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30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
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业务部门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