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天股份: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7,43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7,3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5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1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
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雅安海
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关于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投项目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金
                                                                      已使用
                                                    募集资金 额中用于
                                         募集资金拟                   金额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已使用金 临时补充
                                           投资额                     现金管
                                                        额   流动资金
                                                                      理金额
                                                               金额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
 1                           87,035.19 46,500.00        35,580.79 25,000.00   0.00
       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
 2     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12,759.60    1,874.46       1,874.46      0.00   0.00
       (一期)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
 3                           11,579.00 11,500.00         8,898.68      0.00   0.00
       厂二期工程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0.00   0.00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5                                   /    5,226.79       5,226.79      0.00   0.00
       (一期)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26,373.79        80,101.25 66,580.72 25,000.00   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2
15,273.38万元(含利息等),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6,580.72万
元(不包含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温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以上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725394             101,838,164.64
司成都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8111001012400733490    22,389,743.31
都温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2807101040026446         195,812.95
司成都芳草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5516428              28,120,317.80
司成都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1001300000857070          189,748.43
盛支行
         合计            —                    152,733,787.13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


                                     3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目前,公司共计15,0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金额)闲置募
集资金仍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4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承诺,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

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
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

司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3,616.68万元。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