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91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 24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 24 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67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伟明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 285.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5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8,5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伟 24 转债”,债券代码“113683”。 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集团”)、温州市嘉伟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 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上海 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兴盛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兴盛 6 号”)、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飞龙 2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迎水飞龙 20 号”)和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巡洋 12 号”)合计配售 2,003,06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28%。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 24 转债合计减少 384,24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3.48%。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 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 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迎水兴盛 6 号、迎水飞龙 20 号和迎水巡洋 12 号合计持有伟 24 转债 1,618,82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6.8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 24 转债”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8)。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2024 年 10 月 28 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 24 转债合 计减少 287,89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10%。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嘉伟 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 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迎水兴盛 6 号、迎水飞龙 20 号 和迎水巡洋 12 号合计持有伟 24 转债 1,330,93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6.7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 24 转债”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9)。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2024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 有的伟 24 转债合计减少 324,04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1.37%。减持后,公司大股 东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 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迎水兴盛 6 号、迎水飞龙 20 号和迎水巡洋 12 号合计持有伟 24 转债 1,006,890 张,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35.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减持“伟 24 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0)。 近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 24 转债合计减少 305,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 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 先生、项奕豪先生、迎水兴盛 6 号、迎水飞龙 20 号和迎水巡洋 12 号合计持有伟 24 转债 701,89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4.63%。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占“伟 24 占“伟 24 占“伟 24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转债”发行 变动数量 转债”发行 持有数量 转债”发行 (张) 总量比例 (张) 总量比例 (张) 总量比例 (%) (%) (%) 伟明集团 314,410 11.03 -250,000 8.77 64,410 2.26 项光明 150,000 5.26 -50,000 1.75 100,000 3.51 嘉伟实业 203,810 7.15 0 0 203,810 7.15 王素勤 90,680 3.18 0 0 90,680 3.18 朱善玉 89,530 3.14 0 0 89,530 3.14 朱善银 80,890 2.84 -5,000 0.18 75,890 2.66 章锦福 38,570 1.35 0 0 38,570 1.35 章小建 18,760 0.66 0 0 18,760 0.66 陈少宝 580 0.02 0 0 580 0.02 项奕豪 6,550 0.23 0 0 6,550 0.23 迎水兴盛 6 号 4,370 0.15 0 0 4,370 0.15 迎水飞龙 20 号 4,370 0.15 0 0 4,370 0.15 迎水巡洋 12 号 4,370 0.15 0 0 4,370 0.15 合计 1,006,890 35.33 -305,000 10.70 701,890 24.63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 2,850,000 张。 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