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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原尚股份:原尚股份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总经理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曾海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海屏先生因
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曾海屏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曾海屏先生
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海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0.83%;其中曾海屏先生作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持有公司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40,000 股,已回购待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40,000 股。曾海屏先生辞职后的股份变动管理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聘任总经理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军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简历附后)。
    余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9.4%的股权,原尚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14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3%,为公司控股
股东;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507.30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19%,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为 53.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余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
附件:
    余军先生简历:余军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长期居
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广州标致汽车公司采购部配套科
机械组组长;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广州轿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部配套科
机械组组长;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部国产化
科锻钣金系系长;2001 年 3 月创立广州怡仓行贸易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2005
年至今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10 月至今任原尚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9 月至今任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任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