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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10,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31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
   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于2024年6月1日披露
   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
              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公司前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振冠”)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
           称“民泰银行”)办理了人民币 10,000 万元定存通定制版业务,期限为 6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
              上述理财产品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期
                                    实际年    申购金 限 收益             赎回本 实际收
序 委托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化收益    额(万 ( 起算 赎回日 金金额 益(万
号 方
                                      率        元)  月    日           (万元) 元)
                                                      )
                       浙江民泰                            2024
                                                                  2024-1
    江西      民泰银   商业银行               10,000       -06-            10,000    115.00
1                                     2.30%            6           2-25
    振冠        行     定存通存                             25
                         款业务




              二、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永22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75,266.96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33.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2]6194

号《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号                                                                    额
      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
 1                                     江西连冠     37,662.26           32,000.00
      化建设项目
 2    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   江西永冠     18,415.00           18,000.00

 3    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永冠新材     17,202.40            9,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永冠新材     17,500.00           17,500.00
                合计                                90,779.66           77,000.00

     3、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永 22 转债”2024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
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
目”(以下简称“振冠项目”);拟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
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振


                                       3
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 22 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同时,保荐机构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同意本次
变更。
     江西振冠已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
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投资方式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与民泰银行办理人民币10,000万
元定存通定制版业务,期限为3个月;具体如下:
     1、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 产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 产 收      结   是
托 品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收益 品 益      构   否
方 类                                              金额 期 类      化   构
名 型                                              (万 限 型      安   成
称                                                 元)            排   关
                                                                        联
                                                                        交
                                                                        易




                                     4
                                                               /   3   保   无   否
              银                                                   个 本
                   浙江民
           民 行                                                   月 保
                   泰商业
           泰 理            10,000.00          2.1%                    证
                   银行定
           银 财                                                       收
                   存通存
           行 产                                                       益
                   款业务
              品                                                       型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
产品类型                                  保本保证收益型
起息日                                   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产品期限                                       3 个月
产品到期日                               2025 年 03 月 25 日
           3、使用募集资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

           理财产品,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期限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的投资期限为3个月。
              三、审议程序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


                                              5
       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

       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

       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

       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48,630.01                659,467.84
负债总额                                          397,209.30                407,539.59
净资产额                                          251,420.71                251,928.25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40.13                 11,751.77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3 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2024 年第三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6
               (二)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97,058.93 万元,公司本次

           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占最近

           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0.30%。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

           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信息

           披露及财务报表中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

           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收回本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益
                                                            金                      本金金额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
 1                                         16,800         16,800      198.84             0.00
                 款16307期

 2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      10,000         10,000      115.00             0.00

 3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       5,000          0.00        0.00             5,000

 4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       5,000         5,000       29.04              0.00

 5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       5,000         5,000       28.75              0.00

 6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      10,000          0.00        0.00             10,000

 7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      10,000          0.00        0.00             10,000

                 合计                      61,800         36,800      371.63            2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5,000


                                               7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9.94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4.49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5,000
总理财额度                                                                     40,000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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