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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立信”)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诚信状况、审计质量、审计费用
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1、审计委员会通过与立信召开的审前沟通会议,听取立信关于年度审计工
作的整体安排,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
情况进行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确定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在审
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立信保持有效沟通,及时
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2、审计委员会通过与立信召开的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听取立信关于公司审
计结果的相关情况汇报,对 2023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审计委员会督促立信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
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三、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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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完
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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