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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迪集团: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04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朗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系原担保合同到期
         重新签订的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38 亿元
         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 年 9 月 3 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朗
迪集团”)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199240857-1),公司为宁波朗迪提供 3,000 万元
人民币的担保。
     (二)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2025 年度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并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披 露 的 《 朗 迪 集 团 关 于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向 银 行 申 请
2024-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上述担
保事项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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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36988584K
   2、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 188-5、188-6、188-7 号
   4、法定代表人:杨增权
   5、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8、宁波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被担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人名称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2,492,693.84               273,342,958.94
               负债总额              130,202,255.16               144,584,733.25
 宁波朗迪      净资产                122,290,438.68               128,758,225.69
               营业收入              257,809,017.19               132,622,996.52
               净利润                 11,401,119.00                 6,467,787.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类型:最高额担保
   (三)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
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金额:3,000 万元
   (五)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须反担保。
   (六)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原担保合同到期重新签订的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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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
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 5.38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37%,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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