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核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李成艾、周凯、吴伟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成艾、周凯、吴伟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