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晶华新材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 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44,062,929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261,217,809 股,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 续。。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58,791,289 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9 日(原定2024年1月27日 为星期六,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4名,解除限售 股份共计44,062,929股。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 剩余有限 序 本次上市数 股东名称 件的流通股股 件的流通股股 售条件的 号 量 份数量 份占公司总股 流通股股 1 契约锁 本比例 份数量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1 1,515,151 0.59 1,515,151 0 任公司 2 田万彪 1,262,626 0.49 1,262,626 0 3 UBS AG 1,919,191 0.74 1,919,191 0 4 陈蓓文 2,525,252 0.98 2,525,252 0 5 吴奇伟 1,262,626 0.49 1,262,626 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6 5,828,282 2.25 5,828,282 0 司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7 4,545,454 1.76 4,545,454 0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 8 5,858,585 2.26 5,858,585 0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瀛 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9 公司-青岛沁和股权投 1,897,280 0.73 1,897,280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10 1,565,656 0.60 1,565,656 0 司 11 舒钰强 2,525,252 0.98 2,525,252 0 12 关志博 1,616,161 0.62 1,616,161 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13 7,953,535 3.07 7,953,535 0 司 14 董华芳 3,787,878 1.46 3,787,878 0 合计 44,062,929 17.03 44,062,929 0 经本保荐人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 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062,929 -44,062,929 0 2 契约锁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4,728,360 44,062,929 258,791,289 股份合计 258,791,289 0 258,791,289 四、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转让。 经本保荐人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 担保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人对晶华新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契约锁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冯运明 胡亦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