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对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
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日期
1.2024 年 3 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出版发行,其中第十四章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因该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
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由于上述应用指南的变化,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执行,公司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从“销售
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
2.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的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不再在“销售费用”
项目中列示,而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进行的
相应变更,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明
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1-9 月(合并)
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1,187,829,735.59 1,191,502,240.39 3,672,504.80
销售费用 58,169,294.81 54,496,790.01 -3,672,504.80
2024 年 1-3 月(合并)
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252,883,760.82 254,206,402.04 1,322,641.22
销售费用 6,985,004.39 5,662,363.17 -1,322,641.22
2024 年 1-6 月(合并)
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516,366,281.81 518,875,058.57 2,508,776.76
销售费用 13,225,722.32 10,716,945.56 -2,508,776.76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