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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11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7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 1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4,793,8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52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大会由董事长张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
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公司财务总监等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44,414,006 99.7376        244,970    0.1691      134,900    0.0933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44,497,016 99.7949        143,660    0.0992      153,200    0.105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部分募投    9,929 96.3152    244,9 2.3762     134,9     1.3086
         项目结项并将     ,306               70               00
         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2       关于变更部分    10,01 97.1204    143,6   1.3935   153,2    1.4861
         募集资金投资    2,316               60               00
         项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 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罗端、黄雨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五洲新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

    见书

    报备文件

五洲新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