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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8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 22 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8,822,0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47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胡嘉洳女士主持会议,
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吕新民、江海权、独立董事沈梦晖、张
    彦周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洪祥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卢莎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8,786,797 99.9603            35,300    0.039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       1,499,     97.699        35,300 2.30      0 0.00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77           8                  02          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闭钰婧、陈紫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