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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域生态: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2024-01-03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0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前沿科创智选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

       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前沿科创智选

       壹号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前沿科创智选壹号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实际规模根

       据后续募资情况确定),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1)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

       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

       同文本为准;(2)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

       能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

       收益;(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

       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

       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

       的风险;(4)基金还存在募集失败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1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经验和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

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与北京前沿科创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设立北京前沿

科创智选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

协议》”)。前沿科创智选壹号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实际规模根据后续

募资情况确定),公司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认购前沿科创智选

壹号基金份额,亦不在前沿科创智选壹号基金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对外投资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 基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前沿科创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7G3HD93P

    (3)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发前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人民币


                                      2
      (7)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16

      (8)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

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中介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中发前沿投资管理有限
  1                                        300.00            30.00
                     公司
         海南前沿精英企业管理合伙
  2                                        400.00            40.00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前沿伟思创企业管理合
  3                                        300.00            30.00
             伙企业(普通合伙)
                 合计                     1,000.00           100.00

      (10)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北京前沿科创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1)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前沿科创私募基

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前沿科创智选壹号基金尚处于筹备募资过程中,待募集工作完成后,公

司将及时披露其他基金合作方相关信息。

      三、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前沿科创智选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
    (3)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 8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4)基金存续期限:1+4 年,其中前 1 年为投资期,后 4 年为退出期

    (5)管理费:基金总规模的 2%/年,可另行约定

    (6)基金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16

    (7)基金投资领域:汽车产业链具备核心技术能力,适用于中高端汽车的

    覆盖件、结构件、模具、轻量化材料及解决方案等领域的优秀企业

    四、 《发起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前沿科创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二)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的数额、方式及期限:

    本基金的规模暂定为 8 亿元人民币,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完

成实缴,具体实缴时间在《合伙协议》中另行约定。甲方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

人认缴基金总份额的 10%,即 8,000 万元;乙方作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基

金总份额的 1%,即 800 万元,并负责募集本基金总份额的 89%,即 71,200 万元,

认缴方式为货币。

    如果未能在两年内募集到目标规模的 80%,则本协议终止。

    (三)利润分配原则和顺序

    3.1 基金应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优先向全体合伙人返还出资本金,直至各

合伙人收回其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本金。

    3.2 如经过前述分配后可分配收益仍有余额,按照基金出资人当期实缴出资额

年化 8%(暂定)单利计算的门槛收益率向各出资人分配门槛收益。经过第 3.1 条

和第 3.2 条分配后的可分配收益余额不足以向全体合伙人支付门槛收益的,应在

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3 如经过前述分配后,可分配收益仍有余额的,原则上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


                                     4
之间按 2:8 进行分配,另行约定。

    3.4 在进行分配时,在计算各合伙人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时,应按如下原则

进行调整:已退伙的合伙人在收到本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之规定退还其应

享有的财产份额金额后不再参与分配。

    (四)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 在基金设立成功后,经合伙人会议审核一致通过,将为设立本基金所发生

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基金的开办费用,由基金从开办经费中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乙

双方。

    4.2 在本基金因客观原因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

出甲乙双方按 1:1 的比例进行分摊,因筹备基金涉及的差旅费、人员成本等费用

各自承担。

    (五)拟聘任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1 基金管理人:乙方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并收取管理费。

    5.2 基金托管人:由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委托的符合基金托管资质要求的商业

银行。

    (六)各发起人的权利

      申请设立基金,共同决定基金筹建期间的重大事项;组织、出席或委派代

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取得基金收益;依法转让基金单位;监督基金经营情况,

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参与基金清算,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基金不能成立时,对于已缴付的基金单位认购款项有权依法请求返还;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但对基金所投项目

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共有 5 名成员,

甲方可派 2 名代表参与,基金投向需过半数成员同意,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在

《合伙协议》中另行约定。


                                     5
    (七)各发起人的义务和责任

   7.1 发起人的义务: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实缴基金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

基金的筹办事务,其他有限合伙人配合解决和排除设立基金的问题与障碍;在基

金存续期间须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的规定及其他法定要求;不得从事

任何有损基金利益的活动;为基金发起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和必要的财力;承

担其他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7.2 发起人的责任:按照各方协商的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缴款时间按时足

额缴纳认缴出资额。

    (八)设立基金的授权

   各发起人一致同意,委托乙方代表发起人办理基金设立、变更等事宜,其他

发起人应配合乙方办理;乙方同意代理与基金设立、资金募集、发行有关的一切

申请手续和设立事务。各方均同意所产生的与基金设立有关的一切费用列入基金

的筹办费用中。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各发起人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根据其过错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并要求

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其他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十)争议解决

   各发起人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各发起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投入,在保障现金流与主营业务稳定

发展的情况下,依托产业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


                                   6
道,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加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质量不

断提高。

    六、 风险提示

    (1)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需取得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合同

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2)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基金财产

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

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4)基金还存在募集失败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

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

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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