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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口子窖: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2024-09-07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40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
                    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
   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内
   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刘安省先生因个人原因,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6,5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徐进先生,徐进先生和刘安省
   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在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期间内,刘安省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公司股
   份 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之一徐进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安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473,529 股,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从 11.66%减少至 10.58%;徐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6,068,568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18.26%增加至 19.34%。刘安省先生和徐进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42.01%,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本次转让后,刘
   安省先生和徐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
   减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1
          2024-03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安省先生因个人原因,计划在2024年9月4
          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徐进先生转让公
          司股份数量合计6,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
          部转让,属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现根据相关股东通知,上述计划已实施完成,将上述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收到刘安省先生的通知,上述计划实施完成。刘安省先生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向徐进先生共转让公司股份 6,5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8%。


          一、股份转让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刘安省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69,973,529                11.66% IPO 前取得:69,973,529 股


          二、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

                                                           转让
                                                           价格      转让总
股东         转让数量    转让                   转让                            转让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转让期间                区间       金额
名称          (股)     比例                   方式                            成情况     量(股)      股比例
                                                           (元/     (元)
                                                           股)
刘安         6,500,000 1.08% 2024/9/4           大宗 32.16           215,81 已完成        63,473,529     10.58%
省                              ~              交易 -              8,610.
                                2024/9/5                   34.04         72


          三、本次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实施前后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情况


                                                                                                一致行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                                                                           动关系
      序号                                         变动数量
                 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形成原
                            (股)       比例                            (股)          比例     因

                                                       2
                               (%)                                  (%)
 1     徐进      109,568,568   18.26    6,500,000   116,068,568    19.34
 2     刘安省     69,973,529   11.66 -6,500,000      63,473,529    10.58
 3     黄绍刚     12,411,743   2.07             -    12,411,743     2.07
 4     范博       10,965,476   1.83             -    10,965,476     1.83
                                                                         签署《一
 5     朱成寅     10,555,202   1.76             -    10,555,202     1.76
                                                                           致行动
 6     徐钦祥      9,976,331   1.66             -     9,976,331     1.66   协议》
 7     周图亮      9,976,331   1.66             -     9,976,331     1.66
 8     段炼        9,541,014   1.59             -     9,541,014     1.59
 9     张国强      9,095,518   1.52             -     9,095,518     1.52
合计             252,063,712   42.01                252,063,712    42.01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转让系刘安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
     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
     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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