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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香飘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9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4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

   楼 13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0,980,9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8.407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主持本次
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现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邹勇坚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补选丁学宝先生
   1.01                            280,711,822         99.9042         是
            为公司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补选丁学宝先
 1.01                      312,272    53.7103
          生为公司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组 1 为累积投票议案,各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已经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北杨、张茗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
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