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关于收回部分对外财务资助暨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2024-07-13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部分对外财务资助暨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对
尚有余额的财务资助还款进展进行核查,其中两名资助对象襄阳市科瑞杰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杰”)、张凤琴已完成还款,财务资助情形已消除;
收回资助对象武汉和睦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睦康”)125 万元本
息,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汉普”)400 万元本金,剩余
款项尚在催收中;资助对象赵贝贝已按协议约定的还款进度完成部分还款。
尚有余额的财务资助情形中,存在三名资助对象湖北汇深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深医药”)、北京塞力斯川凉慧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凉慧医”)、和睦康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公司密切跟进财务资助对象的经营状
况和财务状况,已通过法律等手段追偿借款。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公司前期已披露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尚有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序 资助 被资助 资助方式/ 截至本公告披 年化
资助金额 资助期限 备注
号 主体 对象 形成原因 露日资助余额 利率
连州塞 经营周转 2020/9/25- 实时跟进并
1 公司 1,760.00 1,560.00 6.50%
力斯 借款 2024/12/31 及时催收
1
赛维汉 可转股借 2019/11/11 已胜诉,执
2 公司 2,734.00 2,334.00 15%
普 款 至今 行中
汇深医 经营周转 2020/7/23- 已逾期,已
3 公司 200.00 200.00 6.50%
药 借款 2023/12/31 提起仲裁
川凉慧 合作保证 2021/9/24- 已逾期,法
4 公司 5,000.00 5,000.00 6.50%
医 金借款 2023/10/31 律手段追偿
经营周转 2021/4/15- 已逾期,已
5 公司 和睦康 500.00 396.43 7.90%
借款 2024/4/15 提起仲裁
货款转为 2021/12/31
6 公司 科瑞杰 361.37 0 / 已全部归还
借款 至今
可转股借 2022/1/30-
7 公司 张凤琴 100.00 0 6.80% 已全部归还
款 2023/10/27
出售力斯
2022/4/30- 实时跟进并
8 公司 赵贝贝 宏股权款 803.10 184.10 6.50%
2024/12/31 及时催收
形成
注:连州塞力斯博宏区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简称“连州塞力斯”),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更名为清远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同。
(二)财务资助审议及披露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
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及2023年度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并于2023年4
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
2023年度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对部分有进展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关
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
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延
期的议案》,同意对连州塞力斯提供的1,560万元的财务资助还款期限予以延期
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年利率6.5%,到期还本付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6)。
二、公司前期已披露且有进展的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一)已全部归还完毕的财务资助
1、襄阳市科瑞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公司与科瑞杰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公司与科瑞杰因技术服务
业务往来而应支付给科瑞杰的服务费,用其中一部分应支付的服务费抵消公司对
科瑞杰提供的此笔财务资助,抵消后公司向科瑞杰提供的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0。
2、张凤琴
2024 年 4 月,公司与张凤琴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张凤琴向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北京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塞力斯”)支付 100 万元,
作为公司对北京塞力斯的股权出资款抵消借款。2024 年 4 月 7 日-4 月 9 日,张
凤琴将合计 100 万元款项支付给北京塞力斯后,公司与张凤琴之间基于此 100 万
元借款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消灭,公司向自然人张凤琴提供的 100 万财务资
助全部结清。
(二)按协议时间进度归还尚有余额的财务资助(赵贝贝)
2022 年 4 月,公司与赵贝贝签订了《武汉力斯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
相关权益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武汉力斯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力斯宏”)51%的股权以 803.10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赵贝贝,赵贝贝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全额的股权转让金及对应的资金占用成本,且以双方合作
的武汉红十字会医院项目产生的收益优先作为本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来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赵贝贝尚欠的款项为 538.43 万元。
2024 年 4 月,经双方核算确认可以用合作的项目利润抵消的金额为 84.22 万
元,同时赵贝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4 月 30 日
向公司合计支付 251.11 万元,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向公司支付 19 万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赵贝贝尚欠公司 184.10 万元,根据原协议约定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归还完毕。
(三)已通过法律手段催收的财务资助
1、湖北汇深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深医药”)
3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汇深医药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汇深
医药提供 200 万元借款用于经营周转,并约定如汇深医药到期未归还借款,公司
可代位向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收取其欠汇深医药的货款,以偿还本次借款。
2024 年 4 月,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以及财产保全申请,请
求汇深医药归还此笔财务资助 200 万元的本金及对应利息,2024 年 7 月 9 日已
开庭,案件正根据仲裁委员会程序推进中。
2、北京塞力斯川凉慧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凉慧医”)
2023 年 4 月,公司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
川凉慧医向公司归还此笔财务资助 5,000 万元,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法院一审裁定
驳回起诉;2024 年 5 月 6 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公司已同步
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追偿此笔财务资助。
3、武汉和睦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睦康”)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向和睦康提供了 500 万元借款,用于“居家养老项
目”的社区养老护理站项目建设。2023 年 7 月,和睦康已向公司归还本金及利
息合计 100 万元,剩余 467.64 万元本金应在 2024 年 4 月 15 日之前归还。
2023 年 12 月,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和睦康归还此
笔财务资助剩余的 467.64 万元本金及对应的利息,2024 年 6 月 4 日收到仲裁委
员会的《调解书》。和睦康已根据《调解书》的约定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归
还 100 万元、6 月 1 日归还 25 万元,合计归还本息 125 万元,其中本金为 71.2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睦康尚欠公司本金 396.43 万元及对应的利息将按
照《调解书》约定进度进行归还。
4、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汉普”)
2023 年 1 月,公司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法院开庭审理,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云
0102 民初 1221 号),要求赛维汉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支付借款
本金 2,734 万元及相应利息。赛维汉普提起上诉,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在法院
开庭审理,2023 年 8 月 24 日收到二审判决书((2023)云 01 民终 13549 号),
维持一审判决。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项 400 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赛维汉普尚欠公司本金 2,334 万元。
4
上述诉讼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2)。
三、财务资助风险提示及风控措施
1、公司一直将财务资助事项作为重点管理事项,加强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管控流程,并对现存的财务资助事项实行了项目负责人管理机制,做到及时跟进
并反馈财务资助事项进展。目前,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资助对象科瑞杰、张凤
琴的借款已全部处理完毕,赵贝贝已按协议时间进度归还款项,和睦康已按调解
的归还进度归还款项。
2、公司对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紧密跟进,为保证资金安全和及
时回收,针对逾期的财务资助,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取得相关机构的
支持,以期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密切关注相应财务资助对象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定期对财务资助
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将财务资助事项作为重点管理事项,加强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控流
程,截至目前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新增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并对现存的财
务资助事项实行了项目负责人管理机制,做到及时跟进并反馈财务资助事项进展。
目前,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资助对象科瑞杰、张凤琴的借款已全部处理完毕,
赵贝贝已按协议时间进度归还款项;以及对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事项紧密跟进还
款进度,特别是逾期的财务资助,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取得支持,以
保障资金安全和及时回收,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将及时关注相应财务资助事项进展,加强对财务资助事项的管控,若
发现未按合同履行或发生对公司不利的情形,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避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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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58.30
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34%。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9,939.28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2.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119.02万
元(未扣除和睦康2024年6月1日归还的本金25万元、赵贝贝6月18日归还的本金
19万元、赛维汉普6月28日归还的本金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8.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出现逾期的财务资助金额为5,596.43万元,公司
已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相关方尽快偿还。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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