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容诚专字[2024]230Z0546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2024-03-30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054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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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0546 号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2023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容
诚审字[2024]230Z020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博迈科管理层编制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
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博迈科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
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博迈科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博迈科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博迈科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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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理解博迈科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
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博迈科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此页为博迈科容诚专字[2024] 230Z0546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郁向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鹏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玉琪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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