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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斯特: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11-01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德实业”)持有福斯特非限售流通股 32,523,61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5%。同德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承诺“本公司减持发
              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同德实业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131,000
              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若减
              持期间内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杭州临安同德实                                                         其他方式取得:
                   5%以下股东     32,523,614         1.25%
业投资有限公司                                                         32,523,61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因

                                            1
                                                            区间

                                    竞价

                                    交易

                                   减持,
杭州临安同德   不超过:    不超
                                    不超      2024/11/6    按市场   资本公积   自身资金
实业投资有限   8,131,00    过:
                                              ~2025/2/5    价格     金转增     需要
    公司         0股      0.31%     过:

                                   8,131

                                    ,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同德实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
    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拟
    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42%(其中,前十二个月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25%),
    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
    持;(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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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
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
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
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
   同德实业承诺自 2016 年 11 月 9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福斯特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同德实业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同德实
   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同德实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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