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7,43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7,3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5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1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 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雅安海 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关于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投项目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金 已使用 募集资金 额中用于 募集资金拟 金额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已使用金 临时补充 投资额 现金管 额 流动资金 理金额 金额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 1 87,035.19 46,500.00 35,580.79 25,000.00 0.00 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 2 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12,759.60 1,874.46 1,874.46 0.00 0.00 (一期)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 3 11,579.00 11,500.00 8,898.68 0.00 0.00 厂二期工程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0.00 0.00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5 / 5,226.79 5,226.79 0.00 0.00 (一期)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26,373.79 80,101.25 66,580.72 25,000.00 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2 15,273.38万元(含利息等),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6,580.72万 元(不包含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温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以上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725394 101,838,164.64 司成都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8111001012400733490 22,389,743.31 都温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2807101040026446 195,812.95 司成都芳草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5516428 28,120,317.80 司成都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1001300000857070 189,748.43 盛支行 合计 — 152,733,787.13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 3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目前,公司共计15,0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金额)闲置募 集资金仍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4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承诺,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 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 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 司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3,616.68万元。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