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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

述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

形式的担保措施。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接受财务资助

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

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

先生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财务资

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
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

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在本次董事

会召开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公司

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

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王壮鹏先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052119710903****住址:广东

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

    关联关系说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壮鹏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人(甲方):王壮鹏

    被资助人(乙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用途:用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

拓展等。

    (二)财务资助额度:乙方及其子公司有借款需求且甲方有资金可以出借,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即财务资助额度有效使用

期限),甲方向乙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

200,000,000.00 元整)的财务资助。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在本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额度有效使用

期限内,乙方及其子公司可循环使用财务资助额度,即额度项下任一债务得以清

偿后,该债务原先所占用的借款额度可继续使用。上述财务资助无其他担保条件,

乙方及其子公司对此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三)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

    (四)借款期限: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确定,乙方及其子公司按

双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到期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乙方及其子公司可提前还

款(含提前部分还款),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乙方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乙方违

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有权要求乙方及其子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

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

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

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长远稳定发展。

   五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有利于支

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维持公司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将《关于接受关

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

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壮加应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因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壮加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

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

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项。
   (四)其他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

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