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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东方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

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

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天健所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8.6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5.4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1.15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67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6.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

健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1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2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

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

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所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

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3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

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

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