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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康隆达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5-11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但尚未使用的 515,370 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康隆达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515,370 股,总股本由
162,576,677 股变更为 162,061,307 股,注册资本将由 162,576,677 元变更为
162,061,30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
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
五东路7号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1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唐倩、刘科坤
    4、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5、邮箱:kld@kanglongda.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