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
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由公司为天津博迈
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天津开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余额合计
为 9.50 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新增担保,下同),占公司 2023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58%;公司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项目履约担保
(项目履约担保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 2024 年 4 月 17 日汇率 1 美
元兑换 7.1025 元人民币计算,下同)余额合计为 26.42 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2.27%。
本次新增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 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近日,公司
与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授信机构 保证方式 反担保情况 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 2024/04/17-
公司 25,000 份有限公司天津 连带责任保证 无
程有限公司 2025/03/26
开发分行
合计 25,00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
中信保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确
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3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
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0677245U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16 日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53 号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53 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9 年 7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
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
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
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天津博迈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848,028,298.25 691,191,129.74 3,156,837,168.51 1,337,356,241.12 -110,240,955.67
三、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
保证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的
本金余额;以及;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佶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
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债权确定期间:2024-04-17至2025-03-26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为债务人办
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
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天津开发
分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新增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总计2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
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
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92亿元人民币,占公
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7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
总额为17.5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0%;公司
及子公司项目履约担保总额为26.4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82.2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
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