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岱美股份: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章程修改相关事宜公告日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中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                          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度;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        (十五) 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其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事组成,召集人为董事长。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为: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
                                      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
                                      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
                                      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需
                                      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
                                      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召集人为
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
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
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
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
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
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召集人为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
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召集
人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
                                    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程,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
                                    职责范围、议事规则、档案保存等相关
                                    事项,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