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2024-03-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原尚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简称“《保
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原尚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
日。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依据《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财富金融广场 1 栋
法定代表人 顾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袁莉敏、纪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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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Gensho Logistics Co.,LTD.
证券简称 原尚股份
证券代码 603813
法定代表人 余军
成立日期 2009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06,075,000 元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25 号
邮政编码 510530
联系电话 020-82394665
传真 020-32066833
网址 www.gsl.cc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五金产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链
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新鲜水果批发;粮油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新鲜
蔬菜批发;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产品销售;停车场服务;仓
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初级农
产品收购;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
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运输设备租赁
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包装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
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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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7.30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7元,共计募集资金14,726.3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572.9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7-86号)。
五、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保荐办法》的相关规定,持
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
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投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相关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主营
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以及及经营业绩的变化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并提出意见建议;
8、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9、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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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七、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
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
关文件。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说明及评
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
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
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原尚股份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的督导期已届满,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
户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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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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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莉敏 纪明慧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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