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与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有可能 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