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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运股份: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2024-05-07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
                    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不会使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
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谢兵先生计划
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 3 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不超过 12 元/股的
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
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谢兵先生在增持期间首次实施增
持至 2024 年 5 月 6 日,谢兵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762,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209%,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15,099,047 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谢兵先生。
    2、增持主体增持前持股情况:本次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总经理谢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2,911,0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7.65%。谢兵
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股 115,067,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0.1313%。
    3、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谢兵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其一致行动人顾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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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栋所持 2%的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拟增持公司
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拟以不高于 12 元/股的价格进行增持,若
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
等因素,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 3 个月内。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
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7、增持主体承诺:(1)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3)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
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谢兵先生在增持期间首次实施增持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增
持计划完成,谢兵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
持公司股份 1,762,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20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5,099,047 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增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截至公告披露日,谢兵持有公司股份 54,673,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709%,谢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829,4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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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对谢兵先生本次增持行为依法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书: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可免于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
出要约的情形。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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