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博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2024-04-19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退市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终止上市,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3603 退市博天 A股 停牌 2024/4/19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股
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是否进入退市板块挂牌:是。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
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
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的决定》(﹝2024﹞2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退市博天(原*ST 博天)
3、证券代码:603603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 年 3 月 19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2 月 2 日,你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
业收入、利润,导致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更正相关年度案涉虚假记载金额等会计差错,
涉及对各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其中,2020 年,少记应收
账款 3,819,450.01 元,多记在建工程 822,391,385.38 元,多记应付账款 351,020,608.35
元;2021 年,多记应收账款 419,294,145.87 元,多记应付账款 358,269,670.33 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项
决定书》(财监法〔2023〕110 号),认定公司“通过伪造验工计价原始凭证虚增收
入和成本”“无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伪造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经济业务实质与账面
金额严重不符”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公司涉案年度主
要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前
述违法行为对相关项目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
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
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及 2021 年资产负债表
连续 2 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
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50%。上述情形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
第 9.5.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10 条、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8 条和第 9.5.9 条等规定,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规
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3.3.13 条等规定,自本所
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你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
限制为 1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你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
行相关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你公司股票
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截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公司股票已交易满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四、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五、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
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
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
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关于退市公
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公司应当聘请证券公司
(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为其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
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
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已签订《委托股票转让
协议》。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
的代办券商处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
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的确权公告。
2、对于公司历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证券账户未办理指定交易手续、证券账户状
态异常等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继续负责该部
分现金红利的保管和发放事宜,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在办理完成指定交易、证券账户
状态变更等手续后,可按照现有的红利领取流程获取对应的现金红利。
因投资者所持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公司
已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股票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前,暂为保管该部分现
金红利并协助主办券商办理解冻资金的划付;在股票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后,将
红利资金划至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负责该部分现金红利
的保管和发放事宜。
3、公司已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沪市退出登记手续。
自完成沪市退出登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股份初始登记业务期间,主办券商负
责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4、公司或主办券商已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和普通
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服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
沪市证券账户信息,初步转换得到投资者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
转换原则请详见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自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暨摘牌后至主办券商办理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业务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
销初步转换得到的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的登记和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的通知,以及主办券商在退市
板块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并按照相关通知和公告的要求,主动联系股份托管
机构或主办券商办理股份确权手续,并及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82291995
3、电子邮箱:zqb@poten.cn
4、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玖安广场 9 层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