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 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同时,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 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按有关规定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30名核查对象在自 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前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核查对象身份 交易期间 (股) (股) 1 薛栋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6日至4月17日 2,900 2,900 2 张小龙 激励对象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4,900 0 3 王珠珩 激励对象 2024年5月14日至5月27日 6,200 5,000 4 李庆友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日至5月9日 6,200 5,000 5 马利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8日至8月20日 18,500 10,500 6 杨树祥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8日至8月29日 29,500 29,500 7 郑阳海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日至9月25日 206,700 206,900 8 杨洪卫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2日 0 700 9 马晓刚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6日至9月25日 22,000 37,000 10 谭浩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2日至9月30日 60,500 67,800 11 胡东超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7日至4月22日 1,000 1,000 12 张伟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日至7月8日 3,500 1,800 13 李金全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3日 0 14,832 14 王文平 激励对象 2024年6月25日 200 0 15 刘茜 激励对象 2024年5月6日至7月4日 12,000 1,000 16 杨忠惠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6日至7月24日 1,100 0 17 鲍志超 激励对象 2024年5月22日至9月24日 6,600 6,600 18 李良松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24日至8月23日 6,000 1,000 19 王卫华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1日至9月25日 101,500 108,500 20 光忠明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3日至9月20日 3,300 2,500 21 袁孝文 激励对象 2024年6月5日 6,200 0 22 谷啸湘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3日至5月27日 16,900 20,000 23 马自龙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2日至7月19日 4,000 3,100 24 向辉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23日至9月25日 10,100 1,600 25 肖天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0日至9月30日 39,600 35,200 26 陆莉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6日至9月27日 24,600 24,600 27 杨泽军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6日至9月6日 42,000 35,000 28 刘素星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日 0 19,000 29 高婷 激励对象 2024年6月27日至8月30日 1,700 1,700 30 史正香 激励对象 2024年6月26日至7月31日 900 900 经核查,激励对象张小龙、谭浩、肖天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 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其本人确认,其买卖公司 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其并未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 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 上述三名的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三名激励对象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工作。 根据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余27名核查对象均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其自查期间交易行为均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 级市场交易行情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 ,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做了必要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3名核查对象在知悉股权激 励事项后至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 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三名的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幕信 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