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的公告2024-01-26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彭文成先生《关于提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
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文成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二、 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
力,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
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提议的具体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
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不超
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 提议人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彭文成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此次回购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彭文成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增减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
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六、 提议人的承诺。
彭文成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 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根据彭文成先生的提议,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