷款提
供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
事项实施完毕。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
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 东 大 会 审议 通 过 。具 体 详见 公 司 于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伟明装备集团
伟明装备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5,008
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 888 号;法定代表人:
项光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
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
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2,921.12 293,731.64
负债总额 125,312.02 187,784.89
资产净额 77,609.10 105,946.74
项目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756.14 161,263.60
净利润 29,583.94 48,221.28
(二)澄江公司
澄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注册资本 4,356
万元;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法定代表人:朱善银;
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城市垃圾处理服务;
生物质能发电;水污染治理;城市污泥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保
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364.29 23,281.00
负债总额 16,807.85 18,282.18
资产净额 4,556.44 4,998.83
项目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7.33 1,718.38
净利润 203.09 427.27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和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为确保债务人伟明装备集团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各项义务,保障
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
任。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
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
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
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
期协议且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和光大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为了确保澄江公司与债权人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
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
人民币壹亿元整。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在主
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
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
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和澄江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是为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置换前期借款。由公司对伟明装备集团和澄江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依照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伟明装备集团和澄江公司经营
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2,074,828.5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196.78%,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415,329.84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39.3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18,828.5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125.08%,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360,238.8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34.17%;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75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71.1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49,090.9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4.6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编号:保 CEB-KM-1-19-99-2024-001);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9011202400000001)。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