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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2024-08-17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74,1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4,1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公司通过 OA 系统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
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421.0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21 人,行权价格为 26.88 元/份。

    7.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17 人,授予价格为 13.44
元/股。

    8.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
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28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
式为自主行权。

    11.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通过 OA 系统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2.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91.00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 4 人,行权价格为 20.63 元/份。

    13.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23 年 6 月 29 日     10.29    26 万股          17             6.5 万股
预留授予   2024 年 6 月 24 日     10.29    6.5 万股          1                0
    注:以上股份数量为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授予数量。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毕;同时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
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
整,并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自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故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本项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形,满足本项解除限售条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如下表所示: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
  第 一 个 解 除 限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或实现归母净利润  报表审计报告》(勤信审字
  售期              不低于5000万元                              【2024】第 1458 号),公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 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为准。                                                          18.14 亿元,达到了业绩
(2)上述“归母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考核目标,满足本项解除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 限售条件。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
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             17 名激励对象中:
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合格)”、“C(需改进)”、“D(不   1、1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
合格)”四个等级,解除限售期内,依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一年度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审
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绩效考             议通过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
 考核等级       A(优秀) B(合格)        C(需改进) D(不合格)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个人层面解                                                                2、16 人 2023 年度绩效考
                100%         70%           50%           0%                核结果为“A(优秀)”,个
 除限售比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共计 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票的处理方式
     对未达到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16 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4,1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0.03%,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限制性     本次解除限售的        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占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股票获授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比
          对象
                                股)             (万股)                    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        24.70              7.41                    30.00%
 励的其他人员(16 人)

    注:上表中不包含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8 月 22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41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00,451                -74,100           19,426,351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3,296,882                  74,100          203,370,982
   总计                      222,797,333                      0           222,797,333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除了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尚未届满且拟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届满之外,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本
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