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8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 24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及相关文件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 2021 年员
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再延长 24 个月,存续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股票买卖窗口期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浙江伟
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
个月。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
月。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竞价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
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标的股
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标的股票标的锁
票标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
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时起
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时起算。
算。
2、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
2、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
时市场的情况,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
当时市场的情况,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决定是否卖出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
期间决定是否卖出标的股票。因公司分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锁定安排。
公司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卖公司股票: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15 日起至最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公告日;
10 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4)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
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
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
之日止;
间。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
管理委员会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
定的其他期间。
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
买卖敏感期。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
票期限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
规定执行。
管理委员会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
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
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
派 分派
1、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 1、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
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
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 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 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
应股票相同。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 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公司发生派息时,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 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不进
行分配。
3、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
员工持股计划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 3、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根据
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
收益分配。
注:部分章节序号顺序调整。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内容,是公司结合当前监管要求变
化以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实施进展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更好地规
范和推动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